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最後一次一起在酒吧喝酒是在五月份。那天我們去得比平日早,才過四點。他看上去有些疲倦,也瘦了些,可他環顧左右,臉上緩緩浮起一抹愉快的微笑。
「我喜歡剛開始晚間營業的酒吧。室內空氣仍然乾淨清爽,什麼都擦得鋥亮,酒保站在鏡子前最後一次打量自己,看看領帶有沒有歪,頭髮是不是順溜。我喜歡吧檯背後精緻的酒瓶,閃閃發亮的可愛玻璃杯,還有期待。我喜歡看酒保調當晚第一杯酒,看他把酒杯擺在乾燥潔淨的杯墊上,再在旁邊放上疊得整整齊齊的小餐巾。我喜歡慢慢品嚐。傍晚在一個清靜的酒吧喝第一杯清靜的酒——真是美妙啊。」
我同意他的說法。
「酒就像愛情,」他說,「初吻妙不可言,再吻代表親密,三吻便是例行公事。接著你就開始脫妞兒的衣服了。」
「就這麼糟?」
「這是高規格的刺激,但不是純粹的情感——美學意義上的不純粹。我並不鄙夷性。它是必要的,也並不一定醜陋,但必須持續地經營。使性富有魅力,那是十億美元的巨大產業,一分錢都省不得。」
他左右看看,打了個哈欠。「我一直睡不好覺。這裡很舒服。不過一會兒這裡就會擠滿酒鬼,他們大笑大嚷;那些討厭的女人們還會手舞足蹈,擠眉弄眼,手鐲叮噹響,賣弄包裝好的魅力。到了夜間,這種魅力就會生出汗酸味兒,儘管淡淡的,但不容置疑。」
「寬容點兒,」我說,「她們也是人哪,會出汗,會弄髒,也得去洗手間。你指望什麼——金色蝴蝶在玫瑰色的薄霧裡飛舞?」
他喝乾了酒,把杯子倒過來舉著,望著一滴酒慢慢聚攏在杯子邊緣,顫抖了一下,落了下去。
「對她我感到遺憾,」他慢吞吞地說,「她是個不折不扣的蕩婦。興許隔著遙遠的距離,我也會欣賞她。總有一天,她會需要我,而我會是她身邊唯一一個手裡沒捏著利器的人。很可能到那時我會被踢出局。」
我只是瞧著他。「你把自己賣了個好價錢。」過了一會兒我說。
「是啊,我明白。我是個意志薄弱的人,沒膽量沒野心。我攀住了一隻黃銅圈,然後吃驚地發現它原來不是金的。像我這樣的人一輩子就輝煌那麼一次,鞦韆架上一次完美的飛蕩。之後的人生就花在一件事上:努力讓自己別從人行道上跌進臭水溝。」
「這又從何說起?」我拿出菸斗,開始填菸絲。
「她害怕了。她怕得要命。」
「怕什麼?」
「我不知道。我們已經不再經常交談了。大概是怕老頭子。哈倫·波特是個鐵石心腸的畜生。表面上一臉英國王族式的高貴,骨子裡卻和蓋世太保一樣殘忍。西爾維亞是個蕩婦。他知道,而且討厭這個,可他也沒辦法。他就等著看著,要是西爾維亞弄出大丑聞來,他會把她砍成兩段,頭埋在東,腳埋在西,距離十萬八千里。」
「你是她丈夫。」
他舉起空杯子,重重砸在吧檯邊緣。隨著一聲尖利的「啪」,杯子碎掉了。酒保盯著我們看,但沒吱聲。
「就像這樣,夥計,就像這樣。噢,當然,我是她丈夫。登記卡上是這麼寫的。我是那三級白臺階,那扇綠色大門,那個黃銅門環,你長叩一下短叩兩下,女傭就會過來把你引入這百元檔次的妓院。」
我站起身,往桌上扔了些錢。「你說得他媽的太多了,」我說,「淨是他媽的你自己。再見。」
我走了,把他撇在那裡。藉著酒吧的燈光,我看到他很吃驚,臉色發白。他在我背後喊了句什麼,我沒有回頭。
十分鐘以後,我後悔了。但那時我已經在其他地方了。他再也沒有來過我辦公室。再也沒有,一次也沒有。我擊中了他的痛處。
我有一個月沒見到他。再見到他時是某日早晨五點,天剛亮。持續不斷的門鈴聲把我從床上驚起。我跌跌撞撞地穿過走廊和起居室,開啟前門。他站在那裡,看上去似乎一個星期都沒閤眼了。他穿著件薄大衣,衣領豎著;他好像在發抖。深色氈帽壓得很低,遮住了眼睛。
他手中握著把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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