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這種擔心大可不必,實在是太誇張了。我活到今天,竟還不曾經歷過一次要麼舍了自己的命去救別人的命,要麼眼看別人頃刻喪生的考驗關頭。因而也就真的沒有在那一關頭考慮值得救與不值得救的體會。我所認識的一切人,也皆和我一樣不曾經歷過。以此機率推算——據我想來,恐怕十萬分之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的人,終生都不太會經歷捨身救人的事件。故擔心的朋友可以完完全全地把心放在肚子裡——包含他自己在內的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比一的人,幾乎終生並無什麼機會成為「道德的工具」。我們所要心懷的,恐怕只不過是這麼一回事兒,對於為救別人而死了自己的人和事,得出令死者靈魂安慰、令世人不顯得太缺少人味兒的結論——而這一點兒都不損害我們活著的人的利益,更不危害我們的同樣寶貴的生命。放心,放心!
如果大學生救淘糞的老人是「不值得」的,那麼反過來呢?——如果淘糞的老人眼見一名大學生掉進了糞池裡,他是否有充分的理由抱臂而觀幸災樂禍呢?他是否可以一邊瞧著那大學生掙扎一邊說:「啊哈,你也落此下場了吧?世人雖然認為你救我大不值得,卻還沒有頒佈一條不合理的法律規定我必須救你。即使我的命是卑賤的,但也只一條,那麼等死吧您哪……」
倘我們將人的生命分為寶貴的,不怎麼寶貴的和卑賤的,倘社會和時代認為只有後者對前者的挽救和犧牲才似乎是應該的,合情合理的,值得的;否則,大不值得。倘這邏輯不遭到駁斥,漸變為一種理念被灌輸到人們的頭腦中,那麼——一切中國人其實有最正當的理由拒絕挽救一切處於生命危難的中國人。每一箇中國人的理由都將振振有詞。男人拒絕挽救女人生命的理由將是——上帝不曾宣佈女人的生命比男人的生命更寶貴,法律不曾明文規定男人有此義務;大人拒絕挽救兒童和少年生命的理由將是——誰知道小崽子們長大了會是些什麼東西?!至於老人們——住口,你們這麼老了,還配開口呼救還痴心妄想別人來搭救嗎?!
這麼一來,事情將變得多麼簡單啊!
每個人的理念中似乎只明確一點就足夠了——我個人的生命是無比寶貴的!至於某些人以他們同樣寶貴的生命挽救了另外一些人的生命,那就只能說明他們自我生命意識的愚昧和迂腐了!
這麼一來,倘男人與女人在危難之際同時撲向救生出口,而男人將女人推開不顧其死活先自逃出,不是也很天經地義了嗎?
這麼一來,大人在海難中奪過一個兒童的救生圈將其一腳蹬開,不是也很正常了嗎?
這麼一來,我們人類行為中一切捨身救人的事蹟,不但全沒了人性和人道上的意義,而且似乎是比我們的理念還低階的行為了。
那麼,周恩來在飛機發生空中故障兇吉難料之際,將自己的降落傘給予一個小女孩兒,並指導她如何在必要時使用——我們對此又該怎樣評說呢?
那麼,戴安娜王妃以她高貴的手去握艾滋病人的手,對他們和她們絕望的心靈給予人性的溫馨慰藉——是不是成了世上很傻之人和很傻之事?
那麼,世上不少文明之士,為了將文明傳播到非洲的土著部落去,而歷盡千辛萬苦,甚至反遭愚昧地殺害,是不是就更惹我們的某些中國同胞嗤之以鼻了?
而另一個事實是——在中國,在近年,人圍觀人死於危難之事,幾乎年年都有發生。少則十幾人幾十人的圍觀,多則上百人幾百人的圍觀。僅僅一個月前的上海《勞動報》還在報道,某市有父親抱女兒投湖,圍觀者達四五百人,眼見那父親從離湖岸幾米處溺向十幾米處三十米處——一名個體戶救起了那女孩,央求岸上的圍觀者搭一把手,竟無一人協助之。警車來了,竟無法直接開近湖岸——我們斗膽懇求我們的人生理念很「高階」起來了的同胞,再稍微將他們的理念降低那麼一點點,給前來營救一個也許「不值得」救的人的警員們讓讓道——這該不是很非分的懇求吧?
一個高大健壯的男人騎著腳踏車下班,駛過橋上,見河中有一少年在掙扎——那河並不太深,沒不了那男人的頂——但他有不救的自由啊!於是他視而不見地騎過去了。喊一陣,引來別人救行不行呢?但他認為沒有這義務啊!他回到家裡若無其事地吸菸,吃飯,再吸菸,飲茶,看電視——人們將那淹死的少年送到他家裡了——那是他的寶貝兒子啊!
一家人的兒媳婦很晚了還沒下班歸來——兒子和他的父親終於不放心了,結伴出去迎接,在距家不遠的一幢樓的拐角處,在黑暗中,他們分明聽到女人被捂住了口所發出的呼救聲……
兒子說:「咱們過去一下吧!」
父親說:「千萬別管這類閒事!」
而第二天,是妻子和兒媳婦的女人被證實慘遭殺害了——就在那一樓角,就在那一片黑暗中,就在口被捂住仍呼救不止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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