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律師能給護士帶來多少好運

告別香巴拉 郭建龍 第2頁,共2頁

「不是親戚。而是她以前的一位朋友。」律師回答。

「她是個瘋子。」安小敏說。

「不管她是不是瘋子,她是個好人。至少你進來,她沒有表現得很激動,說明她不反對見你。請坐吧。」隋琳說。

她搬來了凳子請律師坐下,律師感激地望著她。隋琳徑直朝病人走去,扶她坐起來。

「你是個好姑娘。」律師說。

隋琳不好意思地笑笑,沒有接律師的話,而是轉移了話題:「她平常很安靜,是個很好的人。」

「就憑你這句話,我就要感謝你。」律師說。他從口袋裡拿出錢包,翻了翻,掏出一疊藍灰色的百元大鈔,遞給了隋琳。不管是接錢的隋琳,還是在門口的安小敏,都露出了驚訝的神色。要知道她們的每月工資只有幾百元,而這疊鈔票或許有她們兩個月的工資。

「你這是幹什麼?」隋琳問道。

「這是你應該得的。」

「可怎麼……」隋琳說,她望了望在旁邊妒忌地站著的安小敏,「我能給她分一半嗎?」

「那是給你的,不用分。我會再給她。」律師說著,從錢包裡又掏出了一張鈔票,這次是一張十元的票子,遞給了安小敏。

安小敏的臉色驟然間變得煞白。她接過票子,想扔掉,又不知該怎麼扔,她的眼淚已經掉了出來。隋琳想去安慰她,可也不知該怎麼安慰。病人似乎對律師產生了好奇心,默默地關注著這一幕。

「可你……」隋琳說。

「我只是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原則,按照你們的價值給予酬勞。」律師說。

拿到十塊錢的護士終於把錢往地上一扔,出了房間。

「你把我害了,讓我失去了一個朋友。」隋琳感嘆說。

「有的朋友並不值得交往。」

「可這也太殘忍了,我們應該有同情心。」

「就為你這句話,我發現剛才對你的價值估計錯了。」律師說著,又掏出了錢包,裡面大約還有兩千元左右,他把百元大鈔全部掏出來,只剩下一些零錢留給自己,他把錢再次塞到了護士的手中,「都拿去吧,這都是你掙的,乾乾淨淨,不是賄賂。如果你需要,我還會給你們領導寫封表揚信,稱讚你的工作做得好。」

在說話的時候,律師迅速地拿出筆來,寫了個紙條遞給了隋琳。不出他所料,安小敏很快又返回了房間,告訴律師,探訪病人的時間到了,請他離開。

律師帶有深意地望了望病人,發現病人的眼神中帶著挽留的神色。但他還是選擇了離開。在他的身後,安小敏正用刺耳的聲音說著:「一個瘋子有什麼好奇怪的!」

三個小時後,律師已經和隋琳坐在了精神病院兩公里外的一個飯店裡,他特意挑選了一個窗明几淨的飯店,由於菜價昂貴,來這兒的人並不多。為了便於說話,律師還要了個包間,在空蕩蕩的包間內只有他們兩人。

「你是說,你要接她出院?」隋琳問道。

「是的。有人委託我給她找了更好的地方,她肯定願意去。」

「什麼地方?」

「現在不便於說,可如果她願意,她隨時可以恢復自由,像普通人一樣生活。」

「她可能並不需要自由。」隋琳嘆著氣說。

「每個人都需要自由,除非她在逃避什麼。而現在,我能把她逃避的事情趕開。」

「你叫我來就是為了說這些?」

「不光是這些。現在的問題有些複雜。」律師為了表達得更清楚,他甚至在紙上畫起了草圖,用圓圈代表病人,用三角代表她的監護人,「為了讓她出院,我們必須得到她監護人的贊同,但是,她的監護人絕對不會贊同,他想控制她。」

「是的,她很怕那個人,每次他來都會讓她發瘋。」隋琳說。

「如果她的監護人不同意,我們還有另一個辦法,」律師又畫了一個三角,「就是更換監護人,找一個和她有血緣關係的人來監護她。可我們找不到這樣的人,所以這一條路也堵死了。」

「那就沒有辦法了嗎?」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要她本人同意更改。可她現在不會說話,所以,我走進了一個死衚衕。」律師說。

護士託著下巴,陷入了思考。片刻之後她問:「我想問你,你想把她接出去幹什麼?」

「過一個正常人的生活。或許還會重新找到她的朋友。」

護士對於律師的回答非常滿意,看得出,她也在思考律師的提議,想看一看其中有沒有什麼危險。過了一會兒,她似乎放心了,突然問道:「你知道,你走了之後,我和她談話,她怎麼說你嗎?」

「你是說,她會說話?」

「她說你是個可以信賴的人。她已經看到了你背後的人是誰。」

「她對你說是誰了嗎?」

「沒有告訴我名字,她只是說她知道,她很高興。你能告訴我那人是誰嗎?」護士說。

「我也不確定那人到底是誰。可我猜得到他是誰。」

「你也不知道?」

「我能告訴你的就這些:我的委託人給了我價值五百萬元的東西,這些錢用來給她買房子和支付生活用品。如果需要,她還可以拿到更多的錢。我的委託人的條件是:如果她的精神有問題,就找人來看護她,如果她的精神沒問題,她就可以像普通人那樣生活。」

「五百萬?」護士憧憬地問。

「我說過,這只是一部分。我還在考慮該找個什麼樣的人照顧她。」律師望著護士說,護士低下了頭。律師繼續問:「我能問一下,你現在的工資有多少嗎?」

「每個月兩百多塊錢。你今天給了我差不多一年的工資。」

「你的父母家人都在嗎?」

「我沒有爸爸。媽媽已經去世了。我是孤兒。」

「我有個提議。」律師說,「如果我想讓你離開這裡,並適當給你加工資,比如兩千塊錢一個月……你肯去北京繼續照顧她嗎?」

護士睜大了眼睛聽著,她不敢相信律師的話,這意味著她的工資翻了七八倍之多。但她又很失望,只得說:「她其實沒有病,真的沒有病。她根本不需要照顧。」

「那麼她總需要個伴。就算她不需要伴,我的委託人也會幫你安排其他的工作,或者,你還可以在北京讀書。」

「可這太突然了。」護士仍然不敢相信,她用雙手捂著臉。

「如果你害怕這裡面有騙局,可以先考慮一下,或者去北京我的單位看一看。我建議你接受。」律師說,「不過現在,我們先考慮一下沈倩的事情。」

「對,她讓我問你,需要她做什麼?」

「兩種可能,如果她的確有精神問題,我希望她至少能表態,說需要更換監護人,換成是我。如果她像你說的那樣,沒有問題……」

「她真的沒有問題。」護士說。

「那就好,我會找幾個專家來給她重新做鑑定,請她證明給大家看,證明自己是個正常人。」

「我會告訴她。」

「今天晚些時候,還是在這兒見你,行嗎?」

「可以。」

三天後,律師出資從西寧和西安請了兩批專家,給沈倩連續做了兩次精神病鑑定,得出的結論都是「有少許憂鬱症,但長期脫離社會的人都會有憂鬱症症狀。除此之外,精神基本正常」。這個結論足以讓她恢復自由。

沈倩對於所有的測試題都對答如流,唯有對她為什麼裝瘋一節保持沉默,說這基於私人的原因。專家們雖然對此回答不甚滿意,但這並不影響鑑定的結論。

在出院時,護士隋琳也和精神病院解除了合同。律師果然給她提供了一個月薪兩千的職位:繼續照顧沈倩。她的這段故事很久之後還在以前的同事間流傳,感慨她交到了好運。

在出院的當晚,律師帶著沈倩和隋琳住進了西寧的賓館。沈倩已經在精神病院住了近十八年,雖然精神正常,卻顯得小心翼翼,彷彿已經對這個社會不熟悉了。她不習慣計程車,也不習慣賓館的電梯,更不習慣那閃亮的霓虹燈。她的思維是正常的,但她的認知還停留在十幾年前。陪著她的隋琳不時地告訴她這些新事物是什麼。

「變化多大啊。」她感嘆說。

「有一樣東西沒有變。」律師說。

「什麼東西?」隋琳問道。但她不需要聽到答案了,他們發現沈倩的臉色因為激動和羞澀變得紅潤了,她的眼睛盯住了大廳裡的一個男人,就再也沒有移到別處。

這個男人手中拿著一束紅色的玫瑰花,穿著一身西裝,頭髮斑白卻梳理得整整齊齊。看得出,為了迎接沈倩,他經過了精心的打扮。

沈倩撲入了那個男人懷中。

律師把隋琳拉到了別處,只剩下了他們兩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