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兒回村莊要走四英里路:先走一英里到路口,可惡的羅素堅決地拒絕了他,怎麼也不肯繼續帶他上路,從路口還得走三英里彎彎曲曲的鄉間小道才能進村。
薩博氣呼呼地消失在夜色中。亞瑟望著它的背影,驚訝程度堪比堅信自己全盲五年的人忽然發現看不見只是因為戴了一頂過大的帽子而已。
亞瑟使勁搖搖頭,希望能搖落什麼顯而易見的事實,開啟天眼,讓他看清這個若非如此就徹底無法理解的宇宙;很可惜,這顯而易見的事實即便存在,也完全沒能達到他的期待,亞瑟只得邁開腳步,希望這麼狠狠地走上一程,或許甚至添上幾個疼死人的水泡,哪怕不能證明他精神正常,至少也可以保證他還確實存在。
他回到村莊已是十點半,之所以知道時間,是因為亞瑟隔著「馬和馬伕」酒吧那扇水汽蒸騰的油膩窗戶,看了一眼已經在那裡掛了許多年的健力士舊掛鐘,鐘面圖畫是隻鴯鶓,喉嚨裡挺可笑地卡著個品脫杯。
亞瑟正是在這家酒吧裡度過了改變命運的那個中午,在此期間,先是他家然後是整個地球被摧毀了,或者說似乎是被摧毀了。不,該死,肯定被摧毀了,因為若是沒有,過去這八年他都去了什麼鬼地方?而如果沒有鑽進一艘沃貢人的黃色大船,他又是怎麼去哪些鬼地方的?白痴羅素居然說什麼黃色飛船隻是藥物導致的幻覺。但要是地球已經被摧毀了,此刻腳底下的又是什麼……?
他踩了剎車,沒有沿這條思路接著走下去,因為先前二十次他都發現此路不通,這次恐怕也不會例外。
他重新起步。
亞瑟正是在這家酒吧裡度過了改變命運的那個中午,在此期間不管發生了什麼事情,他都打算以後再去梳理清楚,還有……
仍舊搞不清楚。
他重新起步。
亞瑟正是在這家酒吧裡……
這是一家酒吧。
酒吧賣酒,他不介意來上一杯。
亂七八糟的思緒終於得出了一個讓他歡欣鼓舞的結論,儘管並不是剛開始時希望尋找的答案,但還是讓亞瑟志得意滿,他大步走向酒吧正門。
他又停下了。
一隻體型小巧的黑色硬毛狗從一堵矮牆背後跑出來,瞥見亞瑟,開始吠叫。
亞瑟認出了這條狗,他太認得這條狗了。狗屬於亞瑟一位從事廣告業的朋友,雅號「全不知傻蛋」,因為腦袋上翹起的一撮毛讓大家想起美國總統,它認得亞瑟,至少應該認得亞瑟。這條狗很笨,連照著自動提詞機念文章都不會,因此曾有人覺得不該給它起那個名字,但它至少應該認得亞瑟,而不是豎起脖子上的汗毛站在那兒,彷彿亞瑟是曾經闖入過它弱智生活的最最可怖的妖魔鬼怪。
這提醒亞瑟走到窗前又看了一眼,這次不是為了那隻就快噎死的鴯鶓,而是為了他自己。
忽然回到這個熟悉環境之後,這還是亞瑟第一次瞅見自己的模樣,他不得不同意那條狗的看法確實有道理。
他看起來非常像農夫拿來嚇唬飛鳥的東西,若是就這麼走進酒吧,毫無疑問會引來鬨堂大笑和激烈評論,更糟糕的是,這個鐘點的酒吧裡肯定有幾個熟人,準會用此刻他難以應付的種種問題轟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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