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1984 喬治·奧威爾 第2頁,共2頁

溫斯頓靠著窗臺坐著,沒必要再繼續了。他正準備再買點兒啤酒時,老頭突然站了起來,拖著腳,快步走進位於酒吧另一端的小便處。多喝的半杯啤酒在他身上起了作用。溫斯頓盯著空杯子,又多坐了一分鐘,然後迷迷糊糊地走出了酒館。他想,最多二十年,「革命前的生活比現在好嗎?」這個最簡單也是最關鍵的問題就永遠不會有答案了。事實上,即使在今天也沒有人能回答這個問題。舊時代的倖存者已經喪失了將一個時代和另一個時代對比的能力。他們記得上百萬毫無價值的事,工友間的爭吵,丟失的腳踏車氣筒,死去多時的姐妹,甚至七十年前某個冬天的早晨那將灰塵捲起的旋風,但與之相關的事實卻不在他們的視野之內。他們就像螞蟻,看得到小的,看不到大的。在這個記憶不可靠、文字被偽造的時代,人們只能接受黨的說法,相信生活水平被提高,因為不存在任何可以拿來做參照的標準,這標準現在沒有,以後也不會有,所有反對的觀點都不能被證實。他突然停止思考,停下腳步四處張望。他正待在一條窄窄的街道上,街的兩旁有不少光線昏暗的小鋪子,和民房混在一起。三個褪了色的金屬球就掛在溫斯頓頭頂上方,看起來曾鍍過金。他好像知道這是哪兒了。沒錯!這正是他買日記本的那家店,他就站在它的外面。

他被恐懼擊中了。到這裡買日記本已經夠魯莽的了,他曾發誓再也不靠近這裡。而就在他放縱思緒東想西想時,雙腳卻將他帶回了這裡。他之所以要記日記,就是為了警醒自己不要做這類受自殺性衝動驅使的事。同時,他發現儘管時間已接近晚上9點,這家店仍然在營業。相比在外閒逛,待在店子裡倒沒有那麼引人注意。他走進店子,若是有人問起來,他就說他是來買剃鬚刀片的。

店主人將懸掛式的油燈點亮,油燈的氣味雖然不大幹淨,卻還算好聞。店主人大約六十歲,身體虛弱,彎腰駝背,他的鼻子偏長,看起來人很好,厚厚的眼鏡片折射出他的目光,溫雅和善。他的頭髮幾乎全白了,可眉毛卻依然烏黑濃密。他的眼鏡、他輕柔利落的舉止以及他黑色的絨質夾克,都為他增添了幾分睿智,他看上去就像個文學家、音樂家。他的聲音溫柔無力,和大部分群眾相比,他說話的腔調文雅得多。

「您在街上我就認出您了,」他說,「您就是那個買年輕女士的筆記本的先生。那種紙真漂亮,奶油色,以前人都這麼叫。現在已經沒有這樣的紙了,我敢說五十年沒生產了。」他的視線穿過鏡架上端,「您想買點什麼?還是隻隨便轉轉?」

「我路過這兒,」溫斯頓含含混混地說。「沒有什麼特別要買的東西,我就進來看看。」

「也好,」店主說,「反正我也沒什麼東西能賣給您了。」他攤了攤柔軟的手,做了個抱歉的姿勢。「您都看到了,可以說,這店已經空了。就咱倆說說,舊貨生意算是做到頭了,不再有人買,也不再有存貨。傢俱、瓷器、玻璃製品,都慢慢地壞掉。金屬製品也大多被收走熔化了,我已經很多年沒見過黃銅質地的蠟燭臺了。」

店裡又擠又小,讓人感覺很不舒服,也沒有什麼有價值的東西。靠牆處堆了很多積滿灰塵的相框,讓地板的空間愈發有限。櫥窗裡擺著不少螺釘螺母,一疊疊地摞起來,此外還有磨損嚴重的刻刀,豁了口的卷筆刀,失去光澤又走不動的表以及其他一些不能用的雜貨。只有角落裡的小桌子上還有些有趣的小物件,比如塗了漆的鼻菸壺、瑪瑙做的胸針。溫斯頓朝這桌子走去,一個圓而光滑的東西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小油燈的照射下,它散發出柔和的光。他將它拿了起來。

這是一塊半球形的厚玻璃,一面是弧形,一面是平的,顏色和質地都像雨水般柔和。在它的中間,還有個粉紅色的、形似海藻和玫瑰的東西,被玻璃的弧面放大。

「這是什麼?」溫斯頓問。

「裡面那個是珊瑚,」老頭說,「它一定是從印度洋來的。他們把它鑲到玻璃裡。這東西差不多有一百年了,從樣子上看,似乎更久。」

「它真漂亮。」溫斯頓說。

「它是很漂亮!」老頭欣賞地說。

「現在已經沒有什麼東西能這麼說了。」他咳嗽了一下。

「如果您真想買,就給四塊錢吧。我記得,這樣的東西從前能賣到八鎊。唉,我算不出來,但那真是不少錢。可惜現在還有幾個人會注意到老古董呢?況且也沒有多少古董留下來。」

溫斯頓馬上掏出了四塊錢買下了它,將它放到口袋裡。吸引他的,並不是它的漂亮,而是它帶來的那種感覺,它誕生的時代和今天截然不同。這塊柔和的,像雨一樣的玻璃和他所見過的任何玻璃都不一樣。它尤其吸引他的正是它的沒有用處,但話說回來,他推測,在過去它一定被人拿來當做鎮紙。它讓他的口袋沉甸甸的,所幸從外面看不算太鼓。作為一個黨員,他不應該擁有它。任何老舊的,美麗的東西都會引人懷疑。老頭收到四塊錢後高興多了,溫斯頓覺得,就算給他兩三塊錢,他也會接受。

「樓上還有些房間,您可以看看,」他說,「裡面沒有什麼東西,就幾樣。如果上樓,就帶盞燈。」他另拿了一盞燈,然後彎著腰,步履緩慢地在前面帶路。陡峭破舊的樓梯連線著狹窄的走廊,他們進入一個房間,房間正對著一個鋪著鵝卵石的院子和一片樹叢。溫斯頓注意到房間裡的傢俱,好像一直都有人住在這裡。地板上鋪著一小塊地毯,牆壁上掛著一兩幅畫,壁爐的旁邊還頂著一把髒兮兮的高背扶手椅。一個老式的十二格玻璃面時鐘在壁爐上滴滴答答地走著。窗戶下,一張帶床墊的大床佔據了屋內四分之一的面積。

「我妻子去世前,我們就住在這裡,」老頭說,「我正把傢俱一點點地賣了,那張床很漂亮,是紅木做的,當然至少要把上面的臭蟲清乾淨。不過我猜您可能覺得它有點兒笨重了。」

他把燈高高地舉起來,好照亮整個房間。在溫暖昏暗的燈光下,房間散發出一種古怪的魅力。一個念頭閃過溫斯頓的大腦,如果他敢冒這個險,租下房子並不困難,每週只要花幾塊錢。儘管這念頭太不現實,以至於剛一萌生他就放棄。但這房子卻喚起了他的懷舊之情,喚起了他對往昔的回憶。他很清楚住在這樣的房子裡會是什麼感覺,人坐在扶手椅裡,面前是燃燒的爐火,人可以把腳放在擋爐板上,把壺放在鐵架上。沒有人監視你,也不會有聲音來煩你,除了燒水聲和鐘錶的滴答聲,再沒有別的聲音,絕對的獨自一人,絕對的安靜。

「這兒居然沒有電屏!」他不禁說出了聲。

「啊,」老頭說,「我從來就沒裝過這東西。太貴了。我從來都不覺得自己需要它。角落裡的摺疊桌不錯,不過當然,如果您要用桌上的活板,您得換新的合葉。」

牆角處的小書架吸引了溫斯頓,他走過去,發現上面沒有什麼有價值的東西。就算在群眾間圖書的查抄和銷燬工作也像其他地方一樣完成得相當徹底。在大洋國,人們幾乎不可能找到1960年以前出版的圖書。老頭舉著燈站在一幅畫的前面,畫鑲在帶有薔薇紋樣的畫框裡,就掛在壁爐旁邊,正對著床的牆上。

「如果您對老版畫有興趣——」他小心地說。

溫斯頓走上前,仔細察看了那幅畫。那是一幅鋼板版畫,畫上有個嵌著長方形窗戶的橢圓形建築,建築前方有個帶欄杆的小塔。塔的後邊,還有些雕像樣的東西。溫斯頓盯著畫看了一會兒,他好像在哪看到過這建築,又不記得什麼地方有雕像。

「畫框釘在牆上了,」老頭說,「但我可以給您取下來。」

「我知道這建築,」溫斯頓說,「它已經被毀掉了,它就在正義宮外面的街道上。」

「對,它就在法院外面。它在很多年前被炸掉了。它曾是一座教堂,聖克萊門特教堂。」他抱歉地笑了笑,似乎意識到自己說了荒謬的話,「橘子和檸檬,聖克萊門特的大鐘說。」

「什麼?」溫斯頓問。

「噢,橘子和檸檬,聖克萊門特的大鐘說——我小時候經常唸的押韻句子。後面的內容記不清了,但我記得結尾:蠟燭照著你睡覺,斧頭把你頭砍掉。這是一種舞,他們伸起手讓你從下面鑽過去,當他們唱到斧頭把你頭砍掉的時候,就用胳膊把你的頭夾住。倫敦所有主要教堂,歌謠裡都唱到了。」

溫斯頓並不清楚這些教堂都是哪個世紀的產物,倫敦建築的建造年代很難確定。所有高大華麗的建築,只要外表尚新,都被說成革命後建造的,而所有明顯的早期建築都被納入中世紀建築的範疇。資本主義被認為在長達幾個世紀的時間裡沒有生產過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人們從建築上了解到的並不比書本上的多。雕像、碑文、紀念牌、街道名——所有能揭示過去的,都被更改了。

「真想不到它以前是教堂。」溫斯頓說。

「很多教堂都留下來了,真的。」老頭說,「不過,它們被用來做別的事了。那首歌怎麼唱來著?啊,我想起來了!」

「橘子和檸檬,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你欠我三個法尋。聖馬丁教堂的大鐘說——

「我只記得這麼多了。法尋就是那種小銅板,類似一分錢。」

「聖馬丁教堂在哪兒?」溫斯頓問。

「聖馬丁教堂?它還在勝利廣場,就在畫廊那邊。它前面有三角形的柱子,臺階又大又高。」

溫斯頓對那裡非常熟悉。現在,它成了博物館,展出著各種宣傳用的東西,比如火箭彈和水上堡壘的模型,用來表現敵人殘酷性的蠟像等等。

「過去,聖馬丁教堂的名字是田野聖馬丁教堂。」老頭補充道,「但我不記得那裡有什麼田野。」

溫斯頓沒有買下那幅畫,和玻璃鎮紙相比,它更不適合被買回家,而且也不可能將它帶走,除非把它從畫框中取出來。溫斯頓在老頭這裡又多待了幾分鐘,和他說了些話。根據店外的題字,人們猜測他叫威克斯,但他不叫這個名字,他叫查林頓,是個鰥夫,今年六十三歲,在這裡住了三十年。

三十年來,他一直想把櫥窗上的名字改過來,可又一直沒有改。和他交談時,溫斯頓的腦子裡總是跑出那首歌謠。「橘子和檸檬。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你欠我三個法尋。聖馬丁教堂的大鐘說。」念著念著他好像聽到了鐘聲,這鐘聲屬於失去的倫敦,那個倫敦仍留在某處,它改變了樣貌,被人遺忘。他似乎聽到那鐘聲從一個又一個鬼影幢幢的尖塔中傳來,儘管記憶裡,他從未在現實中聽到教堂的鐘聲。

他告別了查林頓先生,一個人下了樓,他不想讓老頭看到他在出門前察看外面的街道。他決定,每隔一段時間,比如一個月,就冒險到這裡看看,這也許要比從活動中心溜走危險得多。買日記本已經很愚蠢了,更別說他又來了一次,而且他還不知道那老頭是不是值得信任,但是——

是的,他還會回來的。他還會買美麗而無用的東西。他會買下聖克萊門特教堂的版畫,他會把它從畫框中取出來,藏在制服裡帶回家。他要把那歌謠完整地從查林頓先生的記憶中挖出來,他甚至要將樓上的房間租下來。這些瘋狂的念頭一度出現在他的腦際,持續了足有五秒鐘,讓他興奮得忘乎所以,他沒有隔著櫥窗察看就走到了大街上。他還編了個曲子哼起了歌。

橘子和檸檬。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你欠我三個法尋,聖馬丁——

突然,他整個人好像由內而外地凍結了。就在他前面不到十米的地方,一個穿著藍色制服的人走了過來。是小說司裡那個黑髮女孩。光線很暗,卻不妨礙他認出她。她直視他的臉,然後又迅速走著,好像沒有看到他。

有那麼幾秒,溫斯頓嚇得一動不動。之後,他向右轉去,步伐沉重地走開了,一時間竟沒發現自己走錯了路。他思考著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毫無疑問,她正在監視他。她一定跟著他來到這裡。他不能相信,在同一個晚上,他們同時出現在和黨員所住地區相距甚遠的街道上,僅僅是巧合。無論她是思想警察還是熱忱過頭的業餘偵探,都無關緊要。只要她正在監視他,就足夠了,也許她還看到他走進了那家小酒館。

連走路都變得困難了。每走一步,口袋裡的玻璃都要撞擊他的大腿,他甚至想把它拿出來扔掉。最糟糕的是,他的肚子疼了起來,他覺得若不能馬上找到廁所,他就會死掉。然而附近偏偏一間廁所都沒有。過了一會兒,疼勁兒過去了,只留下隱隱的痛感。

這是一條死路。溫斯頓停下來,站了幾秒,不知如何是好。然後他轉身沿原路返回。這時他突然想到,就在三分鐘前,他才和那個女孩擦肩而過,若他跑起來,說不定能追上她。他可以跟著她,一直跟到僻靜的地方,然後用石頭打碎她的腦袋,口袋裡的玻璃足夠重了,完全能拿來一用。但他很快又打消了這個念頭,因為單是想象所耗費的力氣就讓他難以忍受。他跑不動,也砸不動,她年輕力壯,她會出手還擊。他想快點回到活動中心,並在那兒一直待到關門,然後把這當做晚上哪兒也沒去的證據。但這不可能,要命的疲倦感抓住了他,他只想快點到家,好好靜一靜。當他回到公寓時,已過了晚上10點,到11點公寓的總閘就會關掉。他走進廚房吞下幾乎滿滿一茶杯的勝利牌杜松子酒,然後回到桌子旁,坐下來,從抽屜裡拿出日記本。他沒有立即將日記本開啟。電屏裡,一個粗啞的女聲正唱著愛國歌曲。他坐著,注視著日記本封面上的大理石花紋,他試圖不去聽那歌聲,但他做不到。

他們會在夜裡逮捕你,總是在夜裡。對此正確的做法是,在他們到來之前自殺,有些人確是這麼做的,很多失蹤實際上都是自殺。但在這世上,人們不可能得到槍支,也不可能得到任何能迅速將人置於死地的毒藥,自殺需要莫大的勇氣。他意識到一個令人震驚的道理,疼痛和恐懼會帶來生理上的無助感,越是到了需要特別用力的時候,身體就越是不聽使喚地僵在那裡。若他的動作夠快,他就能將那個黑髮女孩殺死,但正因為他的處境極其危險,他失去了行動的力量。面對危險,人要對付的不是外在的敵人,而是人自己的身體。即使現在喝下杜松子酒,腹部的隱痛仍讓他無法條理清楚地進行思考。他突然發現那些看上去英勇、悲壯的事情都不過如此。在戰場上,在刑訊室中,在即將沉沒的輪船裡,你會忘記你所對抗的東西,因為身體將成為最大的問題,就算你沒有被嚇倒,沒有痛苦哀號,生命仍要和飢餓、寒冷、失眠搏鬥,要和胃疼、牙疼搏鬥。

他翻開日記本,記下的內容非常重要。電屏裡的女人唱起了新的曲子,尖利的聲音像玻璃碴兒一樣插進他的大腦。他努力回想奧布蘭的樣子,這日記為他而記,或者說就是給他寫的。他開始想象在被思想警察帶走後,他會有怎樣的遭遇。被處死是意料之中,如果他們沒有馬上處死他就沒關係,但在死前(雖然沒人說過,大家卻都知道)在認罪的過程中,他將不可避免地嚐盡苦頭:他會趴在地板上尖叫哀求,他的骨頭將被打斷,牙齒被打掉,頭髮被鮮血染紅。

若它們都指向同一個結果,為什麼要忍受這些呢?為什麼不把你的生命縮短幾天或幾個星期呢?沒有人能躲過偵查,也沒有人能拒不認罪。一旦你犯下思想罪,你就註定要被處死。為什麼他們要做那些恐怖的事兒,又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難道是為了讓未來記住嗎?

他又嘗試著想象奧布蘭的樣子,併成功了一點。「我們將在沒有黑暗的地方相見。」奧布蘭曾這樣對他說過,他自認他明白這話的含義。沒有黑暗的地方就是想象中的未來,人們永遠不會看到。但是,若具備了預知的能力,就能秘密地分享它。電屏裡傳出的聲音正騷擾著他的耳朵,讓他無法順著這個思路暢想下去。他叼起一支菸,有一半菸絲都掉在了他的舌頭上,又苦澀又不容易吐出來。在他的意識裡,老大哥的臉取代了奧布蘭。就像幾天前所做的那樣,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枚硬幣,看著它。硬幣上的那張臉注視著他,神情凝重、沉靜又充滿警惕,而他黑色的八字鬍後面藏著的又是怎樣的微笑?好像一個沉重的不祥之兆,他又看到了那幾句話:

戰爭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無知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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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四》《動物莊園》《動物莊園(動物農場,一臉豬相)》《一九八四(1984)》《向加泰羅尼亞致敬》《緬甸歲月》《上來透口氣》《動物農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