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日 星期六

我不屬於他們 舟·沃頓 第1頁,共1頁

搭公交車進城。想到要去圖書館,我心裡就雀躍不已,連溼淋淋的灰濛街道幾乎都顯得詩情畫意。幾乎。天空飄著毛毛雨,看起來又低又平。

圖書館員——那個男的——看到我有那麼多書要訂,臉上微露吃驚的表情,但沒多說什麼,只是遞出一疊空白的窗體,要我自己填寫。太棒了,好多書等著我看!之後我去了一趟書店,買了《四首四重奏》、泰德·休斯的《烏鴉》和安妮·麥卡芙瑞的《龍吟者》,另外還買了一盒火柴。

我看到一本叫作《混世禍根》的小說,作者是史蒂芬·唐納森,但我沒買,因為它竟然敢拿自己和托爾金相提並論,在封面上大大印著「媲美托爾金巔峰鉅作」幾個字。封底註明這句評論出自《華盛頓郵報》,從現在開始,這家報社引述的評論只會摧毀一本書在我心中的地位。他們好大的膽子,那些出版社好大的膽子。這種比較荒謬至極,你只能說「與托爾金的巔峰之作相比,這本書簡直就是垃圾」。不管是多引人入勝的小說,像《地海巫師》,都適用這句話。《混世禍根》(爛透的書名,看起來就像《王者之劍》的系列小說)根本應該是托爾金的失敗之作才對,就像《精靈寶鑽》的開場。

說到托爾金的優點——《魔戒》的優點——在於它只能用「完美」兩個字形容。那整個世界,那令人沉醉其中、無法自拔的閱讀體驗,還有那段旅程,都是如此地無可挑剔。我很肯定故事內容純屬虛構,所以才更凸顯它的偉大,因為竟然有人能憑空編造出這一切。它改變了我的世界。我還記得看完《霍位元人》後,我把書遞給莫兒,只說了一句:「拿去,這本很好看。家裡不是還有另一本嗎?」我也記得自己是怎麼找到的——從我媽房裡偷出來的。房門開啟後,走廊上的光線照亮放著姓氏為r、s、t開頭的作者的那層書架。我們以前從來不敢踏進她房裡,生怕她躲在暗處,突然跳出來抓住我們。她以前就曾這麼做過一次,在莫兒要把《水晶洞》放回去的時候。通常我們拿走她書架上的書時,會把書的位置調換一下,以免她發現。但是《魔戒》實在太厚,所以這招不管用。我很怕她會察覺,差一點就要打退堂鼓。不過她要不是沒發現,就是壓根不在乎——她那時大概是跟不知道哪個男朋友去哪兒逍遙了。

我還沒說到真正的重點。

看《魔戒》時,我能感覺自己置身其中,就像在沙漠中找到一道神奇的甘泉。書裡什麼都有(除了貪慾,丹尼爾說;但是有巧言)。

它是心靈的綠洲,即便到了現在,只要我想,仍能躲進中土世界,拋開所有煩惱與塵囂。

你怎麼能拿其他東西和它相提並論?我不敢相信史蒂芬·唐納森如此傲慢。

【註釋】

dragonsinger,初出版於一九七七年。

lordfoul'sbane,初出版於一九七七年。

thecrystalcave,·史都華所著,初出版於一九七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