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們和我的城堡之間隔著一條小河,我在故事第一部分常常提及這條小河,就是我把大船上的東西運上岸的地方。我清楚地看到,這可憐的野人必須遊過這條小河,否則就會被抓住了。這時正在漲潮,當他逃到那裡的時候,想也不想就跳了下去,只劃了三十來下就登上了岸,又飛快地跑了起來。追他的三個人來到小河邊,我發現其中兩個會游泳,但第三個不會,他只好站在小河那邊看著另外兩人,不再往前走了,並且很快就悄悄地走回去了。後來的事證明,這實在是他的命好。
我注意到,這兩個游泳的野人遊得比那個逃跑的野人慢多了,至少花了兩倍的時間才過了河。這時我腦子裡跳進了一個熱烈的、不可阻擋的念頭,此刻就是為我找到一個僕人,或許還是一個同伴或助手的時刻,我明明是聽到了上帝的召喚,要我去搭救這可憐生靈的生命呀!我以最快的速度跑下了梯子,拿起擺在梯子腳下的兩支槍,又以同樣的速度再爬上梯子,一氣跑上山頂,再向海邊奔去。我抄了一條很近的路,向山下跑去,插到逃命者和追命者中間。我朝逃命者大聲喊叫,他向後望了望,起初彷彿被我嚇壞了,就像見了那兩個野人似的。但我打手勢叫他過來,同時慢慢地向那兩個追命者走去。接著我突然衝到跑在前面的那個野人那裡,用槍托把他打倒在地。我不願開火,因為我怕別的野人聽到槍聲。其實隔得這麼遠,他們很難聽到槍聲,他們也看不到硝煙,因此對這邊的情形只會不明就裡。我把這個傢伙打倒後,另一個追命者停下了,好像是被嚇著了,我向他走了過去。我走近後,發現他帶有弓箭,正搭上箭準備射我,因此我不得不先向他射擊,我開了火,一槍就要了他的命。那個逃命的可憐的野人也停住了,儘管看到了他的兩個敵人都倒下了,而且相信他們死了,卻仍舊被我的槍聲和火光嚇壞了,呆呆地站在原地不動,既不前進也不後退,似乎是寧可逃走也不願過來。我又跟他打了個招呼,打手勢叫他過來,他很快明白了,走近了一點點,又停下來,再走近一點點,再停下來。我這時才看到,他是在發抖,大概以為自己又成了俘虜,要被殺死了,就跟他的兩個敵人被殺死一樣。我再次向他示意過來,以我能想出來的姿勢鼓勵他過來,他一點點地走過來,每十步或十二步就跪一次,表示感謝我救了他的命。我向他微笑,顯得和顏悅色地向他示意,要他走得更近一點。最後他走到了我跟前,再次跪下,吻著地面,把他的頭貼近地面,抱住我的一隻腳放在他頭上,這看起來是在表示,他發誓成為我終生的奴隸。我把他扶起來,態度和善,並盡力安慰他。但是事情還未結束。我發現那個被我用槍托打倒的野人並沒有死,只是暈了過去,現在甦醒過來了。所以我就向他指指那個野人,示意他並沒有死。他看到之後,就向我說了幾句話,儘管我聽不懂,但覺得聽起來很悅耳,因為這是我二十五年以來聽到的除我之外的第一個來自人類的聲音。但此刻並沒有時間去進行這樣的反思。那個被打倒的野人一醒過來就坐了起來,我看到我救的野人開始害怕了。看到這,我就用我的另一支槍指著地上的野人,彷彿要射殺他。這時「我的野人」(我現在這麼稱呼他了)示意我把掛在我腰帶上的劍借給他,我就遞給他了。他一拿到劍就跑到了他的敵人跟前,一刀下去就乾脆利落地砍掉了他的頭,甚至德國的劊子手也沒那麼快,那麼準。我有理由相信,除了他們自己的木劍,他以前從未見過這樣的劍,因此他的這個動作著實讓我大為驚奇。後來我才知道,他們也能把木劍打造得非常鋒利,非常實沉,木頭也很硬,也能一刀就讓人頭落地,四體分離。我的野人砍掉敵人的頭後,就帶著勝利的微笑向我走來,把劍還給了我,他做了許多我看不懂的姿勢,把劍和他砍下的人頭一齊放在我跟前。
但是最令他感到驚異的是,我怎麼能從這麼遠的距離把另一個印第安人打死。所以,他指著那個被我槍殺的野人,打手勢要我允許他過去看看,我儘量示意他過去。他走到那個野人身邊,站在那裡,好像被驚呆了似的,他打量著他,先把這邊翻過去,再把那邊翻過來。他看到子彈在胸脯上造成的傷口,只是一個洞口那麼大,流血不多,卻造成了內傷,讓他平靜地死了。他把死者的弓箭拿起來,回來了。我轉身就要離開,示意他跟著我,讓他明白,後面可能有更多的野人會追上來。
他向我示意說,他要用沙子把兩個野人埋掉,免得其餘的野人看到了,假如他們追來的話。我示意他就這樣做吧。他著手工作,不一會兒就用手在沙子上挖了個大坑,大得足以把第一個死野人埋進去,然後就把他拖進坑裡掩埋了。第二個死野人也這麼被埋了。我想他埋掉這兩個死野人只花了一刻鐘而已。然後,我叫他跟我走,我不是把他帶到我的城堡裡,而是遠遠地走到了島另一邊的地洞裡。這樣一來就跟我的夢境不符了,在夢境裡,他是跑到了我的小林子躲藏起來的。
在地洞裡,我給了他麵包和一串葡萄乾吃,給了他一點水喝。因為我看他跑了半天,已經是精疲力竭了。他吃完喝完緩過神來後,我指著我過去常去休息的一個下面鋪了稻草、上面蓋了毯子的地方,示意他過去睡覺。這個可憐的造物就在那裡躺了下來,睡去了。
這是一個漂亮英俊的傢伙,身材勻稱,四肢結實挺拔,不太粗壯。個兒挺高,體形適中,年齡我估計在二十六歲左右。他面目端正,毫無猙獰之氣,卻有一股子男人氣概,眉宇間亦有歐洲男子的柔和,尤其是在微笑的時候。他的頭髮又直又黑,並非捲曲如羊毛。他的前額高廣,目光活潑,閃著銳利的光芒。他的皮膚不是深黑色的,而是深棕色的,但又不是那種醜陋難看的黃褐色,像巴西人和弗吉尼亞人,或別的美洲土著那樣,而是一種明亮的深橄欖色,賞心悅目,難以描述。他的臉圓而豐滿,鼻子雖小,卻不像黑人那樣扁平。嘴形甚佳,薄嘴唇,牙齒齊整,白如象牙。他並沒有沉睡,而只是小睡了半個小時就醒來了,走出地洞找我,因為我一直在給洞外不遠處羊圈裡的山羊擠奶。他一見到我,就跑過來,又伏在地上,以各種古怪的姿勢表達他的謙卑與感激之情。最後,他又把頭伏在地上,靠近我腳前,抱住我的另一隻腳放在他頭上,像他上次那樣。然後又做各種手勢表示臣服、屈從和歸順,讓我知道他願意終生服侍我。我理解了他的這些意思,也讓他知道,我對他很滿意。不久,我就開始跟他說話,並教他跟我說話。首先,我讓他知道,他的名字應該叫「星期五」,這是我救他的日子,這樣取名是為了紀念這一天。我還教他說「主人」,讓他知道這是我的名字。我同樣教他說「是」和「不」,告訴他這兩個詞的意思。我給了他一罐羊奶,讓他看我喝奶,我還把麵包浸在羊奶裡,然後我給他一塊麵包跟我學,他很快就照做了,並向我示意,很好吃。
我在那裡和他待了一晚。但天一亮,我就向他招手要他跟著我出去,讓他知道我要給他衣服穿。他對此似乎很高興,因為他赤條條的。我們經過他埋了兩個死人的地方時,他指了指那地方,給我看他為找到它們而做的記號,做手勢告訴我,我們應該把屍體挖出來吃掉。對此,我表示非常憤怒,並做出要嘔吐的樣子來表示我對這種行徑深惡痛絕,然後向他招手要他跟我走,他馬上很順從地跟我走了。接著我領著他上到山頂,看他的敵人們走了沒有。我掏出望遠鏡向他們曾經在的地方望去,卻既沒看到人也沒看到獨木舟。顯然,他們走了,把兩個同夥拋在了島上,連找都不找一下。
但我對這一發現並不滿意。我現在膽子更大了,好奇心也更重了,就帶著我的僕人星期五去看個究竟。我讓他手裡拿著我的劍,背上揹著弓箭—我發現他用得非常靈巧—還讓他揹著一支槍,我自己則背了兩支槍。我們走向昨天那些野人聚集的地方,因為我有心瞭解他們更多的情報。當我到達那個地方,看到眼前恐怖的景象時,我的血都變冷,心都停跳了。那真是一幅慘不忍睹的景象,至少對我是如此,對此星期五卻滿不在乎。那地方遍地都是人骨頭,地面染遍了鮮血,大塊的人肉扔得東一塊西一塊,有的被吃了一半,有的被砍爛了,有的被烤焦了,到處都顯示出他們在戰勝敵人後,來這裡擺了一場人肉宴。我看到了三個頭骨、五隻手、三四條腿骨或腳骨,以及大量別的身體器官。星期五用手勢告訴我,他們一共帶了四個俘虜來這裡大吃。三人被吃掉了,然後他指了指自己—他是第四個。在這些野人和他的部落新王之間發生了一場大戰,他自己是新王的人。他們這邊也在戰鬥中抓了不少俘虜,這些俘虜被帶到別的幾個地方吃掉了,就跟這些野人把他們這幾個俘虜帶到這裡來吃掉一樣。
我讓星期五把所有頭骨、人骨、人肉和其他殘留物揀到一起,堆成一堆,然後點上火燒成灰燼。我發現星期五仍對那些人肉垂涎欲滴,食人野人的稟性不改。但我明顯地表示了對食人的深惡痛絕,連想一下都噁心,遑論看人吃了。我擺手勢讓他知道,如果他吃人肉,我就會把他殺了,這才讓他有所收斂。
他辦完這件事後,我們就到我的城堡去。一到那裡,我就為星期五忙了起來。首先,我給了他一條亞麻布短褲,這是我從那艘西班牙破船上可憐炮手的箱子裡找到的,稍做改動,他穿上就十分合身。然後我用山羊皮給他做了一件背心,用盡了我的裁縫手藝(現在我算得上不錯的裁縫師傅了)。我給了他一頂我用兔子皮做的帽子,很方便,樣式也新穎。這樣,他的這身打扮相當可以了,看到他跟主人幾乎穿得一樣好,他十分開心。他開始穿上這些衣服時行動不太靈便,褲子令他十分別扭,背心袖口磨痛了肩膀和胳肢窩。但後來我把他抱怨的地方鬆了鬆,加上他自己的調整,最後他就穿得舒適自在了。
一起回家後的第二天,我就開始考慮如何安置他了。我既要讓他住得好,又要讓自己住得舒服,於是就在內牆之外外牆之內,兩牆之間的空地上為他搭了個小帳篷。內牆上有個門或入口通到山洞,我做了個正規的門框和木門,就豎在通道上,靠近入口。門是從裡面開的,到晚上我可以把門閂上,再撤下梯子,這樣星期五就進不到內牆裡面,如果進來的話就會弄出很大的聲響吵醒我。因為我在內牆和巖壁之間用長木條搭了一個屋頂,完全遮住了我的帳篷,再在長木條上搭了許多小木條,然後鋪上厚厚的一層稻草,像蘆葦一樣結實。在搭梯子進出的地方裝了一扇活動門,如果有人想從外面進來,這扇門根本就打不開,只會落下來發出一聲巨響。至於武器,我每晚都把它們放在身邊。
其實我並不需要如此防範,因為再找不到比星期五更忠誠老實的僕人了。他沒有脾氣,不犟,辦事認真。他對我很是依戀,就跟兒子對父親似的。我敢說,任何情況下他都可以犧牲自己來救我。這在後來多次得到了證明,對此我是毫不懷疑的,我深信,對他我是用不著提防的。
這使得我常有機會想到,並驚歎上帝對世事的安排。在對其創造的萬物進行管理時,不管他自己是否滿意,一方面他剝奪了世界上很大一部分人的才幹,使他們不能將靈魂的功能最好地發揮出來,另一方面又賦予了他們同樣的力量、同樣的理性、同樣的情感、同樣的善意與責任感,同樣的疾惡如仇,同樣的感恩、誠懇、忠誠,以及跟我們一樣的所有行善的能力。有時,如果上帝給他們機會運用這些能力,他們就會做出很多好事,甚至比我們做得更好。想到這些,我有時又會很悲傷,正如好些事情表明的,儘管我們的這些能力受到了明燈的光照,也即聖靈的教誨,理解力受到了上帝之言的光照,我們卻運用得遠遠不夠。我不明白,為什麼上帝要把救贖的知識向成千上百萬靈魂隱藏起來,而如果他們得到了這種救贖的知識,將比我們運用得好得多。這我是從這個野人身上看出來的。
由此,我有時會跑得太遠,侵犯了上帝的至高無上的權威,認為他對世事的安排有失公允,過分任意。他不該把啟示對一些人隱藏,又對另一些人揭示,卻要求二者盡同樣的義務。但是我就此打住了,自我檢查了一番,結論如下:首先,我們不知道這些野人應該按什麼神意和法律被定罪。但是既然上帝憑其存在之本質必然是無限神聖而正義的,那麼,假如這些野人都被上帝判決,不能認識上帝,那一定是由於他們犯了罪,違背了那神意,也即《聖經》所說的他們自己的律法,以及他們的良心所承認的正義的法則,儘管這些法則的根據我們還沒有理解。其次,我們還仍是陶匠手裡的陶土,沒有哪個陶器可以對他的陶匠說,「你為什麼把我做成這個樣子?」
還是回到我的新夥伴上來。我對他十分滿意,忙著教他各種各樣的知識,使他成為一個有用的幫手,特別是教他英語,理解我說的話。他是我見過的最聰明的學生,興致勃勃,勤學不倦,以此為樂。每當他能聽懂我的話,或讓我聽懂他時,我也很高興跟他說話。現在我的生活變得順利多了,我開始對自己說,只要不再碰到其他野人,即使此生無法離開這座小島,我也是毫不在意的。
葡萄牙和巴西舊金幣,每枚含金近五克。
《新約·羅馬書》2: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參《舊約·耶利米書》18:6,《舊約·以賽亞書》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