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五年,我十九歲,穿著緊身褲,頭髮長及領子。每次我開啟收音機,就會傳出披頭士的《救命!》。我想像約翰·列儂那樣,讓所有的女孩都為我尖叫,我隨時都準備好來幾句憤世嫉俗的話。也就是在那年,我從國王路一個小香菸攤上買了我生平第一份《閣樓》雜誌。我鬼鬼祟祟地付了錢,把雜誌塞在外套裡,偶爾看一眼,確定它沒有在我的衣服上燒出一個洞。
那份雜誌早就扔了,但是我會一直記得:關於審查制度的冰冷文字、h.e.貝茨寫的短篇小說,還有關於我不認識的一個美國小說家的訪談,馬海毛套裝和旋渦紋領帶的流行趨勢,都可以在卡爾納比街買到。最棒的還是書裡的姑娘們,最漂亮的一個叫夏洛特。
夏洛特也十九歲。
那本早已消失的雜誌上的每個女孩都差不多,有著完美光滑的肌膚,頭髮一絲不亂(你幾乎能聞到髮膠的味道),她們謹慎地看著鏡頭微笑,眼睛眯起來,透過叢林般茂密的睫毛看著你,白色的唇膏、白色的牙齒、白色的胸部,連比基尼都是漂白過的。我根本沒想過她們擺出那些扭曲的姿勢其實是為了努力遮掩隱私部位——就算看見了我也不知道。我只看到她們雪白的臀部和胸部,她們純潔又誘惑的眼神。
我翻到下一頁,看見了夏洛特。她和其他人都不一樣。夏洛特就是性感本身。性慾就像一襲薄紗或者令人陶醉的香水一樣穿在身上。
圖片旁邊配有文字,我在頭暈目眩中讀了一遍,「迷人的夏洛特·麗芙今年十九歲……一個新興的利己主義者,同時也是一個努力的詩人,她給fab雜誌投稿……」這些文字盤繞在我腦海中,我聚精會神地看她的照片,她應該是在切爾西的一間公寓裡拍的照——我猜是在攝影師的公寓——我知道我需要她。
她和我同齡。這就是命運。
夏洛特。
夏洛特十九歲。
後來每期《閣樓》我都買,希望能再看到她。但是她沒再出現。短時間內沒有了。六個月後,我媽媽在我床底下翻出來一個鞋盒,她看了一下,當場勃然大怒,隨後把所有的雜誌都扔了,接著把我也趕出家門。次日我在伯爵宮廷附近找了個工作和住所,倒也沒費什麼周折。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艾奇韋爾路上一家電器商行打工。我的工作就是換插頭,反正在那個年代大家買得起的電器也就只需要換換插頭。我老闆說我能學到不少經驗。
我堅持了三週。第一次上門服務很刺激——給一個英國影星換床頭燈的插頭,他因為扮演了說著一口倫敦腔的卡薩諾瓦而出名。我到他家的時候,他正和兩個如假包換的時髦女郎躺在床上。我換了插頭就走了,非常循規蹈矩,連奶頭都沒看見,更沒有被邀請加入。
三週之後我就被炒了,同時也失去了處子之身。那是在漢普斯特德的一個豪華居所,物件是一個比我大幾歲的黑髮女性。我跪下來換插頭,她爬到我旁邊的椅子上擦門框上面的灰。我抬頭看,她的裙子下面穿著長襪、吊襪帶,然後就什麼也沒有了。我發現了雜誌圖片不肯給你顯示的那部分內容。
於是我在漢普斯特德的一張餐桌底下完成了第一次。如今你再也見不到女僕了。她們和泡泡車、恐龍一起消失了。
後來我就丟了工作。就連我老闆都不信換個插頭居然要三個小時,他覺得我肯定是太摸魚了——我也不打算告訴他其中兩個小時我都躲在餐廳桌子下面,因為當時男女主人突然回來了。
接下來我又做了各種工作,但每個都幹不長。一開始我去當印刷工,後來當排字工人,然後進了舊康普頓街一家三明治店樓上的小廣告公司。
我繼續買《閣樓》。雜誌上每個人看起來都像是《復仇者》裡頭的臨時演員,不過她們現實中也是那個樣子。雜誌裡的文章都是關於伍迪·艾倫、薩福之島、蝙蝠俠和越南、甩鞭子的脫衣舞娘、時尚、小說以及性。
西裝都用天鵝絨做領子,女孩子們頭髮亂七八糟。戀物成了新時尚。倫敦城亂七八糟,雜誌封面花裡胡哨,就算飲料裡沒有迷幻劑,我們也要假裝在嗑藥。
一九六九年我又見到了夏洛特,那時候我已經早就放棄找她了。我覺得我都忘了她的模樣了。有一天廣告公司的主任丟了一本《閣樓》在我的桌子上——那期雜誌上有我們的香菸廣告,他對那則廣告非常滿意。我當時二十三歲,前途光明,我負責美術部分,彷彿真的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似的,有時候我確實知道。
我不記得配的文字內容了,我只記得夏洛特。茶色的頭髮做成狂亂的髮型,眼神挑逗,那微笑彷彿是已經知道了人生的全部秘密,而且這些秘密就藏在裸露的胸部。這時候她的名字不叫夏洛特了,而是梅拉妮,大概是這類似的名字。旁邊的配文說她十九歲。
我當時跟一個名叫瑞秋的舞女同居,住在卡姆登鎮的一所公寓裡。她是我所見過的最漂亮最惹人喜愛的女人。那天我把夏洛特的照片裝在公文包裡帶回家,然後把自己反鎖在浴室裡縱慾到頭暈目眩。
接下來,我和瑞秋迅速分手。
廣告公司破產了——六十年代一切都迅速破產——到一九七一年,我接了一個工作,是給某服裝品牌尋找代言人。他們想要那種能傳達出全部性感的女孩,彷彿隨時準備扯掉衣服一樣——如果沒有哪個男人先扯掉的話——穿著他們的品牌。我知道誰最合適:夏洛特。
我給《閣樓》雜誌打電話,他們表示不知道我在說什麼,但是猶豫之下,他們讓我跟之前兩位拍過她的攝影師聯絡。《閣樓》的那個人似乎不相信我說的是同一個女孩。
我聯絡上了那兩個攝影師,想打聽她是哪家事務所的。
但他們說夏洛特並不存在。
至少肯定聯絡不上。當然,他們兩個都知道我說的是哪個女孩。但是其中一個告訴我,是她來找到他們的,「非常不可思議。」他們會支付模特費用,然後賣掉照片。但是他們沒有她的地址。
我當時二十六歲,特別傻。我以為他們是想搪塞我,肯定是別的廣告公司想跟她簽約,想給她做一場大宣傳,所以花錢讓攝影師別走漏風聲。於是我在電話裡大聲叫罵,甚至開出高得離譜的價格。
他們叫我滾。
下個月她又上了《閣樓》。這次的造型不再是迷幻挑逗的樣子,是經典造型——這些女孩眼中閃爍著能吃人似的光彩。男男女女走在柔焦的玉米田裡,一片粉紅和金黃。
文章中說她名叫貝琳達。是個古董交易商。那就是夏洛特,沒錯,不過她頭髮是黑色的,燙成茂密的捲髮。配文寫了她的年齡:十九歲。
我給《閣樓》的人打電話,問到了攝影師的名字,那人叫約翰·菲爾布萊奇。我給他打了電話。就跟前兩個人一樣,他也說不認識夏洛特,但是我已經吸取了教訓。我沒有在電話裡大喊大叫,我說有個工作要找他,而且價錢優厚,內容是拍吃冰激凌的小男孩。菲爾布萊奇是個年近四十的長髮男,穿著破舊的皮大衣和帆布鞋,鞋底都開口了,不過他是個優秀的攝影師。拍完了之後,我請他喝酒,我們說起這糟糕的天氣、攝影工作、十進位制通貨,還說起他最近的工作,也就是夏洛特。
「這麼說你看到在《閣樓》上的照片了?」菲爾布萊奇說。
我點頭。我們都有點喝多了。
「我跟你說那女孩的事情吧,你知道嗎?就是因為她,我決定放棄這份誘人的工作,去找份正經工作。她說她名字叫貝琳達。」
「你怎麼遇到她的?」
「我就是遇上了,你相信嗎?我以為她是哪家事務所的。她來敲門,我心想哎呀,但還是讓她進來了。她說她不屬於任何事務所,她說她是銷售……」他皺起眉頭疑惑地說,「很奇怪對吧?我忘了她是來賣什麼的了。也許根本不是賣東西的。我不知道。接下來我連自己的名字都忘了。
「我知道她很特別。我問她願不願意當模特。我就是想讓她脫衣服,她同意了。咔嚓!五卷膠捲就拍完了。一拍完,她就穿上衣服,頭也不回走了,一副隨你便的架勢。‘錢怎麼給你?’我問她。‘寄來就好。’她回答,然後她就走了。」
「這麼說,你有她的地址?」我儘量不流露出感興趣的樣子。
「沒有。根本沒有。我只是把她的費用存起來等她回來拿。」
我很失望,也不知道他的倫敦腔是真的還是趕流行裝的。
「我做好了準備。等照片回來,我知道我能……嗯,拍奶子屁股這種事,不,拍女人這種事,我就不幹了。她就是所有的女人了,明白嗎?我拍夠了。不,這杯我請。我請客。血腥瑪麗,如何?我必須說,我很期待我們未來的合作……」
根本沒有什麼未來合作。
公司被一家更大更老牌的公司收購了,但他們只想要我們的會計部門。他們把核心部門合併到他們公司去,保留了幾個最出色的文案人員,其他人就都被解僱了。
我回到自己的公寓,等著工作蜂擁而至,但事與願違。不過一個朋友的女朋友的朋友一天晚上在俱樂部跟我聊天(那天演奏的人叫大衛·鮑伊,我沒聽說過。他穿得像個宇航員一樣,他樂隊的其他成員也穿著銀白的牛仔服。我根本沒在聽他們的歌),接下來我只知道我打算組建一支自己的搖滾樂隊,名字就叫鑽石火光。如果你不是七十年代經常逛倫敦酒吧的人,你肯定沒聽說過這個樂隊,但他們真的是支好樂隊。團結、感情豐富。五個人。其中兩個目前已經是世界聞名的超級樂隊組合成員。另外兩個十五年前就死了,作為無名屍體下葬。他們兩個的死間隔不到一週,此事直接導致樂隊解散。
我也大受打擊。樂隊解散後我就隱退了——我要儘可能遠離城市,遠離這種生活方式。我在威爾士買了一座小農場。我在那裡養羊,養山羊,種捲心菜,過得挺開心。要不是因為她以及《閣樓》雜誌,也許我至今還住在那裡。我不知道它是從哪裡來的。有一天早晨,我剛出門就看到院子的泥土裡有一本雜誌,封面朝下。那是一年前的舊雜誌了。她沒有化妝,照片像是在一間高階公寓裡照的。這是有史以來我第一次看到她的隱私部位,或者說,要是雜誌沒有藝術地模糊處理、部分失焦的話,我本來是可以看到的。她看起來就像從迷霧中走出來的。
雜誌上說她的名字叫萊斯莉。十九歲。
隨後我就再也坐不住了。我以超低價賣掉了農場,在一九七六年底最後一天回到倫敦。
我去申請了失業救濟,住在維多利亞區的一間政府出租房裡,每天中午才起床,然後一直待在酒吧直到下午關門才走,然後在圖書館看報紙,等酒吧再次開門,然後在裡頭再次待到關門。我靠救濟金過日子,存款都拿來喝酒了。
我已經三十歲了,感覺卻要老得多。我跟一個加拿大來的金髮朋克妹子住在一起,她叫什麼我不知道,我們是在希臘街的一家酒吧裡認識的。她是酒保,一天晚上,酒吧關門後,她對我說她沒地方住了,於是我讓她睡在我家沙發上。後來我發現,她才十六歲,之前從來沒住過別人家的沙發。她有著石榴一樣小巧的乳房,背上文著一個骷髏,髮型好似弗蘭肯斯坦的新娘。她說她可以做任何事情,但什麼都不信。她可以一連好幾個小時說世界正在朝著無政府狀態發展,還說世界沒有希望、沒有未來,但是她上床的時候就好像做愛都是她發明的一樣。我覺得這樣挺好。
她會赤身裸體只戴一個有尖刺的狗項圈爬到床上來,眼睛周圍畫著濃濃的黑色眼影。有時候她吐口水,我們走路的時候她就直接吐在人行道上,我很討厭她這樣。她讓我帶她去朋克酒吧,看她吐口水罵人到處亂跳。我真覺得自己老了。有些音樂我還是喜歡的,比如《桃子》之類。我看了性手槍的現場演出。真爛。
後來那個朋克妹子把我甩了,說我是個無聊的老胖子,她又找了個無比肥胖的阿拉伯王室。
她坐上那人送她的大跑車,我在她身後喊:「我以為你真的什麼都不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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