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斯·比爾博姆/著
不圓的珍珠/譯
馬克斯·比爾博姆的全名是亨利·麥斯米蘭·比爾博姆,曾於1939年被喬治六世授予爵位。英國散文家、滑稽模仿作品作者、諷刺漫畫家,大部分作品都是紀實性的散文。他於1897年發表了第一部小說《快樂的偽君子》。小說《牛津愛情故事》也於1911年出版。本書於1916年在《世紀雜誌》首次發表。書中,伊諾克·索姆斯通過和惡魔做交易進行了時間旅行。
當霍爾布魯克·傑克遜先生出版了一本關於19世紀90年代文學的著作時,我急切地在索引中查詢。和我害怕的一樣,他不在索引裡,但是其他人都在,那些我幾乎忘記的作者,或者記憶非常模糊的作者,以及他們的作品都出現在了霍爾布魯克·傑克遜先生的書中。這本書文采斐然,且異常全面詳細,卻絲毫沒有提及伊諾克·索姆斯,更加證明了伊諾克·索姆斯試圖留名青史的願望徹底失敗了。
我敢說自己是唯一注意到伊諾克·索姆斯不在書中的人。他失敗得如此悲劇徹底,從任何標準來看,都未曾成功。確實,如果他的天分在他一生中得到認可,他絕不至於做出我看到的那個交易,那個奇怪交易的結果使得我一直對他記憶猶新。而這結果也使得他的悲劇更為矚目。
促使我下筆寫他的卻不是我的憐憫之心。對於他這個可憐人,我本不該有任何著墨。因為,嘲笑逝者很不妥當,但是我怎麼可能描寫伊諾克·索姆斯的同時又不讓他看起來荒唐呢?或者,我如何掩蓋這一可悲的事實——伊諾克·索姆斯確實非常荒唐?然而,我遲早是要下筆寫他的。你們很快就會發現我並沒有其他選擇,因此我在此時把這件事完工。
1893年的夏季學期,石破天驚般,如流星閃過天空,一個人成了牛津所有人茶餘飯後的談資。大學的導師和學生們,三三兩兩四處站著,都在討論他。
這個「隕星」來自何方?巴黎。它姓甚名誰?威爾·羅森斯坦。目的為何?印刷一整套二十四幅肖像畫,將由鮑利海出版公司出版。
事件非常緊急。此處的院長,彼處的教師,再彼處的欽定講座教授都順從地接納了這一事件。顫巍巍、德高望重、從不屈服於任何人的老教授無從抵抗這一極具影響力的陌生人。他不祈求任何人,他邀請。他甚至不邀請,他命令。他二十一歲,戴著一副使其他眼鏡都相形見絀的眼鏡。他非常幽默風趣,有各種各樣新奇的點子。他認識惠斯勒,也認識都德,還認識龔古爾一家。他不僅認識巴黎城的每一個人,而且記得每一個人。他在牛津就代表巴黎。據傳,他已完成對導師的甄選,還會選中幾個大學生。被選中的那天,我非常驕傲。我非常懼怕羅森斯坦,但也非常喜歡他。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們倆之間的友誼迅速升溫,我也愈來愈看重這份友誼。
在學期期末時,他到了,或者更準確地說「驚豔」倫敦。多虧他,我才首次知道迷人的切爾西,首次認識華特·席格和其他居住於切爾西的高貴長者。他還帶我去皮米里科區的劍橋街拜訪一個畫作已經很出名的年輕人,名字叫奧博利·比亞茲萊。和羅森斯坦一起,我首次參觀了鮑利海出版公司。他向我介紹了另外一個知識分子和時代先驅們經常光顧的場所——皇家咖啡酒店的宴會廳。
在那裡,在那個10月的夜晚,整條街道流光溢彩,深紅色的天鵝絨置於聳立的鏡面和石柱之間,嫋嫋菸草的味道充斥著精雕細琢有異教徒雕像的屋頂,房間裡充斥著激進談論的聲音,以及大理石臺面上多米諾骨牌洗牌的聲音。我深吸一口氣,對自己說:「這才是生活!」(請原諒我的這一理論!要知道那時還沒有發動南非戰爭。)
正是晚飯開始前的時光。我們喝了味美思酒。那些認識羅森斯坦的人正幫那些只聽過他名字的人指認他。男士們不斷從推拉門進來,四處漫步,尋找空的桌子或者是朋友在的桌子。其中一個人引起了我的興趣,因為我很確信他想吸引羅森斯坦的注意力。他已經猶豫著兩次經過我們的桌子了,但羅森斯坦正沉浸於對夏凡納的高談闊論中,沒有注意到他。這個人駝背,步履蹣跚,很高,臉色異常蒼白,褐色的頭髮略長,鬍鬚幾不可見,或者更準確地說是下巴上覆蓋了一簇簇捲曲的毛髮。他長相古怪,但是在20世紀90年代,我覺得,古怪現象比現在常見多了。那個時代的作家——我確定這個人是個作家——致力於在面貌神態上與眾不同。此人卻失敗了,他戴著一頂柔軟的黑色牧師帽,卻試圖展示波西米亞風格,穿著一個灰色防水斗篷,但正因為是防水的,所以就不夠輕盈浪漫。我覺得用「不起眼」來形容他非常適合。我那時已經開始嘗試寫作了,熱衷於尋找最合適的詞來描繪東西或人,那一時期人們對這件事情非常熱衷。
那個「不起眼」的男人再次接近我們的桌子,這一次,他似乎下定決心在桌子前停留。
「你不記得我了。」他機械地說道。
羅森斯坦立刻充滿熱情地專注於他,過了一會兒,羅森斯坦帶著驕傲而非熱情回答道:「我記得你是伊德文·索姆斯。」這種驕傲是對自己好記性的驕傲。
「伊諾克·索姆斯。」伊諾克糾正道。
「伊諾克·索姆斯。」羅森斯坦重複了一遍,語調中暗示記得姓已經很足夠了。伊諾克緊接著說道:「你住巴黎的時候,我們見過幾面。我們在格羅赫咖啡廳見過。我還去過你的工作室。」
「對對對,你去過,不好意思我那次出去了。」
「但是你那次在工作室啊,你知道嗎,你還向我展示了一些你的畫作。我聽說你現在住在切爾西。」
「是啊。」
我幾乎覺得索姆斯先生並沒有理解這個「是啊」所傳達的意思。他耐心地站在那裡,就像一頭木訥的動物,就像一頭往門裡看的驢。他悲劇的樣子,突然讓我覺得「飢渴」可能才是最適合描繪他的字眼,但是對什麼飢渴呢?他看起來對什麼都沒有胃口。我為他感到遺憾。羅森斯坦雖然沒有邀請他去切爾西,仍然請他坐下喝點東西。
就座後,他對自己更加信心十足。他把他斗篷的兩邊往後一甩,要不是因為斗篷是防水的,那個動作會讓人覺得他蔑視一切。他叫了一杯苦艾酒,對羅森斯坦說道:「我總是忠誠於可怖的魔鬼。」
「這對你不好。」羅森斯坦毫無感情地說道。
「對一個人來說,沒有什麼是不好的。」索姆斯回答道,「這個世界沒有什麼好壞之分。」
「沒有好壞之分,你什麼意思呢?」
「我在我《談判》這本書的序言中詳細解釋了。」
「《談判》?」
「是的,我送你一本吧。」
「哦,好的。但是,你解釋了,比如說,沒有好壞句法這一說法嗎?」
「沒有。」索姆斯說道,「在文學作品裡,當然有好壞之分。但是在生活中,並沒有。」說話時,他正在捲菸。他的手蒼白、虛弱、沒有洗乾淨,每個手指的尖端都殘留著尼古丁的汙漬。「在生活中,人們有好壞的幻覺,但是——」他的聲音變低,彷彿自言自語,「老學派」和「洛可可」這些字眼幾不可聞。我覺得他認為自己並沒有一展所長,擔心羅森斯坦很快會指出他的謬誤。不管怎樣,他清了清嗓子,說:「我們來談點別的吧。」
你可能會覺得他是個傻子?我當時沒這麼覺得。我那時很年輕,還沒有羅森斯坦這麼清楚的判斷力。索姆斯比我倆都大至少五六歲,而且他還寫了一本書。寫過書可是很棒的!
如果羅森斯坦不在那裡,我可能會崇拜索姆斯。即使羅森斯坦在,我仍然崇拜索姆斯。當他說他還有一本書將要出版時,我幾乎要崇拜他了。我問他我是否能知道是什麼型別的書。
「我的詩集。」他回答道。羅森斯坦問這是不是書的書名。詩人對這一說法思索了一陣,說他覺得根本不需要給書取書名。「如果一本書足夠好……」他低聲說道,揮舞著他的香菸。
羅森斯坦不同意,認為書沒有書名,會影響銷量。
「如果,」他繼續勸道,「我走進一家書店,只是說‘你們有?’或者‘你們賣?’書店的人怎麼可能知道我想買什麼?」
「哦,當然,我會把我的名字放在封面上。」索姆斯急切地回答道,「另外,我還想要,」他一邊盯著羅森斯坦,一邊補充道,「封面上有一幅我的肖像。」羅森斯坦承認這是一種大膽的想法,然後提到他會去法國待一段時間。他看看錶,驚歎時間飛快,付了賬單,和我去吃晚飯。索姆斯待在原地,繼續保持他對可怖魔鬼的忠誠。
「你為什麼如此確定,不挖掘他的訊息?」我問道。
「挖掘他的訊息?就他!我們怎麼可能深究一個不存在的人呢?」
「他是很不起眼。」我承認。但是相比羅森斯坦,我對他的描繪詞就變得平淡無奇了,羅森斯坦說他根本不存在。
不管怎麼樣,他已經出了一本書了。我問羅森斯坦是否讀過《談判》。他說他翻閱過。「但是,」他爽快地補充道,「我可不能說我瞭解寫作。」這一時期典型的保守!那時候,畫家絕對不允許任何人不經其本人同意就對其畫作發表任何觀點。這一規則導致了一些限制。如果對其他非畫作的藝術品,除創作者外,別人無法完全理解,這一規則就有所鬆動。門羅主義此時並不是好的選擇。因此,任何一個畫家在發表對一本書的看法時,都會不斷說他的觀點毫無價值。羅森斯坦非常擅長鑑賞文學作品,但是在那個時代不能這麼說。我知道我必須自己形成對《談判》這本書的看法。
在那個時代,於我而言,不買一本面對面見過的作家的書無異於自我否定。聖誕學期,我回到牛津時,已經買了一本《談判》。一開始,我只是隨意地把它放在我房間裡的桌子上,每當有朋友拿起,問我書的內容是什麼時,我就會說:「哦,這是一本很棒的書。作者我認識。」只不過,我從來沒辦法說書的內容是什麼。我根本不知道這本薄薄的綠色小冊子在講什麼:書的序言和裡面迷宮般的內容毫無關係,而內容又和序言扯不上任何聯絡。
靠近生活,緊緊地靠近生活,再近些。
生活是一張網。沒有經緯,只是一張網。
正因如此,我是徹徹底底的天主教徒。然而,讓心情編織這張網,讓心情自由穿梭。
這些是序言開頭的幾句話,接下來的句子就更難理解了。然後就是一個主角為女店員的名為《斯塔克:一個小故事》的小說。這個女店員,我理解的應該的是被謀殺了,或者是將要被謀殺。整篇文章讀起來就像門德斯的小說,裡面要麼是譯者跳過了要麼就是譯者刪掉了中間的句子,無法理解。然後是潘和聖烏爾蘇拉的一段對話,我認為是缺乏「停頓」。再然後是一些格言警句(標題是希臘語的格言警句)。事實上,整本書有各種各樣的文學形式,且這些文學形式似乎都經過仔細地加工。就是內涵我無法理解。我在想,這本書到底有沒有內涵?我當時沒有假設伊諾克·索姆斯是個傻子,卻得出了另外一個假設,我是不是個傻子?我傾向於覺得自己是個傻子。我已經讀了《農牧神的下午》,卻理不出絲毫頭緒。然而,馬拉美的作品也是這樣,我怎麼知道他不是另一個馬拉美?他的散文裡有一種音律美,並不十分明顯,但是我覺得它和馬拉美的作品一樣有著潛在的深刻含義。我帶著一種開放的心態等待著他的詩集。
我耐心地期待他的詩集,在我和他第二次見面以後。第二次見面是在一個1月的晚上,當我走進前面提到過的宴會廳時,我經過了一個桌子,一個面色蒼白的男人坐在那裡,臉被面前的書擋著。他從書中抬頭看我,我往後看,恍惚覺得自己應該認得他。我返回桌子向他致意。說了幾句話後,我看向開啟的書,說道:「很抱歉打擾你了。」我準備離開,但是索姆斯用平淡的聲音回覆道:「我寧願被打擾。」於是,我隨著他的手勢坐了下來。
我問他是否經常在這裡讀書。
「是的,我在這裡讀這類書。」他一邊回答,一邊示意手中書的書名——《雪萊的詩》。
「書裡面有你特別……」我本來是要說「崇拜」的,但是我故意沒有說完。我很慶幸自己這樣做了,因為他鄭重其事地說道:「全是二流的。」
雪萊我讀得很少。但是,我還是輕聲說道:「當然,他的書質量參差不齊。」
「我早該想到工整就是他問題的癥結所在,致命的工整。這就是我為什麼在這裡讀他的作品的原因。此地的噪聲可以打破書中的押韻。在這裡,他的書變得尚可接受。」索姆斯拿起書,翻了幾頁。他笑了起來,他的笑是一聲從喉嚨裡發出的苦笑,臉部肌肉沒有任何移動,眼睛也沒有發亮。「什麼時代!」他喃喃道,把書放下,又補充說道,「什麼樣的國家!」
我緊張地問他是不是覺得濟慈也沒有跨越這個年代和這個國家的不足。他承認濟慈「有幾篇」,但是沒有具體說是哪幾篇。「上一輩人」(他是這麼稱呼他們的)似乎只欣賞彌爾頓。「彌爾頓,」他說,「不多愁善感。」此外,「彌爾頓有著黑暗的洞察力,我可以在閱覽室讀彌爾頓。」
「閱覽室?」
「大英博物館的閱覽室。我每天都去那裡。」
「每天都去?我只去過一次。我覺得那裡非常壓抑,似乎能吸掉人的活力。」
「確實如此。這就是為什麼我會去那裡。人的活力越低,人對偉大的藝術就會越敏感。我住在博物館附近。我在迪奧特街
有住所。」
「你去閱覽室讀彌爾頓?」
他看著我說道:「通常都是彌爾頓。」
「是彌爾頓,」他鄭重補充道,「他讓我轉信惡魔主義。」
「惡魔主義,真的嗎?」我說道,略微有些不自在,但是又很努力在別人說到自己的信仰時表示禮貌,「你崇拜魔鬼?」
索姆斯搖了搖頭。
「不完全是崇拜,」他啜了一口苦艾酒,修正了下我的說法,「更是讓人信賴,鼓舞人心。」
「我懂了,是的。我從你《談判》的序言中就發現了你是一個天主教徒。」
「我那時是。事實上,我現在還是。我是一個天主教的惡魔主義者。」
但是他說這話的時候非常含糊。我看得出最深層次的他仍然是我從《談判》序言中讀到的他。他無神的雙眼第一次發出亮光。我感覺像是一個要被口頭測驗自己是否是最容易動搖話題的人。我趕緊問他的書什麼時候出版。
「下週。」他告訴我。
「出版的時候還是沒有書名?」
「不,我最終想到了一個。但是我不會告訴你是什麼。」好像我問了書名是非常不禮貌的一樣。「書名並沒有完全讓我滿意,但是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了。書名顯示了詩歌的質量——奇怪的生長,自然肆意,而又精緻。」他補充道,「色彩斑斕卻有毒。」
我問他如何看待波德萊爾,他「哧」了一聲。「波德萊爾,」他說,「就是一箇中產者。」法國到現在只有一個詩人,那就是維隆。「但是維隆三分之二的作品只是紀實文學。」魏爾倫是「一個食品雜貨商」。讓我驚訝的是,他對法國文學的評價比英國文學還低。維利耶·德·利爾-阿達姆的有些「章節」還可以。但是,「我,」他點點頭總結道,「與法國兩不拖欠。」「你到時就會看出來。」他預測道。
然而,到時時,我並沒怎麼看出來。我現在仍然這麼覺得。我在牛津買的這本小書《方戈一》,在我寫作的此刻就在我的面前。它淺灰色硬麻布的封面以及銀色的印刷字型並不怎麼經得住時間的考驗,書的內容也是如此。透過這些,以一種憂傷的興趣,我再次翻開了書。書的內容不多。但是在買的時候,我隱隱覺得書的內涵應該很豐富。我認為應該是我對信仰的理解,而不是可憐的索姆斯的作品比以前削弱不少。
致一位年輕的女士
你世所罕有
蒼白調節了猶疑
古老聲音的窗欞
吹自腐蝕的長笛
混合鏽跡斑斑已然蒙上胭脂色的鈸聲
且奇異形態和陰陽人
在塵埃中流血
為傷口所傷
這就是了,和你一樣
世代的流言蜚語
你世所罕有,藝術亦如是!
於我而言,似乎詩的第一行和最後一行並不和諧。我竭盡全力,試圖理解這種不和諧。但是我不覺得自己這種不理解和索姆斯想傳達的意思背道而馳。這是否就表明了他的詩內涵深厚。至於詩的技巧,「蒙上胭脂色」是不錯的表達,用「且」不用「和」也非常得體。我在想這位「年輕的女士」是誰以及她做了什麼。我悲哀地懷疑索姆斯沒能力寫出她的全部。然而,即使到現在,如果有人不試圖理解詩的含義,只是為了音律美,這首詩讀起來還是相當抑揚頓挫的。索姆斯是一位藝術家,如果非要說他是什麼的話,可憐的索姆斯!
當我最初讀《方戈一》時,奇怪的是,我覺得他惡魔主義的那一面是最好的。惡魔主義似乎對他的生活起到了愉悅甚至是健康的影響。
夜曲
一遍一遍地圍著廣場,
我挽著魔鬼的手臂漫步。
靜謐無聲,只有魔鬼蹄子的剮蹭聲,
迴響著我和他的笑聲。
我們喝了黑葡萄酒。
我喊道:「主人,我要和你比賽!」
「有什麼關係。」他興奮尖叫,
「今晚我們倆誰跑得更快?
今晚,在滿月的月光下,沒有什麼值得害怕!」
我看進他的目光裡,
他的謊言裡,我尖聲大笑。
他偽裝了狼牙利爪。
是真的,別人一遍一遍地告訴我,他很老——很老。
我覺得,第一詩節頗為熱鬧——一種愉快歡鬧的兄弟情誼。第二節也許有一點歇斯底里。但是我喜歡第三詩節,如此讓人愉悅卻又非比尋常,即使從索姆斯詭異的信仰來看也是如此。魔鬼沒有那麼「讓人信賴和鼓舞人心了」!索姆斯成功地把魔鬼塑造成了謊話精,並且笑起來很尖銳,我覺得他塑造出了一個令人振奮的形象!但是隻是在那時,現在,他的其他任何詩都無法像《夜曲》一樣使我沮喪。
我試圖尋求現代評論家的觀點,他們似乎分為兩派,一派是沒太多可以評論的,而另一派是沒有任何可以評論的。第二派佔了多數,第一派的評論也非常冷酷,比如:
「激起了現代感……這些流暢的數字。」——《普林斯頓電訊報》
它算得上唯一引誘讀者讀索姆斯作品的廣告。我本來希望能在下次見到詩人的時候,恭喜他成功引起轟動,因為我想他對自己內在的偉大並不確信。然而當我真的再次見到他時,我只能含糊地說自己希望《方戈一》「賣得很好」。他透過他的苦艾酒酒杯看向我,問我有沒有買。他的出版商告訴他已經賣了三本了。我笑了,彷彿他在開玩笑。
「你認為我不在乎是嗎?」他幾乎是吼叫著說道。我否認了這個說法。他補充說他不是個商人。我溫和地說我也不是,並且小聲地說能給這世界帶來真正新鮮和偉大事情的藝術家總是需要等待很長時間才能得到認可。他說他一點也不在乎認可。我附和說創作這個事情本身就是一種獎賞。
如果我認為自己什麼也不是,他的憂鬱可能讓我疏遠他。但是,哈!約翰·雷恩和奧博利·比亞茲萊不是都建議我給正在籌備中的《黃皮書》寫一篇文章嗎?編輯亨利·哈蘭德不是已經接收了我的文章嗎?我的文章不是已經確定是這本書的第一章了嗎?在牛津,我還只是個學生。但是在倫敦,我認為自己已經是一個畢業生了——索姆斯這類人是不能惹我生氣的。一半是為了炫耀,一半是出於好意,我告訴索姆斯他應該向《黃皮書》投稿。他卻從喉嚨裡發出一聲對這本書的輕蔑。
然而,一兩天以後,我還是試探性地問了哈蘭德他是否知道一個叫作伊諾克·索姆斯的人的作品。他止住了習慣性繞著房間大步走的腳步,雙手指著天花板,大聲抱怨說他以前經常在巴黎見到「那個荒唐的生物」,而且就在今早還收到了他的幾份詩的手稿。
「他難道沒有天分嗎?」我問道。
「他有一份收入。他沒事。」哈蘭德是最快樂的那種人,也是評論家中最仁慈的,他不願意談論任何無法激起他熱情的東西,所以我不再談論索姆斯。而且知道他有收入也減弱了我對他的關切。我之後瞭解到他父親已經去世,生前是普雷斯頓一個不成功的書商。但是索姆斯從一個已婚的阿姨那裡每年可以繼承三百磅。他沒有任何在世的親戚。從物質上來講,他「沒事」。從精神上,我卻為他唏噓不已,尤其是我覺得如果他的父親不是普雷斯頓人的話,可能連《普雷斯頓電訊報》也不會讚賞他。我很欽佩他那種虛弱的頑強。他和他的作品都沒有得到絲毫的鼓勵,但是他堅持表現得像是名人一樣:總是高舉他昏暗的小旗。每當有青年藝術家聚會,不管是在他們剛發現的soho區的餐館,還是他們常去的音樂廳,索姆斯總是在他們中間,更準確地說是在他們邊緣,一個不起眼但是必然存在的人物。他從來不試圖和同輩的作家和平共處,絲毫不隱藏對自己作品的自大和對其他人作品的輕蔑。對畫家他非常尊敬乃至謙卑,但是對寫《黃皮書》的詩人和寫《薩伏伊》的散文家,他從來不置一詞,只有輕蔑。可是大家也並不怨恨他。從來沒有任何人覺得他或者他的天主教惡魔主義有什麼要緊的。在1896年,他出版(這一次是自費出版)他第三本書也是他最後一本書的時候,沒有人說這本書一句壞話,當然也沒有人說一句好話。我本來想買的,但是最後忘記了。我從來沒見過這本書,而且非常羞愧的是也不記得書的書名了。但是,在書出版的時候,我還是對羅森斯坦說我覺得可憐的索姆斯真是一個悲劇人物,而且我真的覺得他會因為缺少認可而死的。羅森斯坦嘲笑了我,他說我試圖讓別人表揚我心地善良,但是我根本沒有一顆善良的心。也許,他說的是對的。但是幾周後,在新英國藝術俱樂部,我看到了一幅伊諾克·索姆斯的蠟筆肖像畫。肖像畫酷似索姆斯,而且很有可能是羅森斯坦畫的。索姆斯,戴著他軟塌塌的帽子,穿著他的防水斗篷,站了一整個下午。認識他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肖像中是他,不認識他的人也能從站在那裡的他認出肖像中的人。它的「存在感」比他強得多。此外,肖像沒有那種微微的開心神情。不錯!在索姆斯臉上可以看清那種微微的開心!名聲開始青睞他,我一個月去新英國文學俱樂部兩次,每次都看到索姆斯站在畫前欣賞自己的肖像。回想起來,展覽的結束實際上就是他事業的結束。他感受到名望在他的臉頰上輕吹——如此遲,如此快。名望撤退之時,他退卻、放棄,最後停止一切。雖然他從來看起來都不強壯或者健康,現在更是糟透了,成了從前自己的影子。雖然他現在仍然經常光顧宴會廳,但是已然不願激起任何人的好奇心,他再也不在那裡讀書了。「你現在只在博物館讀書了嗎?」我問道,帶著一種強行偽裝的興高采烈。他說他現在不去那裡了。「沒有苦艾酒。」他咕噥道。以前他說這種話是為了引起某種效果,現在卻是真心實意。苦艾酒曾經是他想要塑造自己作為一個「人物」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現在苦艾酒於他而言是慰藉也是必需品。他現在不叫它「恐怖的魔鬼」了,也不再開口閉口都是法語了。他現在成了一個普通的、坦率的普雷斯頓人。
如果是普通的、坦率的且徹底的失敗,甚至是卑劣的失敗,都有一定的尊嚴在。我避開索姆斯是因為他讓我覺得相當庸俗。此時,約翰·雷恩已經出版了我的兩本小書,都有不錯的口碑,那時我雖然影響力不大,但肯定是個「人物」了。弗蘭克·哈里斯讓我在《週六文學評論》大展拳腳。艾爾弗雷德·哈姆斯沃思也讓我在《每日郵報》有了一席之地。我就是索姆斯成為不了的那種人。他使我的成就蒙羞。如果我那時知道他是真的切切實實地相信自己作為藝術家成就斐然的話,我可能不會避開他。任何沒有丟掉自己名利心的人都不能說是徹底失敗了。索姆斯的尊嚴是我尊嚴的幻象。1897年6月第一週的某天,那種幻象離開了。同一天的晚上,索姆斯也離開了。
我上午大部分時間都不在家,而且由於趕回家吃午飯太遲了,我去了名為「二十世紀」的飯店。這個小地方的全名是「來自二十世紀的飯店」。一些詩人和散文家在1896年發現了這個小地方,但是那時它已經幾乎被拋棄,他們開心地投向其他新歡。我覺得這個餐館無法像其店名那樣存活到20世紀。但是那時,它仍然位於希臘街,離蘇荷廣場幾步之隔,正對那座房子。在那座房子裡,一個小女孩和一個小男孩德·昆西每夜駐紮在那裡,在黑暗裡忍受飢餓、骯髒和鼠患,苦讀古老的法律羊皮紙文稿。「二十世紀」就是個很小的只塗了白色塗料的房間,房間的兩頭,一頭連著街道,一頭連著廚房。店主兼廚師是一個法國人,我們稱他為「二十世紀先生」。服務員是他的兩個女兒,羅斯和貝爾特,食物不錯。因為桌子很窄,間隔很小,房間可以容納十二張桌子,六張緊挨著牆。
我進門的時候,只有兩張緊挨著門的桌子有客人。一邊坐著一位個子很高、俗豔而且略顯冷酷無情的男士,我在宴會廳和其他地方總是看見他。另一邊就坐著索姆斯。在那間灑滿陽光的房間裡,他們倆形成了詭異的對比。索姆斯坐在那裡,很憔悴,戴著同樣的帽子,穿著同樣的斗篷,任何地方任何季節我從未見他脫掉過。另一位客人,看起來是個精明的大人物。我第一眼看到他就覺得他是一位鑽石商人、一位魔術師,或者私家偵探社的所有者。我確定索姆斯不需要自己的陪伴,但是我還是問能否和他一起,彷彿不這樣會顯得我很沒有教養,然後我坐到了他的對面。他在吸菸,面前盤子裡的薩拉米根本沒有動過,旁邊是喝了一半的蘇特恩白葡萄酒。他很沉默。我說為慶典的準備讓倫敦變得亂七八糟(我其實挺喜歡的)。我坦言事情一結束就想立即離開。我所做的一切似乎都無法改變他的愁眉不展。他似乎聽不到我在說什麼,也看不到我。我感覺他的行為讓旁邊的客人覺得我很好笑。二十世紀飯店兩邊桌子的通道不足兩英尺寬(羅斯和貝爾特在服務顧客時,總是要側身經過彼此,這個時候她們還會低聲吵架),和你並排的桌子幾乎就挨著你。我覺得坐在旁邊的客人一定覺得我沒能引起索姆斯的興趣很可笑。我也不能跟他解釋自己堅持這樣做幾乎是出於慈善目的,於是我變得沉默。即使不轉頭,我也能將旁邊客人的所作所為盡收眼底。我希望自己看起來不像他那麼粗魯。我確定他不是英國人,但是他是哪國人呢?儘管他烏黑的頭髮打理得油光發亮,我卻不覺得他是法國人。他跟服務他的貝爾特說法語,說得相當流利,語音卻不地道。我推斷他是第一次來「二十世紀」,但是貝爾特對他不怎麼殷勤,顯然他沒有留下好的第一印象。他的眼睛生得很漂亮,但是和「二十世紀」的桌子一樣——太窄而且靠得太近,他的鼻子很有侵略性,他的鬍子尖垂直地立在鼻孔下方,讓他笑起來很僵硬。確實,他看起來很陰險。他坐在附近,讓我覺得非常不舒服。他在6月穿著非常不合時令的醬紅色馬甲,而馬甲又緊緊地束住他的大肚腩,這讓我覺得更加不自在。馬甲不合適,也不僅僅是因為天氣很熱。不知怎的,馬甲整個就不對。即使是聖誕節的早上,穿這件馬甲也不對。他也會在《歐那尼》的第一晚引起不和諧的音符。我正在試圖分析馬甲不合適的原因所在時,索姆斯突然奇怪地打破了寂靜。「一百年以後。」他咕噥道,彷彿是在昏睡狀態。
「我們將不在世間。」我立刻傻傻地補充道。
「我們將不在世間,不在。」他喃喃道,「但是博物館還將在原地,閱覽室也還將在原地。人們仍可去那裡閱讀。」他大口地呼氣,彷彿什麼疼痛讓他全身痙攣,五官都扭曲了。
我在想可憐的索姆斯在想什麼,在長久的停頓之後,他開口說:「你不覺得我在乎。」
「在乎什麼,索姆斯?」
「忽視!失敗!」
「失敗?」我由衷地說道,「失敗?」我心不在焉地重複道,「忽視,也許有吧,但那是兩碼事。你可能確實沒有受到欣賞,但那又怎樣?任何給予……」我原本想說的是「任何能給這世界帶來真正新鮮和偉大事情的藝術家總是需要等待很長時間才能得到認可」,但是這番恭維話我怎麼也說不出口。面對著他滿目的悲慘——這種悲慘如此真實且不加掩飾——我怎麼也無法開口說這些話。
然後,他卻把這些話說了出來。我羞紅了臉。「你本來是要說這些話的,是嗎?」他問道。
「你怎麼知道的?」
「三年前,《方戈一》出版時你對我說過同樣的一番話。」我臉紅得更厲害了。我其實沒有必要臉紅的。「這是我唯一聽過的你說得比較重要的話,」他繼續說道,「我一直沒有忘記這句話。這句話說得很對,卻很殘酷。但是,你記得我怎麼回答的嗎?我說‘我一點也不在乎認可’。然後,你就相信了我的話。你相信我是不在乎名利那等事情的。你真膚淺。你怎麼可能知道像我這樣的人有什麼感受呢?你假想一個偉大的藝術家只要相信自己,相信自己會被後代認可,就能開心。你從沒想過這種苦澀和孤獨……」他破音了,但是又立刻繼續說下去,聲音充滿力量,我從來不知道他體內蘊含如此大的力量,「後代認可,對我有什麼用?死人才不知道遊客來瞻仰他的墓碑、他的出生地,為他掛匾,為他雕像紀念!死人無法閱讀那些關於他的書籍!一百年以後!想一想,我那時不能重生,哪怕幾小時,去閱覽室讀書!或者現在,當下,我就能看到未來,看到閱覽室發生的一切,哪怕僅僅一個下午,我願意把我的身心出售給魔鬼!想想索引裡都是伊諾克·索姆斯,想想一次又一次的再版,想想那些評論,想想那些序言,想想那些關於我的傳記——」這個時候隔壁挪動椅子的聲音打斷了索姆斯。我們隔壁桌的客人站了起來,微微向我們傾斜,對打擾我們表示歉意。
「抱歉,原諒我。」他輕聲說道,「我沒法兒聽不到,在這個小餐館裡。我能……插一句嗎?」
我只能表示同意。貝爾特出現在廚房門口,以為這個陌生人想要埋單。他用雪茄跟她擺了擺手,下一秒鐘就坐在了我旁邊,能完全看到索姆斯。
「儘管我不是英國人,」他解釋道,「我非常瞭解我的倫敦,索姆斯先生。您的大名和聲望,以及比爾博姆先生,我都久仰大名。你想知道我是誰?」他快速地往後瞄了一眼,低聲說道,「我就是魔鬼。」
我不可自抑地笑了起來。我試圖停下來,我知道沒什麼好笑的,我的粗魯讓我很羞愧,但是我的笑聲愈來愈大。魔鬼的安靜,以及他挑起的眉毛中展示的驚訝和厭惡更讓我笑得不能自已。我笑得前仰後合,笑到肚子痛。我表現得非常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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