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學校度過的歲月!從童年到青年,我生命的那段時期,不知不覺地溜走了!當我回憶那似水流年的時候——往日的一股清流,如今已成為蔓草叢生的一條幹涸水道——讓我看一看,水道所經之地有無留下什麼痕跡,可以讓我想起那股逝水昔日是怎麼奔流的。
霎時間,我又回到大教堂裡;每個星期天早晨,我們先在學校裡集合,然後一塊兒到那裡去。
學習上,我不再是最後一名了。沒過多久,我就超過了好幾位同學。但是,在我眼裡,考第一的那個學生仍然是個人物,阿格尼絲說,「不會是這樣,」而我說,「就是這樣,」並對她說,她想像不到那個非凡的人物積累了多麼豐富的知識,而她卻認為,就像我這樣進取心不夠強的人,到時候也能達到他的境界。那個學生,跟斯蒂爾福思不同,私下裡既不是我的朋友,公開場合也不是我的保護人;但是我對他是尊敬的。我想知道,從斯特朗學校畢業出去,他會成為一個什麼樣的人。
這個忽然出現在我面前的人是誰呢?原來是我所愛的那位謝潑德小姐。
謝潑德小姐是內廷格爾女學舍裡的寄宿生。我崇拜謝潑德小姐。她是個身材細小的女孩子,內廷格爾女學舍的學生也到大教堂去做禮拜。之所以我無心看我的公禱文,是因為我要看謝潑德小姐。唱詩隊歌唱的時候,我只聽謝潑德小姐的聲音。回到家,在我自己的房間裡,有時一陣愛情的衝動讓我叫出來,「哦,謝潑德小姐!」
有一會兒,我對謝潑德小姐的心意猜不透,不過,後來我們在一個舞蹈學校裡見了面兒。謝潑德小姐做了我的舞伴兒。我的手觸到了謝潑德小姐的手套,馬上覺得有一股麻酥酥的感覺。我沒對謝潑德小姐講甜言蜜語,但我們彼此靈犀相通。
我真不懂,我為什麼要偷偷地給謝潑德小姐十二顆巴西核桃作為禮物呢?它們並不能充分表達我的愛;包裹起來,包得難以見稜見角;而且弄開了,也是油膩膩的。然而我卻覺得,送給謝潑德小姐這種東西最合適。鬆軟的果仁餅乾,我也給謝潑德小姐送過,還送過她數不清的桔子。有一回,我在衣帽間裡親吻了謝潑德小姐。第二天,飛言飛語地傳說,謝潑德小姐因為走路腳趾向裡扭,受到內廷格爾小姐的懲罰,我聽了這話,特別痛苦和憤怒!
謝潑德小姐既然是我的生活中的主題和形象,我怎麼又與她分手了呢?我很難想像。然而,我和謝潑德小姐越來越冷淡了。人們的話傳進我耳朵裡,據知謝潑德小姐說過,她不喜歡我直眉瞪眼地看她,同時說,她喜歡瓊斯少爺——瓊斯!一個一無所長的學生!我和謝潑德小姐之間拉開距離。終於有一天,我遇見內廷格爾小姐學舍的女學生出來散步。謝潑德小姐走過去的時候,做了個怪相,還對她的同伴們大笑。這一下什麼都完了。一生的忠誠——好像是一生,是或不是,沒多大關係——盡付東流。謝潑德小姐退出晨禱,王室成員以後和她無緣了。
我在學校裡的地位高了,沒有人來打擾我。我對內廷格爾女生學舍的年輕小姐們不再客氣,就算她們的人數多出二十倍,或人也漂亮二十倍,我也不對哪一個注目。舞蹈學校在我心裡變成了教人乏味的玩意兒,我不懂女孩子們為什麼不能自己去跳,偏要拉住我們男孩子不放。我在拉丁詩歌方面的學問見長,連靴子帶兒都不屑一系了。斯特朗博士當眾說我是出息的青年學子。迪克先生聽了這活,簡直樂瘋了;我姨婆給我寄來一幾尼。
一個年輕屠夫的影子出現了,就像《麥克白》裡那個戴頭盔首級的陰魂。這個年輕屠夫是誰?他是坎特伯雷那一帶年輕人中的一個。有一種傳聞,說他用牛腰子上的油擦頭髮,因此給了他非凡的力氣,成年男子不是他的對手。為了這種種理由,我打算與這個屠夫決一死戰。
那是一個夏日的傍晚,在一個牆角下的低窪地上。我按約定時間跟那個屠夫見了面。我挑選了幾個同學給我助陣;給屠夫助陣的是另外兩個屠夫,還有一個年輕的小酒館掌櫃和一個掃煙囪的。之前把該講的條件都講好了,然後我便與屠夫相對而立。一齣手,屠夫就在我左眼框上點燃起上萬支蠟燭。又一齣手,我就暈了。我幾乎分不清,哪個是我自己,哪個是屠夫,我們兩個摟抱成一團,在那片被踐踏的草地上摔打滾翻。有時候我看見屠夫,臉上血糊糊,卻仍沉著不亂;有時候我卻什麼都看不見,只是坐在我的幫手的膝上,張著嘴大喘粗氣;有時候發了瘋似的向那個屠夫猛擊,拳頭打在他的臉上,把我的手骨節都震破了,卻不見他有絲毫慌亂。後來,我醒來了,頭暈得很厲害,好像是從一場昏睡中醒來,我看見另外那兩個屠夫還有那個小酒館掌櫃和掃煙囪的向他祝賀,他穿起衣服,揚長而去;我由此得出結果:他勝利了。
我被送回家時,那副樣子可太慘啦。我有三四天不能出門,眼上罩著眼罩,整個一副醜八怪模樣;要不是因為有阿格尼絲看護我,安慰我,讀書給我聽,讓時光變得輕鬆愉快的話,我可真要膩味死啦。我總喜歡把我的心裡話都講給阿格尼絲聽;我把那個屠夫的一切都告訴了她,她認為,我除了跟那屠夫拼一拼,沒有別的辦法,可是,當她真的見我跟他拼過了,卻又害怕。
時光在不知不覺中逝去。現在亞當斯不是大學長了,他已經很久不作大學長了。亞當斯離校已經很久,每次看望斯特朗博士的時候,除了我,學校裡幾乎沒人認識他。亞當斯好像馬上就要當律師了:他要給人家當辯護士,還要戴假髮。我很奇怪地發現,他比我心目中的那個他更謙和溫順,外表也不那樣盛氣凌人了。但他也還沒能讓世界為之震驚傾倒,因為,依我看,世界一如既往,好像他並沒有參與其中。
現在是一段空白,在這段時間,詩歌中的英雄和歷史書中的勇士武夫,排著威武雄壯的佇列,浩浩蕩蕩向前挺進——等這支隊伍過去之後,接下來的是什麼呢?是我成為大學長了!當年的那個小傢伙,彷彿與我無關;在我的記憶裡,他只是我遺忘於人生道路上的一件什麼東西——我想起他,就好像想起了另一個人。
還有我剛到威克菲爾先生家那天看見的那個小女孩兒,她在哪裡?她也不見了。在這所房子裡出入活動的;現在的阿格尼絲,我的妹妹(我在心裡這樣稱呼她)、我的良師和益友、其溫文善良性格和克己從人精神所澤及的人們的福星——完全是一個大姑娘了。
這一段時間,我身材和相貌上的變化,除了我所積累的知識的變化,沒有別的變化?我戴上了金錶和金錶鏈,戴著一枚戒指,穿起了燕尾服,還在頭髮上擦了不少的熊油——這東西,跟戒指搭配在一起,太難看了。我難道又在談情說愛嗎?是的,我愛上了拉肯斯家的大小姐。
拉肯斯大小姐不是個小姑娘。她是一位高個兒、深色皮膚、黑眼睛、苗苗條條的成年女子。拉肯斯大小姐並不是一個雛兒了,因為最小的拉肯斯小姐都不是雛兒了,大小姐要比她最小的妹妹年長三四歲。拉肯斯大小姐興許年屆三十了。我很愛這位小姐。
拉肯斯大小姐認識很多軍官。這件事真的讓人無法忍受。我看見他們在大街上跟她說話兒。我看見,只要他們一看見她那頂軟帽(她對軟帽有一種明顯的愛好)在她妹妹的軟帽陪伴下從便道上走過來,他們就與她相會。她是很快樂。我花去了時間,在街上來回走,希冀遇見。我一天之內,只要能見她一面(我認識她父親,所以有對她鞠躬的資格),那我就很快樂。在賽馬舞會那天晚上,我知道拉肯斯大小姐肯定要跟那些軍人跳舞,那時候我很痛苦,如果世界上還有公道,就肯定得得到補償。
我對拉肯斯大小姐那份感情,讓我吃不好飯,讓我一天更換兩次新的綢領巾。我把我上好的衣服穿起來,把我的靴子擦了又擦,這才安心。彷彿只有那樣,我才能配得上那位拉肯斯大小姐。我看不到他女兒的時候,就到可以找到他的地方。說一聲,「你好啊,拉肯斯先生?小姐們和合府上的人都好啊?」這話說得太直接,我不由得臉紅了。
我一直想我的年齡。我才十七歲,還說十七歲對於拉肯特大小姐來說是太年輕了。那有什麼?再說,我很快會到二十一歲。晚上我經常在拉肯斯先生的房子外面散步,每次我看見那些軍官走進去,聽見他們走上拉肯斯大小姐彈豎琴的那間客廳,我心裡就好難受。有兩三次,在那一家人休息之後,我精神恍惚地繞著那座房子兜圈子;猜測哪間屋子是拉肯斯大小姐的閨房(我現在敢說,我一定是把拉肯斯先生的臥室猜成拉肯斯大小姐的閨房了);希望那座房子起火,圍觀的人群驚呆了;而我,兩手抱著她把她救出來,又返身為她取別的東西,結果葬身火海。因為,我的愛情裡不摻雜私心雜念,能夠在拉肯斯大小姐面前立功,即使死去,也心滿意足了。一般是這樣,並非都是如此。有時,更燦爛的美景展現我的眼前。
我現在朝那座仙宮神宇走去,那兒燈火輝煌,人很多,軍官的到來(見到此景,我很難過),拉肯斯大小姐,光彩照人。她身著藍色裙裾,秀髮上插著幾朵藍色的花兒——幾朵勿忘我花。實際上她不用戴勿忘我花!這是我第一次應邀參加成年人的聚會,我感覺有點拘束;因為我感覺跟誰都搭不上話,也沒有人對我說話,除了拉肯斯先生外。他問我,我的同學都好哇。其實,他大可不必這樣說,因為我不是到那兒去讓人揭短的。
我在門口待了一會兒,把我心頭那位女神的秀色看了看後,她——她呀,拉肯斯家的大小姐呀——滿面春風,來到我跟前,問我跳舞嗎?
我深鞠一躬,吞吞吐吐地說,「只跟你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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