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回 打狗還需看主人

六人幫傳奇 溫瑞安 第2頁,共2頁

何況,這不是過,也不是禍。

他已久仰大肥鴨的大名,對「六人幫」的種種事蹟,亦早有所聞。

他希望能多交朋友——尤其像陳劍誰這等國際知名的朋友,對他們國家的形象、警務人員的名聲,說不定都會有極大的幫助。

但洙汀才四十歲不到,已升為准將,兼管軍警政務事。

他自己十分得意。

他覺得自己理應進一步的揚名國際,因而更加積極廣結善緣。

——就是因為他們這國家的警務處幾位高階官員都有這種開明和沽名的心態,陳劍誰還有他的朋友,這回才少受了許多苦;更重要的是一個關鍵:戴洪華。

戴洪華是一個很特別的人。

據說在他還很年輕的時候,就遭到一場「滅門」式的追殺。

他父親也是一名警員,名叫戴天,因為不肯同流合汙,不願意貪贓枉法,反而給開除出警隊,並交出了手槍。可是因為他父親曾在圍剿當地的「山頂佬」(共和黨游擊隊)立過殊功,故在他五十五歲那一年給撤職之後,「山頂佬」就在他退隱的山邊小鎮裡對他展開追殺。

他父親怕連累家人,故而逃入森林裡。

可是,他的母親的妹妹,還是死於「山頂佬」之手。

那一年,他十五歲,寄宿於首都的學校裡。

當他得悉了這個噩耗,連忙趕回去,但他的家人已慘遭殺戮,他馬上抄了一柄小斧獨入深山。要去會合他的老爸。

他深知其父逃亡的路線。

不過,當他趕到「九條河」的時候,父親已慘死在「山頂佬」的圍攻下。圍狙的十一人,也死了四個,剩下七個。

十五歲的戴洪華,又瘦又矮,居然在這深山森林裡和這七名慣於游擊的戰士展開了一場殊死戰,他以靈活動用的游擊戰術來對付這七名游擊好手,竟以其人之道還治其身之法,費了三個晝夜,最後竟把其中六人殺掉,只剩一人倉皇逃遁。

這一戰足以使他名動江湖。

他只有一柄小斧頭,他的敵人至少有一半以上是有槍械的。

他以斧刃割下了殺父仇人的頭顱,步出深林來的時候,沒有人敢相信他仍能活著。他衣服破爛,亂髮蓬鬆,全身都是傷口,蒼蠅和虎峰繞著他飛,長腳蚊子還不時叮他的傷處。歪歪斜斜的呢帽上,還斜揚了一朵在「九條河」澗邊摘下的紅花。那是他父親的帽子,也是他爸爸的標誌。

他身上有一個傷口,還永不復合。

那七名敵人,十分兇悍,在左翼游擊隊中十分有名。死了的六人中,有一個是站著死的,頭給割下來後人還挺立著,且擺出戰鬥的姿勢。

他回到小鎮,開始發高燒,同時患上瘧疾與中疾,上吐下瀉,乍寒乍熱了二十八天,在一個早上。他又忽然生好了,下床才知道他足足長高了三寸四分。

他的朋友很多,而且各行各業都有。且不管是舞男還是砍柴的,賣豬肉的或是大學教授。政客抑或是妓女,一旦成了他的朋友,一定變成他的好友知交,守望相助。

因為他十分夠朋友。

他的朋友還不止在當地,而在世界各地都有,而且都是好朋友。

當地警方自然要利用他的交遊廣闊,他也甘於被利用,並認為這是他自己「有用」的實證。

他甚至秉承了其父的遺志,加入了警隊,緊持不貪汙,並且堅持要掃蕩警察部隊裡的「害群之馬。」

他在警隊裡屢建殊功,所以遷升甚速,也很得上司信任。

他有一個外號:

他叫做——「大紅花」。

——這外號來自他姓名的諧音,同時也因為他喜歡在帽邊上或衣服上插上或別上一大紅花而致的。

「大紅花」是這兒的國花,叫做bungaraya,學名為「木槿花」。

這是花芯很長,很鮮豔豐腴,繁殖力很強,生長力很旺盛的一種花,在哪裡(不管泥地沙地石地屎坑地)都能茁壯開花,花芯長得長長的,花粉鮮明,彷彿生怕蜂蝶不來光顧。除了鮮血一樣的紅色,也有緋色、白色、黃色、紫色等數種。

戴洪華一直也覺得這種花很像他。

他的個性。

他的心情。

他燃燒也似的生命力。

陳劍誰等人這次南下,為的是要會晤蔡四幸,另一個目的,就是見「不平社」中在此地的另一名「大將」。

那就是「大紅花。」

而今大紅花出現了。

「大紅花」就是戴洪華。

到這時候,陳劍誰已成功地引出了戴洪華和他的上司以及同僚面對他。

到這個地步,戴洪華也清晰的表明了態度。

「老大,你的前景與來歷,我已全報告上去了。中國人有一句話:打狗還須看主人。更何況是殺人!我們都知道。毛家和他們的第九流集團鬧事大甚了,這次先後把蔡四幸、顧步都殺害了,他們也不打聽打聽。蔡四幸其實也是我們國家安全人員,顧步父子多年來幫我們維護本地法紀有大功,他們竟都敢下殺手!我們確有不少夥伴受了他的紅,但我們警方也下了決心:要好好偵辦這些不法之徒,決不任由他們冤噬好人、恣肆壯大下去!」

陳劍誰望定著戴洪華,聚精會神,像在留意馬戲團裡的空中飛人作最冒險的一記空翻表演。

「你現在在執行警務工作,是不是?」

「是。」

戴洪華答得爽快。

「那你不必客氣,按照手續來做,以免遭人閒話。」

他補充了一句:「不必因為我們的交情而使你為難。」

「在我決定任何行動之前。」戴洪華以一種斬釘截鐵堅決的語調問——通常。答案可以斬釘鐵,很少提問也如此斷然的:「要問你幾個問題。」

「你問。」

「你有沒有殺害張伯謙夫婦?」

「沒有。」

「你有沒有殺害顧步全家?」

「沒有。」

「你有沒有殺害巴閉?」

「沒有」

「你有沒有抓走甘玲和顧影?」

「沒有。」

「這樣就好了——」

「我說沒有,你就相信?這是人命關天的事啊!」

「就是因為人命關天,我才相信你。」

戴洪華乾脆有力的說:

「我已向上級表明了你們的身份。由於你們殺人的證據太確鑿了,以致我們反而有理由相信兇手另有其人。而且,你們犯不著來這兒跟顧步、巴閉爭地盤,他們死了,真正得益的也另有其人。兇手的目的,也許是一石二鳥,既殺了他們的敵人,也順此剪除掉你們,讓你們來承擔罪名。我們這兒不算是最先進的國家,但這並不代表我們昏昧、無能。儘管我們有不少同僚受了賄賂、給人收買,但也有不少警務人員是廉潔的,希望亦能藉此消除掉警方的瘀血,所以——」

他正色說:「我已爭取得上級批准,要用你們來偵破這一連串的血案。你們要證實你們的清白。我們要找出幕後真兇。我們正好公私俱應協作合作,不兇手逍遙法外!」

「你看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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