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此後的一個星期裡,傑姆都心情煩躁,不愛說話。我想起阿蒂克斯的建議,試圖鑽進傑姆的皮膚裡,從他的角度去看問題:如果我半夜兩點鐘獨自踏入拉德利家的地盤,那麼我的葬禮肯定會在第二天下午舉行過了。於是我便讓傑姆獨自待著,儘量不去打擾他。

開學了。二年級和一年級一樣糟,甚至更差勁——他們還是對我們揮舞卡片,既不讓你讀,也不讓你寫。隔壁教室裡,卡羅琳小姐的教學進度可以通過爆笑的頻率推算出來;不過,那群熟面孔又留到一年級去了,對維持秩序會有幫助的。二年級唯一的好處是,這一年我可以像傑姆一樣晚放學,我們通常都是下午三點鐘一起回家。

一天下午,我們兩人正穿過校園回家去,傑姆忽然說:「有件事我沒告訴你。」

由於這是他幾天來說的第一個完整句子,我便鼓勵道:「是關於什麼的?」

「關於那天夜裡的。」

「你從沒跟我說過那天夜裡的事。」我說。

傑姆像驅趕蚊蟲般揮了揮手,對我的話置之不理。他沉默了一會兒,然後說:「當我回去取我的褲子時——我掙脫出來時它是纏在鐵絲上的,當時怎麼也解不開。可是等我回到那裡……」傑姆深吸了一口氣。「等我回到那裡,卻發現它被疊得整整齊齊地放在籬笆上……好像專等著我去取似的。」

「放在……」

「還有……」傑姆的聲音放低了,「等回家我拿給你看。它已經被縫好了。不像女人縫的那樣,而是像我這樣的人試著去縫出來的樣子。全都歪歪扭扭的。就好像是……」

「像有人知道你會回去取。」

傑姆戰慄了一下。「像有人讀懂了我的心思……像有人知道我想幹什麼。除了熟悉我的人,誰能知道我想幹什麼?斯庫特,你說呢?」

傑姆的問話裡帶著懇求。我安慰他說:「除非和你住在一起,沒人能知道你想幹什麼,有時連我都不知道。」

這時我們正走過那棵橡樹。在樹洞裡面,躺著一團灰色的麻線團。

「傑姆,別去拿。」我說,「這是人家藏東西的地方。」

「斯庫特,我覺得不是。」

「它就是。比如沃爾特-坎寧安們,每個課間都到這兒來藏東西——可是我們過來就給拿走了。這次,我們就讓它在那裡待一兩天吧。如果到時它還在,我們就拿走,好不好?」

「好吧,你也許是對的。」傑姆說,「這肯定是小孩子藏東西的地方——怕被那些大孩子發現。確實只有在開學的時候,我們才會發現這些東西。」

「沒錯。」我說,「不過暑假我們也從不經過這裡。」

我們回家去了。第二天上午,那團麻線團還在。等到第三天還沒有人拿,傑姆就把它裝進了口袋。從那以後,只要是在樹洞裡發現了東西,我們都據為已有。二年級也很無趣,不過傑姆向我保證說,學校生活會隨著我長大越來越好,他自己也是這樣熬過來的。他說只有等到六年級,我們才會學些真正有用的東西。六年級的生活好像一開始就很讓他滿意:他學了一陣子埃及史,把我搞得很困惑——他老是試著平腳走路,一隻手臂支在身前,另一隻在身後,一隻腳放在另一隻後面。他斷言說埃及人就是這樣走路的。我說如果他們真這樣走路,不曉得他們怎麼做事,可是傑姆說,他們做出的成就比美國人還要大,他們發明了衛生紙和永久防腐劑,如果他們沒發明這些東西,那我們今天又會怎樣呢?阿蒂克斯說過去掉那些形容詞,剩下的就是事實了。

亞拉巴馬南部沒有分明的四季;夏天進入秋天,秋天的後面有時並不總跟著冬天,卻變成了短短幾日的春天,過後又馬上融入夏天。那年的秋天持續了很久,天氣不涼,幾乎都用不著穿薄夾克。十月裡一個不冷不熱的下午,我和傑姆正沿著我們常走的路,一溜小跑著回家去,那個樹洞又一次讓我們停住了腳步。這次裡面是些白白的東西。

傑姆把這個榮幸給了我:我從裡面掏出了兩個用香皂刻的小人兒。一個是小男孩的樣子,另一個穿著條簡單的裙子。

我當時忘了世界上根本沒有放蠱這回事,尖叫一聲把它們扔在地上。

傑姆急忙把它們撿起來。「你什麼毛病?」他衝我吼道。他把沾在兩個小人兒上面的紅土擦乾淨,說:「這兩個東西雕得真好,我還從沒見過雕得這麼好的。」

他拿著它們給我看。這是兩個小孩的縮微雕像,幾近完美。男孩穿著短褲,一束順滑的頭髮垂在眉毛上。我抬頭看了看傑姆。一撮棕色的直髮從他的分際線那兒耷拉了下來。我以前從沒注意過。

傑姆看看那個女娃娃,又看看我。那個女娃娃梳著劉海。我也一樣。「這是我們倆。」傑姆說。

「你覺得是誰做的?」

「我們附近認識的人裡誰會雕刻?」他問。

「埃弗裡先生。」

「埃弗裡先生只是削東西。我說的是雕刻。」

埃弗裡先生平均每週削一根柴棍;他把它一直削磨成牙籤,然後放在嘴裡嚼。

「還有一位是老斯蒂芬妮的情人。」我說。

「他雕刻的手藝還行,不過他住在鄉下。他什麼時候注意過咱倆啦?」

「也許他坐在廊上時看的是我們,而不是斯蒂芬妮小姐呢。如果我是他,我就會這樣。」

傑姆眼睛直直地望了我半天,我問他怎麼了,他說沒事。我們回家之後,傑姆把那兩隻人像收進了他的箱子裡。

不到兩個星期,我們又發現了一整包口香糖,兩人大嚼特嚼,傑姆也忘了所有來自拉德利家的東西都有毒這回事了。

又過了一星期,樹洞裡又出現了一隻失去光澤的獎牌。傑姆把它拿給阿蒂克斯看,他說這是拼字比賽的獎牌。在我們出生之前,梅科姆縣的學校每年都舉行拼字比賽,優勝者會獲得獎牌。阿蒂克斯說這肯定是誰丟的,你們去周圍打聽了嗎?我剛要告訴他是在哪兒發現的,傑姆就向後踢了我一腳。傑姆問阿蒂克斯是否還記得有誰贏過獎牌,阿蒂克斯說不記得了。

我們最大的收穫是在四天以後。這次是隻不走的懷錶,掛著錶鏈,還有一把鋁製小刀。

「傑姆,你覺得這是白金的嗎?」

「不知道。我要讓阿蒂克斯看看。」

阿蒂克斯說,如果小刀、錶鏈等所有這些都是新的,差不多能值十美元。「你是不是在學校裡跟人換了?」他問。

「噢,沒有!」傑姆從口袋裡拉出爺爺的懷錶。這隻表阿蒂克斯允許傑姆每週戴一次,但要小心保護。在他戴錶的那些日子裡,傑姆走路就像踩在雞蛋上。「阿蒂克斯,如果你不介意,我想改用這隻。也許我能修好它呢。」

對爺爺那隻懷錶的新鮮勁兒過去,而且戴錶成了一天的累贅之後,傑姆就不再感到有必要每五分鐘看一下時間了。

他修得不錯,只有一個彈簧和兩個小零件沒有裝回去,可是那表還是不走。「唉——」他嘆了口氣,「沒辦法了。斯庫特——?」

「嗯?」

「你覺得應該給送我們東西的那人寫封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