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來說,威爾·斯密瑟斯,不神奇小狗「全不知傻蛋」的主人,這條狗蠢得甚至被威爾本人制作的廣告解僱過,因為它搞不清自己應該喜歡哪種狗糧,罔顧其他碗裡的肉都泡在機油裡的事實。
威爾肯定在酒吧裡。他的狗在,他的車子也在,那輛灰色保時捷928s,後窗的貼紙寫著:「還有一輛車,也是保時捷。」該死。
他盯著那輛車,意識到他明白了一件剛才還不知道的事情。
威爾·斯密瑟斯,和亞瑟在廣告業認識的絕大多數錢多良心少的混球一樣,每年秋天都要換車,好讓他可以告訴別人這是會計逼他換的,儘管事實上他的會計費盡唇舌想阻止他,因為他還有好大一筆贍養費要付呢,等等等等——而這輛保時捷正是亞瑟記憶中威爾開的車。車牌也標著頒發的年份。
考慮到現在是冬天,在亞瑟的八年前惹出諸多麻煩的那件事發生在九月初,因此這裡只過去了六七個月而已。
他站在那裡,有幾秒鐘完全沒法動彈,任憑「全不知傻蛋」在面前蹦跳吠叫。再也無法避開的真相讓他忽然震驚得無以復加,那就是:他如今成了故鄉異客。再怎麼努力,也不會有人相信他的故事。不僅僅因為聽起來完全瘋狂,更是因為與一看就明白的最簡單的事實相矛盾。
這裡真的是地球嗎?是否存在哪怕最細微的可能性,是他犯了什麼難以想象的錯誤?
面前的酒吧從所有細節來說都熟悉得讓他不堪忍受——每一塊磚頭、每一片開裂的油漆;他能感覺到酒吧裡熟悉的悶熱和嘈雜、裸露的梁桁和贗品鑄鐵燈架,還有被啤酒弄得黏糊糊的吧檯,他的熟人曾把胳膊肘撐在吧檯上,紙板剪出的女郎招貼畫俯瞰眾生,胸口訂滿袋裝花生。這些都屬於他的家,他的世界。
他甚至認識這條狂吠不已的小狗。
「嘿,全不知!」
威爾·斯密瑟斯的聲音意味著他必須馬上決定何去何從。如果原地不動,就會被他們發現,馬戲表演將立刻開場。躲藏只能延緩這個時刻的到來,況且現在冷得刺骨。
來者是威爾,這讓他很容易就下了決定。倒不是說亞瑟多麼不喜歡威爾——威爾其實挺好玩的,只是他那種好玩實在讓人頭疼,因為他是混廣告圈的,總想讓你知道他正在享受多少樂趣,還有他那件夾克是從哪兒來的。
想到這裡,亞瑟躲到一輛廂式貨車背後。
「嘿,全不知,怎麼了?」
門被推開,威爾走了出來,身穿皮革飛行夾克,他請道路研究實驗室的朋友專門找了輛車撞在這件衣服上,製造出那種破破爛爛的感覺。全不知歡快地叫了一聲,它得到了想要的關注,很願意就此忘記亞瑟。
威爾身邊有幾個朋友,他們跟那條狗玩起了常玩的遊戲。
「共匪!」他們齊聲對小狗大喊。「共匪,共匪,共匪!!!」
小狗瘋狂吠叫,上躥下跳,喊得嘔心瀝血,沉醉於憤怒之中。人們哈哈大笑,加油鼓勁,然後各自散開,駕著車子駛進茫茫夜色。
好吧,這澄清了一件事,廂式貨車背後的亞瑟心想:這正是我記憶中的那顆星球。
不神奇小狗「全不知傻蛋」(knownothingbozothenonwonderdog)的名字裡,全不知傻蛋(knownothingbozo)是在影射當時的美國總統里根,因其髮型相似且對赤色分子有著強烈仇恨,所以一聽見「共匪」(commies)就要叫喚。不神奇小狗(thenonwonderdog)是在戲仿美國漫畫中的「神奇小狗」(wonderdog)。——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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