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並不這麼認為。
我並不是想跟任何人作對,只是不願意再去學校。在學校裡學不到任何有用的東西,只有夢境一樣窒息的環境。我想早一點掙脫出來,我想有份工養活自己,想有個自己的家,我想要的就是這些而已。
我決定自己養活自己,只有這樣,才是最靠譜的。
為了找工作,我去了深圳。我說我去旅遊,家裡人便叮囑我「要記得回家」。媽媽也沒有說什麼,我知道她已對我失望了。
我十五歲,又沒學歷,但還好我是個女孩子。我在一間美甲店裡打工,騙人家我有十六歲,人家將信將疑地不追究。不過美甲店的工,我沒有做很長時間,因為裡面都是女孩。女孩和女孩之間總是有種不好的氣場,我受不了於是辭工,做了不到一個月,扣去七七八八,一分錢也沒有結到。
我很快又在一家美髮店找到工作,這樣很好,髮型師們都是男生。中學起我就能很容易地吸引到男生注意,上學的時候也有男生追我追到我家樓下來。最開始我會困惑,他們到底喜歡我什麼?我長得只能算一般的漂亮,穿戴也不算出眾,但後來我慢慢地想明白,也許男生喜歡別人聽他們說話。他們說話的時候我很少出聲,但對他們說的一些細節都注意去聽,偶爾對他們提起,他們都是一副意外加感動的神情。現在的女生個性都很強,所以他們反而喜歡我這樣,我外表的柔弱,讓他們有一種我需要他們保護的錯覺。
美髮店的髮型師,追我的有好幾個,但我並沒有跟他們中的任何一個談戀愛。原因很簡單,我太累。做美髮店的徒工真的非常累,一天工作時間超過十個小時,穿著高跟鞋,始終站著,偶爾偷懶坐一會,就有領班來訓斥。我開始明白我媽媽那時為什麼幾個月才去看我一次,她是從徒工升到髮型師的位置,一定吃了比我多幾倍的苦。我晚上回到宿舍,把腫起的腳泡到冷水裡。同住的一個叫小麗的女孩邀我和她一起去吃宵夜,她的男朋友剛升上髮型師,最近很喜歡請客。
我沒有去,一個人在宿舍裡睡。睡到迷迷糊糊的時候,我感到有人在解我睡衣的領繩。睜開眼一看,是小麗的男朋友,他縮回手,說回來幫小麗拿樣東西,但一下就坐到了我的床上,身體重重地向我壓過來。
如果手機不是正好在身邊,我不知道會發生什麼,我摸到了手機,馬上撥到了小麗的電話。我把電話按了擴音,這邊所有的聲音她都會聽得見。那個男的訕訕了幾句便尷尬地走了。
可是這件事還沒完。
小麗很容易就猜到了那天我為什麼給她打那個不知所謂的電話,一下子,美髮店裡所有的女生都開始猜忌我,就好像我馬上就會去勾引她們的男朋友一般。我不喜歡辯解,事情就被無限放大,最後連我帶客人去洗頭,她們都故意把水給我調很熱。這樣的日子過了一個月,我終於忍不住給家裡打電話,奶奶還未接起電話,我就開始大哭,她聽了一陣,等我哭得不那麼厲害了,對我說:「你也應該回家了。」
我去美髮店辭工,他們說我沒幹夠一年,要自己承擔培訓費。最後我拿到手的是七十五塊錢,我問哥哥要了一些錢,這樣才回到了香港。
回香港以後,媽媽要我好好想一想,是去上學,還是繼續工作。她對我到底還是有愧疚,把我帶到了她的家,讓我和她、她後來的老公一起生活。這是這輩子我第一次跟著自己的媽媽一起生活。
遲了一些,我想。
我決定繼續上學,只為了不讓她傷心。在開學之前有一段時間的等待,我不需要工作也不需要去學校,便整天泡在網上。那段時間我很瘋狂,同時跟好幾個男人聊天,心裡想著誰第一個開口說愛我,我便和誰見面。結果見面的那個人也是個學生,不過有錢,開了家裡的車帶我去山上兜風。那是我第一次在晚上出去兜風,他把車開得很快,我什麼也不用說,也不用笑,只需要盯著車窗外密密的燈光。非常密,非常明亮,亮得像小時候屋頂上面的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