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退回山洞

做這件事的時候,我也並非完全不顧別的事情了,因為我很關心我那一小群山羊。它們不僅能在任何情況下隨時提供食物,並開始充分地滿足我的需要,不用我再耗費彈藥,而且免得我耗時耗力去追殺野山羊。我不願失去它們給我帶來的便利,不願意再從頭開始馴養。

為了這個目的,在長久思考之後,我想出了兩個保全它們的辦法。一個辦法是,另找一處方便的地方,在地下挖一個洞穴,每天晚上把羊群趕到裡面。另一個辦法是,圈出兩三塊小塊的地,彼此隔得遠點,儘可能地隱蔽起來,在每一處我都可以放上六七隻小羊,即便大羊群遇到了不測,我稍微麻煩點,花點時間,也能再次把羊養起來。這儘管需要許多的時間和勞動,我卻認為是最合理的計劃。

於是,我花了一些時間,找到了島上最隱蔽的幾個地方。我選出了一處,那裡非常隱蔽,完全如我所願。它是一小塊溼窪地,處於山谷和密林中間。這片密林我前面提到過,我那次從島的東面回家時,幾乎在這裡迷了路。在這裡我發現了一塊將近三畝的空地,周圍密林環繞,幾乎形成了一個天然的圍牆。至少我用不著像在別的地方圈地那樣耗時耗力了。

我馬上在這塊地上開工,用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我就把它圈好了。它大得足夠把我的牲口或者羊群—隨你怎麼叫—都安全地圈在裡面。這些羊現在不像當初我認為的那麼野性了。於是,沒有任何延遲,我把十隻小母羊和兩隻公羊放到了這裡,它們遷來後,我繼續完善圍籬,直到它跟另一個圍籬一樣安全。只不過我做第一個時比較從容,也花了更多的時間。

我付出這一切辛勞,僅僅是因為看到了那隻腳印,由此而產生了種種憂慮。其實,迄今為止,我還沒有看到任何人臨近小島。我在這種忐忑不安的狀態裡生活了兩年,它使我的生活遠不如過去舒坦。那些整天擔心別人害他的人過的是什麼日子,相信你們也都知道,你們也可以這樣來想象我的日子。我必須悲哀地承認,我這種心靈的不安極大地影響了我的宗教思想。因為對自己落入野人和食人野人之手的恐懼,是如此沉重地壓在我的心頭,以致我再也沒什麼心思去禱告上帝了,至少不像以前那樣,能夠沉靜而溫馴地祈求上帝。我現在向上帝禱告,倒好像是處於巨大的心靈痛苦和壓力之下,彷彿四周危機四起,我每晚都可能在天亮之前就被殺掉和被吃掉。從我自身的經歷,我必須承認,感恩、仁愛、親密之情,要比恐懼不安更適合於禱告。在大禍將臨的恐懼下,一個人為了得平安而完成禱告上帝的義務,並不比一個人在病床上向上帝懺悔更加得體。因為這種不安影響的是心靈,而後者影響的是身體。心靈的不安跟身體的疾病,不僅都是嚴重的殘疾,甚至前者還要重過後者。因為向上帝禱告是專屬於心靈的行為,而與身體無關。

還是言歸正傳吧。在我把小小的羊群中的一部分安置好後,我又在整座島上轉悠,尋找另一處隱秘的地方再做一個羊圈。這次我一路往西邊走,來到了一個我以前未到的地點。我向大海眺望,覺得看到了一艘船漂浮在海面上很遠的地方。我曾在從船上搬下的水手箱子裡找到一兩個望遠鏡,但沒有帶在身邊。這艘船的距離太遠了,我看不清到底它是不是船。我一直凝視著它,直到眼睛再也撐不住了。它是不是一艘船我不知道,但當我從山上走下來時,我再也看不到它了,所以我就放過不顧了。我只是決定,以後出來,口袋裡一定要裝上一個望遠鏡。

當我從山上下來,到達我以前從沒到過的島的盡頭,我馬上就明白了,在島上看到一隻人類的腳印,並非像我以前想象的那樣奇怪。我只是由於上帝特別的旨意,而被拋棄在了野人從不過來的島的那一邊。我本該很容易就認識到,沒有什麼比來自大陸的獨木舟會更頻繁地來到這裡了。如果他們碰巧在海上走得遠了點,就會駛過來到島的這一邊找港口停船。還有,由於他們的獨木舟經常相遇並且發生打鬥,勝利者就會把抓到的俘虜帶到這邊的沙灘上。他們既然是食人野人,就會根據他們可怕的習俗,殺掉並吃掉他們的俘虜。對此我將在下面詳表。

如上所言,當我從山上往下走到海岸,也就是島的西南端時,我被嚇得目瞪口呆,魂不守舍。當我看到海岸上散佈著頭骨、手骨、腳骨和其他的人骨時,我心裡的恐懼真是難以言表。我特別注意到一處曾生過火的地方,在地上挖了一個鬥雞坑似的圓圈,我想那些野蠻人就是坐在那裡享受他們的人肉盛筵,大啖他們同類的肉的。

我對所目睹的一切極為震驚,以至很長一段時間都忘了我自己身在險境。想到竟然有如此非人的殘忍、地獄般的獸行、人性墮落帶來的恐怖,我的一切恐懼都被埋葬掉了。我雖然聽說過這種酷行,卻從未如此近距離地看到過。簡而言之,我把臉從可怕的場景轉開。我的胃極其不適,人也快要暈倒了,正當此時,天然反應釋放了胃裡的不適,一陣猛烈的嘔吐之後,我才稍微舒服了一點,但沒法再在這個地方待一分鐘。因此我以最快的速度又上了山,走向我自己的居所。

我跑到離島那端稍遠的地方,站了一會兒,還是驚魂未定。不久,當我回過神來,我帶著靈魂最真摯的感情仰望高天,眼含熱淚,感謝上帝把我投生在世界上另一個地方,使我區別於這些可怕的食人野人。儘管我認為自己目前的處境十分悲慘,上帝卻在其中給了我如此之多的慰藉,對此我更應感激而不是抱怨。特別是,甚至在這種悲慘的處境中,我也因為認識了他,盼著他的佑護而得到安慰,這是一種福祉,不僅足以補償我曾遭受的或可能遭受的不幸,還綽綽有餘。

我就在這種感恩的心情中回到了我的城堡,對我環境的安全,我心下比以前放鬆了很多。因為我注意到,這些惡人到島上並不是為了尋找他們所需要的東西。他們來這裡也許不是為了尋找什麼,需要什麼,或期盼著什麼。無疑,他們經常爬到島上樹木遮蔽之處,但從未找到任何他們想要的東西。我知道,我在這兒迄今已待了十八年了,以前從來沒有看到過人類的足跡。我還可以在這裡接著待十八年,只要我像現在這樣完全把自己隱藏起來,不把自己暴露給他們—我當然斷斷不會暴露自己。我現在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把自己完全隱藏在我所在的地方,除非我發現了比食人野人高一等的造物,才敢出來與之交往。

不過,對我所談到的這些野蠻的畜生,我對他們彼此啖噬的非人習俗,真的是深惡痛絕,這使得我在此後將近兩年的時間裡,都鬱鬱寡歡,愁腸百結,待在自己的圈子裡閉門不出。我所說的「自己的圈子」,是指我的三處莊園,即,我的城堡,我的鄉居(我稱之為小茅屋),和林中圈地。林中圈地我只是用來圈我的羊群,並沒有別的用途。由於我天生厭惡這些地獄般的惡人,所以害怕看到他們,就如害怕看到魔鬼一樣。在這段時間裡,我也不怎麼去看我的小舟,而是開始想另起爐灶造一個,因為我不想再去嘗試把那隻小舟繞著島帶回來,免得我在海上跟這些食人野人相逢。倘若如此,我落入他們之手,我的下場就可想而知了。

不過,時間一久,加上我對自己的處境很滿意,認為不會有被那些野人發現的危險,他們在我心裡引起的不安也就開始消退了,我又開始如從前般泰然自若地生活著,唯一的不同只是我比以前更小心謹慎,更注意觀察,免得讓自己碰巧被他們發現了。我特別注意不開槍,免得他們碰巧在島上聽到槍聲。天幸我早就養了一群溫馴的山羊,無需再去森林裡打獵,或開槍殺羊。後來我確實抓過幾只山羊,是像以前一樣用的陷阱和圈套。所以,在此後的兩年裡,我確信沒有開過一次槍,儘管我隨時都帶著。此外,我曾從大船上拿了三把手槍,我外出時也總是帶著它們,或至少帶著其中的兩把,把它們別在我的山羊皮皮帶上。我又把從大船上拿下來的一把大腰刀磨鋒利了,專門做了一條皮帶也把它掛上。這樣一來,我出門在外的時候,看上去確實像一個非常可怕的傢伙—如果你在我對自己的描述之外,再特別加上兩把手槍,和腰間一把掛在皮帶上的無鞘大腰刀的話。

如我前面所說,就這樣過了一段時間,除了這些防範措施外,我似乎回到了我從前平靜安寧的生活。所有這些事情都越來越向我顯示,跟別的一些人相比,我的處境遠說不上悲慘,尤其是跟個別人的生活相比,我的命運可以說是受到了上帝的關照。這令我沉思,不管處於什麼樣的生活環境中,假如人們把他們的處境跟比他們糟的人比較,而不是跟比他們好的人比較,那麼世界上將會少去多少牢騷抱怨,而只會有對上帝的感恩啊!

至於我目前的處境,真的沒什麼缺乏的,所以,我覺得,我對於這些野蠻惡人的恐懼,和對於儲存自我的關注,泯滅了我為生活而進行創造發明的潛力。我取消了一個良好的計劃。我曾大費心思地想試一試,能否把大麥製成麥芽,然後自己釀造啤酒。這確實是一個異想天開的念頭,連我自己也經常責備自己想得太簡單了。因為我不久就認識到,釀酒所必不可少的材料中,有幾樣都是我不可能造出來的。首先,裝啤酒的桶我是做不出來的,這在前面也說過了。雖然我花了不是許多天,而是許多星期,甚至許多個月去試做,都不能如意。其次,我沒有啤酒花來使酒保持不變質,沒有酵母來發酵,沒有銅鍋銅壺來把它煮沸。不過,雖然這些東西我都沒有,我卻堅信,假如沒有對野人的害怕和恐懼干擾了我的生活,我早就著手做了,也許還做成了。因為我一旦認定就動手做的事,很少有做不成的。

但我的創造發明的才能現在走到了另一個方向。因為現在我日思夜想的不是別的,而只是如何乘這些怪物噬血狂歡時殺掉他們一批,如果可能的話還要把他們帶來吃的犧牲者救出來。我腦子裡醞釀了許多計謀,以消滅這些怪物,或至少把他們嚇走,讓他們不敢再來。這些計謀如果都寫出來,那篇幅就會遠遠地超出這本書了。不過所有這些計謀都流產了,除非我跑到那兒親手執行,否則一切都是空想。可是當一個人面對著二三十個手持標槍或弓箭的野人,而這些野人投起標槍來也毫不含糊,如我的槍一樣可以準確地擊中目標時,這個人又能幹什麼呢?

有時我想,假如我在他們生火的地方下面挖一個洞,放進五六磅火藥,當他們點火時,火藥就會點著,把旁邊的野人都炸死,可是,第一,我不願意在他們身上浪費這麼多火藥,因為現在我的火藥貯藏已不到一桶了。再說,我也不敢肯定火藥一定會在某個時刻爆炸,給他們一個突然襲擊,也許最多不過是把那團火爆開,令他們震耳欲聾,嚇了一大跳,這並不足以讓他們放棄這個地方。所以我把這個計謀放下了,又想出另一個計謀。我可以找一個方便的地方埋伏起來,帶著我的三把槍,每支槍都裝上雙倍的彈藥。在他們噬血的儀式進行到一半的時候向他們開火,我肯定可以一槍打死或打傷兩三個。然後拿著我的三支手槍和我的劍向他們衝去,假如有二十個野人,我無疑可以把他們都宰了。這個妄想令我高興了好幾個星期,我是如此著迷,以至我常常夢見它,有時還夢見我正在向他們開槍的情景。

我不只是想想而已,我還用了好幾天去找合適的埋伏地點,如上所說,以便觀察他們的動靜。我常常到他們吃人的地點去,那裡現在我已熟悉不少了。當我腦子裡充滿了復仇的思想,要把他們二十個三十個地斬於劍下時,我在這個地方所感到的恐懼,我所看到的野人互相吞噬留下的痕跡,所有這些都增加了我的恨意。

最後,我在山坡上找到了一個滿意的地方,我可以在那裡安全地等候,看著他們的船到來,在那時,甚至在他們準備上岸之前,我可以隱身在叢林裡,那裡面一個小洞正好夠我藏起來。我可以坐在那兒,觀察他們的吃人行為,等他們湊到一起時,就對準他們的腦袋開火,第一槍就可以殺傷三四個。

於是,我決定在這兒實施我的計謀。我因此準備了兩支火槍和一支鳥槍。火槍裡我分別裝上了一對彈丸和四五顆較小的子彈,尺寸跟手槍子彈差不多。鳥槍裡我裝上了大約一把用來打天鵝的最大號的子彈。至於手槍,每支我都裝上了四顆子彈。我帶足了第二、三次射擊的彈藥,就這個樣子準備去遠征了。

在我這樣地定下計謀後,就在想象中將之付諸現實。我堅持每天早上都爬上離我城堡三英里遠的山頂,看看能否看到有船在海面上向小島靠近,或遠遠地向小島駛來。但在堅持了兩三個月的守望,卻總是無功而返後,我就開始對這個艱鉅的任務感到厭倦了。在那整段時間裡,不管海岸上或靠近海岸的地方,還是在整個海面上,眼睛和望遠鏡所及的各個方向,都沒有出現任何野人的跡象。

在堅持每天上山守望期間,我始終保持著貫徹謀略的幹勁,我的精神十分振奮,其狀態跟我想要殺二三十個赤身露體的野人的蠻勁恰相配合。至於這些野人到底犯了什麼罪,我腦子裡想也沒想,只不過是當初因看到這些土人違反自然的習俗而感到恐懼,因此怒火中燒罷了。這些土人似乎已受到上帝的懲罰,在上帝對世界智慧的安排中,上帝並沒有給他們更好的引導,而是任由他們順著自己可憎汙濁的激情生活,因此他們一直幹著這種駭人的事情,並接受了這種可惡的習俗,把習慣當自然,這也許已經有許多個世代了。他們已完全被上帝所拋棄,被某種地獄般的墮落所佔據,因此才落到這個地步。不過,如我所說,現在我已對勞而無功的外出守望感到厭倦,因此對這個行動本身的看法發生了改變。我開始冷靜地思考我打算去做的事。我問,我有什麼權力或理由去扮演法官和執行官,把這些人當作罪犯呢?對這些人,上帝認為這麼多世代以來不懲罰他們是合適的,彷彿讓他們彼此成了上帝審判的執行官。這些人又在多大程度上冒犯了我,我有什麼權力介入到他們彼此之間的流血仇殺中呢?我常常這樣同自己爭辯:「在這個案子中,我怎麼知道上帝自己的判決是什麼呢?可以肯定,這些人並不認為他們是在犯罪,他們並沒有違背自己的良心,或受到良心的譴責。他們不知道這是一種冒犯,這麼做就是在冒犯神聖的正義,就像我們所犯的幾乎都是罪一樣。他們並不把殺死戰俘視為犯罪,正如我們不把殺死一頭牛視為犯罪一樣。他們吃人肉就跟我們吃羊肉一樣。」

我稍微思考,就自然得出結論,肯定是我錯了。這些人並非殺人犯,並非我先前在心裡所譴責的殺人犯。說他們是殺人犯,就跟說那些常常把戰俘處死的基督徒是殺人犯一樣。在許多場合,基督徒更是經常把成隊成隊的敵人殺光,一點都不寬容,儘管敵人已放下武器投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