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草還是蠻舒服的。一般來說,村民家的小屋裡通常都沒有多餘的客房,如果女巫去幫忙,比如,給產婦接生,到了晚上能在牛棚裡睡個臨時床鋪就算很不錯了,應該說是相當不錯了。牛棚裡的空氣其實比人住的小屋裡還好一點,此外,蒂凡尼還覺得(不止她一個人這麼想),母牛溫暖且帶著草香的呼吸本身就像一劑良藥。
地牢裡的山羊幾乎和那些母牛一樣好。它們平靜地臥著,反覆咀嚼著草料,還目不轉睛地、莊嚴地望著她,好像等著看她來一段拋球或者歌舞表演似的。
在睡著之前,她最後想到的一件事是:肯定有人來餵過山羊了,肯定也就有人因此注意到地牢裡少了一個囚犯。那樣的話,她的麻煩會更添一重吧,不過她的麻煩不是已經夠大的了嗎——大得都很難再大了吧。或者,並沒有她想得那麼大?因為當她再度醒來的時候(差不多一個小時以後),她發現有人趁她睡著的時候給她身上蓋了一條被子。這是怎麼回事呀?
是普萊斯頓幫她解開了疑惑——他端著一盤燻肉加煎蛋來了。肉和蛋都有點咖啡口味,大概是他沿著石頭臺階一路走來的時候,咖啡灑了的緣故吧。
「男爵大人向你表示讚許和歉意,」他說著,咧嘴一笑,「我還要通知你,如果你需要,他可以安排你去‘黑白客房’洗個熱水浴。等你都弄好了,男爵……應該說新男爵還想在書房見見你。」
熱水浴聽起來真不錯,可是蒂凡尼知道她沒有這份悠閒,而且,就算是比較簡單地洗一下,也要好幾個倒霉的女僕提著好沉的水桶上四五層樓。所以她還是湊合一下,有機會的時候用臉盆盛點水洗洗算了【32】。至於燻肉和煎蛋,讓它們來吧。她一邊颳著盤子裡的東西吃著,一邊在心裡提醒自己:如果今天是「善待蒂凡尼日」,那她稍後也許還能再要一份好吃的。
女巫們喜歡趁熱打鐵,讓人們的善意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要知道,一般過上一兩天,人們就沒那麼熱情洋溢了。普萊斯頓在旁邊看著她,臉上是那種早餐只有鹹粥吃的男生才有的表情。等她吃完以後,他小心地問:「現在你準備好去見男爵了嗎?」
他對我的事還挺關心,蒂凡尼想。「嗯,好吧,不過首先我要去看的是老男爵。」她說。
「可他還是長眠不醒的呀。」普萊斯頓說,表情挺憂慮的。
「哦,那肯定不是壞事,」蒂凡尼說,「要是他起死回生了,事情才難辦呢。」看到普萊斯頓愣愣地沒聽懂她的話,她衝他笑了笑,「他明天就要下葬了,所以我才想趁著今天看看他,普萊斯頓。而且是馬上就要去,好嗎?咱們這就走吧。他比他兒子重要。」
前往地下室的路上,蒂凡尼能感到人們都在盯著她。她大步走著,普萊斯頓為了跟上她,在後面都要跑起來了。下臺階的時候,他身上的鎧甲一個勁兒地哐當哐當亂響。她有點替他難過,他一直都是挺善良又挺有禮貌的,可是她才不要別人看到她被一個衛兵牽著鼻子走呢。這種事她已經受夠了。人們看她時那種表情更像是怕她,而不是生她的氣。她不知道這是好還是壞。
沿著臺階下到底部以後,她深吸了一口氣。這裡和平時一樣,冷颼颼的,還隱隱有點土豆味。她滿意地微笑了一下,看了看老男爵,他還像她上次看到的那樣,平靜地躺著,雙手交叉擱在胸口,好像正在熟睡一樣。
「別人都覺得我在這個地下室裡施魔法,是嗎,普萊斯頓?」她問。
「是的,確實有些人這麼說,小姐。」
「嗯,他們說得沒錯。你外婆跟你講過一些收殮的常識吧?所以你大概知道,讓死者在生者的世界裡長久地停留是不好的。有時候氣溫偏高,比如今年夏天就比較熱,地下室裡的石頭本來應該像墳墓裡一樣寒冷,現在卻達不到那個標準。所以,普萊斯頓,幫我去再提兩桶水來,拜託了。」他快步跑開了,她則在石臺邊坐了下來。
泥土、鹹鹽,還有兩枚硬幣作為靈魂擺渡的船錢。這些都是你要為死者準備的東西,你還要在一旁觀察和傾聽,就像一個母親守著新生兒……
普萊斯頓回來了,提來了兩大桶水,而且——她很欣慰地看到——水只灑了一點點。他快快地把它們放下,轉身想要離開。
「等等,普萊斯頓,你最好留下來,」她命令著,「我希望你能看到我是怎麼施魔法的,然後如果別人問起來,你可以把最真實的情況告訴他們。」
普萊斯頓默默點了點頭。她對他不禁有幾分另眼相看了。她把一桶水放在石臺邊,挨著它跪了下來,一隻手放進了冰涼的水裡,另一隻手按在石臺上,輕輕說了一聲:「最最重要的是平衡。」
埋藏在她心裡多時的怒火突然轉化成了一股力量。憤怒的力量是驚人的,你完全可以把它積攢下來做點有用的事,她早先對麗迪莎也這麼說過。她聽到年輕的衛兵在旁邊驚得抽了一口氣,那是因為他看到桶裡的水冒出了蒸汽,然後咕嘟咕嘟地沸騰了起來。
他「噌」地站起身:「我懂了,小姐!我來幫你把開水提走,再給你提一桶涼水來,好嗎?」
他倒掉了三大桶開水,地下室裡才又有了深冬般的寒意。蒂凡尼踩著臺階往上走的時候,牙齒都打戰了。
「我外婆肯定也很樂意有你這種本事,」普萊斯頓悄聲說,「她常說死者害怕高溫。你剛才是把冷氣送到石頭裡去了吧?」
「實際上,我是把石頭和空氣裡的熱度移了出來,放到了水裡,」蒂凡尼說,「這並不完全是魔法。應該說它是一種……一種技術。你必須當了女巫才能掌握這種技術,僅此而已。」
普萊斯頓嘆了一口氣:「我還記得從前我外婆養的雞,每次它們嗉子發炎,都是我治好的。我把嗉子都割開,把裡面亂七八糟的東西拿出來,再把它們縫上,就行了。沒有一隻雞死掉。後來有一次,我媽媽養的狗讓車給壓了,也是我治的。我幫它清洗了傷口,把壓出來的東西都放回原位。最後它康復得很不錯,只是有一條腿我沒能幫它保住,不過我幫它刻了一條木頭腿,上面有皮帶子什麼的,可以綁在它身上,現在它還能追著車跑呢!」
蒂凡尼努力掩飾住心裡的懷疑。「好多時候,割嗉子這個辦法都行不通吧,」她說,「我認識一個女巫,她主要給豬治病,必要的時候也給雞治病,她說她用這種辦法就從來都沒成功過。」
「啊,她可能是不知道旋風草根的作用吧,」普萊斯頓很樂觀地猜測,「如果你把這種草根磨成漿,和一點薄荷混在一起,就可以幫助刀口癒合。我外婆知道這種草的用法,還把它傳給了我。」
「好哇,」蒂凡尼說,「要是你能把雞的內臟縫起來,那你也能修好一顆破碎的心了?我真的很想問一句,普萊斯頓,你為什麼不專門去學醫呢?」
他們已經走到了男爵的書房門口。普萊斯頓敲了敲門,然後為蒂凡尼把門開啟。
「我沒學醫,是因為學位的緣故,」他低聲說,「交了學費才能得到學位,可學費太貴了!學做女巫可能不用交學費,小姐。可是學醫的話,沒錢就不行了!」
蒂凡尼走進房間的時候,羅蘭正站在那裡,面對著門口。他嘴裡塞滿了漏網心思,這些心思你絆我、我絆你,誰也不想被說出來。他真正說出來的是:「呃,阿奇小姐……我是說,蒂凡尼,我的未婚妻告訴我,有人用魔法設了局來敗壞你的名聲,我們都上了當。我真心希望你不要計較我們對你的誤解,而且我也相信,我們並沒有給你帶來太大的不便,恕我多嘴,但你顯然是能輕鬆逃出我們那座小小地牢的,這多少讓我寬心了一些。呃……」
蒂凡尼聽得直想衝他大吼:「羅蘭,你還記得嗎?咱們第一次見面的時候,我四歲,你七歲,咱們在塵土裡繞著圈跑著玩,身上只穿著小背心。可現在呢,我真是不怎麼喜歡你現在這個樣子,像個老律師——還是屁股讓人用掃帚捅了的那種。聽聽你說話的腔調,簡直就像是在公眾集會上演講。」不過,表面上她只是說:「麗迪莎全都告訴你了嗎?」
羅蘭一臉的難為情:「我倒是覺得她可能沒有全都告訴我,蒂凡尼。不過她態度真是夠率直的,甚至可以說是相當強勢。」蒂凡尼忍住了一個微笑。看樣子,羅蘭有點窺到婚姻生活的本質了。他清了清嗓子:「她告訴我,我們都感染了一種魔法疾病。現在呢,那個病原體被關在了一本書裡,留在吉普賽克宅邸。是這樣吧?」這句話顯然是個疑問句。他有這份困惑,蒂凡尼並不驚奇。
「嗯,確實如此。」
「哦……這樣的話,既然她已經把你的腦袋從那桶沙子裡拿出來了,就應該一切恢復正常了吧。」說完這些,他真是不知道還能怎麼說了。蒂凡尼不怪他。
「我想,過去可能是存在一些誤會。」她策略性地回答。
「她還說,她要成為一名女巫。」說到這裡,他稍微顯得有些痛苦。蒂凡尼也不免為他難過,但不是特別難過。
「怎麼說呢,我覺得她具備一些最基本的天賦。至於她想在這條路上走多遠,那就要看她的選擇了。」
「我不知道她母親會怎麼說。」
蒂凡尼忍不住笑了起來:「好啊,你可以告訴公爵夫人,蘭克裡王國的瑪格麗特王后也是個女巫,她從來都沒有隱瞞過這一點。當然啦,現在她首要的任務是把王后當好。不過說到配製草藥,她的本領仍然是首屈一指的。」
「真的嗎?」羅蘭說,「蘭克裡的國王和王后已經同意賞光出席我們的婚禮了。」蒂凡尼看得出來他心裡正在盤算什麼。貴族生活就像光怪陸離的一局棋,一位活生生的王后可是能壓倒眾生的——就算公爵夫人也得在她面前乖乖行禮,直到膝蓋打哆嗦為止。蒂凡尼捕捉到了羅蘭的漏網心思:「岳母大人,那可就要大大地委屈您了。」真不可思議,羅蘭的漏網心思都這麼周密謹慎。不過,不管怎麼說,他還是抑制不住地微微一笑。
「你爸爸給了我十五塊安卡·摩波金幣,那是他送我的禮物。現在我這麼說你能相信了嗎?」
他看到了她眼裡的神情,毫不猶豫地回答了一聲:「信!」
「那好,」蒂凡尼回答,「那咱們就該去找找護士斯卜洛思小姐了。」
羅蘭的腔調又有點像那種煩人的老律師了,他說:「你覺得,我父親把那筆錢給你的時候,他清楚它們的真實價值嗎?」
「在與世長辭之前,他的腦子一直很清醒,這點你放心。你儘可以信任他,就像你可以信任我一樣——哪怕現在我說我要和你舉行婚禮,你都可以相信我說的是真心話。」
這話一齣口,她自己都不停用手捂住了嘴。她怎麼會說這種話啊?看樣子,他和她一樣震驚。
羅蘭先開口了,聲音洪亮、意志堅定地打破了沉默:「你剛才說的話,我沒太聽清,蒂凡尼……我想是不是你最近太辛苦,有點累糊塗了。如果你能好好休息一下,我們都會很高興的。我……很愛麗迪莎,我想你是知道的。她……怎麼說呢,是個比較簡單的女孩子,但是為了她,我什麼都願意做。看到她開心,我就開心了。我這個人,一般來說,其實是不太會開心的。」
她看到一滴眼淚滑過了他的面頰,不由得遞給他一塊還算乾淨的手絹。他接過它想擤鼻子,然後又是哭又是笑地說著:「你呢,蒂凡尼,我非常喜歡你這個人,真的非常喜歡……可是,你是那種人,你有能力給所有的人提供手絹擦眼淚。你聰明能幹……別,別搖頭。你確實聰明。我記得原先咱們年紀還小的時候,你特別喜歡‘擬聲詞’,就是根據某種聲音造出來的詞,比如‘布穀’‘嗡嗡’,還有——」
「叮叮噹噹?」蒂凡尼忍不住說。
「沒錯。我還記得你說過,‘乏味’這個詞聽著就是一種特別沒意思的聲音,就像一隻疲憊的蒼蠅在一個悶熱的夏日被關在舊舊的閣樓間裡,貼著一扇關緊的窗戶一邊飛一邊嗡嗡叫。當時我就想,我真的理解不了你的思路!你說的那些對我沒有意義。但是我知道你很聰明,你能明白那些東西。我覺得你肯定有一個特殊的頭腦才能這麼想問題,我卻沒有那種頭腦。」
「你覺得‘善意’會發出什麼聲音?」蒂凡尼問。
「我知道‘善意’是什麼,但我想象不出來它能發出什麼聲音。瞧瞧,你又來了!我確實沒那個頭腦,也沒法生活在一個‘善意’都能發出聲音的世界裡。我只適合生活在二加二等於四的世界裡。你的世界一定非常有意思,我非常羨慕你。但是我想我能理解的是麗迪莎,她的心思沒有那麼複雜。你明白我說的是什麼吧。」
他一定不知道麗迪莎曾經輕輕鬆鬆就把一個吵鬧的鬼魂從洗手間趕出去,蒂凡尼想,好吧,祝你和她美滿幸福,男爵大人。當然了,這只是她心裡想想而已。表面上,她說:「我想,你和麗迪莎結婚的確是個明智的選擇,羅蘭。」讓她很驚奇的是,他居然露出如釋重負的樣子,回到了他的書桌後面,好像一個士兵躲到城牆垛後面一樣。
「今天下午,一些遠方來的客人就要到了,他們是要參加明天的葬禮的,其中一些要留下來,參加接下來的婚禮。另外,出人意表地——」他又像個老律師了——「艾格牧師正好在巡遊途中路過這裡。他出於好意,答應在我父親的葬禮上講幾句話,他還會留下來主持我們的婚禮。他是現代歐姆教一個流派的成員。我未來的岳母是贊成歐姆教的,但是很遺憾的是,她對艾格牧師的流派不是很欣賞,所以局面會有點尷尬。」他轉了轉眼睛,「還有,他是個城裡人。你也知道,城裡的牧師在咱們這裡不是總能吃得開的【33】。蒂凡尼,接下來幾天都是很考驗人的,你能不能幫幫忙,讓那些小麻煩、小亂子什麼的,少出一點——尤其是涉及到魔法和神秘現象的那種,好嗎?現在的流言蜚語已經夠多了。」
蒂凡尼還在為自己剛才的失言而臉紅。她點點頭,勉強說:「呃,我剛才那句話,真的不是——」
她不說了,因為羅蘭抬手示意她停住。「現在大家腦子都很亂。這個時候,人變得糊塗也是情有可原的。臨近婚禮和葬禮,所有相關的人都會感到好大的壓力——不過葬禮的主角除外。」他說,「總之咱們儘量保持鎮定,多加小心吧。我很高興麗迪莎喜歡你。她這個人好像朋友不多。好了,如果你不介意,現在我就去處理別的事了。」
蒂凡尼走出房間的時候,腦子裡還回響著剛才自己說的那句話的聲音。她為什麼要說那種話呢?沒錯,她一直想著她會嫁給羅蘭的。年紀小一些的時候,她確實是這麼想的,但那都是過去的事了,對嗎?對,都過去了!可她居然還會說出那種傻話,真是丟人。
她現在又該去哪裡呢?當然了,有很多事情要做——總是這樣的,永遠都沒有清閒的時候。她走到大廳中央的時候,一個女僕羞怯地靠攏過來,說麗迪莎小姐想見見她,正在房間裡等她。
麗迪莎坐在床上,捻著一塊手絹——是一塊乾淨手絹(蒂凡尼很高興地注意到了這一點)——模樣很憂慮,也就是說,比她平時的樣子還憂慮,像一隻小倉鼠正在因為它的跑步機停掉了而悶悶不樂。
她可能真是沒有幾個同齡夥伴,蒂凡尼想,我敢打賭她媽媽不准她和村裡的孩子們玩。她大概也很少出門。還有幾天就要結婚了……哦,天啊。她的苦惱一點都不難理解,再遲鈍的人也能明白是怎麼回事。羅蘭的處境也好不到哪裡去,他小時候被精靈女王綁架,在那個倒霉的仙境裡滯留,長也長不大。後來好不容易回到人間,又飽受他那兩個壞脾氣姑媽的騷擾,還要時時擔心年邁的父親,搞得他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行為方式像四十多歲的大叔,而且好像還非這樣不可似的。哦,天啊。
「有什麼我能幫你的嗎?」蒂凡尼一臉陽光地問。
麗迪莎清了清嗓子。「婚禮之後我們要去度蜜月,」她說著,臉上泛起了嬌羞的紅暈,「我想問問蜜月裡應該做些什麼呢?」蒂凡尼注意到,她最後幾個字是急匆匆、含含糊糊地說出來的。
「你沒有什麼……姑媽之類的年長女性親屬嗎?」蒂凡尼問。姑媽們很擅長在這種時刻來給人答疑解惑。麗迪莎搖了搖頭。「那你有沒有找你媽媽談一談呢?」蒂凡尼又問。麗迪莎抬臉看了看她,她的臉紅得像一隻煮熟的龍蝦。
「你會去跟我媽媽聊這種事嗎?」
「我明白了。呃,泛泛地來講呢——注意,我可不是從專家的角度來談這個問題噢……」但其實蒂凡尼算得上是個專家【34】。對於「人是怎麼來到這個世界上的」這個問題,一個女巫總是要懂一點的——蒂凡尼十二歲的時候,年長的女巫就對她很放心,會讓她獨自去幫忙接生了。此外,她很小的時候,還幫母羊接生過。按照奧格奶奶的話來說,這就是一種天賦,只不過不是我們一般所說的那種天賦而已。蒂凡尼又想起了漢珀先生和他太太,一對很正派的夫婦,他們一口氣生了三個孩子,卻還搞不清楚孩子是怎麼出現的。聽說了他們的事以後,蒂凡尼就長了個心眼,不時地找來村裡適齡的女孩子,和她們聊一聊,免得她們惹上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麗迪莎認真地聽著,好像稍後還想把她聽到的東西都做成筆記,等著參加週五的考試一樣。她一直聽到將近一半的時候才開口提問:「你確定真是這樣嗎?」
「當然啦。我敢肯定。」蒂凡尼說。
「好吧,呃,你說的都夠直白的。不過我想,男生們一定更瞭解這些事吧……你笑什麼呀?」
「我是覺得,對於這個問題,你可不要忙著下結論喔。」
哦,現在我看到你了。我看到你了。你這個雜碎,你這個毒瘤,你這個萬惡之源!
蒂凡尼抬頭看到了麗迪莎房間裡的鏡子。那是一面很大的鏡子,鏡框上刻著很多胖乎乎的金色小天使,他們穿得那麼少,想來都要凍壞了吧。鏡子裡映出麗迪莎的身影,還有——依稀可見的,是鬼魅人那張沒有眼睛的臉。他的輪廓清晰起來了。蒂凡尼知道自己是面不改色的。她知道自己必須這樣。我可不能回答他,她想,我已經快要把他忘掉了。一定不能搭理他。不能讓他的觸角探到我!
她努力微笑著,看著麗迪莎從一隻只箱子裡拽出她所謂的嫁妝。在蒂凡尼看來,全世界最浮誇的衣服都在這裡了。她拼命地想要集中精力欣賞這些衣服,讓它們的浮誇充滿她的頭腦,逐走鬼魅人源源不斷的咒罵聲。她能聽懂的那些咒罵都已經夠噁心的了,聽不懂的呢,大概只能更噁心。可是不管她怎麼抵制,她還是又聽到了他那「刺啦刺啦」,讓人聽了心裡堵得慌的聲音:「你覺得自己運氣很好是吧,巫婆。你還希望自己一直運氣好,對嗎?可惜,你總要睡覺,我卻不用睡覺。你必須一直運氣好才能躲過我,我卻只要一次運氣好就能抓住你。只要一次,我就能讓你……燒成灰。」
他最後的幾句說得很輕柔,甚至都溫柔了起來,在那麼多難聽的刺啦聲和咳嗽聲之後聽到這麼一聲,真是讓人更加難受。
「你知道嗎,」麗迪莎說著,凝神望著一件衣服。蒂凡尼知道自己一輩子也買不起這樣的衣服。麗迪莎接著說:「我真的很喜歡這座城堡,很願意成為這裡的女主人,可是要我說,這裡的排水管道系統實在太差了。就好像從創世之初開始,這裡的下水管就沒清理過一樣。說句實話,聞到這股臭味時,我都在想這是不是史前怪獸留下的了。」
這麼說,她也能聞到他的臭味,蒂凡尼想,麗迪莎也是個女巫。一個還需要接受訓練的女巫,沒有正規訓練的話,她只會給大家惹麻煩,她自己也不會有好果子吃。麗迪莎還在喋喋不休——只能用這個詞來形容她。蒂凡尼還在努力,想要單純憑藉意志的力量擊退鬼魅人的叫罵,於是她大聲問了一句:「為什麼呢?」
「哦,因為我覺得蝴蝶結比釦子要吸引人得多。」麗迪莎說著,舉著一件相當華美的睡衣,看到它,蒂凡尼又一次想起,女巫真是沒錢。
「你從前就被燒死過,還害死了我!」這個聲音在她腦海裡刺耳地響著,「但是這一次你休想再得逞了!這一次我會捕獲你,還有你的那些幫兇!!!」
蒂凡尼覺得她都能真真切切地看到那些驚歎號。即便他的聲音很輕,那些驚歎號也在替他咆哮。它們跳動著、鞭撻著他的那些字眼。她能看到他扭曲變形的臉,唾沫星子橫飛,指著她的鼻子大吼大叫——他的瘋狂正從鏡子裡源源不斷地湧出來。
麗迪莎聽不到他的叫囂。這可真是幸運,她腦子裡現在想的都是漂亮衣服的褶邊,叮叮噹噹的鐘聲,紛墜如雨的大米,還有自己即將成為盛大婚禮女主角這一美妙前景——就算是鬼魅人仇恨的烈火也沒辦法侵入這樣的內心世界吧。
蒂凡尼很勉強地擠出一句話:「這可能沒什麼用吧。」她心裡不停默唸的卻還是:沒有眼睛。完全沒有眼睛。臉上只有兩個黑窟窿。
「是啊,我想你說得對。也許淡紫色的那條會更好些,」麗迪莎說,「只是大家都說鴨蛋青色配我最合適。對了,為了彌補我對你造成的傷害,我想請你賞光做我的伴娘,行嗎?嗯,我當然還有很多遠房的小表妹來當儐相——我聽說她們特別喜歡自己的禮服,早就穿起來了,已經穿了兩個禮拜了。」
蒂凡尼仍然失神地望著面前的一片虛空,或者說是望著兩個黑窟窿裡的虛空。此時此刻,這兩個黑窟窿就是她心頭最大的重壓,不用什麼小表妹來摻和,她就已經感覺夠糟糕的了。「我怕女巫不是當伴娘的材料,不過還是謝謝你的好意。」她說。
「伴娘?婚禮?」鬼魅人的聲音詢問著。
蒂凡尼的心裡咯噔了一下。真是沒辦法了。在鬼魅人探聽到更多情況之前,她匆忙逃出了麗迪莎的房間。他是怎麼搜尋目標的?他到底要找什麼?她們的對話是不是給他提供了什麼線索?她跑向了地牢,那裡現在倒像一個避難所了。
地牢裡有麗迪莎送給她的那本書。她翻開它,讀了起來。在高山上的時候,她學會了快速閱讀。因為在那裡,你只能從流動圖書館借書來看,如果你還書晚了,他們就要多收你一角錢的罰款。當你的可支配財產只是一隻舊靴子的時候,你就明白這一角錢的價值是多麼可觀了。
麗迪莎這本書講了各種窗戶的故事。它們都不是普通的窗戶(有一些可能偶爾普通一下),在它們的後面……有各種東西——比如怪獸。作者說,一幅畫、書裡的一頁紙——甚至合適地點的水窪——都有可能是一扇窗。蒂凡尼又一次想起了小時候那本童話書,還有書裡畫的那個嚇人的矮精怪,有時候它在笑,有時候它在齜牙。她一直都能看出它的變化。那變化雖然不明顯,但仍然是存在的。只是你不免會好奇,你總是會想:哎,上次這幅畫是什麼樣的?是這樣的嗎?還是我記錯了呢?
書頁在蒂凡尼手下窸窣作響,好像一隻飢餓的松鼠抖著身子醒來,發現自己置身於儲滿堅果的樹洞裡。這本書的作者是個巫師,而且是個特別囉唆的傢伙,但他的書還是挺引人入勝的。曾經有人走到畫裡去,也有人從畫裡走出來。「窗戶」是一種渠道,讓人們從一個世界進入另一個世界。什麼都可以是這種「窗戶」,什麼都可以是一個世界。蒂凡尼曾經聽人說,一幅好畫的標誌就是,不論你在展廳裡走到哪兒,畫中人的眼睛都會盯著你;而根據這本書的說法呢,就算你回了家、爬上床去睡覺,畫中的眼睛還會盯著你——這種事,她最好還是先別去想比較好。作為巫師,作者採用了各種圖表來闡釋自己的理論,可惜沒有一個是讓人能看懂的。
鬼魅人曾經從一本書裡向她跑來,幸好在他跑出來之前,她就把書猛地合上了。壓書板落下來的時候,她都看見他的手指頭從書皮裡伸出來了。但是他不可能就那樣被擠扁、留在書裡吧,她想,因為他根本就不在那本書裡,就算他在,也應該是以某種魔法的方式。除此之外,他還在通過別的方式尋找我。只是,他到底是怎麼找的呢?唉,過去那些乏味的日子,像什麼給人看個傷腿呀,治個拉肚子呀,剪掉長到肉裡的指甲呀,此刻都顯得動人起來。她一直都跟別人說,魔法就是處理各種瑣事的。從前她這麼說可能沒錯,可現在,說不準從什麼地方就會有可怕的東西冒出來,事情就再沒有那麼簡單了——你再不能單靠一副膏藥來解決所有問題。
一片草葉飄下來,落在書上。「現在沒事的,你們出來吧,」蒂凡尼說,「你們全都在嗎?」
一個聲音在她耳邊說:「哦,是的,我們在呢。」然後菲戈人就從成捆的稻草、蜘蛛網、蘋果架、山羊還有彼此的背後走了出來。
「你是小亞瑟嗎?」
「是的,女主人,是我。實在不好意思,但我還是要告訴你,我現在受到羅伯的委派,負責指揮外出行動了。因為我是個警察,而他覺得,要是跟人類打交道,還是讓警察出面比較好——人們總是更怕警察一些,而且我還會說人類的話!羅伯現在主要都在菲戈之丘留守了,你知道的。他不信任那個男爵,擔心他會派人再來鏟我們的土丘。」
「有我在,那種事情不會再發生了。」蒂凡尼堅定地說,「過去的不愉快都是誤會。」
小亞瑟看樣子不是很信服:「我很高興聽到你這麼講,女主人,我們的首領羅伯也會這樣想。但是有一件事我可以告訴你,如果有誰敢從我們的土丘上再挖一剷土,這座城堡裡,只要是男的,就都別想活命了。這裡的女人也都等著哭吧,當然,現在我面前的這位除外。」其他的噼啪菲戈人也都跟著嘰嘰喳喳地說起來,他們談的都是同一個主題:誰敢染指菲戈之丘,誰就要遭到屠戮。當然了,他們其實也都不願意這樣大開殺戒。
「要小心你的褲子。」一個名叫「比胖喬克稍瘦一點喬克」的噼啪菲戈人說,「一旦你的褲子裡鑽進了一個噼啪菲戈人,你的倒霉事就開始了,你就等著受苦受難吧。」
「哦,是的,我們保證讓你上躥下跳,停不下來。」白頭髮小喬克說。
蒂凡尼很震驚:「請問你們噼啪菲戈人上一次和人類打架是什麼時候?」
菲戈人討論了一會兒之後,一致認定那應該是「貝丘之役」,根據白頭髮小喬克的說法,那一次,「人類發出了前所未有的慘烈尖叫,他們四處奔逃,在地上瘋狂跺腳,有人在悲慘地哭泣,悲慘的程度也是前所未有的。他們還一個個急著想把褲子脫掉,因為穿著褲子只會有弊無利。明白這是什麼意思吧,女人們在旁邊都看得哧哧直笑。」
蒂凡尼本來聽得嘴都張開了,現在有點回過了神,趕快把嘴閉上,然後又開口說:「那麼,噼啪菲戈人有沒有殺過人呢?」
這話一齣口,很多噼啪菲戈人都把視線移開,故意不看蒂凡尼了。他們用腳在地上蹭著,伸手在腦袋上撓著,結果像平時一樣,頭髮裡掉出了好多蟲子呀,囤積的食物呀,好玩的石頭呀,還有其他一些讓人難以啟齒的東西。最後,是小亞瑟開了口:「女主人,我作為一個新近才回歸自己部落的噼啪菲戈人,跟你說點實話並沒有什麼丟人的。我跟我的噼啪菲戈人兄弟們聊過,我瞭解到,他們從前生活在遠處深山裡的時候,有時候確實是要和人類戰鬥的,因為那些人會到處亂挖,尋找精靈的黃金寶藏。有一次雙方衝突得十分激烈,那些挖金子的土匪有些實在是笨,都不知道逃命,結果就只好留下來乖乖受死了。」他咳嗽了兩聲,「不過,我還是要為我的兄弟們說句公道話,他們和人類作戰總是很講公平正義的——一個噼啪菲戈人對付十個人——夠仁至義盡的了。如果他們的敵人還是隻想找死,那可不能怪他們。」
蒂凡尼看到小亞瑟眼裡閃過一線光,她忍不住追問了一句:「找死?你這話怎麼講?」
這個噼啪菲戈人警察聳了聳他小小的寬肩膀:「是那幫土匪非要拿著鏟子到菲戈之丘來的,女主人。我是個懂法律的人,女主人,我以前從來沒見過菲戈之丘,即便是這樣,我的血液也沸騰了,女主人。沸騰了,真的沸騰了。我的心在亂撞,我的脈搏在加速,我的胃裡一陣洶湧,彷彿吹進了龍的氣息,只要一想到會有一把明晃晃的鐵鍁插進菲戈之丘,鏟啊,搗啊,我就恨不得殺了那個拿鐵鍁的人,女主人。我要讓他死翹翹,還要追到來世去再殺他一回,我要把他殺了又殺。因為像他那樣動不動就滅我們一族的惡棍,實在是罪大惡極,光讓他死一回是遠遠不夠贖罪的。不過,我剛才也說過,我是個懂法律的人,我也非常希望現在的誤會能消除,不要惹出什麼大屠殺來,搞得到處是血腥、慘叫和哭號,還讓好多人的身子都分了家,這一塊、那一塊地釘在樹上,而且用的都是前所未有的方式,你說呢?」小亞瑟舉著他那塊標準尺寸的警徽,好像舉著一塊盾牌,他盯著蒂凡尼,臉上的神情仍不平靜,還摻雜著幾分挑釁的意味。
而蒂凡尼是個女巫,她知道該怎麼回答他。「我得告訴你一件事,小亞瑟,」她說,「請你務必好好領會我的意思——你已經到家了,對嗎?」
小亞瑟手裡的盾牌掉了:「對,女主人,我知道我到家了。我身為一個警察,剛才實在不該說那些話。警察應該說的是法官呀,陪審團呀,監獄呀,審判呀,個人不應玩弄法律呀,這一類的話。所以,看來這塊警徽我還是不要的好。真的,你說得沒錯,我到家了,而且我應該留下來,從此和自己的族人在一起。當然了,我希望大家的衛生標準能提高一些,那樣就更好了。」
他的話贏來了菲戈人的一片掌聲,蒂凡尼不太清楚大部分噼啪菲戈人是不是真正明白「衛生」這個詞的意思,還是說他們鼓掌只是為了「遵紀守法」。
「我向你們保證,」蒂凡尼說,「再不會有人去碰你們的土丘了。我肯定會管好這件事的,你們聽明白了嗎?」
「哦,好啊,」小亞瑟說著,眼裡湧出了淚水,「你能這麼說,當然是很好的,女主人,可是你不在的時候怎麼辦呢?比如你有非常重要的事要忙,要到處嗖嗖地飛來飛去,那時候可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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