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雪崩 尼爾·斯蒂芬森 第1頁,共2頁

有時候,跟一樣年紀的男孩子為了證明自己的男子氣概,會駕車來到好萊塢山的東端,駛進格里菲斯公園,隨便選一條路就照直開過去。從格里菲斯公園的另一頭出來時人車完好的機率很低,相當於在以前的印第安高原激戰中純粹靠運氣脫身。這完全是「越接近危險越鍛鍊男人」那套把戲。

按理,他們看到的路全都能穿過這片危險地區;但如果你駕車駛入格里菲斯公園去狂歡作樂,卻看到了一個標著「此路不通」的警告牌,你就應該知道,現在應當馬上把老爹這輛本田雅閣掛上倒車擋,讓發動機的轉速衝破轉速錶的極限,一路倒車回家。

再自然不過了:剛一進入公園,走上那條黑手黨要求她走的路,馬上就看到了一個標著「此路不通」的警告牌。

不是頭一個接這類危險工作的信使,她很清楚要去的地方的底細。她的目的地是一道狹窄的山谷,只有現在走的這一條路可以到達,但谷底地區盤踞著一個新幫派。大家管他們叫「法拉巴拉」幫,因為這些傢伙相互交談的時候就這麼「法拉巴拉」地說話。他們有自己的語言,聽上去就像在含糊不清地胡言亂語。

現在,重要的事情不是去想這一切是多麼愚蠢多麼沒意義,而是要做出正確的決定。明智的做法是按事件的優先順序別依次處理問題:先下去,走到谷底,把這件事辦完,然後才是吃點菸酸藥片,給奶奶寫封信謝謝她送的漂亮珍珠耳環。唯一重要的事情就是,不能放棄。

一排機槍掩體標誌著法拉巴拉幫的地界。只有孤零零的一個人,這種陣勢似乎過於誇張了;但話說回來,她和黑手黨也從沒發生過沖突,沒見過真正刀槍相見的場面。不管怎樣,她冷靜處之,以大約每小時十英里的速度朝前方的路障慢慢滑去。要說有什麼時候她會真的心驚膽戰,那就是現在了。她把一份激進快遞的彩色傳真檔案高高舉過頭頂,亮出上面那顆閃動的小蘿蔔標誌,表明她確實是來取一份重要的郵件,沒有騙人。但這種方式對這幫傢伙絕不會管用。

可這種方式偏偏奏效了。一大卷盤根錯節的鐵絲網從她面前挪開,讓出一條路,她沒有減速就滑了過去。這時她才意識到,接下來也不會有什麼問題。這些人在這兒只是做生意,跟其他人一樣。

她不需要在山谷裡走得太遠。謝天謝地。轉了幾個彎之後,她滑進一片空曠的平地,四周綠樹環抱。這裡看上去就像一座露天精神病院。

或是邪教徒狂歡現場之類的地方。

這裡有幾十個人,沒有一個好好收拾過自己。他們身上的衣服原本非常體面,現在只剩下些破布,其中六七個正跪在地上,雙手緊握在一起,朝著某些看不見的東西喃喃而語。

一輛廢舊汽車的後備廂上擺放著一臺破爛的電腦終端,漆黑的顯示器上有一大片蛛網形狀的裂痕,就像有人用咖啡杯砸爛了螢幕。一個肥胖的男人,紅色的揹帶褲鬆鬆垮垮地耷拉到雙膝,正雙手上下翻飛,胡亂地敲打著鍵盤,嘴裡還大聲嘟囔著一大堆毫無意義的昏話。另外幾個人站在他身後,從他的肩頭向前窺探,有時還想伸手摸摸鍵盤,但都被他推到一邊。

另外還有一群人,正拍著手,身體搖來搖去,唱著「快樂的流浪漢」。他們也十分投入。自從第一次讓路屍脫掉她的衣服之後,再也沒見過誰的臉上流露出如此孩童般的喜悅。但這種孩童般的喜悅掛在一幫三十多歲、滿頭汙垢的成年人臉上,看上去很不對勁,與路屍當時孩子氣的表情更是截然不同。

終於,一個傢伙冒了出來。一看到此人,便暗地裡給他取了個綽號,「主教」。他身穿一件破舊的白大褂,上面帶著灣區某家公司的徽號。這個人原本正在一輛報廢的旅行車裡打盹,可剛一露面,他就跳起身,朝她跑了過來,那副模樣讓她不禁有點害怕。同其他人相比,這傢伙看上去還算正常一點,也就是個平平常常、身體健康、衣著合身、瘋瘋癲癲、住在灌木叢裡的精神病患者。

「你到這兒來取一隻手提箱,對嗎?」

「我是到這兒來取東西,但不知道是什麼東西。」她說。

他朝一輛趴窩的汽車走去,開啟引擎蓋,拎出一隻鋁製手提箱。那東西看上去就和昨天晚上斯奎基從寶馬車裡拿出來的箱子一模一樣。「這就是你要送的貨。」他說著,朝大步走過來。她本能地後退幾步,從他面前躲開。

「我能理解,能理解。」他說,「我是個可怕的怪物。」

他把手提箱放在地上,抬腳踩住,然後朝前一蹬。箱子滑過路面,朝溜過來,彈飛了幾顆小石子。

「這次派送不急。」他說,「你願意留下來喝點飲料嗎?我們這裡有酷愛果汁。」

「我很想嚐嚐,」說,「但近來我的糖尿病發作得很厲害。」

「那麼你可以留下來,在我們的社群做客。我們有好多奇妙的事情要跟你講。這些事情會真正改變你的人生。」

「你們有沒有書面材料?能讓我隨身帶著的?」

「唉,恐怕沒有。你還是留下吧。你看上去人很好。」

「抱歉,夥計,但你肯定錯把我當成愛跟別人亂搞的女人了。」說,「謝謝你的箱子。我要走了。」

開始用一隻腳連連蹬地,竭盡全力加速前進。她從一個年輕女人身邊經過。那姑娘剃著光頭,身穿一件骯髒不堪、破破爛爛的冒牌香奈兒套裝。經過時,她茫然地微笑起來,伸出手揮了揮。「嗨,」她說,「吧嗎祖吶啦啊姆帕咯魯呢麼啊吧嘟。」

「嗨。」說。

幾分鐘後,她吸在一輛車後上了i5號公路,朝山谷區前進。她有些心神不安,有點把握不好時機,只得跟著這輛慢車。有個旋律一直在她的腦子裡縈迴不止:「快樂的流浪漢」,簡直要把她逼瘋了。

一團巨大模糊的黑色車影慢慢跟到她身邊。這是個很有吸引力的目標,身形龐大,鋼鐵構造,可惜速度不夠快。但再慢總比她這輛強,再說這次遞送也不是什麼急活兒。

這輛黑色轎車的駕駛座車窗搖了下來。原來是那傢伙,詹森。他把整個腦袋探出窗外,向後看著她,根本不看前面的路。時速五十英里的疾風並沒有吹亂他用髮膠牢牢固定的刀削髮型。

他在微笑,用懇求的眼神看著她,那德行簡直跟路屍一模一樣。他挑逗般地指了指自己的車尾。

搞什麼鬼。但上次吸上了這傢伙的車子,他還真的把她送到了目的地。從現在這輛她已搭了半英里路的本田謳歌上鬆開吸盤,朝詹森那輛老奧斯莫比爾甩過去。詹森帶著她駛出高速公路,開上勝利大道,朝凡奈斯進發。路線一點不錯。

但走了幾英里後,他猛地向右急打方向,車子尖叫著衝進了一座廢棄商城的停車場。這可不對頭。此時,停車場裡沒有別的車,只有一輛十八輪廂式拖車,發動機正在運轉,車廂兩側漆著「薩爾度西兄弟搬家倉儲公司」的字樣。

「快點,」詹森說著,鑽出了他的奧斯莫比爾,「你不想浪費時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