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月亮與六便士 毛姆 第1頁,共1頁

也許,我拒絕他的邀請比較合適。我想,如果我回去向他們彙報,應該把自己真實的氣憤表演一番,我怎樣一口拒絕了和這種人共進晚餐,至少麥克安德魯上校會記我的好。但是,我總擔心,一直這麼道貌岸然地演下去,我演不好,也會害臊;而且,這對斯特里克蘭不起作用,這樣,我便更難開口推辭。只有詩人和聖賢才會相信,在柏油馬路上辛勤澆灌,能培育出百合花來。

我付了酒錢,和他走到一家廉價的小餐館,這裡擁擠熱鬧,我們大吃起來。我是因為年輕,胃口好,他則由於良心麻木。然後,我們進了一家酒館,喝咖啡和利口酒。

關於巴黎之行,我要說的話已全部說盡,雖然沒有繼續調查,這對斯特里克蘭夫人來說是背叛,但我實在無法和斯特里克蘭的冷漠相抗衡。只有女人才會反反覆覆做同一件事,而且熱情不減。而我安慰自己,儘量瞭解斯特里克蘭的內心是有用的。我對這一點其實更感興趣。但這並非易事,因為斯特里克蘭不是一個能說會道的人。他講起話來很困難,彷彿語言根本不是用來表達自我的工具;所以,你必須通過那些陳詞濫調、粗俗俚語以及模糊不清的手勢,來猜測他內心的意圖。儘管他說不出什麼高深的話來,但他性格中的某種東西,卻讓他顯得不那麼乏味。也許,是因為真誠。他似乎對首次見到的巴黎(不算他和妻子度蜜月的那次)並不在意,對那些異常新奇的景象,毫不詫異。我來巴黎上百次了,每次都興奮不已,走在巴黎的街頭,始終感覺隨時都會有驚險或奇遇。斯特里克蘭卻不為所動。現在想來,我認為他什麼也看不到,他看到的,只是一些讓他靈魂不安的幻景。

這時,發生了件荒唐的事。小酒館裡有幾個妓女,有的和男人坐在一起,有的獨自坐著;不一會兒,我就注意到,有一個瞄著我們。當她的目光撞上斯特里克蘭的目光,她笑了。但我想他並沒有看見她。不一會兒她出去了,很快又回來,經過我們身邊時,她很有禮貌地請我們給她買喝的。她坐下,我和她聊起來,但她的目標顯然是斯特里克蘭。我向她解釋,他只懂幾個法文單詞。但她還是要和他說話,一半兒手勢,一半兒外國人說的那種好像更容易讓人懂的蹩腳法語,還有幾句英語。有的話只能用法語講,她就讓我幫她翻譯,然後眼巴巴地問我,他說的什麼意思。他的脾氣不錯,甚至覺得事情好笑,但他對她沒半點兒意思。

「我想你征服人家了。」我笑了起來。

「我才不願意被奉承呢。」

如果換了我,我會感到尷尬,也不可能坐懷不亂。這個女人長著一雙笑眼,迷人的嘴巴。她很年輕。我感到奇怪,斯特里克蘭有什麼吸引她。她放得很開,什麼都說,我繼續翻譯。

「她想讓你帶她回家。」

「我不需要任何女人。」他回答。

我儘量把他的話翻譯得委婉;我覺得拒絕這種邀請並不禮貌。我說,他是因為沒錢才拒絕的。

「可我喜歡他,」她說,「告訴他,是為了愛。」

當我把她的話翻譯過來,斯特里克蘭很不耐煩地聳了聳肩。

「告訴她,讓她死去吧。」他說。

他的態度十分清楚地表明瞭他的意思,女孩兒猛地把頭往後一揚。也許她脂粉下的臉也紅了。她站了起來。

「這位先生真不懂禮貌。」她說。

她走出了酒館。我有些氣惱。

「有必要這樣侮辱她嗎?」我說,「不管怎樣,她這樣做,是看得起你。」

「這種事情,叫我噁心。」他粗暴地說。

我好奇地看著他。他的臉上確實是厭惡的神情,但這卻是一張盡顯粗鄙、肉慾的臉。我猜,那個女孩兒一定是被他的這種野蠻吸引了。

「我在倫敦什麼樣兒的女人沒見過。來巴黎不是為了這個。」

利口酒(liqueurs),餐後甜酒,由法文liqueur音譯而來,它是以蒸餾酒(白蘭地,威士忌,朗姆酒,金酒,伏特加)為基酒配加各種調香物品,並經過甜化處理的酒精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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