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吉·貝克/著
仇俊雄/譯
凱吉·貝克是一名美國作家,創作的故事和小說既嚴肅又詼諧,大多數都帶有奇幻或者科幻傾向。她曾入圍雨果獎的決選,並榮獲西奧多·斯特金紀念獎和星雲獎。《巴巴里海灘的一夜》在2003年獲得了為幻想小說舉辦的第一屆舊金山諾頓皇帝獎。該作最初出版於《銀色獅鷲》選集中。你可以在本選集中找到另一篇「公司」系列的故事——《上等黴菌》。
為了尋找門多薩,我已經整整走了五天,今年是1850年。
事實上,「走」這個詞並不能確切地描述我在這片她生活的垂直叢林中穿行時遇到的艱辛。我依照聖方濟各會修士的要求,腳蹬涼鞋,手拿念珠,穿著九碼長的棕色麻布長袍,手腳並用地向上爬,這實在不是什麼有意思的事。我滑下山的時候也是一樣,特別是當衣服後襬不斷向上拱的時候更是如此。我涉水穿過冰冷的小溪,撥開蕨類尋找小徑若隱若現的蹤跡,穿過高塔般的紅杉下永遠黑暗的林地,我是指濃蔭。有一天,詩人們會愛上大蘇爾,野獸和嬉皮士之後也會愛上這裡,但如果吸血鬼發現了這個地方,他們肯定會發瘋的。
門多薩不是吸血鬼,儘管她是個永生者,還有著很多缺點,不過她把大部分問題都怪到了我身上。
我也是個有很多缺點的永生者,有其父必有其女嘛。
經過一週的漫長跋涉,我終於來到了一塊大約三千英尺高的平地上。我站在那裡,看著腳底的雲朵在太平洋海面上飄浮,感覺挺有意思,結果就是胃裡起了點有趣的反應——我突然在自己左側看見了公司配給的處理櫃,偽裝得很好。看來我終於發現了門多薩的營地。
營地裡有一頂露營帳篷,還不錯。外加一張桌子、一個野營爐具,還有五個花盆,每個盆裡都種著一棵小樹。不過除了它們,其他一切都蒙上了一層灰,看起來像是廢棄不用了。
我的天,我心想,她來這裡多久了?我不安地環顧四周,想著自己是否應該喊兩聲或者做點什麼,這時我注意到她的訊號就在我的……上面?我仰起頭。
我身後的山上長了一棵又高又大的橡樹,枝葉蔓延得很寬,門多薩就倚在高處的樹枝上。她凝視著遠方的海,眼裡卻有種迷醉的閒適之情,我猜她在看的東西比塵世間的地平線更為遙遠。
我清了清嗓子。
她眼中的閒適一下子消失了,腦袋用力甩了幾下,當中有著某些非人的特徵。
「嘿,親愛的!」我說。她低下頭,目光聚焦到了我身上。她和我一樣有著黑色眼睛,只是我的眼神中有更多的快樂和歡欣,也更加明亮,而她的眸子就像燧石,她還是個小姑娘的時候就已經如此了。
「約瑟夫,你在這裡搞什麼鬼?」她終於開了口。
「我太想你了,孩子,」我說,「想下來嗎?我們得談一談。」
她嘟噥著從樹枝上爬了下來。
「這棵樹真漂亮。」我評論道,「有咖啡嗎?」
「我可以煮一點。」她說。我看著門多薩撥弄著快被掏空了的配給箱時一聲不吭,她拖出水罐,困惑地看著乾透了的罐子,隨後才想起最近的那條小溪在哪兒,我一直都在旁邊憋著話,而且她的頭髮里居然長了苔蘚。我很想放聲大喊:你的日子怎麼能過成這樣?不過我還是沒有說出口。
我當然沒有說,這事處理得很高明。片刻後,我和她就坐在一根倒下的大原木兩端,各自啜飲著馬克杯裡的咖啡,像家人一樣。
「唔,咖啡不錯。」我撒了個謊。
「你想要什麼?」她問。
「好吧,我來告訴你,」我說,「公司把我派到舊金山來執行一項任務。我需要一名負責田野調查的植物學家,可以從這個地區選擇任何人來幫忙,所以我選了你。」
我準備好了迎接她突然爆發的情緒,因為門多薩碰上驚喜時可能會有些易怒。不過她又帶著先前那種困惑的神情安靜了一陣,我才知道她剛才是在呼叫自己的精密時鐘,因為她忘記今年是哪一年了。
「舊金山,嗯?」她說,「但約瑟夫,我一個世紀前就已經調查過芳草地了,對當地的風土人情做了徹底的調查。樣本採集、dna編碼,所有的活兒都幹了。相信我,對宙斯博士來說,那兒沒什麼值得感興趣的。」
「這個嘛,現在說不定有了,」我說,「在你到那兒之前,需要了解的就是這麼多。」
她嘆了口氣:「所以,這活兒和我現在乾的差不多嗎?」
「差不多。但是,嘿,這會是段難忘的經歷!那兒可不像這裡只有濃霧和沙丘,現在多了許多別的東西。」
「我倒是願意相信這是真的,」她冷冷地說,「我剛剛訪問了1850年10月的歷史記錄。那裡正在遭受霍亂的肆虐,不斷有人縱火,街道多半都被流沙覆蓋了。你真是準備帶我去一個好地方啊。」
「你有多久沒在餐廳吃過飯了?」我循循善誘。她開始說些諷刺的話作為回答,同時低頭看著咖啡杯底部漂浮著的東西,打了個寒戰。
她把杯子舉過肩膀,把咖啡渣向後一倒。「你看,換個環境是件好事,」我對她說,學著她的樣子也把自己的咖啡倒了,「通向三藩之路!充滿音樂之旅!兩個瘋癲的義體人加上一個秘密任務就等於許多歡笑!」
「噢,少說幾句吧。」她對我說,但還是起身拔營了。
我們下山花的時間比我想的要長得多,因為門多薩堅持帶著她的五盆小樹,它們是瀕危品種,所以我們得把它們都帶到位於蒙特雷的公司接收終端,那兒離我們最近,我半道都已經準備隨便找個方便的懸崖把這幾盆破玩意兒給丟下去了,不過它們最後還是被送到了公司的植物園。我們隨後在蒙特雷申請了一些裝置,還要了兩匹馬,終於起程前往舊金山。
我在想,如果是另外兩個人這麼前往,他們就會一邊騎馬,一邊聊著過去的時光。不過和門多薩聊往事永遠都不怎麼安全。我們沿著皇家大道一路上行,穿過森林,越過灌木叢生的山丘,一路都沒怎麼說話,直到我們離開聖何塞。沿著後灣的海岸線前行,放眼望去盡是黑色的汙泥和牡蠣殼,門多薩這才看著我,問道:「我們帶了很多實驗裝置,這是為什麼?」
可我只是聳了聳肩。
「不管公司派我們來調查什麼,看來他們都想讓我們在這裡分析些東西。」她若有所思地說,「所以,很有可能是他們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不過又需要找到它。」
「很有可能。」
「你唯一的一名田野調查專家只能知道她應該知道的資訊,這又說明這件事非常重要,」她繼續說,「儘管你此時還在教堂裡繼續偽裝自己,扮演著盧比奧神父或者別的什麼身份,沒錯吧?但他們還是選擇派你過來。」
「沒錯。」
「我有沒有和你說過,你穿這身長袍的時候看起來甚至比平時更像梅菲斯托勒斯?但不管怎麼樣,為什麼公司會派一名修士前往這座滿是金礦礦工、賭鬼和娼妓的鎮子?你在那裡會格外顯眼,而我這個植物學家又該去哪兒隱藏自己的身份?」
「我猜我們會找到辦法的,嗯?」
她斜著眼瞪了我一眼,自顧自地嘟噥了一陣,不過這沒關係。至少我讓她對這份工作產生了興趣。最讓我擔心的就是她那持續了千年之久的怒視,好在它現在正在慢慢消失。
我倒是根本不擔心接下來要做的事。
就算離舊金山有幾英里遠,你都能聞到它的味道。就算是缺乏衛生設施,一個凡人生活的繁榮小鎮也不該那麼難聞,就算有瘧疾肆虐也不可能這麼糟糕。舊金山的氣味聞著就像是一股煙,帶著惡臭直衝你的鼻子,一直鑽進鼻竇裡。
它的味道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它已經被大火燒燬過四次,最近一次是在一個月前,不過當你看著這個地方時,根本不會知道著火的事。曾經被帳篷和棚屋佔領的地方現在變成了貴得令人髮指的住宅區,已經被全新的架構建築填滿了。錘子日夜不停地在克萊、蒙哥馬利、科爾尼和華盛頓這幾條街上敲打著。所有新伐的生木料上都裝飾著紅白藍的彩旗,匆匆地掛起的星條旗四處飛舞。加利福尼亞剛剛才發現自己被接納為聯邦成員,還在慶祝呢。
海灣裡黑壓壓地停滿了各種各樣的船,不過最靠近海岸的那幾艘永遠都沒機會再度出海了——他們的船員已經拋棄了船隻,船塢早已把那些船包圍起來,而且到處都被船填滿了。船體上開鑿出了門窗,被改造成了商店和酒館。
在後面的沙丘裡,是一群上千年來未曾改變過生活方式的人們根據羅馬帝國的官員最初設計的定居計劃建造的土坯房,可憐的老德洛麗絲教會帶著驚歎,俯瞰這個瘋狂的新世界。門多薩和我騎馬到了林孔山附近的時候,也盯著那片海灣看了一會兒。
「這就是一座美國城市。」門多薩說。
「天命在起作用。」我承認,然後看著她。門多薩一向不太喜歡和凡人在一起。在荒野裡生活了一百五十年的她要如何適應一座現代城市呢?不過她只是張開嘴,催促著她的馬兒向前跑去,這讓我非常為她驕傲。
儘管到處都是災難般的臭氣,這個地方依然生機勃勃。人們紛紛走到屋外,跑來跑去,做做生意。這裡有旅館和客棧,還有雜貨店、麵包店和糖果店。駁船船員在那些尚未被吸收成為這座城市的船隻間的水裡忙碌著,把前往採金場的勘探工帶進城市,或者把為商人準備的成箱貨物帶上岸。我還沒穿過克雷街,就已經聽見了六種語言。任何東西都能在這裡買到或者賣掉,你甚至能嚐到一名來自巴黎的大廚烹製的菜餚。空氣中充斥著飢餓、熱情和一種貪婪的天真。
我笑了起來,美國看上去很有趣。
我們在巨大的中央碼頭找了一家酒店,把行李放在兩間狹窄的房間裡。從房間的窗戶望出去,可以看見被困在港口內的船隻索具。門多薩盯著四周光禿禿的木板牆。
「這是俄勒岡雲杉,」她說,「你還能聞到森林的氣味!我敢打賭,這棵樹一個月前還在生長。」
「很有可能。」我同意她的說法。我在箱子裡翻找著,我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把它展開,檢查著它是如何在漫長的旅途中倖存下來的。
「這是什麼?」
「一個花招兒。」我把那幅畫舉了起來,「為神聖的教皇準備的漂亮禮物!不過這畢竟只是藝術家的構想而已。」
「一個又大又醜的十字架?」門多薩看起來神情很痛苦。
「還有一串與之相匹配的念珠呢,孩子。所有這些都是用黃金特別打造的——這才是最重要的一點——陽光燦爛的美國加州出產含著黃金的石英,這樣神聖的父就能知道他在這裡有著忠實的信徒!」
「真噁心。你是認真的嗎?」
「當然不是,不過我們不想讓那些凡人知道這個。」我捲起畫,把它塞進裝滿錢的卷毯旅行包裡,「你就待在這裡,把實驗室架設好,行嗎?我得去找些珠寶來。」
舊金山有許多珠寶商。從薩克拉門託歸來的成功人士有時喜歡把金塊鑲嵌在懷錶的表飾、領帶別針或者為紀念東部的戀人所佩戴的胸針上。伴生有黃金的石英被切割和拋光後非常受歡迎,看上去也很漂亮。
位於俄亥俄和百老匯角落處的海勒姆·甘斯布那兒有些我要的東西,位於哈里森和百老匯的約瑟夫·施瓦茨那兒也是如此,不過在哈里森和第六大道交界處的羅斯有的品類更多。不過我也去了一趟克雷街購物中心裡的鮑爾溫公司,還有在卡尼街上的布拉德福德,為了保險起見,我還去了杜邦街和克雷街上的莫法特公司,拜訪了礦物檢驗師和銀行家。
所以,我只是個可憐的小修士,直到夜幕低垂,我才艱難地拖著沉重的卷毯旅行包回到旅館。有個來自悉尼的前科犯跟蹤了我三個街區,本來可能打算搶劫或者謀殺我。不過我先鑽進一家酒館,從後門溜出來穿過困在港口的「尼安蒂克號」的甲板,然後又穿過了另一家酒館,在那兒停的時間就夠我點一個牡蠣三明治和一提桶蒸汽啤酒。
我用卷毯旅行包推開門多薩的房門時,也恰好把那傢伙甩開了。
「嘿,親愛的,我帶了晚飯!」
她立刻把門開啟,緊張得要命:「看在上帝的分兒上,別大喊大叫的!」
「不好意思。」我進了房間,開心地放下旅行包,「我覺得凡人應該還沒睡覺,現在還早呢。」
「這兒的樓上有三個人,還有十七個人在樓下,」她說,焦慮地絞著雙手,「我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和這麼多凡人待在一起了,都忘了他們的心臟有多吵。現在我都能聽見他們的心在跳動。」
「噢,你很快就會習慣的,」我說,舉起了買回來的食物,「快看,牡蠣三明治和蒸汽啤酒!」
她看起來很不耐煩,可隨後聞到了新鮮出爐的酸麵包的香氣,還有黃油、大蒜,以及稍稍炸過一下的牡蠣……
「噢,天啊!」她輕聲嘆道。
所以,我們又度過了一段愉快的時光,我和她坐在她安裝測試裝置的桌邊,面對面在啤酒提桶邊喝著吃著。我點起一盞油燈,把紙包著的不同的東西從我的卷毯旅行包裡一個接一個拿出來。
「這些是什麼?」門多薩嘴裡塞得滿滿當當的。
「含金石英的樣品,」我解釋道,「從六個不同的地方收集來的。我在每個包裹上都用紙寫了購買地點的名字,看見了嗎?你的工作就是測試每份樣品,在石英的縫隙裡找到一種和黃金共生的藍綠色地衣。」
她吞下嘴裡的東西,搖了搖頭,一臉茫然。
「約瑟夫,你得找個微生物學家來幹這活兒,真的。對付這麼原始的植物不是我的強項。」
「離我最近的微生物學家在西雅圖,」我解釋道,「而且和阿格里帕尼拉共事實在是太痛苦了。另外,你能解決這事的!還記得釀造黑色樂土用的葡萄嗎,那種突變的酵母菌株或者別的什麼東西?你還因為它獲得了田野調查的獎勵,這事對你來說很簡單的!」
門多薩看起來很開心,但她努力隱藏住自己的情緒:「我打賭這是因為你的任務預算不夠把合格的人選送來這兒吧,嗯?果然是公司的作風。好吧,我吃完晚飯就開始。」
「你可以等到明天早上再動手。」我說。
「才不。」她喝下一大口啤酒,「沒種的人才睡覺。」
吃完飯我就先休息了,入夜數小時後,我依然能看見她房間裡的檯燈亮著。每次我翻身的時候都能看見光線透過木板的縫隙,我知道她為什麼會工作到這麼晚。
如果你選擇過濾掉凡人發出的噪聲,想在這樣的房裡睡著並不算難。不過有些時候你即將入睡,卻發現自己在傾聽一顆本應該在那裡跳動的心跳,但它並不在那兒,你會突然醒來,想起那些你不願記起的事。
我睜開雙眼,陽光已經照在了我的臉上,也灑在了海灣上,敞開的門外閃著海面粼粼的反光。門多薩坐在我的床邊,從她的水壺裡喝著什麼。我嘟噥著做了個鬼臉,搖搖晃晃地坐了起來。
「咖啡。」我沙啞地說。她看起來很得意,把她的水壺舉高。
「在拐角處有家酒館,那位善良的凡人只收了我五美元就把一整壺咖啡賣給了我。想要來點嗎?」
「當然。」我伸出手,「這麼說來……你不介意一個人去酒吧?這個鎮子上有些卑鄙的凡人呢,孩子。」
「你說那些著名的澳洲黑幫,那群悉尼來的鴨子?沒錯,我知道他們。」她好像因為什麼事情變得很高興,「不過約瑟夫,我在文塔納生活了好幾年,整天都在躲著山獅!一兩個卑鄙的凡人根本嚇不到我。來吧,嚐嚐看,咖啡。」
我小心翼翼地啜了一口,味道很棒。我們或許身處以糟糕的咖啡而聞名的美國,但舊金山就是舊金山。
門多薩清了清嗓子,說道:「我發現了你說的那種藍綠色的地衣,它生長在你從海勒姆·甘斯布那兒帶來的樣本里。這玩意兒看起來像是斯提爾頓乳酪(世界三大藍紋乳酪之一)。所以約瑟夫,它到底是什麼?」
「公司要的某樣東西吧。」我把半壺咖啡都喝了下去。
「我就打賭說是,」她說,又斜眼看著我,「我坐在這裡,看著你流口水和打呼嚕,通過閱讀有關生物反應介質研究的期刊取樂。約瑟夫,你要的這個地衣是種噬毒體,它非常喜歡吃與黃金伴生的砷和銻化合物,可以分解它們。我懷疑它能為任何從事工業汙染清理工作的人賺很多錢。」
「你猜的非常有道理,門多薩。」我說。我把咖啡遞回去,兩腳垂在床邊,找到了涼鞋,把它們穿上。
「不是嗎?」她看著我在箱子裡翻找自己的剃鬚用具,「沒錯,看在上帝的分兒上,刮刮鬍子吧。這圈禁律的鬍子讓你看起來就像是托爾克馬達的支援者一樣。所以,宙斯博士肯定在做一件無私奉獻的事!不過當然了,他用的還是通常的公司盈利手段。我不太明白為什麼這個任務得保密,不過我的確很驚訝。」
「嗯哼。」我在臉上抹了一圈刮鬍泡沫。
「你看起來著急得要命。」
「真的?」我把臉上的鬍子刮掉。
「我在想你急匆匆地要去做什麼?」門多薩說,「是不是急著趕回海勒姆·甘斯布那裡,看看他還有沒有更多的昨天賣給你的東西。」
「大概吧,孩子。」
「我可以一起去嗎?」
「不行。」
「我不要整天坐在房間裡,看著地衣在培養皿裡生長,」她說,「那我出去逛逛可以嗎?」
我看著鏡子裡的她,不安地說:「親愛的,這個城市犯罪率很高。那些從澳大利亞來的傢伙個個凶神惡煞,還有些北方佬——」
「那我只會同情那些帶著犯罪意圖接近我的凡人,」她說,臉上帶著冷冷的笑,「我就騎馬去金門兜一圈,這怎麼能惹上麻煩呢?吉爾德利還要再過兩年才會出現,沒錯吧?」
我最後還是陪她走到馬廄,目送她安全離開,然後就像她懷疑的那樣,我急匆匆地回到了到海勒姆·甘斯布的店裡。
甘斯布先生在店鋪櫃檯後藏了一把上了膛的步槍。我衝進他店裡的速度太快,嚇得他掏出槍,飛快地瞄準了我,隨後才意識到原來是我。
「抱歉,盧比奧神父,」說著,他放低槍管,「您又回來了?神父,您看起來很匆忙。」他留著一臉白鬍子,穿著紅白條紋的絲質背心,整個人給我一種錯覺,讓我還以為自己是在和山姆大叔說話。
「我剛被一群道德敗壞的傢伙追趕。」我說。
「真的嗎?」甘斯布先生懷疑地噘起嘴,「好吧,您昨天買的那塊石英還滿意嗎?您的修士朋友覺得合適嗎?」
「當然,我的孩子,他們覺得非常合適,」我說,「事實上,它的顏色和質地如此出眾、如此優秀,比我們見過的任何石英都好,我們都認為,只有你才配得上為神聖的父擔負這一重要的使命。」我把耶穌受難像放在櫃檯上,他笑了起來。
「神父,我很高興能聽到您這麼說。我想自己能以一千美元的價格把這份工作做好。」他毫不遮掩地用雙眼緊盯著我,想看我是否會動搖,但我只是抽出自己的錢包,對他笑著。
「對聖母教堂來說,金錢絕不是問題,」我說,「我可以先預付一半的款嗎?」
他舔著牙齒看著我清點智利金幣。我繼續說道:「事實上,我們打算為樞機團的全體成員準備許多念珠來當禮物。所以,我們就先假設你有我們需要的那種紋路漂亮的石英。你知道它是在哪裡開採的嗎?」
「我不知道,先生,我真的不知道。」他告訴我,「一週前,有個礦工背了一袋石英來我這兒,他覺得自己能在珠寶商那裡賣個更好的價錢,因為它的顏色很有趣。我敢打賭,我在後房裡的存貨夠您做所有的念珠了。」
「甚好,」我說,「但你還記得那位礦工的名字嗎,如果我們真的需要更多石英的話可以去找他。」
「記得,」甘斯布先生拿起一枚金幣,仔細地看著,「那人的名字叫以賽亞·斯塔基。他沒有說自己是在哪裡採來的。他們一般都不說,這是行規。」
「可以理解。那你知道我在哪裡可以找到他嗎?」
「不,先生,我不知道。不過我能告訴您,我把石英的錢付給他之前他身上一分錢都沒有。所以我猜,他要去的下一個地方是旅店。」甘斯布先生看起來滿臉鄙夷,「除非他直接去了黃金國或者妓院,抱歉。這取決於他在山裡待了多久,不是嗎?」
我嘆了口氣,搖搖頭:「我恐怕要承認,這是一座誘惑之城。你能和我描述一下他的長相嗎?」
甘斯布先生想了想:「這個嘛,他留著鬍子。」
好極了。這個城市裡滿是留著鬍子的傢伙,而我要找的正是一個留著鬍子的人。不過我至少知道他叫什麼。
我在今天剩下的時間裡拖著沉重的步伐,遍訪旅館、公寓和帳篷,詢問是否有人見過以賽亞·斯塔基。我打聽的半數人都竊笑著問:「沒有,怎麼了?」然後等著一句點睛之筆。剩下的半數人說沒見過,又請我針對困擾他們心靈的問題給出一些建議。等太陽落到諾布山後時,我聽了十七名妓女、五個醉鬼,還有一名異裝癖者的懺悔,但我還是沒有找到以賽亞·斯塔基。
黃昏時分,我沿著日後會成為巴特里街和桑瑟姆街的步道一路走回被困在碼頭內的船上,許多搖搖晃晃的支柱撐在下方,立在港口的溼泥上。我蹣跚地走上一塊跳板,那地方自稱是木蘭花旅館,船首掛著一條床單,上面畫著旅館的標誌。一個悶悶不樂的傢伙正在擦洗甲板。
「我們這裡不再招該死的潤滑工了,」他提醒我,「就算你是個牧師也不行。」
「好吧,我的孩子,現在耶穌在上,我不是過來佔用你們的人手的,」我努力裝出最重的都柏林口音說道,「請讓我介紹一下自己!我是伊格內修斯·科斯特洛神父。我來此尋找一名可憐的靈魂,他的家庭處在水深火熱之中,迫切需要他的出現,然而他這一年卻從金礦裡失蹤了。小夥子,你們有沒有把很多房間租給礦工呢?」
「當然。」那個人嘟噥著,看上去很尷尬,「他叫什麼名字?」
「以賽亞·斯塔基,反正這是他那位親愛的老母親告訴我的。」我答道。
「那傢伙!」那人抬起頭來,一副義憤填膺的樣子,用拖把指著甲板上的一大攤嘔吐物,「這就是你要找的那個以賽亞·斯塔基的傑作,老天啊!」
我厭惡地向後縮了縮:「他沒得霍亂吧?」
「沒有,先生,只是醉得不省人事罷了。他在房間裡躺了差不多一個星期,你真應該聞聞他房間裡那股該死的味道!因為他拖欠了三天的房租,所以老闆要求我不管他醉沒醉,都得把他從房間裡拖出來。我好不容易把他拖到這裡,結果他在我擦乾淨的地板上吐得一團糟。如果不是他突然清醒,立刻像匹賽馬一樣沿著甲板溜走了,我真希望自己能打死他!老闆朝他開了一槍,但他還是不停地跑。我們最後看見他,他離卡尼街還有半條街的距離。」
「噢,我親愛的孩子,」我說,「我猜你可能不知道他往哪裡跑了吧?」
「我不知道,」那個人把拖把扔進桶裡,繼續幹活兒,「但如果你也趕快跑,就可能抓住那個……」他吞吞吐吐地說,抬頭看著我這身教會的裝扮,「混蛋。他才離開十分鐘,不會走太遠的。」
我採納了他的建議,在暮色中匆匆離去。空氣中實際上有著一股揮之不去的惡臭,斯塔基留下的氣味分子尚未被衝散,任何警犬都可以毫不費力地捕捉到,不過它們不會喜歡這種體驗。另外,任何感官增強過的義體人也同樣能跟蹤他留下的蹤跡。
我穿著涼鞋,啪嗒啪嗒地緊跟著斯塔基留下的蹤跡,在轉進街角時,偶然遇上了門多薩。
「嘿,約瑟夫!」她高興地向我招手,「你永遠都猜不到我發現了什麼!」
「一些植物,對吧?」
「何止啊!我發現了一種羽扇豆,有著——」
「真是太棒了,孩子,這話是認真的,不過我現在得借你的馬搭一程。」我翻身上馬,坐在了她身後的馬鞍上,卻發現自己屁股底下是一團潮溼的東西。「這是什麼鬼東西——」
「這是我的羽扇豆。我把整株植物都挖出來了,還撕下一片襯裙把根球包裹起來,直到我能找到花盆把它栽下去為止。如果你把它壓爛了,我就把你的脖子擰斷。」
「我沒有,它還好好的。」我說,「聽著,我們能不能讓馬沿著街道的那個方向慢跑起來?我在追一個人,不想跟丟他。」
她嘟噥著,但還是用腳後跟踢了踢馬的兩肋出發了,可就算這樣我們的速度也不快,因為這條街是上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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