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呼蘭河傳 蕭紅 第1頁,共2頁

一

呼蘭河除了這些卑瑣平凡的實際生活之外,在精神上,也還有不少的盛舉,如:

跳大神;

唱秧歌;

放河燈;

野臺子戲;

四月十八娘娘廟大會……

先說大神。大神是會治病的,她穿著奇怪的衣裳,那衣裳平常的人不穿,紅的,是一張裙子,那裙子一圍在她的腰上,她的人就變樣了。開初,她並不打鼓,只是一圍起那紅花裙子就哆嗦。從頭到腳,無處不哆嗦,哆嗦了一陣之後,又開始打顫。她閉著眼睛,嘴裡邊噗噗的。每一打顫,就裝出來要倒的樣子。把四邊的人都嚇得一跳,可是她又坐住了。

大神坐的是凳子,她的對面擺著一塊牌位,牌位上貼著紅紙,寫著黑字。那牌位越舊越好,好顯得她一年之中跳神的次數不少,越跳多了就越好,她的信用就遠近皆知。她的生意就會興隆起來。那牌前,點著香,香菸慢慢地旋著。

那女大神多半在香點了一半的時候神就下來了。那神一下來,可就威風不同,好像有萬馬千軍讓她領導似的,她全身是勁,她站起來亂跳。

大神的旁邊,還有一個二神,當二神的都是男人。他並不昏亂,他是清晰如常的,他趕快把一張圓鼓交到大神的手裡。大神拿了這鼓,站起來就亂跳,先訴說那附在她身上的神靈的下山的經歷,是乘著雲,是隨著風,或者是駕霧而來,說得非常之雄壯。二神站在一邊,大神問他什麼,他回答什麼。好的二神是對答如流的,壞的二神,一不加小心說衝著了大神的一字,大神就要鬧起來的。大神一鬧起來的時候,她也沒有別的辦法,只是打著鼓,亂罵一陣,說這病人,不出今夜就必得死的,死了之後,還會遊魂不散,家族、親戚、鄉里都要招災的。這時嚇得那請神的人家趕快燒香點酒,燒香點酒之後,若再不行,就得趕送上紅布來,把紅布掛在牌位上,若再不行,就得殺雞,若鬧到了殺雞這個階段,就多半不能再鬧了。因為再鬧就沒有什麼想頭了。

這雞、這布,一律都歸大神所有,跳過了神之後,她把雞拿回家去自己煮上吃了。把紅布用藍靛染了之後,做起褲子穿了。

有的大神,一上手就百般的下不來神。請神的人家就得趕快地殺雞來,若一殺慢了,等一會跳到半道就要罵的,誰家請神都是為了治病,讓大神罵,是非常不吉利的。所以對大神是非常尊敬的,又非常怕。

跳大神,大半是天黑跳起,只要一打起鼓來,就男女老幼,都往這跳神的人家跑,若是夏天,就屋裡屋外都擠滿了人。還有些女人,拉著孩子,抱著孩子,哭天叫地地從牆頭上跳過來,跳過來看跳神的。

跳到半夜時分,要送神歸山了,那時候,那鼓打得分外的響,大神唱得也分外的好聽,鄰居左右,十家二十家的人家都聽得到,使人聽了起著一種悲涼的情緒,二神嘴裡唱:

「大仙家回山了,要慢慢地走,要慢慢地行。」

大神說:

「我的二仙家,青龍山,白虎山……夜行三千里,乘著風兒不算難……」

這唱著的詞調,混合著鼓聲,從幾十丈遠的地方傳來,實在是冷森森的,越聽就越有悲涼。聽了這種鼓聲,往往終夜而不能眠的人也有。

請神的人家為了治病,可不知那家的病人好了沒有?卻使鄰居街坊感慨興嘆,終夜而不能已的也常常有。

滿天星光,滿屋月亮,人生何如,為什麼這麼悲涼。

過了十天半月的,又是跳神的鼓,噹噹地響。於是人們又都著了慌。爬牆的爬牆,登門的登門,看看這一家的大神,顯的是什麼本領,穿的是什麼衣裳。聽聽她唱的是什麼腔調,看看她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跳到了夜靜時分,又是送神回山。送神回山的鼓,個個都打得漂亮。

若趕上一個下雨的夜,就特別淒涼,寡婦可以落淚,鰥夫就要起來彷徨。

那鼓聲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個迷路的人在夜裡訴說著他的迷惘,又好像不幸的老人在回想著他幸福的短短的幼年。又好像慈愛的母親送著她的兒子遠行。又好像是生離死別,萬分地難捨。

人生為了什麼,才有這樣淒涼的夜。

似乎下回再有打鼓的連聽也不要聽了。其實不然,鼓一響就又是上牆頭的上牆頭,側著耳朵聽的側著耳朵在聽。比西洋人赴音樂會更熱心。

七月十五盂蘭會,呼蘭河上放河燈了。

河燈有白菜燈、西瓜燈、還有蓮花燈。

和尚、道士吹著笙、管、笛、簫,穿著拼金大紅緞子的褊衫。在河沿上打起場子來在做道場。那樂器的聲音離開河沿二里路就聽到了。

一到了黃昏,天還沒有完全黑下來,奔著去看河燈的人就絡繹不絕了。小街小巷,哪怕終年不出門的人,也要隨著人群奔到河沿去。先到了河沿的就蹲在那裡。沿著河岸蹲滿了人,可是從大街小巷往外出發的人仍是不絕,瞎子、瘸子都來看河燈(這裡說錯了,唯獨瞎子是不來看河燈的),把街道跑得冒了煙了。

姑娘、媳婦,三個一群,兩個一夥,一齣了大門,不用問,到哪裡去。就都是看河燈去。

黃昏時候的七月,火燒雲剛剛落下去,街道上發著微微的白光。嘰嘰喳喳,把往日的寂靜都衝散了,個個街道都活了起來,好像這城裡發生了大火,人們都趕去救火的樣子。非常忙迫,踢踢踏踏地向前跑。

先跑到了河沿的就蹲在那裡,後跑到的,也就擠上去蹲在那裡。

大家一齊等候著,等候著月亮高起來,河燈就要從水上放下來了。

七月十五是個鬼節,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脫生,纏綿在地獄裡邊是非常苦的,想要脫生,又找不著路。這一天若是每個鬼託著一個河燈,就可得以脫生。大概從陰間到陽間的這一條路,非常之黑,若沒有燈是看不見路的。所以放河燈這件事情是件善舉。可見活著的正人君子們,對著那些已死的冤魂怨鬼還沒有忘記。

但是這其間也有一個矛盾,就是七月十五這夜生的孩子,怕是都不大好,多半都是野鬼託著個蓮花燈投生而來的。這個孩子長大了將不被父母所喜歡,長到結婚的年齡,男女兩家必要先對過生日時辰,才能夠結親。若是女家生在七月十五,這女子就很難出嫁,必須改了生日,欺騙男家。若是男家七月十五的生日,也不大好,不過若是財產豐富的,也就沒有多大關係,嫁是可以嫁過去的,雖然就是一個惡鬼,有了錢大概怕也不怎樣惡了。但在女子這方面可就萬萬不可,絕對的不可以;若是有錢的寡婦的獨養女,又當別論,因為娶了這姑娘可以有一份財產在那裡晃來晃去,就是娶了而帶不過財產來,先說那一份妝奩也是少不了的。假說女子就是一個惡鬼的化身,但那也不要緊。

平常的人說:「有錢能使鬼推磨。」似乎人們相信鬼是假的,有點不十分真。

但是當河燈一放下來的時候,和尚為著慶祝鬼們更生,打著鼓,叮咚地響,念著經,好像緊急符咒似的,表示著,這一工夫可是千金一刻,且莫匆匆地讓過,諸位男鬼女鬼,趕快託著燈去投生吧。

唸完了經,就吹笙管笛簫,那聲音實在好聽,遠近皆聞。

同時那河燈從上流擁擁擠擠,往下浮來了。浮得很慢,又鎮靜、又穩當,絕對地看不出來水裡邊會有鬼們來捉了它們去。

這燈一下來的時候,金閃閃的,亮通通的,又加上有千萬人的觀眾,這舉動實在是不小的。河燈之多,有數不過來的數目,大概是幾千百隻。兩岸上的孩子們,拍手叫絕,跳腳歡迎。大人則都看出了神了,一聲不響,陶醉在燈光河色之中。燈光照得河水幽幽的發亮。水上跳躍著天空的月亮。真是人生何世,會有這樣好的景況。

一直鬧到月亮來到了中天,大昴星,二昴星,三昴星都出齊了的時候,才算漸漸地從繁華的景況,走向了冷靜的路去。

河燈從幾里路長的上流,流了很久很久才流過來了。再流了很久很久才流過去了。在這過程中,有的流到半路就滅了。有的被衝到了岸邊,在岸邊生了野草的地方就被掛住了。還有每當河燈一流到了下流,就有些孩子拿著竿子去抓它,有些漁船也順手取了一兩隻。到後來河燈越來越稀疏了。

到往下流去,就顯出荒涼孤寂的樣子來了。因為越流越少了。

流到極遠處去的,似乎那裡的河水也發了黑。而且是流著流著地就少了一個。

河燈從上流過來的時候,雖然路上也有許多落伍的,也有許多淹滅了的,但始終沒有覺得河燈是被鬼們託著走了的感覺。

可是當這河燈,從上流的遠處流來,人們是滿心歡喜的,等流過了自己,也還沒有什麼,唯獨到了最後,那河燈流到了極遠的下流去的時候,使看河燈的人們,內心裡無由地來了空虛。

「那河燈,到底是要漂到哪裡去呢?」

多半的人們,看到了這樣的景況,就抬起身來離開了河沿回家去了。

於是不但河裡冷落,岸上也冷落了起來。

這時再往遠處的下流看去,看著,看著,那燈就滅了一個。再看著看著,又滅了一個,還有兩個一塊滅的。於是就真像被鬼一個一個地託著走了。

打過了三更,河沿上一個人也沒有了,河裡邊一個燈也沒有了。

河水是寂靜如常的,小風把河水吹起極細的波浪。月光在河水上邊並不像在海水上邊閃著一片一片的金光,而是月亮落到河底裡去了。似乎那漁船上的人,伸手可以把月亮拿到船上來似的。

河的南岸,盡是柳條叢,河的北岸就是呼蘭河城。

那看河燈回去的人們,也許都睡著了。不過月亮還是在河上照著。

野臺子戲也是在河邊上唱的。也是秋天,比方這一年秋收好,就要唱一臺子戲,感謝天地。若是夏天大旱,人們戴起柳條圈來求雨,在街上幾十人,跑了幾天,唱著,打著鼓。求雨的人不準穿鞋,龍王爺可憐他們在太陽下邊把腳燙得很痛,就因此下了雨了。一下了雨,到秋天就得唱戲的,因為求雨的時候許下了願。許願就得還願,若是還願的戲就更非唱不可了。

一唱就是三天。

在河岸的沙灘上搭起了臺子來。這臺子是用杆子綁起來的,上邊搭上了蓆棚,下了一點小雨也不要緊,太陽則完全可以遮住的。

戲臺搭好了之後,兩邊就搭看臺。看臺還有樓座。坐在那樓座上是很好的,又風涼,又可以遠眺。不過,樓座是不大容易坐得到的,除非當地的官、紳,別人是不大坐得到的。概不賣票,哪怕你就有錢,也沒有辦法。

只搭戲臺,就搭三五天。

臺子的架一豎起來,城裡的人就說:

「戲臺豎起架子來了。」

一上了棚,人就說:

「戲臺上棚了。」

戲臺搭完了就搭看臺,看臺是順著戲臺的左邊搭一排,右邊搭一排,所以是兩排平行而相對的。一搭要搭出十幾丈遠去。

眼看臺子就要搭好了,這時候,接親戚的接親戚,喚朋友的喚朋友。

比方嫁了的女兒,回來住孃家,臨走(回婆家)的時候,做母親的送到大門外,擺著手還說:

「秋天唱戲的時候,接你回來看戲。」

坐著女兒的車子遠了,母親含著眼淚還說:

「看戲的時候接你回來。」

所以一到了唱戲的時候,可並不是簡單地看戲,而是接姑娘喚女婿,熱鬧得很。

東家的女兒長大了,西家的男孩子也該成親了,說媒的這個時候,就走上門來。約定兩家的父母在戲臺底下,第一天或是第二天,彼此相看。也有隻通知男家而不通知女家的,這叫做「偷看」,這樣的看法,成與不成,沒有關係,比較的自由,反正那家的姑娘也不知道。

所以看戲去的姑娘,個個都打扮得漂亮。都穿了新衣裳,擦了胭脂塗了粉,劉海剪得並排齊。頭辮梳得一絲不亂,紮了紅辮根,綠辮梢。也有紮了水紅的,也有紮了蛋青的。走起路來像客人,吃起瓜子來,頭不歪眼不斜的,溫文爾雅,都變成了大家閨秀。有的著蛋青市布長衫,有的穿了藕荷色的,有的銀灰的。有的還把衣服的邊上壓了條,有的蛋青色的衣裳壓了黑條,有的水紅洋紗的衣裳壓了藍條,腳上穿了藍緞鞋,或是黑緞繡花鞋。

鞋上有的繡著蝴蝶,有的繡著蜻蜓,有的繡著蓮花,繡著牡丹的,各樣的都有。

手裡邊拿著花手巾。耳朵上戴了長鉗子,土名叫做「帶穗鉗子」。這帶穗鉗子有兩種,一種是金的、翠的;一種是銅的、琉璃的。有錢一點的戴金的,稍微差一點的戴琉璃的。反正都很好看,在耳朵上搖來晃去。黃乎乎綠森森的。再加上滿臉矜持的微笑,真不知這都是誰家的閨秀。

那些已嫁的婦女,也是照樣地打扮起來,在戲臺下邊,東鄰西舍的姊妹們相遇了,好互相地品評。

誰的模樣俊,誰的鬢角黑。誰的手鐲是福泰銀樓的新花樣,誰的壓頭簪又小巧又玲瓏。誰的一雙絳紫緞鞋,真是繡得漂亮。

老太太雖然不穿什麼帶顏色的衣裳,但也個個整齊,人人利落,手拿長煙袋,頭上撇著大扁方。慈祥,溫靜。

戲還沒有開臺,呼蘭河城就熱鬧不得了了,接姑娘的,喚女婿的,有一個很好的童謠:

拉大鋸,扯大鋸,老爺(外公)門口唱大戲。接姑娘,喚女婿,小外孫也要去。……

於是乎不但小外甥,三姨二姑也都聚在了一起。

每家如此,殺雞買酒,笑語迎門,彼此談著家常,說著趣事,每夜必到三更,燈油不知浪費了多少。

某村某村,婆婆虐待媳婦。哪家哪家的公公喝了酒就耍酒瘋。又是誰家的姑娘出嫁了剛過一年就生了一對雙生。又是誰的兒子十三歲就定了一家十八歲的姑娘做妻子。

燭火燈光之下,一談談個半夜,真是非常的溫暖而親切。

一家若有幾個女兒,這幾個女兒都出嫁了,親姊妹,兩三年不能相遇的也有。平常是一個住東,一個住西。不是隔水的就是離山,而且每人有一大群孩子,也各自有自己的家務,若想彼此過訪,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若是做母親的同時把幾個女兒都接來了,那她們的相遇,真彷彿已經隔了三十年了。相見之下,真是不知從何說起,羞羞答答,欲言又止,剛一開口又覺得不好意思,過了一刻工夫,耳臉都發起燒來,於是相對無語,心中又喜又悲。過了一袋煙的工夫,等那往上衝的血流落了下去,彼此都逃出了那種昏昏恍恍的境界,這才來找幾句不相干的話來開頭;或是——

「你多咱來的?」

或是:

「孩子們都帶來了?」

關於別離了幾年的事情,連一個字也不敢提。

從表面上看來,她們並不像是姊妹,絲毫沒有親熱的表現。面面相對的,不知道她們兩個人是什麼關係,似乎連認識也不認識,似乎從前她們兩個並沒有見過,而今天是第一次的相見,所以異常的冷落。

但是這只是外表,她們的心裡,就早已溝通著了。甚至於在十天或半月之前,她們的心裡就早已開始很遠地牽動起來,那就是當著她們彼此都接到了母親的信的時候。


作者「蕭紅」的其他小說

生死場》《曠野的呼喊》《小城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