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達洛杉磯的時候那兒正在下雨,我覺得自己彷彿被上百部老電影包圍著。
一個穿黑色制服的豪華加長轎車司機正在機場等我,他拿著一張寫了我名字的白色卡片,那字寫得很整齊,就是拼錯了。
「我直接帶你去酒店,先生。」司機說。我沒帶什麼行李,只有一箇舊的旅行包,裡面裝了幾件t恤、內衣和襪子,他對此似乎覺得有些失望。
「酒店遠嗎?」
他搖頭:「就二十五分鐘,三十分鐘。你之前來過洛杉磯嗎?」
「沒有。」
「嗯,我常說洛杉磯是個三十分鐘的城市,不管你想去那裡,頂多三十分鐘。」
他把我的包放進後備廂,他稱之為行李箱,然後給我開啟車子後門。
「你從哪裡來?」他問。我們已經離開了機場,駛上了遍佈霓虹燈的溼潤街道。
「英國。」
「英國?」
「是的。你去過嗎?」
「沒去過,先生。我看過英國電影。你是演員嗎?」
「我是個作家。」
他沒了興趣。只是偶爾低聲咒罵其他司機。
他突然轉個彎變換車道。本來行駛的車道上發生了一場四車連環相撞的事故,我們繞過去了。
「城裡稍微下了點雨,突然間大家就都不知道該怎麼開車了。」他對我說。我靠在車裡的靠墊上:「聽說你們英國雨水更多。」這是一個描述,不是提問。
「有點多。」
「不只是有點吧。英國每天下雨,」他笑著說,「還有濃霧。真正很濃很濃的霧。」
「沒那麼嚴重。」
「這是什麼意思呢?」他既疑惑又不太高興,「我看過英國電影。」
我們沉默地坐著,冒雨駛過了好萊塢,過了一會兒他說:「問他們要貝魯西死去的那個房間。」
「什麼?」
「貝魯西。約翰·貝魯西。他就是在你住的那個酒店死去的。嗑藥。你聽說過嗎?」
「嗯,聽說過。」
「他們拍了一部有關貝魯西之死的電影。找個胖子演的,一點也不像他。關於他的死,誰都沒說實話。你知道嗎,他不是孤獨死去的。還有兩個人跟他在一起。電影公司不想那麼拍。但是當豪車司機就能聽說各種訊息。」
「真的嗎?」
「羅賓·威廉姆斯和羅伯特·德尼羅。他們跟貝魯西在一起。他們都嗨得不得了。」
酒店建築是一座白色仿哥特風格的小城堡。我跟司機道別,然後入住,我沒要貝魯西死掉的那個房間。
我拎著旅行包冒雨走向自己的屋子,手裡還握著一串鑰匙,前臺告訴我,這鑰匙可以開啟很多道門。空氣中有股潮溼的灰塵味,還有股奇怪的止咳水味道。周圍很昏暗,可以說是一片漆黑。
水濺得到處都是。院子裡的水流都匯聚成小河了。水流進小魚塘,魚塘有一部分在牆外院子裡。
我走到樓上進入一間潮溼的小屋。這地方看起來並不適合明星自殺。
床也有點潮溼,雨瘋狂敲打著空調外機。
我看了一會兒電視——全是老劇重播,《歡樂酒店》接著就是《瘋狂計程車》,然後畫面一閃,變成黑白片《我愛露西》,然後我就睡著了。
我夢見鼓手在斷斷續續地敲鼓,離我只有三十分鐘遠。
電話把我吵醒了,「嗨嗨嗨嗨,你準備好了嗎?」
「哪位?」
「製片公司的雅各布。我們要一起吃早飯嗎,嗨嗨?」
「早飯……?」
「沒問題。我三十分鐘後就來酒店接你。已經預訂好了。沒問題。你收到我的訊息了嗎?」
「我……」
「昨天晚上傳真給你了。再見。」
雨停了。陽光溫暖明亮,是具有好萊塢特色的光線。我來到酒店主樓,走在佈滿了桉樹葉子的地毯上——這就是昨晚那股止咳水氣味的來源。
有人遞給我一個信封,裡面裝著傳真——上頭寫著接下來幾天我的行程,空白處有一些手寫的內容,寫的都是鼓勵的話,比如「這次絕對會成為爆款!」還有「肯定會成為偉大的電影!」傳真的簽名是雅各布·克萊因,顯然就是打電話那人。我從來沒跟雅各布·克萊因打過交道。
一輛紅色小跑車開到酒店外面。司機探出頭朝我揮手。我走過去。他灰白的鬍子修得很整齊,笑容很有派頭,脖子上還戴著大金鍊子。他還帶了一本《人類之子》特意讓我瞧了一眼。
這人就是雅各布。我們握了手。
「大衛在嗎?大衛·甘博?」
大衛·甘博是早些時候和我通過電話的人,是他安排了此次行程。他不是製片人。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幹什麼的。他說他自己「和這個專案關係密切」。
「大衛已經不在製片公司幹了。我現在負責這個專案,我先跟你說一聲,我真的精神不正常啊。嗨嗨。」
「行吧。」
我們上了車。我問:「在哪兒開會?」他搖頭回答:「不是開會。是早餐。」我很疑惑。他頗為憐憫地看著我,解釋道:「是開會之前的預備會。」
我們離開酒店,去了半小時車程外的一個大型超市,雅各布一路上都跟我說他很喜歡我的書,他成了這個專案的負責人他真的很開心。他說是他建議專案組讓我住進那家酒店——「好讓你感受一下好萊塢氛圍。你在四季酒店或者如家酒店都體會不到。對吧?」然後他問我有沒有住在約翰·貝魯西死的那個套間。我說我不知道,但是我懷疑可能是。
「你知道他死的時候跟誰在一起嗎?真相都被製片公司掩蓋了。」
「不知道。跟誰?」
「梅里爾和達斯汀。」
「是梅里爾·斯特里普和達斯廷·霍夫曼嗎?」
「當然。」
「你怎麼知道?」
「別人說的。這裡是好萊塢,你知道嗎?」我假裝很懂似的點頭,其實什麼都不知道。
人們總說書是自然而然完成的,這是瞎說。書不可能自然而然就完成。這需要大量思考、研究、筆記和腰痠背痛,花費的時間和精力遠超你的想象。
除了《人類之子》,這本書可以算是自然而然完成的。
人們經常問作者一個很麻煩的問題:「你的靈感從何而來?」
答案是:匯合。各種東西湊到一起,只要成分合適,突然間,魔法顯靈!
起初是我偶然間看到了有關查爾斯·曼森的資料(是朋友借給我的一卷錄影帶,前面有幾段是我本來就想看的東西),裡面有一段曼森第一次被捕時候的影像,當時大家都覺得他是無辜的,是政府釣魚執法。曼森的形象映在螢幕上——他很有魅力,很英俊,有著救世主一樣的氣質。你甚至會願意為這種人光著腳下地獄去。為他殺人也在所不惜。
審判開始,過了幾個星期,救世主的氣場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猴子般呆滯,喋喋不休的人,前額上刻著一個十字。不管他之前是怎樣的天才,那形象都不見了,消失了。但曾經確實存在。
影像繼續播放:一個兩眼發直的有前科的罪犯跟曼森一起坐牢。他說:「查理·曼森?聽我說,查理就是個笑話。他什麼都不是。我們都笑話他。你們知道嗎?他什麼都不是!」
我點頭。曾經有一段時間曼森是個魅力無窮的統治者。我想可能這是某種賜予,神送來了,又收走了。
我又著了迷一樣把那捲錄影帶看完了。在一段黑白畫面停頓後,旁白說了點什麼。我倒帶,又聽了一遍。
忽然就有了靈感。一本書自然而然形成了。
旁白說的是:曼森和曼森家族那些女人所生的孩子被送到了不同的兒童之家等待收養,法庭給他們起了跟曼森毫無關係的新名字。
我想到十二個二十五歲的曼森之子。想到某種神授的特質忽然同時降臨在他們所有人身上。十二個年輕的曼森,個個光彩照人,從世界各地聚集到洛杉磯。曼森的一個女兒絕望地想阻止他們見面,封底也印上了相關預告,「知曉他們可怕的命運」。
我寫《人類之子》的時候狀態絕佳,一個月就寫完了,然後就交給我的經紀人,她看了覺得很驚訝(「親愛的,這不像你的其他作品。」她態度還挺積極的)。書稿很快就拍賣了出去,這是第一次,書賣得比我預計的貴得多。(別的書,三本高雅晦澀引經據典的鬼故事加起來都買不起寫故事用的電腦。)
隨後這書在正式出版前就被好萊塢買了,也是拍賣會上買的。有三四家制片公司都對這部書有興趣:我聯絡了那家想要我寫劇本的公司。其實我知道這件事不可能成功,電影是拍不成的。但是很快有傳真發給我,都是半夜發的,絕大部分都有大衛·甘博的熱情簽名。一天早晨我簽了五份像磚頭一樣厚的合同,幾周後,我的經紀人告訴我第一張支票已經兌付,飛好萊塢的機票也準備好了,讓我去參加「初步會談」。感覺像做夢。
機票是商務艙的。在我看到商務艙機票的瞬間,我意識到夢是真的。
我坐在大型噴氣式客機前端的機艙裡,吃著煙燻三文魚,拿著剛印出來的精裝版《人類之子》去了好萊塢。
說回早餐時。
他們跟我說他們特別喜愛這本書。我不太記得每個人的名字。男人們或留鬍子或戴棒球帽或二者兼有,女人們都非常漂亮,有種非常講究衛生的感覺。
雅各布訂了早餐還付了錢。他說接下來的會議就很正式了。
「我們很喜歡你的書,」他說,「要是我們不喜歡的話為什麼要拍它?我們就是喜歡你那種特別的氣質,不然為什麼要僱你來寫劇本。要的就是你的風格。」
我非常嚴肅地點頭,彷彿真的花了好多個小時思考什麼叫「我的風格」。
「這樣的創意。這樣的書。你真是獨一無二的。」
「獨一無二到了極點。」一個女人說。她是叫迪娜,還是蒂娜或叫狄安娜呢?
我挑起眉毛:「開會的時候我該做些什麼?」
「接受意見,表現積極。」雅各布說。
雅各布開他的小紅車花了半個小時到達製片公司。我們開到大門口,雅各布跟保安吵了一架。我估計他是新來的,還沒拿到永久通行證。
我們進去之後,發現他在這裡也沒有永久停車位。我還是沒明白很多細節:雅各布說,停車位和你在公司的地位有關,就好比你在古代中國宮廷裡,皇帝賞給你的禮物決定了你的地位。
我們在平直得有些古怪的紐約街道佈景裡行駛,最後停在一座很舊的銀行前面。
走了十分鐘的路,我到了會議室,和雅各布以及其他所有吃早餐的人一起等著某人出現。匆忙中我忘了要等的人是誰,也忘了是男是女。我拿出一本我自己的書放在面前,彷彿它是護身符似的。
有人進來了。他個子很高,鼻子下巴都很尖,頭髮很長——彷彿綁架了比他年輕得多的人,然後奪走了受害人的頭髮。他是個澳大利亞人,這點讓我很驚訝。
他坐下。
他看著我。
「說吧。」他說。
我看了看一起吃早餐的其他人,誰都不看我——沒有一個人跟我眼神交流。於是我開始說:關於書、劇情,還有結尾在洛杉磯一家夜店攤牌的場景,在這一段情節裡那個善良的曼森女孩把其他人都打死了。或者說認為她把其他人都打死了。我還說我打算找一個演員扮演所有的曼森男孩。
「你相信這些內容嗎?」那個人提出了第一個問題。
這個問題很簡單。我至少跟二十多個英國記者回答過了。
「我是否相信查爾斯·曼森曾在某段時間被超自然力量所控制,而且這種超自然力量依然控制著他的孩子嗎?我不信。我是否相信有一些奇怪的事情正在發生?也許是相信的。也許有一種比較簡單的解釋,在一段很短的時間內,曼森的瘋狂與外部世界的瘋狂步調一致。我也說不清。」
「嗯。這個曼森小孩,可以讓裡夫斯演嗎?」天哪,不能,我心想。雅各布看著我瘋狂點頭。「有何不可能。」我說。反正現階段都是空談。都不是真的。
「我們和他的人做了個交易。」那個人若有所思地點頭。
他們讓我寫個劇本梗概,因為有人想先看一下。「有人」我估計指的是那個澳大利亞人,不過也不是很肯定。
在我走之前,那個人給了我七百美元,讓我簽字:工作兩週按日結算。
我花了兩天寫劇本梗概。我努力忘記書中的內容,構建了一個電影故事。工作進行得很順利。我坐在小房間裡,用製片公司提供的筆記型電腦打字,又用製片公司送來的氣泡噴墨印表機列印出來。我在自己的屋裡吃飯。
每天下午我會沿著日落大道散散步。我一直走到基本通宵書店,買一份報紙。然後在酒店外面的院子裡坐上半個小時看報紙。看完了夕陽,呼吸了新鮮空氣,我就回到小黑屋裡,繼續改寫我自己的書。
酒店僱員裡有個很老的黑人,每天他都穿過院子給植物澆水然後看魚,他的動作慢得幾乎有些痛苦。經過的時候,他會對我微笑,我便朝他點頭。
第三天我起床的時候他正站在魚池邊撿附近的垃圾,其實就是幾枚硬幣和煙盒。我走過去。
「你好。」我說。
「先生。」老人說。
我覺得應該跟他說不要叫我先生,但是轉念一想又不知道該怎麼委婉地說出來。「這些魚真好看。」
他點頭笑了笑:「東方錦鯉。從中國買來的。」
我們看著魚在小池塘裡繞圈遊動。
「也不知道它們無不無聊。」
他搖搖頭:「我孫子是個魚類學家,你知道那是什麼嗎?」
「專門研究魚類。」
「是啊。他說錦鯉只有三十秒左右的記憶。所以它們在池塘裡遊著永遠都覺得很新鮮,有種‘我從沒來過這裡啊’的感覺。就算遇見在一起生活了一百年的魚,它們也會說:‘新來的,你是誰啊?’」
「有一件事你能幫我問問你的孫子嗎?」
老人點點頭。
「我曾在書上看到說錦鯉沒有固定的生命週期。它們不像人一樣會變老。如果被人殺了或者被捕食者吃了或者得了病它們會死,但是除此以外,它們會長生不老。理論上來說它們能永遠活下去。」
他點點頭說:「我去問問。聽起來還挺好的。這裡三條——哦,這一條,我叫它幽靈,它四五歲吧。另外兩條我剛到這裡的時候它們就從中國運來了。」
「那是什麼時候?」
「大概是,西元一九二四年,你覺得我看起來多大了?」
我說不上來。他看起來好像是用很古老的木頭雕刻而成的。我跟他說,看起來像是超過了五十歲,肯定比瑪士撒拉年輕。
「我生於一九〇六年,真的。」
「你出生在洛杉磯嗎?」
他搖頭:「我出生的時候,洛杉磯還只是個橘子果園,離紐約很遠。」他往水面撒了些魚食。三條魚浮上來,其中一條閃著銀光的蒼白的魚彷彿在盯著我們,它們o形的嘴開開合合,彷彿用某種錦鯉才懂的秘密語言在無聲無息地跟我們交談。
我指著他說過的那條魚問:「這是幽靈?」
「對,就是他。百合花下面的那條——你看見他的尾巴了嗎?就在那裡——他名叫巴斯特,巴斯特·基頓的巴斯特。基頓住在這家酒店的時候我們已經有那兩條年長的魚了。那一條是公主。」
公主是一條很醒目的白色錦鯉。她全身都是奶油一般淡淡的白色,背上有一塊大紅斑把她和另兩條魚區分開。
「她很漂亮。」
「那是當然。她絕對非常漂亮。」
他深吸一口氣忽然咳嗽起來,而且又咳又喘,瘦弱的身體震抖起來。我忽然覺得他看起來彷彿九十歲了。
「你還好嗎?」
他點頭。「很好,很好,很好。就是老了,」他說,「人老了啊。」
我們握手道別,我又回屋繼續寫東西去了。
我把完整的梗概列印了出來,傳真給製片公司的雅各布。
第二天,他來到我的房間,看起來似乎很不安。
「還好嗎?劇本梗概有什麼問題嗎?」
「麻煩不斷啊。我們在和那個誰拍電影,」他說了個幾年前影片大獲成功的著名女演員,「本來沒問題,對吧?但是她也不年輕了,還堅持要自己拍裸戲。相信我,沒人願意看她的裸體。」
「情節是這樣的,有個攝影師到處勾引女人拍裸照,跟她們上床。只有一個人相信他幹了這些壞事。於是警長——由‘請全世界都來看我裸體吧’女士扮演——她想到逮捕這個攝影師的唯一辦法就是自己也去找他拍照。於是她跟這人上了床。接下來就有個轉折……」
「她愛上這個人了?」
「對啊。於是她意識到女人永遠被男人心中的女性形象所禁錮,為了證明她愛他,警察來抓捕攝影師的時候,她放火燒了所有的照片,自己也死在火場。她的衣服首先被燒。你覺得怎麼樣?」
「老套。」
「我們一開始也是這麼說的。所以我們炒掉了導演,剪了這段劇情,另外安排了一天拍攝。這次拍攝的時候她確實稍微穿了點東西。到她愛上攝影師的時候,她發覺原來是攝影師殺了她兄弟。她做了個夢,夢見自己衣服被燒掉了,然後她和特警一起行動想抓捕他。但是攝影師在和她妹妹上床的時候被這個妹妹開槍打死了。」
「這個有改進嗎?」
他搖搖頭:「還是垃圾。如果她同意讓我們用裸替就好了,也許就能拍得更順利了。」
「你覺得那個梗概如何?」
「什麼?」
「我的劇本梗概,我傳送給你的那個?」
「那個梗概啊,當然看了。我們喜歡。所有人都喜歡。太棒了。真的特別厲害。我們都超級激動。」
「下一步幹什麼?」
「嗯,等所有人都看一遍,我們就一起來進行討論。」
他拍拍我的後背走了,留我一個人在好萊塢無事可做。
我決定寫個短篇故事。在離開英格蘭之前我就有個想法。關於一間坐落在碼頭盡頭的小劇院。下雨的時候就表演舞臺魔術。劇場有個觀眾不知道魔術和幻影的區別,對他來說如果每個幻影都是真的,那幻影和魔術確實沒有區別。
下午我出門散步,在基本通宵書店我買了幾本關於舞臺魔術的書和維多利亞時代戲法表演的書。故事,或者說至少是故事的雛形出現在我腦海中,我打算仔細想想。我坐在院子的長椅上翻看這些書。最終斷定在這個故事裡,我要追求一種特殊的氛圍。
我讀到口袋魔術師的故事,是講一個人口袋裡裝滿了各種小玩意兒,一切你能想象到的他兜裡都有,可以滿足你提出的任何要求。不是幻影,而是需要驚人的組織能力和記憶力。一個人影落在書上。我抬起頭。
「你好,又見面了。」我對那個黑人老頭說。
「先生。」他打了個招呼。
「請不要這樣叫我。被人叫先生感覺就好像我穿著正裝似的。」我把我的名字告訴他。
他也給我說了他的名字。「虔誠·鄧達斯。」
「虔誠?」我幾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卻驕傲地點點頭。
「有時候我挺虔誠的,有時候不太虔誠。我媽媽是這樣叫我的,這是個好名字。」
「是啊。」
「你在這裡做什麼呢,先生?」
「我也說不準。我本來是要來寫個電影劇本。至少我是在等著有人告訴我開始寫電影劇本。」
他撓了撓自己的鼻子:「拍電影的人都跑這裡來,如果我現在開始跟你說電影人,說到下週星期三都說不完一半。」
「你最喜歡誰?」
「哈里·蘭登,他是個紳士。喬治·桑德斯,他和你一樣是英國人。他說‘啊,虔誠。你可一定要為我的靈魂祈禱。’我就回答‘你的靈魂是你自己的事情,桑德斯先生。’但我還是為他祈禱了。還有瓊·林肯。」
「瓊·林肯?」
他眼睛都亮了,笑著說:「她是銀幕女王。她比任何人都美。勝過瑪麗·壁克馥,勝過莉蓮·吉什,西達·巴拉、路易絲·布魯克斯都比不上她……她最美。她有‘那種氣質’,你知道是什麼氣質嗎?」
「性吸引力。」
「不止。她擁有你夢想的一切,你看到瓊·林肯的畫像,你就想……」他停了一下,畫了個小圈,彷彿是想捕捉某個逃逸的詞,「我也不知道。也許是想單膝跪下,像個穿著閃亮盔甲的騎士覲見女王一樣吧。瓊·林肯,她是最好的。我跟我的孫子說過她,他想找些影像資料,但是沒找到。什麼都沒有了。她只活在我這樣的老年人的記憶中。」他拍拍自己的前額。
「她當時肯定很出名。」
他點頭。
「那後來她出什麼事了呢?」
「她上吊死了。有人說是因為她沒法在有聲電影裡說話,但這不是真的,她的聲音你只要聽一次就永遠忘不了。她的聲音光滑深沉,像愛爾蘭咖啡。有些人說她被一個男人傷透了心,或者是被一個女人傷透了心,或者是因為賭博,或者是因為幫派之爭,或者是因為飲酒過量。誰知道呢。當初是挺瘋狂的。」
「你肯定聽過她說話。」
他笑起來。「她說:‘孩子,去看看他們會在我殺青的時候幹什麼?’我打聽了之後回來告訴她,她說:‘你真棒,孩子。’跟她一起的男士就說:‘瓊,不要逗他玩了。’,她朝我笑了笑,給了我五美元說:‘你不介意的,對不對呀?’我搖頭。她嘴唇就噘起來一下,你知道那個動作吧?」
「飛吻?」
「類似那樣的。我這裡能感覺到,」他拍拍自己胸口,「她的嘴唇,真的可以讓人神魂顛倒。」
他咬著嘴唇想了一會兒,似乎在想什麼虛無縹緲的東西。也不知道此時他的精神究竟在何時何地。隨後他再次看著我。
「你想看看她的嘴唇嗎?」
「怎麼看?」
「你過來。跟我來。」
「我們是要……」我猜想可能是水泥上的唇印,就好像格勞曼中國劇院外的手印。
他搖搖頭,抬起滿是皺紋的手指湊到嘴邊。安靜。
我合上書,跟他一起穿過院子。我們到了小魚池邊,他停下腳步。
「看公主。」他對我說。
「有紅斑的那條?」
他點頭。那條魚讓我想起中國的龍:蒼白、充滿智慧。那是一條幽靈般的魚,像骨頭一樣白,只在脊背上有一塊紅斑——一英寸長、兩個弧線的紅斑。它漂在水中,遊動、思考。
「就是這個,」他說,「就在它背上,看見了嗎?」
「我不太明白。」
他一動不動地盯著那條魚。
「你坐下來好嗎?」我忽然非常好奇鄧達斯先生究竟多少歲了。
「我在這裡工作是不能坐下休閒的。」他非常嚴肅地說。然後他就像是對小孩子解釋一樣跟我說,「當初就像是有神靈一樣。但如今只剩電視了,電視只有一些小英雄故事。小人待在盒子裡。有時候我能在這裡看到那些小人。」
「過去那些明星,他們是巨人,身披銀光,在巨大的房子裡……你見到他們的時候,他們依然巨大。人們信仰他們。」
「他們在這裡開派對。你在這裡工作,你目睹派對的程式。有酒,還有你根本不會相信的事情。曾經有一個派對……那個電影叫《荒漠之心》,你聽說過嗎?」
我搖頭。
「是一九二六年最有影響力的電影,當時還有維克托·麥克拉格倫和多洛雷斯·德爾·萊奧的《光榮何價》,還有科琳·摩爾演的《埃拉·辛德斯》,你聽說過嗎?」
我又搖頭。
「你從來沒聽說過沃納·巴克斯特?貝爾·貝內特?」
「他們是誰?」
「一九二六年的超級巨星,」他停頓片刻又繼續說,「《荒漠之心》電影殺青後,他們在這個酒店裡舉行了派對。準備了紅酒、啤酒、威士忌、金酒——當時還是禁酒令的時代,不過那些製片公司都跟警方有關係,所以也就沒人管。還有很多美味食物和各路傻瓜,羅納德·科爾曼在場,還有道葛拉斯·費爾班克斯——不是後來那個,是當爹的那個——所有工作人員也都到了,還請了一支爵士樂隊來酒店演奏。
「那天晚上瓊·林肯最受矚目。她在電影裡扮演一個阿拉伯公主。當時阿拉伯總是象徵著熱情和慾望。如今……嗯,世道變了。
「我也不知道事情是如何開始的,據說是打賭還是真心話大冒險之類的,也可能只是她喝醉了。我覺得應該是醉了。總之她站起來,當時樂隊演奏著輕柔舒緩的曲子。她走過來,到了我現在站著的地方,把手伸進水池裡。她笑啊笑啊笑啊……
「隨後林肯小姐抓住一條魚——摸到之後一把抓起來,雙手握緊——而且把它從水裡撈起來了,然後湊到自己面前。
「我當時真的有點擔心,因為光是把這幾條魚從中國運來就花了很多錢,每條的運費是兩百美元。當然,當時並不是我照顧魚塘。出事了也不是我受罰。但是兩百美元在當時是很大一筆錢了。
「然後她朝我們笑了笑,低頭親了一下那條魚,慢慢地,親在它背上。它沒有掙扎,一動也沒動,就躺在她手中。她用她珊瑚一樣紅的嘴唇親了那條魚,派對上的人都笑著歡呼起來。
「她把魚放回池塘,有好一會兒魚似乎不願離去,就留在她旁邊,啄她的手指。當大家開始放煙花的時候,它才遊走。
「她的嘴唇鮮紅嬌豔,魚的背上留下了她的唇印——就在那裡,你看見了嗎?」
名為公主的那條白色錦鯉背上有著珊瑚般鮮紅的花紋,它晃動著鰭,在池塘裡持續著它永恆的三十秒之旅。紅色的斑紋看起來確實像是唇印。
他往水裡撒了一把魚食,三條魚浮上水面紛紛搶食。
我拿著那幾本關於古老戲法的書返回自己的房間。電話突然響了:是製片公司的人。他們想跟我討論一下關於劇本梗概的問題。還說三十分鐘後會有一輛車來接我。「雅各佈會來嗎?」
但是對方已經結束通話了。
參會的人有那個澳大利亞人、他的助手還有一個穿正裝戴眼鏡的人。他是我見到的第一個穿正裝的人,他的眼鏡邊框是亮藍色的。他似乎很緊張。
「你住在哪裡?」那個人問。我跟他說了。
「是不是貝魯西……」
「我聽說是的。」
他點頭:「他死的時候還有其他人在場。」
「是嗎?」
那人用手指頭蹭了蹭他鷹鉤鼻側邊:「派對上還有兩個人。他們都是導演,都是非常大牌的人。你不用知道名字。我在拍最後一部印第安納·瓊斯電影的時候才知道。」
一陣緊張的沉默。我們坐在大圓桌旁,總共有三個人,大家各有一份我寫的劇本梗概。我開口說道:
「你們覺得怎麼樣?」
他們都點頭,動作還挺一致的。
接著他們又特別嚴肅地跟我說,他們很不喜歡這個故事,之前一直不說是因為怕我生氣。這對話可真奇怪。
「第三主角有點問題。」他們暗示這個問題並不是我或者我的劇本造成的,也不是第三主角演員本身造成的,而是他們的問題。
他們希望能更加引起觀眾共鳴,想要強烈的光影對比,而不是層層的灰色。他們希望女主角表現得更加英勇。我點頭記筆記。
會議快結束時,我跟那個人握了握手,那個戴藍色邊框眼鏡的助手帶我穿過迷宮般的走廊往外走,我的車和司機都在外面等。
我們走路的時候,我問公司裡有沒有關於瓊·林肯的圖片。
我後來才知道這個助手叫格雷格,他問:「誰?」他又掏出一個小筆記本用鉛筆記了幾筆。
「是個默片時代的女明星。一九二六年前後很有名。」
「她在我們這家公司幹過嗎?」
「我不知道,」我說,「不過她很有名,比瑪麗·普羅沃斯特還有名。」
「那又是誰?」
「‘人生贏家,成了小狗晚餐’。默片時代最有名的明星。有聲電影流行起來之後變得一貧如洗,最後被自己的臘腸犬吃了。尼克·洛寫過她的歌。」
「誰啊?」
「‘我認識那新娘,她當初愛搖滾。’不管怎樣,可以幫我找張瓊·林肯的照片嗎?」他在自己的平板電腦上劃拉了幾筆,又看了一會兒,然後又寫了幾個字。
然後他點頭。
走到了外面,我的車子已經來了。他說:「對了,還是跟你說一聲,他滿嘴胡話。」
「什麼?」
「滿嘴胡說八道。跟貝魯西在一起的根本不是斯皮爾伯格和盧卡斯。是貝特·米德勒和琳達·朗絲黛。當時他們吸毒群交,人人都知道。他滿嘴胡話,而且拍《奪寶奇兵》的時候他只是公司的初級會計。說得跟他拍了電影似的。渾蛋。」
我們握手道別。我坐進車裡返回酒店。
這天晚上我時差症犯了,凌晨四點我就醒了,精神十足。
我坐起來,上廁所,穿上褲子(我睡覺時穿著t恤)出門了。
我想看星星,但是城市的光芒太亮了,空氣也太髒了。天空呈現出一種髒兮兮的昏暗黃色,我想起在英國鄉間常見的星座,突然間我莫名其妙地陷入了深深的思鄉之情。
我想念星星。
我想回屋寫那個短篇小說,或者寫電影劇本。然而我另外寫了一個劇情梗概。
我把曼森之子的數量從十二個削減到五個,而且從一開始就說明其中一個是好人,女孩的那個角色改成了男孩,另外四個則肯定是壞人。
製片公司的人送給我一本舊雜誌。有種舊紙漿的味道,上面用紫色的章印著公司的名字,下面還有「檔案」二字。封面是約翰·巴里莫爾坐在船上。
雜誌裡有一篇關於瓊·林肯之死的文章。但是文章內容很難讀,而且非常難理解:文章暗示她是因為某種禁忌的惡習而死,我只能讀懂這麼多,這篇文章彷彿是用密碼寫成的,而現代讀者根本不懂解碼的方法。但轉念一想,我覺得文章作者可能其實什麼都不知道,只是在胡亂暗示。
更有趣——也更好理解——的是照片。一整頁的黑框照片,圖中是個大眼睛的女人,面帶溫柔的笑容,正在抽菸(煙用噴槍修飾過,我忽然有個奇怪的想法:人們以前真的會被這麼拙劣的修圖騙過嗎?)另外一張照片是她和道葛拉斯·費爾班克斯在舞臺上擁抱,還有一張小照片,她站在汽車的踏腳板上,手裡還抱著一隻小狗。
從照片上來看,她並不是個絕世美人。她缺乏路易絲·布魯克斯那種超然的氣質,沒有瑪麗蓮·夢露的性感,也沒有麗塔·海華絲那種慵懶的優雅。她是那種二十年代的小明星,跟所有二十年代的小明星沒什麼差別。那雙大眼睛裡沒有神秘感,波波頭也很尋常。她有著完美的唇形,狀如丘位元之弓。我不知道她要是在今日還活著會是什麼樣子。
不過她確實是個真實的人,她曾經活過。她曾經在電影的宮殿裡被人崇拜、愛慕。七十年前,她曾親吻過魚,還在我居住的酒店走過,她在英國不出名,在美國卻成了永恆。
我又去談劇本梗概相關的事情。之前跟我見面的人這次一個都沒出現。這次我在一個小辦公室裡跟一個很年輕的人見面,他從來不笑,但是跟我說他特別喜歡劇本內容,還說很高興自己的公司買了版權。
他說他覺得查爾斯·曼森這個角色特別酷,「他一度完全超越了這個維度」,也許曼森甚至可以和漢尼巴爾·萊克特相提並論。
「但是。嗯。曼森。是真實存在的。他現在在監獄裡。他殺了莎倫·泰特。」
「莎倫·泰特?」
作者「尼爾·蓋曼」的其他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