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因為在過去的二十四小時內,他在房間裡的一個便箋本上寫下了你的電話號碼,」格林說,「那是個印有日期的本子,昨天的被撕掉了,但能從今天那頁紙上看到印跡。我們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打電話給你的,也不知道他去了哪裡,什麼時候、為什麼走的。我們當然得查一查。」

「為什麼是在客宅?」我問道,沒指望他回答。但他卻回答了。

他有點臉紅。「看來她常去那裡。夜晚去。見客人。透過樹林,下人能夠望見那裡的燈光。汽車來來去去,有時比較晚,有時相當晚。這麼多還不夠,嗯?別騙自己了。倫諾克斯是我們要找的人。他凌晨一點去了那裡。碰巧被管家看見了。約莫二十分鐘之後吧,他一個人又回來了。之後什麼事情也沒有發生。燈一直亮著。今天早晨倫諾克斯不見了。管家去了客宅。那女人被剝得精光躺在床上,像條美人魚;告訴你,他都認不出她的臉。實際上她的臉已經不在了。被人用一尊青銅猴子雕像砸得稀巴爛。」

「特里·倫諾克斯不會幹那種事,」我說,「她讓他戴綠帽子。老一套了。她經常這樣。他們離了婚又再婚。我猜這事情肯定不會讓他高興,可他為什麼到現在才發作?」

「誰都不知道答案,」格林耐心地說,「這種事常常發生,男人女人都一樣。某個傢伙忍了又忍,最後受不了了。恐怕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為什麼就在那個時刻發作了。反正他發作了,有人送了命。所以我們就有差事幹了。我們來問你一個簡單的問題。別再兜圈子,不然我們把你弄進去。」

「他是不會告訴你的,警官,」戴頓尖刻地說,「他讀過那本法律書。就像那些讀過一點兒法律書的人,他認為法律就在書裡。」

「你管做記錄,」格林說,「省點腦子。要是你真的能幹,我們就讓你去警局吸菸室唱《慈母頌》。」

「去你的,警官。如果不冒犯您官銜的話,請允許我這麼說。」

「你們幹一仗吧,」我對格林說,「他跌倒我會架著他點兒。」

戴頓把記錄本和圓珠筆非常小心地擱在一邊,站起身,雙眼放光。他走過來,站在我跟前。

「起來,聰明人。別以為我上過大學就可以容忍你這種傻蛋胡說八道。」

我站起身來。趁我還沒站穩他給了我一下子,接著又利落地亮出左勾拳,但是打了個空。鈴聲響起,可不是晚餐鈴。我重重地坐下,搖搖頭。戴頓還站著。現在他在微笑。

「再來一次,」他說,「剛才你沒準備好。不合規矩。」

我瞧著格林。他在看自己的大拇指,像是在研究上面的肉刺。我沒有動彈,也沒說話,等著他抬頭。要是我再站起來,戴頓會再揍我。不過無論怎樣,戴頓總會再揍我。但要是我站起來,而他揍了我,那麼我會把他打爛。剛才那幾招說明他絕對是個拳擊手。他出手準確,可要把我打倒也不是那麼幾拳就能辦到的。

格林幾乎是心不在焉地說:「幹得好,小子。你送上門去,他正求之不得。」

然後他抬頭看看,和緩地說道:「為了檔案記錄,再問一遍,馬洛。你最後一次見特里·倫諾克斯是在哪裡,說了些什麼,怎麼見的;還有,你剛才從哪裡回來。回答——還是不回答?」

戴頓穩穩地站著,身形很放鬆。他眼裡泛過一絲愜意的光澤。

「另外那人怎麼樣了?」我問道。沒理他。

「什麼另外那人?」

「在客宅作樂,脫得精光。你不會說她去那宅子一個人玩紙牌遊戲吧。」

「這是以後的事情——我們得先拿住丈夫。」

「當然,有了替罪羊,事情就不那麼難辦了。」

「你不說,我們就抓你進去,馬洛。」

「作為重要證人?」

「作為重要個屁。作為嫌疑人!有兇殺發生之後的從犯嫌疑。幫助兇犯潛逃。我猜是你把那傢伙弄到什麼地方去了。眼下我只要有猜測就夠了。近來頭兒難伺候。他懂法律規章,但常心不在焉。算你倒霉。無論如何我們得從你這裡得到一個說法。越是難以得到的,我們就越是確定需要。」

「對他來說這全是廢話,」戴頓說,「他懂法律。」

「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廢話,」格林心平氣和地說,「不過仍然管用。得,馬洛。我要跟你過不去了。」

「好吧,」我說,「那就過不去吧。特里·倫諾克斯是我朋友。我對他投入了一定的情誼。不會因為警察說幾句就把它糟蹋了。你有案子要調查他,要調查的或許比我從你那裡聽到的多得多。動機、機會,還有他潛逃的事實。動機是舊話,早就不新鮮了,差不多是交易的一部分。我本人不怎麼欣賞這類交易,但他是那號人——有點懦弱,但非常溫和。要是他知道她死了,自然明白自己是你的網中之鳥;其他的沒有任何意義。如果到時有庭審,而且他們傳訊我,我必須回答問題。我現在不必回答你的問話。格林,我看出你是個好人,也看出你那搭檔是個他媽的喜歡亮警察證、有權力情結的傢伙。要是你想給我找些真正的麻煩,讓他再打我。我會把他那玩意兒打斷。」

格林站起身,不無遺憾地瞧著我。戴頓沒動彈。他是那種「一次性」硬漢。他得花點時間捶捶背了。

「我用一下電話,」格林說,「但是我知道答案會是什麼。你這孬種,馬洛。孬透了。讓開點。」最後一句話是衝著戴頓說的。戴頓轉身回到之前坐的地方,拿起便箋本。

格林走到電話旁,緩緩拿起聽筒。由於長期從事這種吃力不討好的苦差事,他臉上爬滿了皺紋。這就是跟警察打交道的麻煩。你打定主意從心眼裡討厭他們,然而卻碰上個有人情味的。

警監說把我帶進去,不許客氣。

他們給我上了手銬,沒搜查我的屋子,看來是他們疏忽大意。也許他們以為我經驗豐富,不會留下任何會危害到自己的蛛絲馬跡。這點他們就錯了。要是搜一搜的話,他們會找到特里·倫諾克斯的汽車鑰匙。一旦汽車被發現了,這是遲早的事情,他們就會把鑰匙和鎖孔對上,就會知道我曾經和他在一起。

結果證明這實際上毫無意義。警察沒發現那輛車。車在那晚不知什麼時候被偷了,可能被開到埃爾帕索,換了新鎖,偽造了檔案,最終在墨西哥城的市場上出售。老一套做法。錢換成海洛因再流回來。在惡棍流氓眼裡,這是睦鄰政策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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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thermachree,愛爾蘭詩歌,作者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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