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要銀子

「救你們?禍事都是你們弄出來的,我怎麼救得了?」林娘是真的不明白,出了事找上她有屁用啊,而且貌似她也是受害者吧?

「都是因為你,爹爹才被人害死的,還害得我們的家現在也被族裡叔伯搶走了,你就眼睜睜的看著我們無家可歸都不管嗎?」林菊花揉了揉通紅的眼睛,衝林娘吼道。

「管你們?我怎麼管?」林娘真是要被這些不知所謂的弟弟妹妹氣笑了,這些人是什麼邏輯啊,就因為她不乖乖被他們賣錢,最後所有的問題都得算到她的頭上?怎麼不想想當初如果她不是被方柱子救了,那現在死的會是誰呢?難道她的命就活該不是命嗎?

顯然,林菊花的話不斷讓林娘好笑,也讓圍觀的人都很不滿,畢竟站在這裡的人都是小柳樹村的村民,這段時間方家林孃的事都已經算不得新聞了,「嫁出門的女,潑出門的水,你們出了事還能賴上方家不成?」

「真是晦氣,哪能穿著孝往人家家裡鑽的?要不是當初鑽錢眼兒裡了,拿閨女賣錢能出這事?」

「還敢往小柳樹村來,真是沒臉皮啊……」

旁人毫不留情的言語讓寧氏也有些受不住,垂著頭卻仍舊死死的揪著林娘哭泣,「林娘,你那些叔伯都不是東西,平日裡給了他們多少好處不說,現在你爹屍骨未寒,就把我們趕出來了,你可不能不管啊!」

「當然是給銀子啊,你得管我們吃,管我們住,不然就是大不孝,聖賢書上都是這麼說的!」林金寶急急的回答,完了還掃視了周圍一圈,完全一副讀過書高人一等的樣子。

林娘真想上前給他兩腳,林家怎麼就養出了這樣拎不清的孩子?不過她真這樣做了,估計在這裡要呆不下去了。

「爹爹出了事,我也很難過,不過怎麼能怪到我的頭上呢?我與方家的親事,那是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正經拜堂成親的夫妻,生是方家人,死是方家鬼,怎麼能隨便再嫁他人?至於林家族人把你們趕出來,應該不至於吧,大家都是血脈親人,這事應該去找族長評評理才是。」林娘一定要把自己摘出來。態度還得溫順有禮。

「報答父母養育之恩,這倒是為人子女的份內之事,如今爹爹去了,所幸娘還有這麼多兒女。想我六歲被賣,十年月例一文未少都是上交父母的,這些年下來,也是好些銀子,只是現在我已經是方家人,也掙不了錢,吃住還都是方家的,是幫不上什麼忙了,不過弟弟妹妹們也都大了,是該出份力了。」

這話與其是說給寧氏聽的,還不如說是說給圍觀的村民聽的。有很多事,大家知道是一回事,專門挑出來說又是另一回事。如果林娘現在直接拒絕一言不發,這裡圍觀的眾人大多也是理解的,但一經傳揚開來,不知情的人就會理解走樣,到時候真成她的問題也是可能的。

對於林海的死,林娘除了最初的震驚外,現在是真的覺得罪有應得,不管林家之前對林娘是什麼樣子,光他能下得了狠手把她嫁給王屠戶這一條,就是罪不可恕!

「沒錢,怎麼會沒錢?以前不是每月還能掙二兩銀子回來嗎?咱們家向來都是你掙錢的,現在說沒錢咱們可怎麼辦?」林菊花一下慌亂起來,不由自主的把林家老底一下揭了,剛才林娘還只是說十年月例,那是她不知情,現在經過林菊花一說,眾人都驚呼起來,天啦,每月二兩,十年那得多少銀子啊!

就連不識數的林娘都氣得牙根兒疼,她現在還欠著方家十兩銀子的債無法脫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