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套路與搜尋套路已經存在很久了,今後還將長期存在。二者是成功的代名詞(如果處理得有創意),能讓你的脈博跳得像蘇薩的進行曲一樣鏗鏘有力。我對好萊塢的編劇們有點兒失望,這麼說並不誇張。他們腦子裡的追逐,似乎就是兩輛汽車的競速。
追逐和搜尋並不是一回事,你可以只取其一,但最好二者兼備。回首無憂無慮的童年時代,我甚至曾經身體力行。開始只是閱讀漫畫,隨著興趣越來越濃,我不經意間在漫畫上投入了大量財力。我希望自己還記得為哪位英雄破費,綠燈俠?閃星小子?神奇隊長?我也希望自己還記得故事的結局。
你可能已經注意到了,我不太記得自己的作品。坦白地說,我從來不看任何已經發表的東西,反正在這方面我並不算是獨樹一幟。我從最具權威的傑德·哈里斯那裡得知,卓越的流行音樂作曲家傑羅姆·科恩總是記不住自己寫的歌。在聚會中,他會被人哄到鋼琴前演奏自己的曲子。大家都聚在他周圍,但是當他演奏起來,他們一定會糾正他:「不,不,傑瑞!這曲子不是那個調。」他們被迫唱他的歌給他聽,以喚起他的記憶。
《星星閃閃亮》是搜尋情節配上追逐節奏。我不知道從哪兒得來的主思路,但是有段時期,針對另類天才和兒童天才受到大眾誤解的現象,科幻小說作者們在作品中表現出很大的擔憂,所以我猜想自己受到了傳染。不,不可能是那麼回事。很多年以前,我以一位年輕的夏令營自然輔導員為主角嘗試過這個題材,他是白痴天才,遭到非常大的誤解。但是他破了一起綁架案,儘管我胡亂給他起了一個名字:伊拉斯謨·高盧。
《星星閃閃亮》中的開場情節和搜尋手段都來自騙術研究。布坎南繼承人騙局幾年前十分流行,很可能還在被用於行騙,只是形式上有這樣或那樣的不同。天知道,這個騙局的變種一直存在。我讀大二那年,我的室友在賓夕法尼亞火車站被幾名小騙子騙走了一個月的零用錢(二十美元)。幾年以後,我在格林的《套傻術》一書中讀到完全一樣的騙局,這本書出版於1592年。是的,這個騙局的變種一直存在,而且,每分鐘都有新的變種誕生。
我在下筆的時候很喜歡這個故事,可是我不喜歡倒數第四段和第三段。這兩個段落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我與《奇幻與科幻雜誌》的託尼·鮑徹發生了爭執,老一套的細節之爭,這一次我落敗了。他想讓我在故事結尾詳細描述受害者的遭遇,而我不想畫蛇添足。我輸了,不得不另加了兩段。
當我與霍勒斯·戈爾德因《別無選擇》的細節發生爭執而落敗時,我拿回故事交給了託尼,他原樣發表了。當我與託尼發生爭執而落敗時,我本應該拿回《星星閃閃亮》寄給霍勒斯,假裝什麼都沒發生,但我沒那麼做,所以現在那兩個糟糕的段落我怎麼甩也甩不掉了。讀到那裡,請閉上你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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