穴居進化史

時間狂想故事集 寶樹 第1頁,共2頁

西元前140000000年

咚!咚!咚!

大地有規律地震顫著,一下又一下,由遠而近,由小而大,由輕微而猛烈。

卡卡躲在黑暗中,耳朵貼在洞壁上,警覺地聽著來自上面的聲音,它知道這意味著什麼,一頭用兩條後腿行走的巨獸正走過它的寓所上方。它依稀能明白,這是巨獸對自己領土的日常巡視,沒什麼可怕,那小山一樣的巨獸對它沒有任何興趣。但大地的震動令它沒有邏輯思維能力的大腦也直觀地感受到,偉大的森林之王擁有何等的體型和重量。有時候,它周圍抖動得如此厲害,塵土撲撲而下,讓它害怕自己辛辛苦苦建造的房屋會在巨獸的踐踏下整個崩塌,將它活埋在大地深處。

但這恐怖的一幕並沒有發生,巨獸的腳步一步步走過它的頭頂,慢慢走遠了。

卡卡鬆了一口氣,它知道自己暫時安全了,可以上到地面。它迅速穿過自己挖出的複雜隧道,在一叢蕨葉的後面露出毛茸茸的小腦袋和尖鼻子。巨獸剛剛走過,周圍一片靜謐。卡卡大膽地鑽出來,前肢趴在地上,愜意地伸了個懶腰,在清晨的空氣中深深嗅著,尋找著食物的氣息。

用不著多嗅,它尖銳的眼睛就看到了一塊石頭上伏著一個褐色的小東西。卡卡頓時興奮起來,它認出那是一隻蜥蜴,肥美而多汁,可以供它飽餐一頓。一早上就碰到這頓美食,真是好運氣。

卡卡躡著步子,向自己的早餐走去,在蜥蜴覺察到之前,猛撲上去,迅速按住了它的尾巴。但蜥蜴立刻反應過來,扭動著身體,掙斷了尾巴,竄下石頭,在蕨叢下的真菌和苔蘚間靈活地穿行著。卡卡快步追在它後面,狩獵的本能讓它渾身的血液都要沸騰了。

但蜥蜴及時鑽進了一個樹洞,很快不見了。卡卡嘗試著把頭伸進去,但失敗了。雖然它自己體型不大,但是那個樹洞更小。卡卡沮喪極了。不過片刻之後,它就忘了自己在這裡幹什麼。剛才的記憶已經從它簡陋的海馬體中被清除,它還嗅得到蜥蜴的味道,但是不記得它躲在哪裡,迷惑地四下打轉。

一個長長的影子驀然出現在它背後,卡卡感受到光線的微妙變化,一轉身就看到了那傢伙,毛髮直豎。從今天的角度看,它看上去是一隻碩大的「怪鳥」,但事實上那不是真正的鳥。它兩腿著地,渾身覆蓋著羽毛,長著尖牙長喙,但沒有翅膀,在鳥的翅膀所在的地方,是一對靈活的前肢,末端是兩隻尖銳的長爪。卡卡很熟悉這種動物,它知道這是自己的天敵,它的爪子可以輕鬆地撕裂自己的身體,正如自己撕裂蜥蜴那樣。

卡卡扭頭沒命狂奔了起來,怪鳥大步跟在它背後,尖聲鳴叫著,前爪不住向下撲擊。卡卡感受到了背後死亡的腥風,它在蘇鐵樹間繞來繞去,絕望地試圖甩掉它。但怪鳥卻不依不饒地跟在它背後。

卡卡設法尋找回家的道路,它知道只有那兒才是它絕對安全的避難所。它有限的大腦不足以理解空間結構,但對這片森林的經驗讓它本能地尋找著熟悉的場景,一棵樹引向另一棵樹,一塊石頭後面是一蓬草叢……近了,更近了……

終於,一個親切的入口出現在面前,謝天謝地,它挖了不止一個洞口,很快就可以回到家裡了!

當卡卡正要鑽進洞裡時,一隻冰冷的爪子無情地按住了它,卡卡竭力尖叫著,掙扎著,但是無濟於事,它的背已經被劃破,鮮血直流,怪鳥碩大的腦袋和猙獰的長吻朝它俯了下來……

這時候,卡卡看到,在怪鳥背後,出現了另一個更大的黑色頭顱,光這個頭,就比怪鳥的整個身體還要大。那是森林之王的腦袋。這可怖的巨獸,竟然無聲無息地出現在這裡。但還不夠塞牙縫的卡卡當然不是它的目標。

怪鳥不知怎麼,感受到了身後的危險,它終於放開了卡卡,咯咯叫著,驚恐地向前跑去。

巨獸一聲大吼,令整個森林顫抖起來,卡卡渾身癱軟,側倒在地上。它看到巨獸的大足就從它頭頂跨過,落在離它還不到一個身體長度的地方,它的長尾擺動著,掃過整個天空,似乎要將整個蘇鐵樹林都掃倒。沒幾步,巨獸的獠牙就咬住了可憐的怪鳥。一陣徒勞的掙動和哀鳴之後,剛才還威風凜凜的狩獵者便成為了奉獻給森林之王的犧牲。

一塊鮮血淋漓、熱氣騰騰的肉從空中掉了下來,落在卡卡身邊,還帶著幾根羽毛,不知道是怪鳥身體的哪個部分,這些碎肉塞滿巨獸的牙縫都不夠,它對此不屑一顧。卡卡反應過來,敏捷地叼起那塊肉,一瘸一拐地跑回了自己的洞穴。

這一次的遭遇讓卡卡知道了自己的宿命,它永遠只能留在洞穴周圍,越少出來越好。外面是巨獸和怪鳥們的天下,而它自己的空間小得可憐。

在黑暗中,卡卡吃飽了肉,覺得安全而又愜意。背上已經漸漸不疼了,早上的恐怖也已被遺忘,它覺得只要能躲在自己的洞穴裡,遠離那些危險,日子還是很舒心的。它模糊地想起自己小時候,在另一個洞裡,在母親的懷中,吸吮著乳腺中分泌出來的甘甜汁液……那是多麼快樂的時光啊。

當天夜裡,卡卡做了一個夢。它夢見有朝一日,自己從洞穴裡出來,身體越長越大,變成了一種新的「巨獸」,它不是四肢著地,而是像巨獸和怪鳥一樣用後肢直立行走,成為了整個森林的主人,一切都匍匐在它腳下,任它予取予求,並且走得更遠更遠,征服了地平線以外,那些它既不知道,也無法想象的世界……

據說,那是哺乳動物的第一個夢。

西元前40000年

阿魯躺在巖洞深處,遠離人們圍著的篝火。屬於他的那塊冰冷石頭上沒有舒適保暖的獸皮,只有一堆髒兮兮的乾草。已經是深夜了,外面下著大雪,氣溫下降得很厲害。阿魯感到寒氣已經闖入了洞穴,包裹著他的身子,正在侵蝕進裸露的皮膚底下。

阿魯向篝火望去,他也想躺在篝火邊上享受松木塊所帶來的光明和溫暖。但那裡圍著的都是些強壯有力的獵人和他們的女人。阿魯只要稍微走近幾步,就會被他們揍得鼻青臉腫後一腳踢開。阿魯已經試了許多次,不敢再去找打了。

火堆邊上傳來「啪啪」的聲音和女人低低的呻吟,阿魯向發出聲音的方向望去,看到了膀大腰圓的阿熊騎在果果身上,正呼哧呼哧地在她青春氣息十足的軀體上發洩著慾望,篝火將一男一女動作的影子映在洞壁上,顯得格外魅惑。

阿魯眼饞地吞了口唾沫,果果是部族裡最年輕漂亮的女孩,每個男人都喜歡,當然也包括他,但平常總湊不到她跟前。前些日子,他總算鼓起勇氣,在灌木叢裡摘了一把野果,選出最好的送給果果,女孩正要接過的時候,阿熊出現在他背後,一巴掌把他打到邊上去,然後把一條血淋淋的麋鹿腿扔在果果跟前,果果臉上出現了驚喜的表情,把鹿腿捧了起來。阿熊咧嘴一笑,一把抱起了果果,到了一棵松樹後面,被打得暈頭轉向的阿魯哼哼唧唧了半天才爬起來,只看到樹後伸出的四條腿交疊在一起……

阿魯也想弄到一條鹿腿送給果果,但他力氣小也跑不快,布陷阱的水平也不敢恭維,打到好獵物的機會微乎其微,有一次他好不容易逮住了一隻肥兔子,也被阿熊和阿豹他們一把搶走,打了牙祭,哪兒有他送出去的份。最漂亮的女人歸最強壯的獵人,這個世界的遊戲規則就是這麼簡單。

狩獵永遠是阿魯心頭的噩夢,他的舅舅就是在打獵時,被一隻猛獁象活活踩死的,他的哥哥被一頭劍齒虎咬掉了半隻胳膊,傷口化膿,沒幾天就死掉了。可是每天,他仍然要和其他男人一起冒著嚴寒去雪原上集體狩獵,卻只能分到骨頭和腸子之類微薄的部分——如果能分到的話。阿魯害怕打獵,即使對果果的迷戀也沒法讓他想成為一個好獵人,因為他知道他天生不能。對他來說,山洞裡是最令他放鬆的處所。只有在這裡,他才能找到外面沒有的安全感。

篝火那邊,阿熊發出一聲低吼,身體抖動了幾下,便摟著果果,倒在獸皮上呼呼睡去。寒冷——以及阿熊的鼾聲——卻讓阿魯難以入睡,他坐起身,從乾草下拿出半根燒焦的木棒,在巖壁上塗抹了起來,不久,一隻栩栩如生的野牛輪廓出現在洞壁上,然後是一隻跳躍的小鹿。

這是阿魯唯一的技能,也是部族裡其他任何人都不會的技能,他幾乎能夠畫出任何動物的形象,人們在他畫出的線條前都感到困惑,他們知道,這些單薄的形象並不是真的動物,卻讓他們覺得那是一隻動物,他們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有一次,阿熊看到阿魯畫了一頭野牛,迷惑地看了半天,越來越煩躁,最後大吼一聲,把阿魯按倒在地上揍了一頓,禁止他再作畫。但湊巧,那天他們居然真的打到了一隻野牛。有人說那是阿魯的奇怪符號帶來的好運。阿熊對此嗤之以鼻,不過對阿魯的古怪行徑總算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阿魯又畫了一隻獅子,他不是第一次畫獅子,但這次在獅子身邊,他添了一個男人,拿著一根木叉,叉向獅子。畫上的男人只是幾筆簡略的輪廓,看不出任何特徵。但是阿魯在心裡說:那是我,是我阿魯。看我多厲害!一個人打下了一頭獅子。

阿魯想了想,又在獅子腳下畫了一個倒下的人,那是阿熊,不過沒有腦袋。腦袋,被獅子吃了,他想。

阿魯傻呵呵地笑起來,似乎忘卻了身邊的一切煩惱。他畫的興起,又在畫裡的「阿魯」邊上添了另一個人形,有著誘人的身體曲線,阿魯在它的胸口點上了一對飽滿的乳房。他心裡說,看,那是果果。在他創造的這個世界裡,果果是受他保護的女人,當他殺死那頭獅子後,就會把獅子扛在身上,和果果一起走回屬於他們的洞穴,甜蜜地生活在一起……

對了,還要畫一個孩子,他和果果的孩子……

洞穴外,冰河時代的雪越下越大。

西元前15000年

午夜,夜神統治的天空發生了恐怖的變化,雷神也許是好幾天沒有吃到祭品,怒吼起來,揮動大斧,將天空的巨幕一次次撕開,諸天間的滔滔河水從電光的縫隙間傾瀉下來,在風神的助威下,變成千萬道冰冷的鞭子,無情地鞭打著大地眾生。

骨笛和幾個同伴擠在一起,蜷縮在一棵橡樹之下,面對天神的憤怒瑟瑟發抖。這棵橡樹粗壯高大,枝繁葉茂,可以遮蔽大部分風雨,而他們躲在一根不知怎麼折斷而垂下的大樹枝底下,形成了一個狹小的封閉空間。這個臨時避難所對付一般的小雨問題不大。但在今天的暴風雨之下就沒那麼有用,雖然大部分水都順著樹枝和葉子流走,但還有一些雨水從枝葉間的縫隙滲透進來,把他們渾身淋溼。女人們恐懼地祈禱著,男人們不滿地咒罵著,只盼望這場豪雨快點過去。但從黃昏到深夜,風雨沒有半點停止的跡象。

「我們不該到這裡來的。」骨笛聽到哥哥石斧抱怨說,「如果留在北方老家就好了,至少還有山洞可以住。」

「可留在老家,我們會凍死的。」骨笛說,「冰雪神統治了一切,大地終年冰封,寸草不生,除了長毛象和披毛犀,沒有動物能活下來。」

「嗚嗚,可是這裡也很冷啊,一定是冰雪神追來了……」他的妹妹貝殼在另一邊害怕地啼哭著。

「不會的。」骨笛寬慰妹妹說,「你看,至少還有森林,而且下的是雨,不是雪。」

但他想起了那些傳說:北方的冰雪神打敗了森林神,封鎖了大地,森林神逃往南方。大地被無盡冰川覆蓋,幾乎沒有多少生命能夠倖存,人類被迫追隨森林神的步伐,逃往溫暖的南方。

但骨笛的氏族離開北方太晚了,對他們來說,森林只是一個美好的傳說。他們走了整整兩輪月亮盈虧,路上死了十多個人,才越過冰川和草原,到達了這片林木豐美的森林。他們滿懷希望地尋找山洞,打算定居下來開始新的生活。不久,他們果然找到了一個合適的山洞。

可他們很快發現,自己不是最早的殖民者。山洞早已被另一群人——從骨笛的角度看,那些棕色皮膚,卷頭髮的傢伙幾乎不能說是人——所佔據。他們不說骨笛氏族的語言,說話像是鳥叫。衝突爆發了,但對方把守了洞口的要道,骨笛他們沒法攻進去,反而死了兩個同伴,只有狼狽撤走。

一天天過去了,他們在陌生的森林中漫遊著,風餐露宿,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山洞,北方大地的人們都躲到了這裡,許多山洞都被各色人群佔據,即便有個別沒被佔據的又太小,容納不了那麼多人。他們只有棲息在樹下,平常還好,生起火來也還暖和,但一旦遇到暴風雨就難以棲身。這些日子因為淋了風雨,死了兩個半大孩子和一個老人,現在他們只有十來個人,如果再持續下去,這個孑遺的小部落就會在這陌生的土地上灰飛煙滅了。

必須儘快找到新的洞穴,骨笛想。

驟然,一陣暴風吹來,原來垂下的大樹枝徹底斷了,帶著枝葉滾倒在一旁,骨笛和他的同伴們立刻暴露在風雨的直接吹打之下,人們驚叫著,慌忙躲到僅剩的一塊枝葉遮蔽之下,但那地方實在太小,庇護不了那麼多人了。

骨笛和石斧倒是找到了較好的位置,但弱小的貝殼就被擠在了外圍,任風雨吹打,劇烈地發抖著。石斧嘆氣說:「真是倒霉,如果那根樹枝沒斷就好了……」

一道閃電劃過,不是在外面的天空上,而是在骨笛的腦海中。他從樹葉的縫隙間望了一眼那根樹枝,正躺在幾十步外的泥水中。

「如果那根樹枝沒斷……」骨笛想,「如果它還在那裡……」

「我們把那根樹枝扶回來!」他脫口而出。

「什麼?」石斧很是迷惑,「可樹枝明明斷了呀。」

「把它放回去!」骨笛說,「放回原處就行了!」

「那不可能,」石斧一口否決,「樹枝撐不住的。」

貝殼的顫抖越來越厲害,她太小,淋了雨會生病會死的。骨笛來不及多想,衝了出去,把渾身溼答答的貝殼抱住,遞給石斧。「護著貝殼!」他說。

「骨笛,你瘋了麼?外面——」

但風雨交加中,骨笛已經聽不到石斧的話了,他冒著冰刀般的寒雨,在泥濘中提起那根手臂粗細的樹枝,拖回來,想架回到以前的位置上。但他找不到合適的所在,無論怎麼擺弄,樹枝總是無法架穩。

「跟你說了不成的,骨笛。」石斧對他說,「快回來吧,湊合湊合算了。」

「回來吧,骨笛哥哥。」貝殼也說,「我們擠一擠就好了。」

骨笛猶豫著,冰水的抽打讓他難受到了極點,還是放棄算了,他想。但這時,閃電照亮天空,讓他看到了兩根樹枝之間的樹杈,高度正合適。他靈機一動,把樹枝架到了一個樹杈中間,這回果然成功地架住了。

骨笛高興地從一邊鑽回去,大樹枝擋住了大部分風雨,比起剛才的窘狀,避難所變得舒適了很多。

「骨笛哥哥,你真厲害。」貝殼擠到他身邊說,眾人也交口稱讚。

「瘸腿的獵人碰上死劍齒虎而已。」石斧冷冷地說了句諺語。

外面的風聲越來越大,吹起了樹枝垂在地上的一頭,樹枝的另一頭在樹杈間搖擺碰撞著,搖搖欲墜。

「當心!」石斧忽然大叫一聲,抓住貝殼,把她拖回來,片刻後,那根樹枝又在她剛才坐的位置砰然落地,濺了人們一身泥水,新修復的避難所又毀壞了。

「看你乾的好事。」石斧斥責骨笛說,「差點害妹妹被砸死!」

骨笛覺得臉上發燒,彷彿人們都在譴責地看著他,他不甘地再次衝出去,檢視那個樹杈,很快看出問題所在:它太寬了,樹枝可以擱住,但沒法固定。

如果再窄一點就好了……

如果能讓它變窄一點……

骨笛腦海中再次靈光一現,對石斧說:「把斧子給我!」

「幹什麼?你要砍柴火?現在?」石斧無法理解。

「給我再說。」骨笛無暇解釋。石斧猶豫了一下,還是把身邊的手斧遞給他。他因為石斧而得名,做的斧子也是氏族裡最好的。

骨笛握住手斧,在樹杈間用力砍了下去,兩下就砸破了樹皮,砸出了一個小的缺口,並隨著他的每一下砍斫而不斷擴大。骨笛全神貫注地幹著活,雖然風雨無情地澆打在他身上。但他內心被這個完全新鮮的念頭充滿,全力工作中,身上竟漸漸不感到寒冷,反而暖了起來。

可是砍了半天,骨笛已經精疲力竭,對了一下槽口,還是太小了,沒法把粗大的枝幹放進去。他喘著粗氣,再想幹活一時也沒了力氣。

「沒用的傢伙,看我的吧!」這時候石斧也出來了,站在他身邊,握著另一塊斧子大力砍斫起來。他終於看出了骨笛的目的,兄弟倆相視一笑,一起唱著粗樸的歌謠,奮力工作著。

終於,樹杈上出現了一個大小適中的缺口,骨笛和石斧將那根樹枝架上去,這回牢牢地嵌在了樹杈中間。骨笛想了想,又把另一頭用一塊石頭壓住,這樣兩端都固定了。避難所變得牢不可摧。

骨笛和石斧鑽了回去,享受著將風雨遮蔽在外的勞動成果,不過沒有過多久,雨就停了。

「這麼快就雨停了?」石斧反而有些失望,「咱們白乾了一場。」

「不,沒有白乾。」骨笛說,「那根樹枝不會再掉了。哥,我覺得以後我們可以一直住在這裡。」

「開玩笑,就算你固定了那根樹枝,這裡比山洞還是差遠了。」

「可附近我們都找遍了,已經沒有合適的山洞,恐怕我們必須面對現實:這裡已經找不到可以住的山洞了,去下一片森林估計也差不多。」

「但這個地方還是有點……」

「哥,我有個想法。」骨笛的眼中閃爍著熱切的光,「我們可以架上更多的樹枝,把這裡變得像山洞一樣密不透風。」

「可是哪有那麼多樹杈?」石斧不解地問。

「不,你沒看出來麼?根本不需要樹杈。」骨笛說,「只需要石斧、石刀或者石錐,我們可以在樹幹的任何地方鑿出一個洞,折下合適的樹枝插進去,也許還可以用藤條綁起來,下面可以用其他樹枝支柱,或者用石塊壘起來也行……」

「你究竟在說什麼?」

骨笛比劃著:「我是說,我們可以在大地上造一個山洞!然後讓大夥兒住進去。」

「這……」石斧被這個說法驚住了,「聽起來這像是鳥築巢……可我們是人,祖祖輩輩一直是住在山洞裡的,怎麼能夠……」

「鳥可以築巢,老鼠可以挖洞,為什麼我們不能用樹枝造一個自己的山洞?」

「這……這怎麼能一樣呢,我們不是鳥也不是老鼠啊。」

「但是我們能夠做到。」骨笛說,「就像我們能夠改變石頭和獸骨的形狀一樣,我們也能改變那些樹木,讓它們變成我們的洞穴,為什麼不呢?」

「可破壞了那些樹木,這不會觸怒森林神嗎?」

「森林神會原諒我們的。你想想,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留在這片森林裡,否則我們在遷徙到下一片森林之前就會死光。」

「骨笛哥,我覺得你說得對。」貝殼也加入談話,「現在已經是這樣了,為什麼不試試看?」

越來越多的人加入討論,有贊同也有激烈的反對,骨笛的建議引起了人們的興趣,最後,贊成者佔了多數,他們決定明天一早就開始進行這個全新的嘗試。

風雨過去,烏雲散盡,天空從黑暗中顯出深藍,火紅的晨曦從東方的地平線上透出,鳥兒開始在雨後的林間歌唱,白晝神即將到來了。

骨笛隱隱感到,這將是一個全新的黎明。一片新的森林,不,一個史無前例的世界即將降臨。人,即將用雙手在大地上建立起自己的居所。這會永久性地改變人和萬物以及神明的關係。

那將是一個聰慧如他也無法想象的白晝。

西元前1339年

底比斯是一座壯麗的都城,法老很懷念在卡爾納克神廟巨大的百柱殿裡沐浴尼羅河水的愜意。不過比起那南方的舊都,法老更喜歡腳下的埃赫塔頓。因為這是他自己建造的,屬於他自己的城市。在這裡沒有歷代先王的陵墓和宮室壓在他頭頂,也沒有討厭的阿蒙神廟的祭司對他指手畫腳,這裡的統治者只有他,和庇護他的太陽神——阿吞。

整座埃赫塔頓城尚籠罩在黑暗之中,只有東方有一線朦朧的光明,勾勒出城中幾座高大神像和方尖碑的輪廓。法老一早便已起來,站在這座偉大城市的中心——他親自設計的太陽神殿門口,看著春分日的太陽準確地從兩根巨柱間升起,將金色的陽光射進長長的空無一人的柱廊,照亮了掛在頭頂的純金的阿吞神像——沒有人的形體,只是一個金光閃閃的圓盤——在陽光下熠熠生輝,如同第二個太陽,又通過巧妙設定在殿中各處的圓鏡,不斷反射陽光,把整個大殿照亮。這是屬於他的光明,令他感到欣悅無比。原本如同黑暗洞穴般的大殿,轉眼間便成為了充滿光明的新天地。

法老在阿吞神像下佇立著,心中充滿了寧靜的愉悅。

和往年一樣,今天的春分祭祀儀式由太子圖坦卡蒙代為舉行,表面的理由是法老要在聖殿中接受阿吞神的默示,但事實上,法老懷疑其他人也暗中知道,是因為他不想在公開場合露面。他身材比一般人高得多,長著狹長的臉,細瘦的四肢,肥大的胸和肚子,身體完全不勻稱,看上去像是一個怪物。雖然他由於無可爭議的高貴血統得以繼位,人們對他表面上畢恭畢敬,但法老知道,不知有多少人在他背後指指點點,傳播著各種惡毒的謠言。

為此,法老建築了新的都城,從底比斯搬到了這裡,在埃赫塔頓的新宮廷中,他不用再在人面前出現,無論是他的兄弟叔伯,還是大祭司,一般都見不到他。在這裡他可以醉心於和他的阿吞神的精神交流。並且發展各種頌揚新神的藝術:在他的指導下,新風格的繪畫、雕塑和詩歌,源源不斷地湧現出來,如同建造了一個屬於自己的世界。

面對著阿吞發光的神像,法老在無人的大殿裡高聲吟詠著自己親自寫下的熱情頌歌:

你在我心目中,

沒有其他人知道你,

只有你的兒子,偉大的國王。

他來自你的身體。

代表你統治大地,他愛著他的王后。

哦,美麗的娜芙蒂蒂。

……

但有時候,外面的世界仍然要闖進來,打破法老心靈的寧靜。

衛士通報後,一名紅袍的高階書吏走進大殿,在法老面前跪下行禮。他帶來了外部的訊息:

「太陽神阿吞的化身,上埃及和下埃及的至高統治者,偉大的萬王之王……」書吏不敢馬虎地念誦著法老冗長繁複的神聖頭銜。

法老不耐煩地揮了揮手:「說正事吧,有什麼訊息?」

書吏從鑲金的皮袋裡抽出一張寫滿象形字的紙草卷,展開唸了起來:「赫梯王的軍隊已經佔領米丹尼王國,我們在幼發拉底河的統治被動搖……

「我們的同盟巴比倫王國也面臨入侵,國王向您緊急求援……

「敘利亞的叛亂進一步擴大,您委派的總督已經被反叛者殺害,目前騷亂已經延伸到了迦南地,反叛者甚至僭越稱王……」

「夠了!」法老怒氣衝衝地說,嚇得書吏趴伏在地上,「去年年底,我已經命令駐守孟菲斯的十萬大軍前往北方大陸平定局勢,並從底比斯增派三萬援軍,為什麼到現在局勢還沒有緩解?是你沒有把命令傳達下去麼?」

「太陽神的化身啊。」書吏哀告說,「我怎麼敢違背您神聖的旨意?我第一時間就把訊息沿著尼羅河傳到了底比斯,但是那些……那些大祭司們……」他吞吞吐吐起來。

「說!」

「是,那些大祭司控制了您的各級長官,找出各種理由拒絕執行您神聖的命令,他們說,由於陛下背棄了阿蒙神,埃及上下都人心惶惶,底比斯也騷亂四起,就是尼羅河的洪水也頻繁了很多,這都是諸神降罰。再說,國庫的錢都被用於修建新都了,收成不好,軍隊也填不飽肚子,對邊陲局勢無能為力……除非您的鑾駕返回底比斯,向阿蒙神懺悔,重新得到神的庇佑,否則您的旨意他們無法執行。」

「混賬!如此藐視我的權威!」法老將一隻金盃拋到地下,發出尖銳的碰撞聲,在大廳中迴盪著,怒火如同要將整座神殿吞沒,「傳我的命令,埃赫塔頓的全部軍隊整裝待發,我要御駕親征這些老鼠一樣的叛徒,將邪惡的阿蒙神廟夷為平地!」

書吏渾身發抖,答應著向外退去,法老卻又叫住了他,「等等……你先下去,讓我再想想。」

當憤怒的潮水退去,法老就知道,他的話不可能實現。在過去的十多年中,他和阿蒙神的僧侶們進行了不知多少次的鬥爭,毀掉了好幾座神廟,甚至處死了幾名大祭司,卻沒有撼動對方的根本。反而被他們一步步逼出底比斯,讓他退縮到埃赫塔頓這個堅固的殼裡,事實上也架空了他。他的實際權力小得可憐,號令也許根本出不了這座城市,御駕親征?笑話。恐怕到時候他自己的軍隊會第一個譁變。

事實是,幾乎沒有任何人理解他,他的信仰,他的藝術,他的世界。他是他們的王,但也是這個世界的異類。

除了那個完美的女人……

他的王后,娜芙蒂蒂。

現在,法老急於見到她,向她訴說一切。只有她永遠能夠理解他,支援他……她是他的「共治者」,在宮廷的壁畫上,他和她永遠站在一起,仰望天空,接受阿吞神的洗禮。

他離開了前殿,走過後面寬敞的中庭,走進王后的寢殿,那是他不允許任何人進入的地方。金碧輝煌的寢宮中沒有侍女,只有一線金色的陽光從高窗照進寢室,照亮了擺放在案頭的一尊精美的彩繪雕像。

高高的藍色王冠下,是一條纏繞在額頭上的金蛇,下面是一張清麗無瑕的容貌和一對夢幻一樣的眼睛。

那是他親自雕琢的,他夢想中的完美女神。娜芙蒂蒂,這個名字就意味著:「美麗的人來了」。世界上任何女人都無法和她相比。

但是不存在這樣一個完美的女人,從來不存在。她是法老少年時的夢,一個超出這個和他為敵的世界的奢侈夢想。即使在他成為法老後,也沒有辦法讓這個幻影變為現實存在。

但至少,他能夠讓這個世界認為她是存在的。提及她的銘文和畫像在埃赫塔頓無所不在,他將他和幾個侍女生的兒女都算成是她生的,知道這個秘密的人大多數都被他處死了,剩下的幾個未來也將會陪葬他。他親自編撰的、他們的愛情故事將會被記載在史書上,萬世傳誦。

法老暫且忘卻了塵世的煩惱,坐在寢殿深處,陷入了甜蜜的思緒。

然後,法老埃赫那吞走出房門,向寺人釋出命令,讓他們把自己的養子摩西找來,關於創世神阿吞的偉大,自己有一些新的領悟要告訴他。現在,摩西是唯一可以和自己說上幾句話的人了。

西元529年

達馬西烏斯放下蘆葦筆,活動了一下僵硬的指頭,從一堆字跡密密麻麻的羊皮紙捲上抬起白髮蒼蒼的腦袋,看到自己的影子在身後爐火照耀下忽閃不定地在石牆上伸縮。每當他見到這一情景,都會想起柏拉圖所說的洞穴。事實上,他這些日子正日夜不停地思考著這個問題。他正在撰寫的這部《理想國》註疏也正卡在了這個關節點上。有三年之久,每天他都要寫下幾千字的段落,然後又一一刪去,最終一個字也沒有寫成。

達馬西烏斯咳嗽了幾聲,雪白的長鬚劇烈地拂動著,他已經七十一歲了,身體日漸衰弱,不知道還能活上幾年。現在,他的最大夙願就是完成這部《理想國》的註疏。但他不知道自己是否還有足夠的精力以及智識去完成它。他知道自己正面臨思想和生命的絕境。但這不僅是他的絕境,也是整個文明世界的,他看得很清楚,自上古神話時代以來的文明之光,即將在這個風雨飄搖的時代熄滅……

一陣急促的腳步聲從外面傳來,隨後是有人在惶急地敲門。敲門聲很重,達馬西烏斯有些詫異,學園中人人知道他的規矩,平常除了送飯的學生,不會有人敢來打擾他,而今天的飯已經送過了。他向桌子上望了一眼,那裡的一盤面包、橄欖和燻肉還沒吃幾口呢。

「老師,是我,辛普里丘斯。」沒等他發問,就聽到一個惶急的聲音說。

達馬西烏斯知道,自己的得意門生辛普里丘斯是個穩重的學者,深夜到來,必有要事。「進來吧。」他說。

衣冠不整的辛普里丘斯推開沉重的木門,走進斗室,向他簡單地行禮,然後開門見山地說:「老師,很冒昧打擾您的清修,不過事態緊急,我剛知道,皇帝陛下下達了命令,要地方官關閉學園。」

「終於來了。」達馬西烏斯想,卻沒有說話。辛普里丘斯以為他還不相信,又強調說:「這是真的,我有很可靠的資訊來源。皇帝命令地方官遣散所有學生,並逮捕宣揚邪說的異教徒,信使正在從君士坦丁堡來的路上,明天就會有大兵來查封這裡了。」

「我知道。」老人點頭,顫巍巍地說,「這些年來我早就有預感,這一天終究會到來,特別是查士丁尼繼位以來,他可是個雷厲風行的人。好了,十字架宗教最終取得了勝利。」

五百年了,達馬西烏斯想,自那個叫耶穌的猶太瘋子在十字架上被釘死之後。他的古怪教義像野火一樣,燒遍了整個羅馬帝國內外,將古典文明燒成了灰燼。自從君士坦丁皇帝皈依後,帝國和宮廷拋棄了祖先的信仰和生活,也投身於十字架之下。古老的神廟被廢棄,諸神被遺忘,野蠻人打進了帝國腹地……只有哲學家們還在堅持著用理性和論辯與來自亞洲的異教對抗。雖然賢明的尤利安皇帝復興傳統的努力夭折了,奧古斯丁的背叛令他們多了一個強悍的敵人,希帕提婭的被害亦是沉重的打擊……但近百年來,哲學家們再度復興了學園,他們在古老的雅典團結起來,講授歷久彌新的古典著作,教化萬千渴慕真理的青年,從而也成為基督教會的眼中釘肉中刺。他們千方百計挑唆信奉基督的皇帝,要毀滅歷史悠久的古學園……

「……所以。」辛普里丘斯的話讓達馬西烏斯從遊散的思緒中回到現實,「我們必須趕緊離開。」

「離開?能去哪裡?」達馬西烏斯苦笑,「別忘了義大利已經是那些日耳曼野蠻人的天下了。」

「我已經找到了一艘船,我們可以連夜上船,在猶太行省一帶登陸,然後可以越過邊界去美索不達米亞。據說那裡的波斯國王禮賢下士,歡迎一切來自羅馬的投誠者,我們可以在波斯首都安身。」

「波斯?哈哈!」達馬西烏斯刻滿皺紋的臉頰顫動著,發出一串乾澀的笑聲,「辛普里丘斯,你記得嗎?差不多整整一千年前,希臘人在薩拉米斯之戰中擊敗了波斯帝國,保衛自己的自由,希臘文明才能發揚光大,創造了伯里克利時代的光榮,才有了柏拉圖、亞里士多德和我們的學園,而如今你讓我們,古典文明最後的繼承者,去東方投靠專制的波斯國王?這是何等的諷刺!」

「可是,至少那裡沒有狂熱的基督徒。」達馬西烏斯急切地說,「或許在那裡,我們的文化還能傳承下去。」

「不,不會有什麼差別,反正這個世界要毀滅了。」達馬西烏斯沉痛地說。

「您說什麼?!」

「辛普里丘斯啊。」達馬西烏斯凝視著漸漸暗淡的爐火說,「難道你沒有察覺嗎?我年輕時曾走遍了大半個帝國,從不列顛到埃及,從伊比里亞到小亞細亞,無論在哪裡,文明的火種都在熄滅。匈人、哥特人和日耳曼蠻族從外部摧毀我們,十字架的信徒從內部。西部帝國已經在蠻族洗劫中覆滅,看來東部也撐不了多久了。古典的生活已被遺忘,如今不要說柏拉圖的希臘語,就連能說像樣的拉丁語的人都沒有多少了。普羅克洛斯帶來的學園復興曾是我們最後的希望,幾乎所有僅剩的自由學者都集中在這裡,和信奉十字架的教會相抗衡。然而近幾十年來也日漸凋零。這是不可逆轉的命運,每一個文明都有盛衰,如同有日出就有日落。我們的文明已經覆滅,再有幾十年,最多一兩百年後,羅馬也好,波斯也好,都將不復存在,世界將變成一片荒蕪。」

「這……不可能吧?」辛普里丘斯詫異地張大了嘴。

「是你習焉不察,我的學生。我們的世界日復一日地沉入深淵。如果伯利克里或者修昔底德能夠看到我們的生活,會毫不猶豫地把我們當成野蠻人,我們距離徹底滅亡只有一線之遙。並且,文明的毀滅並不是稀奇的概念,柏拉圖在《法篇》裡就論述過了,如果你還記得的話。

「世界本身雖永恆,但我們記得的歷史不過一兩千年,可見之前必已有無數次的毀滅和再生。我曾經在埃及見過那些高大的金字塔和神廟,但那些神明已經被忘得一乾二淨,奇特的象形文字也無人能解讀,古代埃及人的世界已經沉入歷史的地平線,我們的世界也將跟隨其後,一切只是——時間問題。」

「但是老師,至高的太一,世界的精魂是不滅的!」辛普里丘斯忍不住說,「正如先哲普羅提諾所說,太一流溢自身,化為世界萬物,雖然萬物生滅流轉,但太一永恆不變!」

「是的,我也曾虔信普羅提諾的學說,但我越來越懷疑,或許這一切都是錯誤的,或許他沒有理解柏拉圖,或許柏拉圖本人也錯了。」

「您在說什麼呀!」辛普里丘斯驚訝萬分。

「你還沒有忘記柏拉圖的洞穴學說吧?」達馬西烏斯如同在課堂上一樣向自己的弟子提問。

「當然。」辛普里丘斯一時忘記了自己來的目的,而像往日一樣沉入了哲學問答中,「人類生活在洞穴中,所見到的一切都是爐火照耀下的影子而已,而真正的陽光,也就是真理,凡人根本無從夢想……那真正的太陽,也就是至高的太一,只能通過哲學的心靈去認識。」

「你說的不錯。」達馬西烏斯說,「問題是我們怎麼知道存在太陽?」

辛普里丘斯怔了一下:「因為……這一切是通過類比的原則,不是麼?我們認識到萬物的理念,從而認識到真正永恆世界的存在。」

「看看這個房間,你想到了什麼?」達馬西烏斯溫和地說。辛普里丘斯不禁向四壁望去,這座石屋是幾十年前才搭建起來的,但用的石料都取自學園千年來各種原因的廢棄石塊,有的或許是亞里士多德求學時倚靠過的伊奧尼亞石柱殘軀,有的或許是西塞羅訪問時坐過的石凳碎塊。許多石頭上都刻著字,這裡刻著一段柏拉圖的對話,那裡刻著幾句巴門尼德或普羅提諾的名言。在一塊平整的青石上,辛普里丘斯看到了一行歪歪扭扭的希臘文:「吾愛柏拉圖,吾更愛卡帕莉亞。」字跡斑駁,不知道是哪一個調皮的學生寫的。誰是卡帕莉亞?大概是早就死了幾百年的一個妓女。辛普里丘斯沉思著老師的話,試圖找出其中的奧義。

「您是說這是一個洞穴?」辛普里丘斯最後說,「就好像柏拉圖說的洞穴一樣,而外面是——是——」

「而我們不知道外面是什麼。」達馬西烏斯打斷了他,「如果我們從未離開這個房間的話!我們不知道外面是否有太陽,甚至不知道是不是有‘外面’的存在。」

辛普里丘斯心中雪亮,哲人的對話不需要說得太具體,但他已經明白了老師的意思:如果人類一直生活在洞穴中,那麼從邏輯上,我們根本無從得知外面的世界是什麼樣子的,也不知道是否真的有至高真理的存在。我們所以為看到的,無非是石頭上刻著的這些字跡,這些過去的歷史和文化所告訴我們的意見和教條而已。

這個世界,從頭到尾就是一個巨大的洞穴。生活在其中的人們,沒有離開的希望,在波斯也好,伊比利亞也好,都沒有什麼區別。

「所以你明白了。」老人苦笑著說,「我們的信仰或許不過是徒然,不過是和十字架崇拜者同樣的狂信。什麼太一,什麼流溢,都只是一廂情願的臆想。難道不是麼?如果這個世界真的有真理之光的照耀,又怎會一再陷入毀滅?我們辛辛苦苦繼承的那些學說和真理同樣相隔天壤。就讓哲學和這個學園、這個世界一起歸於毀滅吧!」

辛普里丘斯說不出話來,良久方說:「老師,這些艱深的哲理,等我們上船以後再討論吧,現在還是先——」

「我不會走的。」達馬西烏斯微微搖頭,「既然我們永遠無法真正走出洞穴,又何必離開這裡?你走吧,就讓我這個風燭殘年的老人在這個洞穴裡默默死去好了。」

辛普里丘斯不知如何是好,外面傳來了呼叫聲,有人喊他的名字,似乎還有一大堆事務要他決斷。他猶豫了一下:「老師,抱歉,我還得處理其他的事,回頭再找你。」

他再度行禮後,退出了房間。外面是一片平整的草坪,近處是學園的主體建築,遠處的山丘上可以看到雅典衛城的廢墟,更上面是繁星密佈的星空。本來遼闊的世界忽然彷彿變成了一個巨大的洞穴,讓他透不過氣來。

洞穴,辛普里丘斯想,這不僅僅是一個比喻。諸天圍繞大地如同屋頂和牆壁,最高的天是恆星天,比太陽還要高,綴滿恆星的天球縈繞大地,但誰知道外面的是什麼?即使恆星天距離大地有十萬希臘裡之遙,也仍然是有限的距離,但從理論上來說在外面的,卻可以是無限!那裡究竟是什麼?

或許唯有黑暗的空間,也或許是無法企及的真理的大海。但我們一無所知,我們生活在宇宙洞穴的底層……

辛普里丘斯思索著,心中忽然一個念頭閃過,返身衝回了房間:「老師!」

「不用勸了。」達馬西烏斯疲憊地說,「我不會走的。」

「但是老師,您說的不對。」辛普里丘斯大膽地說,「至少我們知道了一條真正的,無可辯駁的真理!」

「哦,是什麼?」

「正是我們在洞穴中!」辛普里丘斯大聲說,「我們和真理相隔絕。我們不知道什麼是真理,但是我們知道自己的無知,老師,至少我們可以把這些思考傳承下去,或許當世界再一次文明覆興,未來的人們會找到通向真理的途徑!」

老人的臉罕見地變了顏色,他皺眉思索著,過了許久,終於點了點頭:「你是對的,辛普里丘斯。千年學園並非全然無稽,我們至少知道了一點點真理,雖然自柏拉圖以來從無進步……但讓我們把這些思考傳承下去,或許下一個文明時代的人們,他們會有更好的運氣,不必重蹈這個世界的覆轍。」

「所以老師……您的意思是……」

「走吧。」達馬西烏斯支起顫巍巍的身體,「讓我們去波斯,叫學生和僕人們把這裡的羊皮紙書帶上,對於未來的世界,它們比我們的性命還要珍貴呢。」

西元1970年

已經是深夜了,整幢宿舍樓的燈已基本熄滅,人們進入了夢鄉,只有一個房間還從窗戶紙底下透出一點微光。

那是一個只有六七平米的小房間,沒有椅子,床對面就是一張書桌,旁邊有一個簡陋的衣櫃,只剩下了半邊門。房間裡幾乎沒有下腳的地方。桌子上堆滿了高高好幾摞的稿紙,幾本書擺在中間,天花板上吊著一個四十瓦的小燈泡,昏黃的燈光由於實在太暗,不像是光線,倒像迷霧一樣瀰漫在房間裡,好在房間實在太小,不至於完全看不清。

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蓬頭垢面,鬍子拉碴,戴著厚厚的眼鏡,坐在桌前,在一張紙上奮筆疾書著,眼睛裡都是血絲。燈光在他身後投下深深的影子,如同監牢中幹苦差事的犯人。

但比起外面混亂而瘋狂的世界,他覺得自己已經是在天堂裡了。

轟轟烈烈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已經進行好幾年了,他被批鬥過,也被關過牛棚。前一陣子才被放回研究所。單位裡也是一盤散沙,領導被下放,工宣隊進駐,誰誰自殺了,誰誰又被判刑……革命到這個程度,他的事兒已經不算是個事兒了,他難得享受了幾天的清閒。但是單位還是不如自己的狗窩,隨時要搞政治學習,早請示晚彙報。他一參加這種場合就如坐針氈,總是設法溜回自己的小房間裡才感到踏實,特別是在這樣的深夜,他知道直到天亮,不會有人上來打擾,這難得的寶貴時間簡直太美好了。

他在紙上拼命寫著,數字、符號、公式、演算法……在他腦海中如大旋渦一樣瘋狂地旋轉著。但在表面的混亂下隱藏著簡潔優美的結構,他似乎已經看到了一點若隱若現的曙光……

除了他自己,沒有人知道他已經到了怎樣的高度,比起幾年前的那次發現,如今他又更上了一層樓,他知道自己離峰巔只差一步,只要登上了峰頂,整個大地就可以一覽無餘。有人會相信麼?在這個狹小的房間裡,他這個其貌不揚的書呆子會成為世界之王?

但千真萬確,這裡是他的世界,他的宇宙。他什麼也不需要,不需要革命和政治學習,不需要空氣和食物,甚至不需要時間和空間!他所需要的只是數字,最抽象的數字,一個質數,兩個質數,它們在他腦海中纏繞嬉戲著,像電子和質子一樣結合起來,組成原子、分子或晶體結構,再形成一層層複雜的化合物,最後變成整個世界!畢達哥拉斯是對的!世界,是由數字組成的……

而他已經把整個世界踏在了腳下,用一支筆,他把世界一層層輕輕劃掉,這是他發明的「篩法」,讓世界化整為零,歸於寂滅。無盡的數字消失了,世界也沉入了黑暗。面前只有高聳的珠穆朗瑪峰頂,只要上去,上到頂上,就可以飛起來,飛到天上,翱翔在空靈的數的天國之中……

但是……

他不住移動的筆頭忽然停下來,盯著面前寫得密密麻麻的稿紙,心下一沉。就差最後一步,但他再一次卡住了。他還沒有算到最後,但是他從心裡知道,和之前的千百次嘗試一樣,他已經失敗了。在他面前出現了一座懸崖,上面寫著大大的「此路不通」。

黑沉沉的現實又壓了上來。

他懊惱地扔下筆,將稿紙揉成一團,扔進了廢紙簍。頹然倒在床上。我就知道,他想,不可能那麼順利的,這個方法有內在的缺陷,雖然我已經走得那麼遠,彷佛一伸手就可以摘下那顆明珠,卻無法再進一步。今晚那麼多個小時,又是白費功夫。

但即使這樣,即使一輩子都這樣失敗,也是幸福的。他想,在這個房間裡,做自己愛做的事兒,全心全意,遠離塵囂……他腦子裡忽然冒出中學時學過的兩句古文「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那些不朽的作品,或許許多都是在這樣的房間裡寫出來的吧?

再小的房間,也是人類生存的必須。它能為你遮風擋雨,讓你有一處地方棲身,躲避外面的喧囂和血腥。同時,對於那些在心靈世界探索的人,它更會提供無垠世界的入口。特別對於數學家來說,他只需要一支筆,一張紙,就可以馳騁在比宇宙還要寬廣的無限之境中。

當然,如果有計算機更好,不過那是過於奢侈的夢了。他在研究所裡見過一兩次計算機,但不知道怎麼用,當然也沒有使用許可權。他想象著也許有一天自己能有一臺計算機,只需要鍵入幾行字,就會自動出來自己算幾天才能得到的結果,想到這兒,他呵呵傻笑了起來。

一陣倦意襲來,他閉上了眼睛,進入夢鄉。在夢裡,彷彿在深夜,他走在一片神秘的曠野中。一臺像大廈一樣的巨型計算機佇立在他面前,他抬起頭,只看到夜空中明亮的繁星,卻怎麼望也望不到計算機的頂端,它如同一根巨大的柱子,支撐在天地間,支撐著整個宇宙。不知怎麼,他知道那臺計算機能夠聽懂他的問題,他大聲問它:

「是否每一個大於2的偶數,都可以表示為兩個質數之和?」

計算機上的一排訊號燈亮了,龐大的機體嗡嗡運轉了起來,並沒有從輸出槽中吐出打孔的的長長紙帶。但他忽然發現,天上的星星漸漸開始了移動。它們緩慢地離開了原來的位置,在夜空遊蕩著,漸漸組成他熟悉的數字和符號。

他明白了,宇宙就是那臺計算機,一切答案,早已在宇宙中寫下。

曠野不見了,他飛騰在星海之上,星潮湧起,眼花繚亂的數學式撲面而來,又轉眼拆散,重組……在他眼中,那不只是數字和符號,在數字的背後,一個清晰的結構浮現出來,那是宇宙本身的結構,莊嚴、完美、精妙絕倫,天,怎麼會是這樣?這種思路簡直太奇妙了,我可從來沒想——

他驀然驚醒了過來,當然,還在自己的小房間裡,房裡的燈光還亮著。剛才只是一個夢,又彷佛不只是一個夢。

他定了定神,腦子裡的印象還記憶猶新,他明白了那是什麼,他一直在尋找的終極解法!不,遠不是一個解法,而是數學最基本的秘奧。他忙坐起來,趴在桌子上,隨便抽了張紙寫了起來。他知道必須要快,幾乎每過一秒,頭腦中的印象就會淡化一點。沒時間全寫下來了,只有記住幾個思路中的要點,其他的以後再推算。但他憑著一個數學家的直覺知道,這將是一個正確的方向。它不僅能解決一個基本數論問題,還會帶來數學乃至整個科學體系的根本性變革,就像微積分引領了牛頓力學,非歐幾何為相對論鋪平道路一樣,也許這個發現會解開宇宙的奧秘……

他剛寫了半行字,一陣重重的腳步聲從樓道里傳來。他驀然緊張了起來,雖然知道多半和自己無關,但總不免感到杯弓蛇影。不,和我沒有任何關係,他對自己說,這個世界上的一切都和我無關,不能分心,快寫下去,比起我筆下的算式來,世上的一切都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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