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喜

你是我不及的夢 三毛 第1頁,共1頁

小時候被帶去戲院,別人叫做聽戲,我純粹是去看顏色,尤其是花臉出來的時候。我認為要是沒有繽紛的顏色,我們人生就不會這樣美麗。

我從小接觸到的顏色就是白色,白其實包括了所有的顏色。小學六年的時光所接觸到的只有白襯衫、白球鞋,大不了一塊小小的藍是學校和班級的符號。那時候,我非常喜歡那片大操場,每天下課,走進那片土黃,就覺得好快樂。當時我並不懂得這就是大地的厚實,還只是為了喜愛一塊黃色,一片色感罷了。

快要畢業那年,我忽然發現居然還有紅色在老師的嘴唇上。我期待著,盼望自己快快長大,讓我的嘴巴也能塗上口紅,變得鮮豔美麗。

這三個對色的印象幾乎就是永不能忘懷的童年。到了少女時代,我的衣服是單色的,除了米色、白色、咖啡、灰以外,沒有其他的顏色。當時,女孩子只知道要素雅,並不曉得配色,以為素雅就是美。現在想起來,才明白青春是不需要顏色來裝飾的。

我喜歡一系列的色調,其實都是哀傷的色調,屬於秋的顏色。我絕對不會要單純的原色,如鮮紅、濃綠、明黃。因為少年不知道人生的滄桑,所以喜歡的盡是哀傷、強說愁的。人家問我喜歡什麼顏色,我便說喜歡所有秋天的顏色,尤其是秋香綠。

至於房間的裝飾,那全是沒有概念的,隨便怎麼裝飾就怎麼住。到了二十多歲,還是脫不了用配色的框框,像米色配咖啡、黃配綠,跳不開傳統的方式。直到有一天,我突然發覺,所謂配色是你猛一看它並不相配的,穿上身子卻配了,這才繽紛了起來。我開始懂得一種雜亂之美。

從前,我不能忍受臺灣被子的大剌剌的花色,覺得好土好土。但過了二十年後,回頭來看中國的東西,覺得古人真是比我早知道了幾千年,而我現在才曉得呢!柳綠配桃紅,蘋果綠配雲藍,橘紅配寶藍,白配墨綠……這些顏色都是我不會配的。

當我到了西方,我看見他們那麼穿,起初仍不敢接受,接著自己慢慢融進去了,再回頭來,我才發覺中國人在配色上比他們不知早多少年。

中國民間的扎紙人、紙馬,以及布袋戲的小人衣著,粗看很土氣、俗味。但是現在我曉得那是幾千年文化累積的繽紛。

這是我對基本色彩的看法,我不能說出來我最愛哪一種顏色。過去我會說,我喜歡白、喜歡黑、喜歡灰藍,但今天除了白色我一天到晚穿它外,其他都被淘汰了。我能說,我現在喜歡一種比較明亮的顏色,這種改變是因為一個人的生命裡,一旦缺少這種顏色的時候,你就會去找一個代表那欠缺的東西的顏色,來填補你潛意識上的空虛。

我住在迦納利島上的某一年春天,走過一片綠色的田野,當時樹還是枯的,剛剛發芽,我看到一家漆成淡粉紅色的農舍,由於那淡粉紅配在翠綠之中,看來實在是奇怪突兀的。但剎那間,我知道什麼叫做「詩」了。我望著那一溜淡淡的淡紅色從牆上過去,眼淚都激出來了。

另外一次是走過一個工人區,看到工人正在蓋一幢房子,他們蓋房子沒有請工匠,完全是自己動手,父親、兒子、親戚、好友大家一起幫忙。等過了幾個月,房子落成了,一樓漆成明黃,就像梵谷畫向日葵的顏色,加個白框框。第二層漆成鮮紫,又是白框框,第三層是桃紅。就在一個灰色的工人區裡,矗立了一幢這麼多色且活豔至極的三層樓房。荷西看了就一直笑;那顏色不搭配到令人嚇一跳,可是我看了卻非常感動。我認為他們像兒童畫一樣,把他們所有的驕傲,他們一生的血汗,在一個可以呈現給自己的時候,他們就用了兒童最赤誠最原始的色感來告訴你:我們多麼快樂,我們多麼歡欣。

回到臺灣來,在迪化街、萬華一帶,我看到很多人家,他們的神桌上都點著一盞紅燈。我是個深夜逛街的人,走在寂靜的街道上,往往可以看見二樓或三樓的窗子亮出一抹紅光;在巷弄拐角停一個小麵攤,攤擔的販子頭上飄起兩隻黃燈,上面還塗有斗大的黑字,這些在別人眼中也許是一種風景,我看到的卻是顏色的感動,驚喜與流麗。

跟顧福生老師學畫的時候,他一直教我畫素描,但我總是畫不好。我知道在素描上黑白兩色包括了幾千幾萬的顏色層次,但我到底還只是個孩子,我喜歡更具體的東西。因此,當老師說我開始能用色作畫,我立刻快樂起來,敢畫了。從小對色彩敏銳的我,在此得到很好的基礎。後來去了西方,在認識上更有了轉變,他們用色大膽,隨時隨地都可以接觸到他們的色感。在臺灣則很少看到明快的色彩,我們畢竟是經過了戰亂流離。如果是唐朝的人,相信就不是一片灰色的世界吧。

顏色到底還是一種奢侈,當一個人吃不飽穿不暖的時候,是不會想到顏色的,我發現全世界配色格調最低的似乎要數瑞典人了,他們家庭的佈置喜歡用太陽的顏色,一屋子是金黃、桔紅,沙發、窗簾、地毯全是,又是用得極傖俗,絕不是像中國人那種具有民俗味的黃,他們相當人工化、西方化。後來我想通了,瑞典是一個冰天雪地的北國,他們所缺少的就是太陽光,所以需要用顏色來添補。可是反過來看非洲人,他們非要穿大紅大綠,尤其是死了人的時候,他們絕不能穿素色,這又是兒童畫的感覺了。瑞典畢竟是高度文化人,而非洲原始的人對顏色的色感只純然是種兒童的喜悅,他們除了顏色外就是音樂,都是直接感官的東西,不能再接受層次高一點的。他們穿大紅花衣,配在濃濃的森林、濃濃的熱帶,加上鼓聲,使他們生出一種氣氛,形成特有的民族色彩。

印度則有著神秘主義的色彩,和泰國相同,從袈裟到廟宇處處是一片明黃,這大概跟佛教有關吧。反觀我們的宗教信仰則是一種民俗,我們是要拜才拜,拜完了還是回來過自己的日子,沒有他們那種宗教的「明黃」。日本人沿用唐代的風采,我一想起來,就是一種日頭的味道、木頭的色,他們用色向來素雅,但小家子氣。日本的「能劇」中,演員穿得好繽紛,五顏六色,但那是凝固的,一如他們和服上畫出來的東西一樣,不如中國的活潑。就算他們已達到了藝術上的極致,但仍是模仿性的,沒有創意的。因為素雅很容易做到,繽紛則非常困難;單純容易,複雜而又調和就不容易了。其他如印地安、墨西哥等民族,他們的顏色真叫繽紛,顯現出他們還有生命原始的喜悅。而我們中國,到底五千年了,我們沉澱下來了,把這個交還給天地,讓天地去繽紛。

不論怎樣,色是我們生命的東西,連佛家講到人生的問題時,都說色在前,相在後,相是色造成的,人沒有膚色,花沒有色來襯托,形相就出不來。所以色實在太重要了,是代表歡喜,代表生命的層次。

*載於一九八九年四月《談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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