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我在艾琳門前停下腳步,聽了聽,裡面沒有響動,我便沒敲門。要是她想知道他的情形,她自己去看好了。樓下客廳裡燈火通明,可是空無一人。我關了幾盞燈,站在前門那兒仰望二樓的陽臺。客廳中間部分挑空,直達頂棚。橫樑裸露著,同時支撐著陽臺。陽臺很寬,兩端是堅實的欄杆,約莫有三英尺半高。扶手和豎柱都刨成方形,和橫樑的風格保持一致。穿過方形拱門就是飯廳,拱門裝了兩扇百葉門。飯廳樓上估計是下人住的屋子,被一堵牆隔開了,所以廚房那兒一定有樓梯通上去。韋德的臥室位於樓上拐角處,在書房上面,我能看見從他臥室敞開的門裡瀉出的燈光被反射到高高的天花板上,還能看見他臥室的門框上緣。

我關了其他的燈,只留下一盞落地燈。我走過客廳,去了書房。書房的門虛掩著,亮著兩盞燈:一盞是皮沙發旁邊的落地燈,另一盞是有燈罩的檯燈。燈光下,打字機放在結實的底座上,旁邊桌上散亂地放著一堆黃顏色的紙。我坐在一把軟扶手椅裡,仔細觀察室內的佈局。我想知道他是怎樣把腦袋磕破的。我坐進書桌前面的椅子裡,電話機在左手邊,椅子靠背的彈簧很鬆,要是由於往後仰得太過而翻倒,腦袋可能會撞上桌角。我拿出手帕弄溼,擦了擦桌角。沒有血,什麼都沒有。書桌上滿坑滿谷的東西,包括兩尊青銅大象之間的一摞書和一個老式的方形玻璃墨水瓶。我試試那墨水瓶,也沒發現血。無論如何,這沒多大意義,要是有人襲擊他,兇器未必來自屋內。可這房子裡沒其他人。我站起身,開啟天花板上的射燈,燈光照亮了昏暗的屋角,答案馬上就明明白白地擺在眼前了。一個方形的金屬字紙簍翻倒在牆根,紙片撒了出來。字紙簍自己不會走路,一定是被扔過去或一腳踢過去的。我用溼手帕試了試那幾個尖角,這回我擦到一抹紅褐色的血。沒什麼神秘的。韋德跌倒了,把腦袋磕在字紙簍的尖角上——也很可能是劃了一下——自己爬起來,給了那鬼東西一腳,它就到了房間另一端。就這麼簡單。

然後,他又灌了一杯,酒瓶就放在沙發前面的茶几上。一隻空瓶,另外一瓶還剩四分之三,一個暖水瓶,一隻銀碗,裡面是冰塊化的水。只有一隻玻璃杯,大號的。

他喝了酒,感覺好些了,醉眼矇矓地意識到聽筒沒擱好,不過很可能不再記得剛才打過電話,所以他走過來,把聽筒放回托架上。時間差不多吻合。電話這玩意兒有某種讓人著迷的地方。我們時代那些迷戀小機器的傢伙恨它愛它怕它。韋德即便是喝得爛醉,還是好生伺候著它。電話是他迷戀的東西。

為了確定另一頭沒人,哪個正常人掛上電話前都會對著聽筒說聲「哈羅」,不過一個喝得昏昏沉沉且剛跌了個跟斗的傢伙可就說不準了。但這關係不大,也有可能是他老婆掛的,她可能聽見什麼東西跌落的聲音,聽見字紙簍撞牆的聲響,跑進了書房。大約就在那時候,酒勁兒上了頭,他跌跌撞撞地出了屋子,穿過門前的草坪,昏倒在我發現他的地方。有人正為了他趕過來,但此時他已經搞不清楚那人是誰了。或許是好人韋林吉醫生。

到此為止,好像什麼都說得通。那他妻子又在幹什麼?她應付不了他,也勸不住他,而且可能連試一試也不敢。所以她會叫人來幫忙。下人們都不在,只能打電話。好吧,她打過電話。她打給了仁慈的洛林醫生。我本以為她是在我到了之後才打的。她沒有提起過這個。

再下去就有些說不通了。你覺得她應當找到他,確認他沒受傷。當然,溫暖的夏夜在地上躺一會兒對他不會有什麼傷害。她搬不動他。我也是使出了吃奶的力氣才把他弄進屋的。不過你料想不到她會站在大門口抽菸,甚至不太清楚他在哪裡。你料想得到嗎?我不知道她究竟受了他多少罪,他在那種情況下有多危險,以及她有多怕接近他。「我已經受夠了。」我到的時候,她這樣跟我說,「你找他去。」接著她就自己進了屋,還暈了過去。

這還是讓人納悶,不過這事得放一放。我得假設這種情況她已經歷過多次,知道自己無能為力,只能聽之任之,所以也就聽之任之了。就那樣,讓他躺在地上,等人帶了器械來應付他。

這還是讓人納悶。讓人納悶的還有一件事,當甜哥兒和我把他弄進臥室時,她走了,回了自己的房間。她說她愛他。他是她丈夫,他們結婚五年,他不喝醉的時候是個很不錯的人——這都是她的原話。一旦喝醉,他就變了個人,因為他很可怕,所以得離得遠些。得了,忘了這些吧,不過這不知怎麼的還是讓人納悶。要是她真的害怕,就不會站在敞開的大門前抽菸。要是她怨恨、漠然和厭惡,也不會暈倒。

其中或許還有別的事情。有可能牽涉到另外一個女人。她才發現。會不會是琳達·洛林?也許,洛林醫生是這麼認為的,還公然這麼說。

我沒再繼續想下去。我取下打字機蓋子,東西在。幾頁打了字的黃紙,我奉命銷燬它,以免艾琳看到。我拿著這幾頁紙走向沙發,我想讀這東西該配上一杯酒。書房裡有個小衛生間,我沖洗了高腳玻璃杯,斟了酒,坐下來閱讀。我所讀到的東西的確癲狂。如下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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