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緣

我的父親母親 梁曉聲 第1頁,共2頁

一

屈指算來,為人夫十三載矣。

人生真是匆匆得令人恐慌。

十七年前,我從上海復旦大學畢業,成為北京電影製片廠文學部最年輕的編輯,曾受到過許多關注的目光。十年「文革」在我的同代人中遺留下了一大批老姑娘,每幾個家庭中便有一個。一名二十八歲的電影製片廠的編輯,還有「復旦」這樣的名牌大學的文憑(儘管不是正宗的),看去還斯斯文文,書卷氣濃,瞭解一下品德——不奸不詐,不紈絝不孟浪,行為檢束,於是同事中熱心的師長們和「阿姨」們,都覺得把我「推薦」給自己周圍的某一位老姑娘,簡直就是一件義不容辭的歷史責任……

然而當年我並不急著結婚。

我想將來成為我妻子的那個姑娘,必定是我自己在某種「緣」中結識的。我期待著那奇蹟,我想它總該多多少少有點兒浪漫色彩的吧?……也覺得組建一個小家庭對我而言條件很不成熟。我毫無積蓄,基本上是一個窮光蛋。每月四十九元工資,寄給老父老母二十元,所剩也只夠維持一個單身漢的最低生活水平,平均一天還不到一元錢。

結婚之前總得「進行」戀愛,戀愛就需要一些額外的消費。但我如果請女朋友或曰「物件」吃一頓飯,那一個月肯定就得借錢度日,而我自己窮得連一塊手錶都沒有。兵團時期的手錶大學畢業前賣了,分配到北影一年後還買不起一塊新表。

當然,我不給老父老母寄錢,他們也能吃得上穿得上。他們也一而再、再而三地叮囑我,為自己結婚積蓄點兒錢吧!但我每月照寄不誤。我自幼家貧,二十八歲時家裡仍很窮,還有一個生病的哥哥常年住在醫院裡。我覺得我可以三十八歲時再結婚,卻不能不在二十八歲時以自己的方式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對老父親老母親我總有一種深深的負疚感——總認為二十八了才開始報答他們(也不過就是每月寄給他們二十元錢)已實在是太晚了,方式也太簡單了……在期待中我由二十八歲而三十二歲,奇蹟並沒有發生,「緣」也並沒到來。我依然的行為檢束,單身漢生活中沒半點兒浪漫色彩。

四年中我難卻師長們和「阿姨」們的好意,見過兩三個姑娘,她們的家境都不錯,有的甚至很好。但我那時忽然生出想調回哈爾濱市,能近在老父母身旁盡孝的念頭,結果當然是沒「進行」戀也沒「進行」愛……

念頭終於打消,我自己為自己「相中」了一個姑娘,但由於缺乏「自由戀愛」的實踐經驗,從開始到結束前後不到半個小時——人家考驗我而我不能理解為什麼對我還需要考驗(又不是入黨),誤會在半小時內打了一個結。後來我知道是誤會,卻已由痛苦而漸漸索然,這也足見「自由」是有代價的這話有理。

於是我現在的妻子某一天走入了我的生活。她單純得很有點兒發傻,二十六歲了決然地不諳世故。說她是大姑娘未免「抬舉」她,充其量只能說她是一個大女孩兒,也許與她在農村長到十四五歲不無關係。她是當年我們文學部一位黨支部副書記「推薦」給我的,那時我正寫一部兒童電影劇本,我說悠悠萬事唯此為大,待我寫完了劇本再考慮。

一個月後我把這件事都淡忘了,可是「黨」沒有忘記,毅然地關心著我呢。某天「黨」鄭重地對我說:「曉聲啊,你劇本寫完了,也決定發表了,那件事兒,該提到日程上來了吧?」

倏忽的我覺得我以前真傻,「戀愛」不一定非要結婚嘛!既然我的單身漢生活裡需要一些柔情和女性帶給我的溫馨,何必非拒絕「戀愛」的機會呢!……這一閃念其實很自私,甚至也可以說挺壞。

於是我的單身漢宿舍裡,隔三日岔五日的,便有一個剪短髮的、大眼睛的大女孩兒「轟轟烈烈」而至,「轟轟烈烈」而辭。我的意思是——當年她的生氣勃勃,走起路來快得我跟不上。我的單身宿舍在筒子樓,家家戶戶走廊裡做飯。她來來往往於晚上,下班回家繞個彎兒路過。一聽那上樓的很響的腳步聲,我在宿舍裡就知道是她來了。沒多久,左鄰右舍也熟悉了她的腳步聲,往往就向我通報——哎,你的那位來啦!

我想,「你的那位」不就是人們所謂之「物件」的別一種說法嗎?我還不打算承認這個事實呢!

於是我向人們解釋——那是我「表妹」,親戚。人們覺得不像是「表妹」,不信。我又說是我一位兵團戰友的妹妹,只不過到我這兒來玩的。人們說凡是「搞物件」的,最初都強調對方不過是來自己這兒玩玩的……

而她自己卻儼然以我的「物件」自居了。鄰居跟她聊天兒,說以後木材要漲價了,傢俱該貴了。她聽了真往心裡去,當著鄰居的面兒對我說:「那咱們湊錢先買一個大衣櫃吧!」

搞得我這位「表哥」沒法兒再窘。

於是的,似乎從第一面之後,她已是我的「物件」了。非但已是我的「物件」了,簡直就是我的未婚妻了。

有次她又來,我去食堂打飯的一會兒工夫,回到宿舍發現,我壓在鋪桌玻璃板下的幾位女知青戰友、大學女同學的照片,竟一張都不見了。

我問那些照片呢?

她說她替我「處理」了,說下次她會替我帶幾張她自己的照片來……而紙簍裡多了些「處理」的碎片……

她吃著我買回的餃子,坦然又天真。顯然的,她絲毫也沒有惡意。彷彿只不過認為,一個未來家庭的未來的女主人,已到了該在玻璃板下預告她理所當然的地位的時候了。

我想,我得跟她好好地談一談了。

於是我向她講我小時候是一個怎樣的窮孩子,如今仍是一個怎樣的窮光蛋,以及身體多麼不好,有胃病、肝病、早期心臟病等。並且,我的家庭包袱實在是重哇!而以為這樣的一個男人也是將就著可以做丈夫的,意味著在犯一種多麼糟糕多麼嚴重的大錯誤啊。一個女孩子在這種事上,是絕對將就不得、湊合不得、馬虎不得的。但是嘛,如果做一個一般意義上的好朋友,我還是很有情義的。當時的情形恰如一首歌裡唱的——我向她講起了我的童年,她瞪著大而黑的眼睛,痴痴地呆呆地望著我……我曾以這種頗虛偽也頗狡猾的方式,成功地嚇退過幾個我認為與我沒「緣」的姑娘。

然而事與願違,她被深深地感動了,哭了,彷彿一個善良的姑娘被一個窮牧羊人的命運感動了——就像童話裡所常常描寫的那樣……

她說:「那你就更需要一個人愛護你了啊!……」

於是我明白——她正是從那一時刻開始真正愛上了我。

我一向期待的所謂「緣」,也正是從那一時刻顯現了面目,促狹地向我眨眼的……

三個月後到了年底。

某天晚上她問我:「你的棉花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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