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愛週四的夜晚。

週四的夜晚有一種專屬於它、凌駕於時空之上的感覺。

那是我們家的例行公事,就我們三個人——是家庭之夜。

兒子査理坐在桌前,在一本素描本上畫畫。他快十五歲了。這個夏天孩子長高了五釐米,現在已經和我一樣高。

正在切洋蔥絲的我扭過頭去,問:「可以看嗎?」

他舉起素描本,讓我看他畫的一座山脈,頗像另一個星球上的景物。

我說:「我喜歡。只是畫著好玩?」

「作業。明天要交。」

「那就繼續畫吧,‘臨時抱佛腳’先生。」

我站在廚房裡,心情愉悅,有些微醉意,並不知道這一切將在今晚結束。我所熟悉、深愛的一切,都將結束。

沒有人告訴你一切即將改變、即將被剝奪。沒有危險迫近的警訊,沒有徵兆顯示你站在懸崖邊。或許這正是悲劇之所以悲慘的原因,不只因為發生了什麼,還因為事情是b怎麼/b發生的:在最意想不到之際,猛然挨一記悶棍,根本來不及退縮或抵擋。

軌道燈投射在我的葡萄酒表面上,閃閃發光,洋蔥開始刺痛我的眼睛。小書房裡,爵士樂手塞隆尼斯·蒙克的專輯在舊唱片機上旋轉,那種醇厚的韻味讓我百聽不厭,尤其是靜電在音軌間發出的噼啪聲。書房裡的絕版黑膠唱片堆積如山,我一再提醒自己,這幾天一定要找時間整理整理。

我的妻子丹妮拉坐在廚房中島吧檯旁,一隻手拿著幾乎已空的酒杯搖晃,另一隻手握著手機。她感覺到我在看她,咧嘴笑了笑,眼睛卻仍盯著螢幕。

「我知道。」她說,「我違反了家庭之夜的基本規則。」

「什麼事這麼重要?」我問道。

她抬起西班牙人特有的黝黑眼眸凝視我:「沒什麼。」

我朝她走去,溫柔地取走她手中的手機,放到料理臺上。

「你可以煮麵了。」我說。

「我比較喜歡看b你/b煮麵。」

「是嗎?」我更輕柔地說,「讓你興奮哦?」

「沒有,只不過光喝酒,什麼都不做比較好玩。」

她的氣息夾帶著酒香,還露出似笑非笑的笑容。那笑容至今依然令我神魂顛倒。

我一口喝乾杯中的酒。「應該再開一瓶?」

「不開就太愚蠢了。」

我開啟另一瓶酒的瓶塞時,她又拿起手機,將螢幕對著我。「我在看《芝加哥雜誌》評論瑪莎·奧爾特曼的節目。」

「評論得客氣嗎?」

「嗯,基本上像封情書。」

「算她幸運。」

「我一直在想……」她沒把話說完,但我知道她想說什麼。十五年前,我們相識之前,丹妮拉有很大機會在芝加哥藝術界出人頭地。她在巴克鎮有間工作室,作品在六七家畫廊展出,而且剛剛才在紐約安排了第一場個展。接下來的人生髮生逆轉。我。査理。一場令她遭受重創的產後抑鬱。從此脫離原來軌道。

現在她為中學生上一些美術家教課。

「我倒也不是不替她高興。說實話,她很優秀,絕對實至名歸。」

我說:「不知道你聽了會不會好過一點?瑞安·霍爾德剛剛贏得帕維亞獎。」

「那是什麼?」

「一個綜合性獎項,獎勵生命與科學方面的傑出人士。瑞安是因為神經科學方面的成就得獎。」

「很了不起嗎?」

「百萬獎金、無上榮譽、補助金將滾滾而來。」

「還有身材更火辣的助教?」

「這顯然才是最大的獎品。他請我今晚去參加一個不算正式的小小慶功宴,但我婉拒了。」

「為什麼?」

「因為今天是屬於我們的夜晚。」

「你應該去的。」

「我寧可不去。」

丹妮拉舉起空杯:「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我們倆今晚都有痛飲的好理由嘍。」

我吻了她,然後將新開的酒倒滿杯。

「你本來可以得那個獎的。」丹妮拉說。

「你本來可以傲視芝加哥藝術界的。」

「但我們有這個。」她比了一下我們這間高大、寬敞的褐石聯排別墅。這是我認識她以前用繼承的遺產買下的。「我們還有他。」她又指指查理,只見他正以一種美妙的專注神情畫畫,讓我想起丹妮拉作畫時心無旁騖的模樣。

當少年的家長真是件不可思議的事。養育一個小男孩是一回事,但一個即將成年的人仰賴你提供引導,完全又是另一回事。我覺得自己幾乎沒什麼能夠給他。我知道有些父親對世界有一定的看法,既明確又自信,很清楚該對兒女說些什麼。但我不是,我只覺得自己年紀越大,懂得越少。我愛兒子,他是我的一切。然而我總覺得自己很失敗,就這麼把他趕向社會,除了一些天馬行空的、不靠譜的想法之外,什麼也給不了他。

我走到洗碗槽旁的櫥櫃前,開啟櫃門,找義大利寬面。

丹妮拉轉頭對査理說:「你爸爸本來可以得諾貝爾獎的。」

我笑了:「這麼說應該是誇張了。」

「査理,別被他騙了。他是天才。」

「你太可愛了。」我說,「而且有點醉了。」

「本來就是,你自己知道。就因為你愛你的家人,科學成就才沒能更上層樓。」

我只能面露微笑。每當丹妮拉喝醉,就會發生三件事:她的口音會跑出來,她會體貼到帶有攻擊性,她還會誇大其詞。

「有一天晚上你爸爸對我說——這你千萬不能忘記——純研究工作會讓人油盡燈枯。他說……」出乎我意料的,她一度激動到雙眼微溼,搖了搖頭——她快要哭出來的時候總會這樣。就在最後一秒,她剋制住了,盡力用平靜的語調說,「他說,‘丹妮拉,我寧願在臨死前看到的是你,而不是一個冰冷、乏味的實驗室’。」

我望向査理,正好瞧見他邊畫畫邊翻白眼。

八成是看到父母如此戲劇化的誇張演出,感到尷尬。

我盯著櫃子裡面看,等著哽在喉頭的疼痛感消失。然後我抓起義大利麵,關上櫃子。

丹妮拉喝著她的酒。査理畫著畫。

那一刻過去了。

「瑞安的派對在哪兒辦?」丹妮拉問道。

「小村啤酒館。」

「那是你的酒吧啊,賈森。」

「所以呢?」

她走過來,從我手上拿走那盒義大利麵。

「去跟你的大學老同學喝一杯吧。告訴瑞安你以他為榮。記得頭要抬得高高的。告訴他我恭喜他。

「我不會告訴他你恭喜他。」

「為什麼?」

「他對你有其他心思。」

「少胡說。」

「是真的。老早以前,從我們當室友的時候就有了。記得去年聖誕派對嗎?他不斷想騙你跟他一起站到槲寄生底下,趁機搞曖昧。」

她只是笑了笑,說道:「等你回家,桌上就會擺好晚餐了。」

「也就是說我可以過去……」

「四十五分鐘。」

「要是沒有你,我該怎麼辦?」

她吻了我。

「這個連想都別想。」

我從微波爐旁邊的小瓷碟上抓起鑰匙和皮夾,穿過飯廳,視線恰巧落在餐桌上方的四維超正方體吊燈上。那是丹妮拉在結婚四週年時送給我的。有史以來最棒的禮物。

我走到前門時,丹妮拉高喊:「回來順便買冰激凌!」

「薄荷巧克力碎片口味!」査理說道。

我抬起手臂,豎起大拇指。

沒有回頭。

沒有說再見。

這一刻就在不知不覺中溜走。

我熟悉、深愛的一切,到此結束。

我在洛根廣場住了二十年,而最好的時節莫過於十月第一個星期。這總會讓我想起菲茨傑拉德《了不起的蓋茨比》中的一句話:「秋天一到,天高氣爽,生活就又重新開始了。」

夜晚涼爽,天空清澈到看得見大把星星。酒吧裡擠滿失望的小熊隊球迷,喧鬧更勝平日。

我在人行道上,一塊閃著「小村啤酒館」字樣的俗豔招牌燈下停住腳步,從敞開的門口向內凝視。像這種街角酒吧,在芝加哥每個像樣的街區都隨處可見,而這一家碰巧是我經常光顧的酒館,因為離家最近,和我的褐石屋只隔幾條街。

我穿過霓虹招牌發出的藍光,走進大門。

當我沿著吧檯,穿梭過包圍在瑞安·霍爾德身旁的人群時,酒保兼店主馬特向我點了點頭。

我對瑞安說:「我剛剛還在跟丹妮拉說你的事。」

他微微一笑,外表和打扮優雅得不像個講座教師——身材保持得極好,皮膚曬得黝黑,穿了一件黑色套頭毛衣,鬍子修剪得精緻有型。

「見到你真是太好了。你能來,我很感動。親愛的?」他碰了碰坐在旁邊那名年輕女子的裸肩,「你不介意讓我的親密老友借用一下你的椅子吧?」

女子順從地讓位,我便爬上瑞安旁邊的高腳椅。

他越過人群對酒保高喊:「請替我們準備兩杯你們店裡最貴的酒。」

「瑞安,不需要。」

他抓住我的手臂:「今晚我們要喝最好的。」

馬特說:「我有二十五年的麥卡倫威士忌。」

「來兩杯雙份。記我的賬。」

酒保走開後,瑞安捶了我的手臂一下,很用力。乍看第一眼,你不會認為他是科學家。他大學時期打過長曲棍球,至今仍保持著運動員那種寬肩體態與靈活的行動力。

「査理和美麗的丹妮拉還好嗎?」

「好得不得了。」

「你應該把丹妮拉帶來,我從去年聖誕節以後就沒見過她。」

「她要我跟你說恭喜。」

「你娶了個好老婆,不過這也不算新聞了。」

「你很快就安定下來的機率有多大?」

「微乎其微。單身生活,還有那許許多多附帶的好處,好像還挺適合我的。你還在雷克蒙大學?」

「嗯。」

「好學校。大學部物理系,對吧?」

「沒錯。」

「那你教的是……」

「量子力學,主要是入門的知識,不具備挑戰性。」

馬特端著我們的酒回來,瑞安接過兩隻酒杯,將其中一隻放到我面前。

「今天這個慶功宴是……」我說。

「只是我帶的幾個研究生臨時起意辦的。他們根本就是想把我灌醉,好讓我給他們一些點撥。」

「這是你很重要的一年啊,瑞安。我還記得你的微分方程差點不及格。」

「多虧你救我一命。還不止一次。」

剎那間,在那股自信與優雅背後,我彷彿瞥見了當年與我在一間令人作嘔的公寓同住了一年半的那個傻氣貪玩的研究生。

我問道:「你得帕維亞獎的研究課題是……」

「證明前額葉皮質區是個意識產生器。」

「對,可不是嘛,我讀過你寫的相關論文。」

「你覺得如何?」

「目眩神迷。」

聽了這句讚美,他似乎是真的開心。

「老實說,賈森,我絕不是假謙虛,我一直認為發表學術論文的人會是你。」

「真的?」

他透過黑色塑膠鏡框上緣細細打量我。

「當然是真的。你比我聰明,這每個人都知道。」

我喝著威士忌,盡力掩飾內心的得意。

他說:「就問你一個問題,現在你認為自己比較像做研究的科學家還是老師?」

「我……」

「因為我認為自己首先是一個為基本問題尋找答案的人。如果我周遭的人,」他指著大批湧入的學生,「夠敏銳,光是接近我就能吸收知識……那再好不過。可是我對傳授知識這件事本身並不感興趣。最重要的還是科學,是研究。」

我留意到他聲音裡有一絲氣惱,抑或是憤怒,在慢慢累積,好像為了什麼事情逐漸激動起來。

我試著一笑帶過:「你在生我的氣嗎,瑞安?怎麼聽起來好像我讓你很失望似的。」

「你看看,我在麻省理工、哈佛、約翰霍普金斯等世界名校教過課,遇見了那些聰明絕頂的小混蛋,而賈森你呢?你本來可以改變世界的,只要當初下定決心走這條路,只要你堅持下去。結果你卻在大學裡給未來的醫生和專利律師上物理課。」

「不是每個人都能跟你一樣變成超級巨星,瑞安。」

「放棄了當然不能。」

我將威士忌一飲而盡。

「好啦,真的很高興能來這裡坐坐。」我跨下高腳椅。

「別這樣,賈森。我這麼說是一種恭維。」

「我很以你為榮,兄弟,真心的。」

「賈森……」

「謝謝你的酒。」

走出酒吧,我昂首闊步走下人行道。與瑞安之間的距離越遠,我的怒氣越往上湧。卻不知道究竟因何生氣。

我的臉滾燙,汗水沿著臉頰流下。

我想都沒想就闖紅燈過街,腳才跨出去就聽到馬路那頭傳來輪胎鎖死、橡膠吱吱嘎嘎作響的聲音。

我轉過頭,只見一輛黃色計程車朝我衝來,一時不敢置信地瞠目凝視。透過快速接近的擋風玻璃,計程車司機的臉看得一清二楚——留著小鬍子的男人,眼睛瞪得大大的,準備迎接撞擊,驚恐之情一覽無餘。

緊接著我雙手平貼在引擎蓋那溫熱的黃色金屬板上,司機將頭探出窗外,對我大叫:「你這白痴,差點就沒命了!你沒長眼睛啊!」計程車後面也開始喇叭聲大作。

我退回人行道上,看著車流重新動起來。

分別有三輛車的司機「貼心」地放慢速度,好讓我看清他們豎起的中指。

全食超市的味道很像我在丹妮拉之前交往的那個嬉皮女孩——些許生鮮食品、研磨咖啡和精油的香氣。被計程車那麼一嚇,我激憤的情緒頓時一落千丈,瀏覽冰櫃找東西時,整個人彷彿處於一種迷濛、遲鈍、昏睡狀態。

再次回到街上,感覺更冷了,一陣冷風從湖上吹來,預示嚴冬已近在眼前。

我提著裝滿冰激凌的帆布袋,走另一條路回家。得多走六條街,雖然損失了時間,卻獲得了獨處機會。繼瑞安之後又來那輛計程車,我需要多一點時間平復。

我經過一處工地,夜裡十分荒涼。過了幾條街,是兒子小學母校的操場,金屬滑梯在街燈下閃著亮光,鞦韆在微風中輕輕搖晃。

這樣的秋夜有股活力,碰觸到我內心某個原始角落。那是很久很久以前,我在艾奧瓦西部的童年往事。我想到高中足球賽,想到球場的熾烈燈光照射在球員身上。我聞到熟透的蘋果芳香,還有玉米田啤酒聚會上散發的啤酒酸臭味。我彷彿又坐在老舊敞篷小貨車的車廂裡,趁夜駛過鄉村道路,感覺得到風吹在臉上,車尾燈光中紅土飛揚,整個人生即將在眼前展開。

那正是青春的美好之處。一切都瀰漫著一種失重感,還沒有做出毀滅性的選擇,還沒有選定道路,前方岔路純粹只代表了無限可能性。

我喜愛我的人生,但也許久未曾感受到那種輕鬆。而今晚這樣的秋夜可說是最接近的了。

寒意讓我的腦子逐漸清明。

回家會是好事。我想把煤氣壁爐的火點燃。以前從未在萬聖節之前升火,但今晚冷得不像秋天,在這風裡走上一公里之後,我只想端著一杯酒,陪丹妮拉和査理坐在火邊。

街道從高架電車軌道下方切過。我從生鏽的鐵道底下穿過。

對我來說,電車比建築群的天際線更能代表芝加哥。

這是回家路程中,我最喜歡的一段,因為最暗也最靜。

這一刻……

沒有列車進站。

兩個方向都看不見車頭燈。

聽不見酒吧的噪音。

只有遠處天空一架噴氣式飛機的隆隆聲,已到達最後進場點,即將降落奧黑爾機場。

等等……還有一個聲音傳來……是人行道上的腳步聲。

我回頭一瞥。

一個黑影朝我衝過來,我們之間距離縮短的速度快到我來不及理解是怎麼回事。

第一眼看到的是一張臉。

毫無血色的蒼白,高高弓起的眉毛像是畫的。

噘起的紅唇——太薄、太完美。

駭人的眼珠——大而漆黑,沒有瞳孔也沒有虹膜。

第二眼看到的是一把槍,離我鼻尖約十釐米。

那張藝妓面具後傳來低沉沙啞的聲音:「轉過去。」

我遲疑著,驚愕得動彈不得。

他用槍抵住我的臉。我於是轉身。

我還沒來得及講皮夾在前面左邊口袋,他便說:「我不是來搶錢的。往前走。」

我只好往前走。

「快一點。」

我只好走快一點。

「你想做什麼?」我問道。

「閉上你的嘴。」

頭上一輛電車轟然駛過,我們走出電車軌道底下的暗處,心臟在我胸口怦怦亂跳。我忽然被一股莫大的好奇心所驅使,密切留意起周遭環境。對街是一處設有大門的聯排住宅社群,而這一側的街區則有不少店家趕在五點前打烊了。

一家美甲沙龍。一家律師事務所。一家電器行。一家輪胎行。

這一帶宛如鬼城,街上空無一人。

「看到那輛suv(運動型多功能車)了嗎?」那人問道。正前方路邊停了一輛黑色林肯領航員車,警示器發出啾啾兩聲。「上駕駛座。」

「不管你想幹什麼……」

「難道你想在人行道上流血流到死?」

我只得開啟駕駛座側的門,滑坐進去。

「我的購物袋。」我說。

「帶著。」他爬上我後面的座位。「發動引擎。」

我手一拉關上車門,將超市的帆布袋放在副駕駛座底下。車內靜悄悄的,我甚至可以聽見自己的脈搏,咚咚咚的聲音快速地敲打著耳膜。

「你還在等什麼?」他問道。

我發動引擎。

「開啟導航。」

我開啟了。

「按下‘搜尋記錄’。」

我從來沒買過內設gps系統的車,所以花了好一會兒工夫才在觸控螢幕上找到正確按鍵。

上面出現三個地點。

一個是我家的地址。一個是我教書的大學。

「你一直在跟蹤我?」我問道。

「按普拉斯基道。」

我選了「六零六一六——伊利諾伊州芝加哥市普拉斯基道一四零零號」,卻對這一地點毫無概念。gps的女聲指引說:「前方調頭,直行一點三公里。」

我掛擋、轉動方向盤,正要駛入黑暗的街道。

身後那人說:「繫上安全帶。」

我拉下安全帶扣好,他也一樣。

「賈森,路線聽明白了嗎?」

「明白。」

開車經過我住的那一區時,我不禁想到這會不會是最後一眼。

紅燈亮了,我在住處附近的酒吧前停下,透過副駕駛座的深色車窗,看見店門依舊敞開。我瞥見酒保馬特,還有夾在人群中的老同學瑞安,此時的他仍坐在高腳椅上,但已轉身背對吧檯,手肘憑靠在磨損的木板上,對那群研究生說著什麼。說不定他正講起大學老室友令人驚駭的失敗經驗,並以此告誡學生,而他們也聽得入迷。

我很想大聲喊他,讓他知道我遇上麻煩了,我需要……

「綠燈了,賈森。」

我加速駛過十字路口。

gps導航系統指引我們往東穿過洛根廣場上的肯尼迪快速路,那平板的女聲指示我:「三十米後右轉,然後繼續直行十五點七公里。」

往南的車輛不多,讓我得以將時速固定在一百一十公里。我握著方向盤的雙手不停冒汗,心裡一再嘀咕:b我今晚要死了嗎?/b

我驀然想到,倘若真能活下來,也將以一種新的體悟過完下半輩子:我們離開這個人世和來到人世是一樣的,孤孤單單、一無所有。我很害怕,我從未像此時此刻這樣需要丹妮拉或査理或是任何人,但是誰也幫不上忙。他們甚至不知道我正在經歷些什麼。

州際公路繞過市區西側邊緣,威利斯大樓和它周邊那群較低矮的摩天大樓,在夜色中發出祥和溫暖的光芒。

在驚恐難當之際,我的心思飛速運轉著,拼命想理出一點頭緒。

gps裡有我的住址,因此這不是偶然的遭遇。這人一直在跟蹤我,他認識我。由此可知,是我的某個舉動導致這項結果。

是什麼舉動呢?

我並不富有。除了對我和我心愛的人之外,我這個人一文不值。

我從未遭拘捕,從未犯過罪。從未和另一個男人的老婆上過床。

當然了,我偶爾會在開車時向人比中指,但在芝加哥難免嘛。

我最後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與人發生肢體衝突是在六年級,有個同學用牛奶從背後潑溼我的襯衫,我就朝他鼻子揍了一拳。

我從未有意地誤解、傷害過任何人,至少不會造成現在被迫開著一輛林肯領航員還被槍抵在腦後的結果。

我只是一個在學校教書的原子物理學者。

我對待學生,哪怕是成績最差的,向來除了尊重還是尊重。被我打不及格分數的那些人都是因為他們自己不在乎,絕對沒有人能指責我毀了他們的人生。我甚至會故意放寬標準,讓學生及格。

天際線在側面後視鏡中逐漸縮小,越來越遠,就像一道熟悉又令人安心的海岸線。

我壯起膽子問:「我以前得罪過你嗎?還是得罪過你的老闆?我實在不明白你到底想從……」

「你說得越多,對你越不利。」

我頭一次察覺他的聲音有點耳熟。我怎麼也想不起在何時何地聽過,但我們確實見過。我敢肯定。

我感覺到手機震動,收到一條簡訊。

接著又一條。

然後又一條。

他忘了拿走我的手機。

我看到時間是晚上九點五分。

我已離開家一小時多一點,無疑是丹妮拉想問我人在哪。遲迴家十五分鐘,而我一向準時。

我往後視鏡瞄一眼,可惜太暗了,只能看見一點點蒼白無血色的面具。我冒險做了個試驗,將左手從方向盤放下來擱在腿上,數到十。

他未置一詞。

我將手放回方向盤。

那個電腦語音打破靜默:「前方六點九公里,八十七街出口下輔路。」

我再次慢慢讓左手離開方向盤,偷偷將手伸進卡其褲口袋。手機放得很深,只能勉強用食指和中指碰到,費了好大力氣才用兩指夾住。

我一點一點慢慢把它挖出來,每碰到布料褶皺處,橡膠套子就會被卡住。這時候,我兩指指尖感覺到震動——有電話進來。

好不容易掏出手機後,我將它正面朝上放在腿上,手重新握住方向盤。

趁著導航語音更新下一個轉彎的距離,我往下偷瞄一眼手機。

有一通來自「丹妮」的未接電話和三條簡訊:

丹妮:晚餐上桌了。2分鐘前

丹妮:快回家我們b餓死了!/b2分鐘前

丹妮:你迷路了嗎?:)1分鐘前

我重新集中注意力開車,心裡一面在想不知道後座看不看得到手機螢幕的光。

觸屏變暗了。我往下伸手按了開關鍵,滑一下螢幕,輸入四位密碼,再點一下綠色「簡訊」圖示。最上面便是丹妮拉發的簡訊,我開啟對話記錄時,後座的綁架者動了動身子。

我又重新用兩手握住方向盤。

「前方三公里,八十七街出口下輔路。」

待機時限到了,螢幕自動鎖定,瞬間變黑。

該死。

我又偷偷放下手,重新鍵入密碼,開始寫下我這輩子最重要的一條簡訊。我的食指笨拙地點選鍵盤,由於自動選字功能不斷攪局,每個字總得試兩三次才能打對。

槍口用力頂我的後腦勺。

我本能反應,手一歪便拐進快車道。

「你在幹嗎,賈森?」

我用一隻手將方向盤打直,重新轉回慢車道,另一隻手則往下伸向手機,準備點選「傳送」鍵。

他冷不防探身越過前方座位,戴著手套的手繞過我的腰,一把搶走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