08 合夥人困境:如何處理能共苦不能同甘

我:「你們都已經摺騰七八年了,能不能大家坐下來談談,把賬算清楚?如果沒法在一起做事,那就各做各的,也不枉當時一段激情歲月。大家留一個好的念想。」

h先生紅著臉,梗著脖子,堅決不同意。後來我就沒有再看到過h先生,只是聽說他為了找到n先生花了很多精力和錢財,公司也顧不上辦了,家庭也不管了,就是要把n先生置之死地而後快,但也把自己折騰得夠嗆,幾乎傾家蕩產。

又過了不久,我去了n先生所在的那個西部城市,n先生比原先謹慎了很多,情況也比h先生好很多。他的產業還是做得很大,有房地產、金融等等。有一次,他帶我去看了他的一個大型房地產專案之後,一邊吃夜宵一邊聊天。

我:「你跟h先生的糾紛什麼時候才能了結呢?最好你們能面對面再談一下,或者通過中間人調停一下。」

n先生:「我是想跟他好好談來著,但是他就像走火入魔一樣,對我不依不饒,已經把我弄進去兩回了,搞得現在我也恨不得把他弄進去。但是我比他要稍微冷靜一點,所以我只是躲在這兒而已。」

我:「你在這兒這麼高調、張揚,這哪兒叫躲啊?這不是招人、招事、招禍嗎?」

n先生:「你說得也有道理,我琢磨琢磨。」

一晃又過去了好多年,我跟n先生也逐漸失去了聯絡,等有機會再去那個城市的時候,我便託人打聽他的訊息,想知道他怎麼樣了。朋友告訴我,他現在真的躲起來了,電話也換了,跟以前的人都不聯絡了。

我:「那能躲到哪兒去呢?大樓、夜總會、餐廳,那麼多場子還在,人就消失了嗎?」

朋友:「真的消失了,這些東西他早就賣了。」

我:「他總得喘氣,總得見朋友,火葬場沒記錄?公安局沒記錄?」

朋友:「不好意思,馮哥,這次真的找不著了。」

後來h先生那邊的訊息也漸漸少了,他們的故事似乎就結束了。有一天,我偶然在北京碰到了n先生的一個朋友,於是就問n先生現在的下落。他告訴我n先生現在可牛了,為了躲h先生,n先生賣光了產業,拿著錢雲遊四方去了。結果因禍得福,因此收藏了很多重要的古董,這些東西可比房地產都值錢,現在應該已經很逍遙地享受著他的自由,同時很安全地擁有他的財富,只是和過去的老朋友都不聯絡了,沒人知道他在哪兒。正因為斷了聯絡,才斷了他原來的那些是非。

這時候我終於明白了,原來「躲」的學問在於了斷是非,就是把自己和原來的社會關係明確地切割開來,從過去的是非鏈中逃出來,去一個新的環境,開始另一種人生。

很多人之所以躲不開,是因為沒有了斷是非,心裡還有舊人,偶爾回頭看了一眼,結果就被捂死在裡邊。類似的事在民國第一殺手王亞樵身上也發生過。他在躲避追殺的時候,因為放不下心上人,去和相好的女子會面,結果被戴笠抓住機會殺死了。

n先生深知躲之三昧,這一躲就是十幾年,倆人的恩怨也應該煙消雲散了吧。

n先生的結局雖然很不錯,但這樣一個拆夥的故事,其實是民營企業創業和發展中的一種悲劇。

我們設想,如果能有一個很好的法律環境,那麼當創業夥伴產生分歧的時候,就能夠在法律給出的遊戲規則下,心平氣和地分手,理性地分家,而且還能各自去尋找新的天地,n先生和h先生的故事就可以不再重演。這樣一來,拆夥就不是死而是生,不是停滯而是進步,不是一種令人窒息的負能量,而是成指數倍增加的機會,是創業過程中一股積極的力量。

除了好的法律環境,好的拆夥也需要創業夥伴走出野蠻生長時期的侷限,擺脫江湖規則的窠臼,具體來說就是我之前提到的「僵局規則」,用商人規則來解決生意人之間的矛盾,以江湖方式進入,商人方式退出,按照出價規則談好價錢,把僵局變成和局,變成順局,變成發展之局。

合夥人之間當然還會有很多具體的遊戲規則,除了我們自己的性格、願望以外,我們更應該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給我們約定的一整套遊戲規則。同時加進我們的智慧,在股權的表決、財富的分配、合夥人的退出和加入、新增合夥人的權利表決等,這樣一些相對技術性的方面也要做好,而且要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續,才能確保合夥人之間合則兩利,散則兩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