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生硬要給它分割,那麼誰的半生,也是一座七寶樓臺,拆來拆去便成碎片,所見的無非只是一些難以拼湊的顏色和斑紋而已。
不拆的話,的確是一座寶塔,我的自然也是,只是那座塔上去不容易,忘了在裡面做樓梯,倒是不自覺地建了許多欄杆。
二十歲,剛剛由一重重的濃霧中升上來,眼前一片大好江山,卻不敢快步奔去,只怕那是海市蜃樓。
好似二十歲的年紀,不是自大便是自卑,面對展現在這一個階段的人與事,新鮮中透著摸不著邊際的迷茫和膽怯。畢竟,是太看重自己的那份「是否被認同」才產生的心態,回想起來,亦是可憐又可憫的。
我沒有參加聯考進入大學,是兩三篇印成鉛字的文章加上兩幅畫、一封陳情書信請求進入當年的文化學院做選讀生的。這十分公平,一樣繳學費,一起與同學上課,一律參加考試,唯一的不同是,同學們必須穿土黃色的制服參加週會,而我不必;同學們畢業時得到學籍的認可,而我沒有。不相同的地方,十分微小而不足道,心甘情願地感激。再說,不能穿那種土黃色的外套,實在是太好了。
註冊的時候仍是艱難的,排了很久的隊伍,輪到自己上前去,吶吶地脹紅了臉,名單上不會印出我的記號,一再地解釋情況,換來的大半是一句:「你等著,等最後才來辦理。」等著等著,眼看辦事的人收了檔案,挨上去要繳費,換來的往往是訝然與不耐:「跟你講沒有你的名字,怎麼搞不清楚的?」好不容易勉勉強強收了學費,被人睇著冷冷地來上一句:「講人情進來的嘛——」那時候,雖然總是微微地鞠著躬,心裡卻馬上要死要活起來。
沒有講情,只是在給創辦人的信中寫出了少年失學的遭遇和苦痛,最後信中一句話至今記得,說:「區區向學之志,請求成全。」信寫得十二分地真誠,感動了創辦人張曉峰先生,便成了華岡的一分子。
好在註冊這樣的事半年才有一次,情況不大會改,但也是值得忍受的,畢竟小忍之下,換來的生活與教化是划算的。
那時候的華岡並沒有而今如此多的建築物與學生,校園野趣十足,視線亦是寬闊的,而當年的公共汽車也不開進學校內來,每天上學,必得走上一段適可的路,略經一些風雨,才進教室,在我看來,那是極佳的課外教育。
記得在入學的前一陣,院長慈愛地問我希望進入哪一門科系選讀,我的心,在美術系和哲學系之間掙扎了好久。父親的意思是念美術,因為他一生的夢想是做一個運動家或藝術家,很奇怪的是,他又唸了法律。我沒有完成父親的夢,進了聽起來便令人茫然無措的哲學系。總認為,哲學是思想訓練的基礎,多接近它,必然有益的。
大學時代,回憶起來,是除了狂熱讀書之外,又同時投入戀愛中去的兩種唯二情景。那個年紀,對於智慧的追求如飢如渴,而對於一生憧憬的愛情,亦是期待付出和追尋。同學之間,是虛榮的,深覺本身知識的淺薄與欠缺,這使我們產生自卑,彼此比來比去,比的不是容貌和衣著,比不停的是談吐和思想。要是有個同學看了一本自己尚沒有發現的好書在班上說了出來,起碼當時好強的我,必然急著去找一找,細心地閱讀體會,下星期夜談時立即給他好看。這真是虛榮,而也因為這份激勵和你死我活的爭美,讀書成了一生的習慣,但卻不再為著虛榮的理由了。本班同學中,在書本上與我爭得最激烈的,便是而今寫出《上升的海洋》與《長夜思親》的作者許家石。至今十分感謝他當年對我的一番恩仇。
戀愛嘛,那也是自自然然,花,到了時候與季節,必然是要開的,沒有任何理由躲開這自然的現象,只是入了大學,便更加理直氣壯起來。
其實,我從小便非常喜歡幻想,小說看多了,生活中少數接觸的幾個異性,便成了少年情懷中白馬王子的替身,他們或是我的老師,或是鄰家那個老穿淡藍襯衫的大學生,或是詹姆斯·迪恩——影片《伊甸園之東》的男主角,或是賈寶玉,或是林沖,或是堂哥的一位同學……年齡不同,角色互異。這種種想象出來的傾慕使得平淡的生活曲折而複雜,在當時,是一種精神上的維他命,安全而又不可或缺。
進入大學之後,同學之間十二分的友愛,這是難能可貴的經驗,同學們近乎手足之情的關愛,使我初初踏入人群裡去時,增加了一份對人世的安然和信任。雖然哲學系的我們幾乎天天膩在一起上課、吃飯、坐車、夜談、辯論、閱讀、郊遊,可是彼此之間卻是越來越單純,好似除了書本及所謂的「人生觀法」以外,再沒有可能發生知識之外的化學作用。在那樣不知有漢,無論魏晉的日子裡,內心竟然隱藏著一絲絲欠缺與空虛的感覺。
我知道那是什麼。
缺乏愛情的寂寞,是一種潛伏的恐慌,在那種年齡裡,如果沒有愛情,就是考試得了一百分,也會覺得生命交了白卷,再說,我的學期總平均只有八十五分。
大二的那一年剛剛開始,我拿了一百九十元臺幣的稿費,捨不得藏私,拿出來請全班同學在校園外面的小食店吃中飯,菜還沒有上來,門口進來了一個旁系的同學,恰好他認識我們班上的一個,雙方打了招呼,我們請他一起來吃飯,就在他拉著椅子坐下來的那一霎間,我的心裡有聲音在說——噢,你來了。
男朋友和買鞋子是十分相似的一件事情,看了幾百雙鞋,店員小姐不耐煩,追問到底要什麼花色式樣的,自己往往說不明白,但是,當你一眼看見一雙合意的,立即就知道是它了。可怕的是,視覺心靈上的選擇,並不代表那雙鞋子舒適合腳,能夠穿一輩子。
總而言之,那種燈火闌珊處的驀一回首,至今想來仍是感動的。這件事情不來則已,一來便立即粉身碎骨,當年不顧一切的愛戀和燃燒,是一個年輕生命中極為必須的經驗和明證,證明了一剎永恆的真實存在與價值。
奇怪的是,學業並沒有因為生命的關注不同而退步,事實上,我從來沒有不關注智慧的追尋,無論在任何情況下。
一直跟著這位男朋友——如同親人般的男同學,到大學三年級。隨著時日的相處,戀愛並不是小說中形容的空洞和不真實,許多觀念的改變、生活的日漸踏實、對文學熱烈的愛、對生命的尊重、未來的信心、自我肯定、自我期許……都來自這一份愛情中由於對方高於我太多的思想而給予的潛移默化。
結果仍是分手了,知道雙方都太年輕,現實生活中沒有立即的形式可以使這份至情得到成全。
離開臺灣的我,在一年後,與這位朋友淡了音訊。
那是自然,是造化,也是最合情合理的一種結束,不能幼稚地視為是雙方的變心便作為一切分離的解釋。
相聚時的一切悲歡,付出得真真誠誠,而分別的事實又來得自自然然,沒有任何一方在這份肯定的至情中強求以結合為終場,在我看來,這是一種認知與胸襟,其中沒有遺憾,有的是極為明確的面對事實的成長。
回想起來,在那樣的年紀裡,這種對待感情的態度,仍是可貴的,雖然我也同時付出過血淚和反省。
那一場戀愛,若一定要用成敗來論斷的話,它是成功的,其中許多真理;書本中得不著的「直接真理」,使我日後的人生受益極多。
這篇文字,是寫我的二十歲,寫的是讀書和戀愛,其實,也寫下了造成今日中年我的一個基石。
*載於一九八八年八月《當我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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