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問:「怎麼,你家需要?」
翻出來全給了她。
而她說:「得買新被子啦。」
我說:「我的被子還能蓋幾年。」
她說:「結婚後就蓋你那床舊被呀?再怎麼不講究,也該做兩床新被吧?」
我瞪著她一時發愣。
我暗想:梁曉聲你還有什麼好說的?看來這個大女孩兒,似乎註定了就是那個叫上帝的古怪老頭賜給你的妻子。在她該出現於你生活中的時候,她最適時地出現了……
十個月後我們結婚了,我陪我的新娘拎著大包小包乘公共汽車光臨我們的家。那年在下三十二歲,沒請她下過一次「館子」。
她在我十一平方米的單身宿舍裡生下了我們的兒子。三年後我們的居住條件有所改善,轉移到了同一幢筒子樓的一間十三平方米的住室裡……
三
妻子曾如實對我說,當年完全是在一種人道精神的感召下才決定了愛我。當年她想——我若不嫁給這個憂鬱的男人,還有哪一個傻女孩兒肯嫁給他呢?如果他一輩子討不上老婆,不成了社會問題?
我相信她的話,相信她當年肯定是這麼想的。細思忖之,完全可能像她說的那樣,當年肯真心愛這樣的一個窮光蛋,並且準備同時能做到真心地視我的老父老母弟弟妹妹為自己親人的,除了她,我還沒碰著。
她是唯一沒被我的「自白」嚇退的姑娘……
十三年間我的工資由四十九元而五十幾元而七十幾元而八十幾元、九十幾元……
一九九二年年底,我的基本工資升至一百二十五元至今……
十三年間她的工資由五十幾元而六十幾元、七十幾元、八十幾元漸次升至一百多元……
一九九二年以前她的工資始終高於我的工資十幾元。
一九九二年我們的工資一度接近,但她有獎金,我沒有獎金,實際收入仍比我高。
現在,她的單位經濟效益不錯,實際收入則比我高得多了。
我有稿費貼補,生活還算小康,而我們的起點,卻是從一窮二白開始的。
著實過了五六年拮据日子呢!
十三年內,我幾乎整個兒影響了她——我不喜歡娛樂,尤其不喜歡戶外娛樂,故我們這三口之家,是從來也不曾出現在娛樂場所的。最傳統的消遣方式,也不過就是於週末晚上,借一盤或租一盤大人孩子都適合看的錄影帶,聚一處看個小半通宵。我對豪奢有本能的反感,所以我的家是一個儉約的家,從大到小,沒一樣東西是所謂名牌。我們結婚時的一張木床,當年五十七元憑結婚證買的,直至去年才送給了鄉下來的傳達室師傅。我不能容忍一日三餐浪費太多的時間精細操作,一向強調快、簡、淡的原則。而她是喜歡烹飪的,為我放棄愛好,練就了一種能在十幾分鍾內做成一頓飯的本事。她常抱怨自己變成了急行軍中的炊事員。我還不許她給我買衣服,買了也不穿。我的衣服鞋子,大抵是散步時自己從早市上買的。看著自己能穿,絕不砍價,一手錢,一手貨,買了就走,彷彿自己買的,穿起來才舒適。大上其當的時候,也無悔,不在乎。有時她見我穿得不土不洋,不倫不類,枉自嘆息,卻無可奈何。而在這一點上,至今我絕不讓步。我偏執地認為,一個男人為買一件自己穿的衣服而逛商場是荒誕不經的。他的老婆為他穿的衣服逛商場也是不可原諒的毛病,因為那時間從某種意義講已不完全屬於她,而屬於他們。現代人的閒暇已極有限,為一件衣服值得嗎?!她當然也因她當妻子的這一種「特權」被粗暴取消與我爭執過,但最終還是屈從於我,徹底放棄了「特權」,不得不對我這個偏執的丈夫實行「無為而治」……
兒子一天天長大了,漸漸地我覺得自己老之將至了,精力早已大不如前。每每看妻子,似乎才於不經意間發現似的——她也早已不是十三年前的大女孩兒,臉上有了些許女人才有的歲月滄桑的痕跡……
我最感激的,是我老父親老母親住在北京的日子裡,她對他們的孝心。我老父親生病時期,我買了一輛三輪車,專為帶老父親去醫院。但實際上,因為我那時在廠裡掛著行政職務,倒是她經常蹬著三輪車帶我老父親去醫院。不知道老人家是我父親的,還以為是她父親呢。知道了卻原來是我的父親,無不感慨多多。如今,將公公當自己的父親一樣孝順的兒媳,尤其年輕的兒媳們,不是很多的……
我最感到安慰的,是我打算賙濟弟弟妹妹們的生活時,她一向是理解的,支援的。我的稿費的一半左右有計劃地用於賙濟弟弟妹妹們的生活,我總執拗地認為我有這一義務,能盡好這一義務便感到高興。在各種社會捐助中,尤其對窮人,對窮人孩子的捐助,倘我哪一次錯過,下一次定加倍補上,不這麼做,我就良心不安。貧困在我身上留下的印痕太深,使我成為一個本能的毫無怨言的低消費者。舊的傢俱、舊的電視機,不一定非要換成新的,換成名牌。幾千元我拿得出來的情況下,倘我無動於衷,我便會覺得自己未免「為富不仁」了。儘管我不是「大款」,幾千元不知凝聚著我多少「爬格子」的心血。沒有一個在此方面充分理解我對窮人的思想感情並支援我的妻子,那麼家裡肯定經常吵鬧無疑……
好丈夫是各式各樣的,除了吸菸我沒有別的壞毛病,除了受過兩次婚外情感的滲透我沒什麼「過失」。我非是「登徒子」式的男人,也從不「拈花捻草」、「招蜂惹蝶」。事實上,在男女情感關係中我很虛偽。如果我不想,即或與女性經年相處,同行十萬八千里,她們也是難以判斷我究竟喜愛不喜愛她們的。我自認為,我在這一方面常顯得冷漠無情,並且我不認為這多麼好。虛偽怎麼會反而好呢?其實我內心裡對女性是充滿溫愛的。一個女性如果認為我的友愛對她在某一時期某種情況之下極為重要,我今後將不再自私。
最重要的,我的妻子贊同我對友愛與情愛的理解。在這一前提下,我才能學做一個坦蕩男人。我不認為婚外戀是可恥之事,但我也不喜歡總在婚外戀情中游戲的一切男人和女人。愛過我的都是好女孩兒和好女人,我對她們的感激是永遠的,真的,我永遠在內心裡為她們的幸福祈祝著……
我對妻子坦坦蕩蕩毫無隱私,我想這正是她愛我的主要之點。我對她的坦蕩理應獲得她對我的婚外情感的尊重,實際上她也做到了。她對我「無為而治」,而我從她的「家庭政策」中領悟到了一個已婚男人怎樣自重和自愛……
好妻子也是各式各樣的。十三年前的那個大女孩兒,用十三年的時間充分證明了她是一個好妻子——最適合於我的「那一個」。
我給未婚男人們的忠告是——如果你選擇妻子,最適合你的那一個,才是和你最有「緣」的那一個。好的並不都適合,適合的大抵便是對你最好的了……
信不信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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