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臥室裡光線昏暗,傑森·塔夫納走到床邊拿衣服,露絲·雷還坐在亂糟糟的、尚有餘溫的床上。她已經穿好衣服,正在抽菸,是她常抽的那個牌子。夜晚的濛濛灰光透過窗戶,籠罩在菸頭上,菸頭灼亮,溫度正健。

「這些玩意會要了你的命。」他說,「他們規定每人每週限量一包,不是沒有理由的。」

「去他媽的。」露絲·雷又吸了一口。

「你有辦法從黑市弄到。」他曾陪她買過一整箱。他先前的收入不算低,但這麼一箱的價格還是讓他吃了一驚。但她表現得完全無所謂,顯然價格在她意料之中。她完全明白,要滿足這個煙癮,少不得要花錢。

「我是有辦法。」她把那根還剩很長一段的香菸摁滅在菸灰缸裡,是個肺部形狀的陶瓷菸灰缸。

「你太浪費了。」

「你愛莫妮卡·巴夫嗎?」露絲問。

「當然。」

「我想不明白你怎麼會愛她。」

傑森說:「有各種不同的愛。」

「就像埃米莉·法斯曼的兔子。」她掃了他一眼,「我認識的一個女人,結了婚,有三個小孩,養了兩隻小貓,後來還養了一隻巨大的灰色比利時兔。這兔子呀,後腿粗壯有力,咚咚咚的跳啊跳啊。第一個月,兔子的膽子還很小,不敢邁出籠子一步。我們覺得他是隻公兔子,根據各種情況綜合判斷出來的。一個月後,他從籠子裡鑽了出來,開始敢在客廳裡跳來跳去。兩個月後,他已經學會每天早上爬上臺階,刮擦埃米莉的臥室門,給她叫早。他開始和貓咪們玩成一片,接下來就出事了,因為他的智商沒有貓高。」

「兔子的腦子比較小。」傑森說。

露絲·雷繼續:「差不多。反正,他變得無比崇拜那兩隻貓,跟他們有樣學樣。他甚至拉屎撒尿都去找貓砂。他從胸前扯下幾撮毛,在沙發底下做了個窩,指望貓咪睡進去。但他們瞧也沒瞧一眼。有一次,他和某個女士家裡的德國牧羊犬玩‘抓我’遊戲的時候倒了大黴,從此老實了不少。你聽我從頭說。兔子是跟貓、埃米莉·法斯曼和孩子們一起學會這個遊戲的。每次玩的時候,他都會事先躲在沙發後面,然後突然竄出來,拼命轉圈。每個人、每隻貓,都會繞著他轉,想抓住他,但他們通常而言都會失敗,他可以安全溜回沙發後面,沒人會追到那兒去。可那條狗不知道這規矩啊。當兔子又躲進沙發背後時,那條狗張開血盆大口,狠狠地咬住了兔子的屁股。咬得如此之緊,以至於埃米莉要找鐵棍撬開他的嘴,把他轟出去。兔子傷得很重。後來他傷愈了,但變得極度怕狗,就算透過窗子看到一條狗,也會嚇得飛快跑開。至於他被狗咬傷的地方,他總是試圖把那塊屁股對著窗簾,遮住那塊不長毛的疤,他一定為此感到羞恥。這件事最讓人動容的地方就在於此,作為一隻兔子,他千方百計地想更進一步發揮自我,你們怎麼說的來著,突破生理上的極限?他生理上的極限就是一隻兔子,卻非要向身邊更高階的進化物種,也就是貓看齊。他費盡心機要和他們混在一起,玩在一起,平等相處。他想要的就是這些。貓咪從沒睡過他精心鋪就的兔毛窩,狗也因為不懂遊戲規則咬了他一大口。他是活了一些年。可誰曾想過一隻兔子竟然能發展出如此複雜的個性?你要是坐在沙發上,可他想讓你下來,他就會躺倒,用爪子輕輕推你的腳,你要是不動,他就咬你。你想想看,這隻兔子的全部願望,還有他徹底失敗的命運。小小的生命,小小的掙扎,全都是毫無用處的掙扎。可兔子他並不知道這一切。還是說他其實也知道,但仍然不放棄掙扎。在我看來,他應該是無法理解他的極限。他只是憑直覺去做他最想做的事。這就是他生活的全部,因為他深愛貓咪。」

「我一直以為你不喜歡動物。」傑森說。

「不再喜歡了。在目睹了這麼多挫折和心碎之後。就像兔子,他最終還是死了。埃米莉·法斯曼為此哭了好幾天。一個星期吧。我能想象這件事對她的打擊有多大,我可不想經歷這一切。」

「不過,完全不再愛動物的結果是你——」

「他們的生命好短暫。真他媽短得要死。有些人愛上某隻寵物,後來這隻寵物死了,這些人就把愛轉移到新來的寵物身上。可這很傷人,很傷人啊。」

「那愛為什麼又如此美妙?」這些年來,他一直在想這個問題,不管是在他單身還是有伴時。可如今,這個問題竟在他腦海裡泛起滔天巨浪。他聯想到最近發生的變故,最後又回到了埃米莉·法斯曼的兔子身上。這一刻,他心如刀割。「你深愛某人,他們卻離你而去。一天,他們回到家中打點包裹。你問他們:‘幹嗎呢?’他們說:‘我在另一個地方有更好的工作機會。’然後他們就走了,在你的生活中永遠消失。而你,直到死,都要揹負著這個巨大的愛的包袱,沒有人可以接納它。即便你找到了某人,將這份愛給了他,同樣的事還會發生,一次又一次。或者,某天你拿起電話打給他們,說道:‘是我,傑森。’他們回道:‘誰?’然後你就會發現,這份愛的包袱還在你的背上。他們壓根就不知道你是哪根蔥。所以我在想,他們從來就不知道你,你從一開始就沒有擁有過他們。」

露絲說:「愛一個人的感覺,不是你在商店裡看見一件商品,想把它買回家的那種感覺。那不是愛,那是慾望。慾望就是你看見一盞檯燈,想把它帶回家,放在公寓的一角。愛是——」她頓了頓,在思考——「愛更像是一個父親為了將自己的孩子從著火的房子裡救出來而犧牲自己。當你真的在愛時,你將不再為自己而活,你為另一個人活著。」

「這是件好事嗎?」對他來說,這不像什麼好事。

「愛勝過本能。本能督促我們為生存而奮鬥。就像警察,他們把所有的校園團團封鎖。為了自我生存,每個人都在拼死消耗別人的生命。我們每個人都在掙扎著向上爬。我可以給你一個很好的例子。我的第二十一任丈夫,弗蘭克。我們結了六個月的婚。結婚之後,他不再愛我,變得無比鬱悶。但我仍愛他,我想留在他身邊,可這對他而言完全是折磨。結果,我讓他去了。你明白嗎?對他來說,這個結局更好。因為我愛他,這個結局對我來說也很值得。明白嗎?」

傑森說:「為什麼違背自我生存的本能是一件好事?」

「你大概以為我說不上來。」

「我沒有。」他說。

「因為生存本能的最終結果是一場空。世上每一種活著的生物,無論是鼴鼠、蝙蝠、人類還是青蛙。就算青蛙會抽雪茄、下象棋也沒用。生存本能的終極目的,實際上永遠無法企及。最終,你的努力會化為泡影,你會屈服於死亡本身,來去空空。可是,如果有愛,你就可以漸漸淡出這個世界,看著——」


作者「菲利普•迪克」的其他小說

高堡奇人》《少數派報告》《仿生人會夢見電子羊嗎?》《尤比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