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1984 喬治·奧威爾 第1頁,共2頁

上午過去一半,溫斯頓離開他的小隔間上廁所。

長長的走廊裡亮堂堂的,從走廊的另一端走來一個人,是那個黑頭髮的女孩。自舊貨店門口遇到她的那個晚上起,已經過去四天。當她走近時,他發現她的右臂吊著繃帶,由於繃帶的顏色和制服的相同,在遠處看不出來。她也許是在操作那臺大型攪拌機時弄傷的手,小說的情節雛形就是在這攪拌機裡形成的。這種事故在小說司裡非常常見。

二人相距大約四米時,女孩摔倒了,她幾乎面朝下摔在地上,疼痛讓她發出尖叫,一定是跌到了那條受傷的手臂上。溫斯頓立刻停下腳步。女孩已經跪起來,她臉色蠟黃,嘴唇被襯得更紅。她看著他的眼睛,那楚楚可憐的神情與其說是出於疼痛,不如說是出於害怕。一種奇怪的感情湧上溫斯頓心頭。在他眼前的是敵人,是想殺死他的人,但同時又是一個受了傷的、正忍受疼痛並有可能骨折的人。他本能地走過去幫助她,當他看到她剛好跌在纏著繃帶的手臂上,他好像也疼了起來。

「你受傷了嗎?」他問。

「沒事。我摔到了手臂,過一會兒就好了。」她說著,心跳得厲害,臉色明顯變得蒼白。

「沒摔壞哪兒吧?」

「沒,還好,疼一會兒就好了,沒關係。」她將那隻還能活動的手伸給他,他幫她站了起來,她氣色恢復了一些,看起來好多了。

「我沒事,」她說得很快,「就是手腕摔著了。謝謝,同志!」

說完,她就朝著之前的方向走了,她腳步輕盈,好像真的沒事兒。整個過程不過半分鐘。對溫斯頓來說,不讓感情呈現在臉上已經是一種本能,況且這事發生時,他們剛好站在電屏前。然而,他還是很難掩飾他的驚異,就在他將她扶起來的兩三秒鐘裡,她迅速將一件東西塞在他手中。毫無疑問,她是故意的。那東西又小又扁。他從廁所門口經過,將它揣進口袋,又用手指摸了摸它。原來是一個折成方形的紙條。

他一邊上廁所,一邊摸捻著將它開啟。很明顯,裡面一定寫著某些資訊。有那麼一瞬,他忍不住要到馬桶間裡看它。但這太不明智了。正如他所知,沒有哪個地方靠得住,電屏無時無刻不在監視人們。

他回到辦公間,坐了下來,將這張紙隨隨便便地往桌上一放,放到了桌上的一堆紙中。他戴上眼鏡,拉出語音記錄器,「五分鐘,」他對自己說,「至少等五分鐘!」他的心怦怦地跳著,發出很大的聲音。所幸他的工作只是例行公事,更改一堆數字並不需要耗費太多精力。

不管怎樣,紙條上寫的肯定和政治有關。他估計有兩種可能,一種的可能性較大,即像他擔心的那樣,那姑娘真是思想警察。他想不通思想警察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傳遞資訊。但也許他們有他們的原因。這紙片也許是威脅,也許是傳票,也許是要他自殺的命令,也許是個圈套。而另一種可能雖然荒誕不經卻總出現在他的大腦中,他試圖將它壓下去卻徒勞無功。那就是,紙條根本不是思想警察送來的,它來自某個地下組織。或許真的有兄弟會!那女孩就是其中一員!毋庸置疑,這個想法的確荒唐,但紙條一觸碰到他,他就萌生了這個念頭。直到幾分鐘後,他才想到了更合理的解釋。即使現在,理智告訴他這個資訊也許正意味著死亡——他仍然對那個不合理的解釋懷抱希望。他的心劇烈地跳著,在對語音記錄器敘述數字時,他好容易才控制住自己不讓聲音顫抖。

他將已經完成的工作紙捲起來放進輸送管。八分鐘過去了。他把眼鏡扶正,嘆了口氣,然後把另一堆工作材料拉到面前。那張紙就在上面,他將它鋪平,上面歪歪扭扭地寫著幾個大字:

我愛你

他太吃驚了以至於忘記將這個稱得上定罪證據的東西扔到記憶洞裡。儘管他非常清楚,表現出太多興趣相當危險,但在將它扔進記憶洞前,他還是忍不住又看了一遍,想確定上面是不是真的寫著那幾個字。上午剩下的時間,他已無心工作。要將精力集中在瑣碎的工作上本已不易,在電屏前隱藏自己的情緒就更加困難。他覺得肚子裡有火在燒。在吵鬧悶熱,擁擠得像罐頭一樣的食堂裡就餐異常痛苦。他原打算吃午飯時一個人待會兒,但他的運氣太差了,笨蛋帕森斯跑過來坐到他身旁,身上的汗味幾乎將燉菜的鐵皮味蓋過,不僅如此,他還喋喋不休地說著仇恨周的籌備情況,他對女兒用硬紙板做了兩米多寬的老大哥頭部模型格外興奮,這正是他女兒所在的偵察隊為仇恨周準備的。讓人煩躁的是,在喧鬧的人聲中,溫斯頓幾乎聽不見帕森斯講些什麼,他不得不一再要求他重複那些蠢話。他只看見那女孩一次,她和其他兩個女孩坐在食堂的另一端。她們似乎沒有看到他,他也不再向她們張望。

下午要好過些。午飯剛過,他就收到了一項複雜的工作,要好幾個小時才能完成,他不得不將其他事情暫時擱置。他要修改兩年前的一批生產報告,以損害某個受到懷疑的內黨要人的名譽。這是溫斯頓最擅長的事,在兩個多小時的時間裡,他都將那女孩置之腦後。但很快,她的面容就又浮現在他的腦中,引起了無法按捺的強烈慾望,他很想單獨待上一會兒。他必須獨自待著才能將事情理出頭緒。今晚他又要到活動中心去,他匆匆忙忙地在食堂裡吃過無味的晚餐,然後趕往活動中心參加看似一本正經、實則愚蠢不堪的討論組會議,他打了兩場乒乓球,吞下幾杯杜松子酒,又聽了半個小時《英社與象棋關係》的講座。儘管煩得要命,但這是他第一次沒有離開的衝動。看到「我愛你」後,他心裡充滿生存的渴望,為小事冒險愚不可及。直到晚上11點回到家,躺在了床上,他才開始好好思考問題。黑暗中,只要默然不語,就能躲開電屏的監視。

他要解決一個實際問題:如何和那姑娘保持聯絡、進行見面。他不再覺得她有設定陷阱,這不可能。當她遞給他紙條時,她無疑情緒激動。顯然,她嚇壞了。他沒想過拒絕她的示好。而就在五天前,他還想用石頭砸爛她的腦袋。但這沒關係,他想象著她赤裸年輕的肉體,一如夢中情景。他原以為她和別人一樣腦袋裡裝滿謊言和仇恨,肚子裡一副鐵石心腸。只要一想到有可能會失去她,他就一陣恐慌,那白皙的肉體很可能會從他手中溜走!而他最擔心的,若不能馬上聯絡到她,她也許會改變主意。只是安排見面困難重重。就好比在下象棋時,你已然被將死卻仍想再走一步。無論面朝何方,都有電屏對著你。事實上看到那張紙條的五分鐘內,他就想盡了所有辦法。趁現在還有思考時間,他又一個一個地將它們檢查了一遍,就好像把所有工具都攤在桌子上排成一排。

顯然,今天上午的相遇無法再重來一遍。若她在記錄司工作,事情就簡單得多。他對大樓裡小說司的分佈情況印象模糊,他也沒有藉口到那裡去。若他知道她的居住地點、下班時間,他還能想辦法在她回家途中和她相遇。但跟在她身後可不安全,在真理部外面晃來晃去一定會引人注意。至於寄信給她,則完全辦不到。因為所有信件在郵遞時都會被拆開察看已不是秘密。事實上只有很少人還在寫信。若必須傳遞什麼訊息,人們就用印有文字的明信片,只要將不合適的話劃掉就行了。再說,他不知道女孩的名字,更別說她的地址。最後,他認為最安全的地方就是食堂,若能在她獨自一人時坐到她的桌旁——這張桌子必須在食堂中間,不能離電屏太近,周圍還要很嘈雜——所有這些條件都具備了並持續三十秒,他就能和她說上幾句。

此後的一個星期,生活如同令人焦慮的夢。第二天,她不在食堂,直到他要離開,她才現身。哨聲響起。她似乎剛剛換了夜班,他們擦肩而過,沒有看對方。第三天,她在老時間出現,卻有三個女孩和她在一起,還都坐在電屏下。接著,連續三天她都沒有來。他的身心備受煎熬,極度敏銳。他的每個舉動、發出的每個聲音,進行的每個接觸,他說的以及聽到的每句話,都無法掩飾,這讓他痛苦萬分。即使在夢中,他也無法逃開,不能不想她的樣子。這些天他都沒有碰日記,如果說有什麼能讓他放鬆一下,那就是工作,有時,他可以忘記自己一連工作十分鐘。他不知道她發生了什麼事,一點線索都沒有。她可能蒸發了,可能自殺了,可能被調到大洋國的另一端——而最糟糕也最有可能的是,她也許只是改變主意,決定避開他。

第二天,她重新出現,手臂上已沒有繃帶,但手腕處卻貼了膏藥。看到她,他非常高興,忍不住凝視了她好幾秒。接下來的一天,他差點就和她說上了話。他走進食堂,她正坐在一張遠離牆壁的桌子旁,只有她一人。時間很早,人不是很多。領餐的隊伍緩緩移動,溫斯頓快要挪到餐檯前的時候,排在他前面的一個人突然抱怨沒有領到糖精,耽擱了兩分鐘。好在那女孩仍然獨自一人坐在那裡。溫斯頓領到飯菜,向她走去,一面假裝漫不經心,一面打量她周圍的桌子,尋找空位。他離她只有三米遠了,再過兩秒,他就能來到她身邊。但就在這時,身後,突然有人喊他的名字「史密斯」,他假裝沒聽見,那人又喊了一句「史密斯」,聲音更大了。沒用。他轉身一看,原來是個金色頭髮、模樣蠢笨的年輕人。他叫威舍爾,溫斯頓對他並不熟悉。他面帶微笑看著溫斯頓,邀請他坐在他旁邊的空位上。拒絕是不安全的。在被人認出後,他不能單獨和那個女孩坐在一起,否則就太引人注目了。因此,他帶著友善的笑容坐下來。那個愚蠢的金髮男孩也對他笑了笑。溫斯頓恨不得用十字鎬將他一劈為二。幾分鐘後,女孩所在的桌子旁也坐滿了人。

但她肯定看到他向她走去,也許她能明白這個暗示。第二天,他早早來到食堂。果然,她就坐在幾乎相同的位置,又是獨自一人。這次排在溫斯頓前面的是個身材矮小,動作迅速,長得像甲蟲一樣的男人。男人的臉很扁,細小的眼睛裡充滿懷疑。離開餐檯時,溫斯頓看到這個矮個子男人正徑直向那女孩走去。他的希望再次落空。稍遠些的地方還有空位,但從那男人的神情看,為了讓自己舒服,他一定會選擇人最少的桌子。溫斯頓的心涼了下來。沒用,除非他能和那女孩獨處。而這時,就聽「嚓」一聲,矮個子男人四腳朝天摔倒了,托盤飛了出去,湯和咖啡流了一地。他爬起來,惡狠狠地瞪了溫斯頓一眼,他懷疑溫斯頓故意將他絆倒。但這無關緊要。五秒鐘後,溫斯頓心跳劇烈地坐到了女孩旁邊。

他沒看她,他將托盤放好,吃了起來。他要趁其他人到來之前趕快說幾句話,這是最重要的,但他偏偏被巨大的恐懼佔據。從她初次接近他算起已經一個星期了。她改變主意了,她一定改變主意了!這件事不可能成功,不可能發生在實際生活中。若不是看到安普福斯——就是那個耳朵上長著很多毛的詩人——正端著餐盤走來走去地尋找位置,他很可能會退縮,什麼都不說。安普福斯對他隱約有些好感,若他發現他,肯定會坐到他桌旁。也許只有一分鐘時間了,要馬上開始行動。溫斯頓和女孩慢吞吞地吃著,他們吃的燉菜其實就是菜豆湯,稀糊糊的。溫斯頓低聲說話,倆人都沒抬頭,不緊不慢地用勺子往嘴裡送水拉拉的東西,吃的間隙,他們面無表情的輕聲交談。

「什麼時候下班?」

「18點半。」

「我們在哪兒見面?」

「勝利廣場,紀念碑旁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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