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極少數人敢說親眼見過周夫人,但卡拉告訴我,對於許多去過「皇宮」的人來說,周夫人才是吸引他們前去的主要原因。她的客戶全是有錢人:企業高階主管、政治人物、幫派分子。「皇宮」提供他們外籍女郎(清一色外籍,因為從沒有印度女孩在那裡工作),還提供他們解放最狂野性幻想的精巧設施。那些古怪至極的非法歡愉,由周夫人親自設計,早已暗暗傳遍全城,令聞者震驚、瞠目結舌。但靠著有力人脈和鉅額賄賂,「皇宮」從未遭警方查抄,甚至未遭嚴密監控。孟買還有其他地方提供同樣安全、盡興的享受,但人氣都不如「皇宮」,因為那些地方沒有周夫人這號人物。歸根究底,男人之所以願意一再光臨「皇宮」,不是因為他們能在那裡褻玩的女人本事好、漂亮,而是因為他們無法褻玩的那個女人透著神秘,因為周夫人不可見的美。
據說她是俄羅斯人,但她的詳細身世,就像有關她私生活的其他說法,似乎都無法證實。卡拉說,大家接受這說法,純粹因為那是流傳最久的傳聞。可以確定的是,她於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就來到新德里,而在那個年代,這城市就像西方大部分的首都一樣狂野奔放。當時,德里新城正歡慶建城三十週年,舊德里則歡慶建城三百週年。大部分訊息人士一致認為,周夫人當時二十九歲。據說她曾是蘇聯某kgb情報官員的情婦,該官員利用她傾國傾城的美色拉攏印度國大黨的要員。那幾年,國大黨統治印度,勢力正盛,每次全國性大選幾乎都是壓倒性大勝。許多該黨的忠實支援者,甚至該黨的敵人,都認為國大黨會統治印度一百年。因此,駕馭了國大黨的男人,就等於是駕馭了印度。
有關她在德里那幾年的活動,眾說紛紜,從醜聞、自殺到政治謀殺都有。卡拉說她從形形色色的人那裡聽到許多不同版本的說法,她因而開始覺得,不管真相是什麼,對那些人而言,其實都不重要。周夫人已成為某種合成人物:每個人把自己執迷的細節塞進她的生平事蹟。有人說她手上握有大量的寶石,藏在一隻大麻布袋裡;有人以權威口吻說她迷上數種毒品,吸毒成癮;還有人說她舉行可怕的儀式,吃人肉。
「外頭傳了許多有關她的古怪事情,我想其中有一些根本是胡說八道。但最重要的是,她是個危險人物,」卡拉說,「陰險、危險。」
「嗯哼。」
「我不是開玩笑,別低估她。六年前她從德里搬到孟買時,有場兇殺案審判,她是那案子的主角。兩名有頭有臉的男子死在她的德里‘皇宮’,兩個人都被割喉,其中一人恰好是警方巡官。後來,一名不利於她的證人失蹤,另一名證人被發現吊死在自家門口,這案子便辦不下去了。她離開德里,到孟買開店,不到六個月,又發生兇殺案,案發地點和‘皇宮’只隔一個街區,有些人將她和這案子扯上關係。但是她有很多人的把柄,包括高層,他們不敢動她。她可以為所欲為,因為她知道不會出事。如果你不想蹚渾水,現在抽腿還來得及。」
我們坐在大黃蜂計程車裡,往南穿過鋼鐵市集。大黃蜂是到處可見的菲亞特計程車,車身為黑色和黃色。交通擁擠。數百輛木質手推車,由赤腳的搬運工推著,在巴士和卡車之間慢慢前行。每輛手推車都有六個男人推,滿載東西后比轎車還長還高還寬。鋼鐵市集的幾條主要街道兩旁,擠滿形形色色的中小型店鋪,販賣從煤油爐到不鏽鋼洗滌槽等各類金屬家用器皿,以及建築工人、店鋪裝配工、裝潢工所需要的大部分鑄鐵製品及鐵皮製品。這些店鋪本身以發亮的金屬器皿裝飾店面,懸掛的金屬器皿擦得鋥亮,琳琅滿目,店內佈置又富巧思,時常吸引觀光遊客前來獵取鏡頭。然而在這些光鮮亮麗而熱鬧的街道後方,卻是隱曲幽秘的小巷。以幾美分而非幾美元計算工資的男子,在小巷裡黑黝黝的火爐邊幹活,造就那些店鋪的耀眼魅力。
計程車窗戶開著,卻沒有一絲風吹進來。緩如牛步的混亂車陣裡,熱而無風。途中,我們在卡拉的公寓樓下暫停,卡拉讓我上去脫下t恤、牛仔褲和靴子,換上正式場合穿的鞋子、剪裁保守的黑色長褲、漿硬的白襯衫與領帶。
「眼前我想擺脫的,就是這身打扮。」我埋怨道。
「這身打扮有什麼不對?」她問,眼裡閃現淘氣的神情。
「又癢又不舒服。」
「過一會兒就好了。」
「希望不會有什麼意外,我可不想穿著這身衣物被殺掉。」
「其實很適合你。」
「唉,鬼扯,拿我開心。」
「嘿,別這樣!」她斥責道,噘起嘴,露出討人喜歡的得意的笑。她的腔調,說起每個字都珠圓玉潤,聽得我通體舒暢。我已喜歡上這腔調,覺得這是世上最有趣的腔調。那腔調的抑揚頓挫是義大利式的,形狀是德國式的,詼諧和態度是美國式的,顏色是印度式的。「像你這麼執意隨興穿著,是浮誇,也是自大。」
「我才沒有,我只是討厭衣服。」
「你並不是討厭,你喜歡衣服。」
「怎麼會?我只有一雙靴子、一條牛仔褲、一件襯衫、兩件t恤、兩件纏腰布,這就是我全部的衣服。不穿的時候,就掛在我小屋的釘子上。」
「這就對了。你很愛衣服,因此只穿你覺得恰當的少數幾件,受不了穿其他衣服。」
我擺弄刺癢的襯衫領子。
「啊,卡拉,這些衣服實在不對勁。你屋裡怎麼會有那麼多男人的衣服?你的男裝比我的還多!」
「跟我住的最後兩個男人,走得很匆促。」
「匆促到連衣服都沒帶走?」
「對。」
「為什麼?」
「其中一個……很忙。」她輕聲說。
「忙什麼?」
「他犯了許多法,大概不希望我談。」
「你把他趕出去?」
「不是。」
她語氣平淡,但明顯帶著懊悔,我也就不再追問。
「那……另一個呢?」
「你不必知道。」
我很想知道,但她別過頭,凝視著窗外,那動作在斬釘截鐵地警告我——別再追問。我聽人說過卡拉曾跟一個名叫阿曼的阿富汗人同居。有關那件事的傳聞不多,我一直以為他們幾年前就分手了。我認識她那一年,她已經一個人住在公寓,而直到這一刻,我才理解到,她如何在不知不覺中影響了我對她的個性和她生活方式的看法。她雖然說她不喜歡獨處,但我原本一直認為她是那種從未和人同居的人,是那種頂多只讓人登門拜訪乃至一夜春風的人。
望著她的後腦勺,她的側臉,她綠披巾底下近乎平坦的胸部,她大腿上握成祈禱手勢的細長手指,我無法想象她和別人同居的景象。早餐和不戴保險套做愛、浴室嘩啦水聲和發脾氣、家居生活和半婚姻關係——我無法想象她過起那樣的生活。我覺得去想象阿曼,那個我從未見過的阿富汗同居人,比把她想象成一點也不獨來獨往……不獨立自主的人,更教我覺得自在,阿q式的自在。
我們坐著不講話,長達五分鐘,計程車跳錶裝置的緩慢節拍器嘀嗒著在提醒我們的沉默。儀表板上垂下的橘色橫布條,表明這位司機和孟買其他許多司機一樣,來自北方邦這個印度東北部廣土眾民的大邦。車子塞在車陣裡,行進緩慢,讓他有充裕的時間透過後視鏡仔細打量我們。他興致高昂,先前卡拉已用流利的印地語跟他交談,清楚告訴他該走哪幾條街、該在哪裡轉彎,以到達「皇宮」。我們是外國人,行為舉止卻像本地人。他決心測試我們。
「他媽的爛交通!」他以粗俗的印地語小聲說,彷彿在喃喃自語,但視線一直沒離開後視鏡,「這個鬼城市今天便秘了。」
「二十盧比小費或許可以好好通一通,」卡拉用印地語回擊,「你在幹什麼,以鐘點計算這計程車錢?往前吧,老哥!」
「是,小姐!」司機用英語回答,高興地大笑,更賣力地在車陣裡橫衝直撞。
「他是怎麼了?」我問她。
「哪個他?」
「跟你同居的另一個男人,沒有犯一堆法的那個。」
「死了,如果你一定想知道的話。」她說,緊咬著牙。
「那……他是怎麼死的?」
「據說是服毒自殺。」
「據說?」
「對。」她嘆口氣,別過頭去,看著街上來往的行人。
我們沉默了好一會兒,然後我受不了,又開口。
「我身上穿的這套衣服……是哪個人的?犯法的那個,還是死掉的那個?」
「死掉的那個。」
「噢……是哦。」
「我買來給他下葬穿的。」
「該死!」
「該死……什麼?」她質問,轉頭面向我,眉頭緊蹙。
「該死……沒什麼……但這讓我想知道你是送到哪家店乾洗的。」
「沒穿到。他們埋他時,讓他……穿的另一套衣服。我買的這一套,最後沒派上用場。」
「我知道了……」
「我就說你不必知道。」
「不,不,沒事。」我小聲而含糊地說,其實心裡很歹毒,隱約感到寬慰,寬慰她的前任情人已死,沒有人跟我競爭。那時候我太年輕,不知道死去的情人才是最難對付的情敵。「卡拉,我無意找碴,但你不得不承認這有點叫人毛骨悚然。我們要去執行危險任務,而現在我穿著死人的壽衣坐在這裡。」
「你太迷信。」
「我才沒有。」
「你就是。」
「我才不迷信。」
「你就是。」
「我沒有。」
「你有!」她說,對我微笑,那是坐上計程車後她頭一次真正微笑,「這世上每個人都迷信。」
「我不想跟你爭這個,那可能不是好兆頭。」
「別擔心,」她大笑,「我們會沒事的。喏,你的名片。周夫人喜歡收集名片,她會跟你要。她會留著以備不時之需,但真到那一天,她會發現你早已離開大使館。」
名片用帶紋理的珍珠白亞麻紙製成,字型是優美的黑色斜體浮雕字,上面寫著吉爾伯特·帕克,美國大使館副領事。
「吉爾伯特?」我喃喃說道。
「怎樣?」
「所以,萬一這計程車撞車,有人把我拖出撞爛的車子,我穿著這身衣服,他們會把我當作是吉爾伯特。卡拉,我不得不說,我實在不喜歡這樣。」
「唉,眼前你只得委屈一下當吉爾伯特。使館裡的確有個叫吉爾伯特·帕克的人,他派駐孟買的任期今天結束,這是我們挑上他的原因,而他今晚就要回美國,因此萬無一失。我想她不會大費周章去查核你的身份,或許會打通電話問問,但她可能連這都不會做。如果她想找你,會通過我。她去年惹上英國大使館,讓她損失了不少錢。幾個月前,有個德國外交官在‘皇宮’惹上大麻煩,她付了一些錢打點才擺平。使館人員是唯一能傷到她的人,所以她不會太過分。只要跟她講話時客氣、堅定就可以了。秀幾句印地語,她會認為你應該會幾句,這樣可以解決你口音的問題。這是我找你幫忙的原因之一,知道嗎?你來這裡才一年,就學會了不少印地語。」
「是十四個月。」我糾正她,覺得她不夠看重我,竟然少算了我來這裡的時間,「我初到孟買,待了兩個月,在普拉巴克的村子待了六個月,現在在貧民窟待了將近六個月。一共是十四個月。」
「好……好……是……十四個月。」
「我原以為沒有人能見到這個周夫人,」我說,希望化解她臉上那滿是困惑、不安的皺眉,「你說她很神秘,從不跟人說話。」
「話是沒錯,但事情沒這麼單純。」卡拉說,語氣柔和。她的眼神一度陷入回憶,但不久即回過神來,回得明顯吃力。「她住在頂樓,需要的東西全叫人送上去,從不出門。她有兩個僕人,負責把吃、穿等用品送上去給她。因為大樓裡有秘密走道和樓梯,所以即使她在大樓裡四處走動,也不會被人看到。她能透過單面透明玻璃鏡或金屬通風口觀察大部分的房間。她喜歡看,有時她隔著屏風跟人講話。你看不到她,但她看得到你。」
「那別人怎麼知道她的長相?」
「看她的照片。」
「她的什麼?」
「她叫人替她拍照。每隔約一個月就拍一張,然後傳送給她較中意的客戶。」
「真怪!」我嘀咕著,其實對周夫人沒興趣,只是想讓卡拉繼續講下去。她講話時我一直看著她的粉紅色嘴唇,幾天前吻過的嘴唇。那兩片完美的嘴唇,說話時一開一合,真是無懈可擊。即使她念著一個月前的舊報紙,我還是一樣樂於欣賞她說話時的臉龐、眼睛和嘴唇。「她為什麼要那樣?」
「哪樣?」她問,眼睛因這一問眯了起來。
「她為什麼要那麼神秘兮兮?」
「我想沒有人知道。」她拿出兩根手工線扎菸捲,點燃,給我一根。她的雙手似乎在抖:「就像我先前說過的,有太多關於她的古怪傳聞。我聽人說她發生過車禍,嚴重毀容,因此不讓人看到臉。有人說那些照片經過修改,修掉她的傷疤。有人說她有麻風病或其他病。我一個朋友說根本沒有這個人。他說那是騙人的,是個陰謀,以掩護那個真正經營這地方的人和那裡的情況。」
「你覺得呢?」
「我……我曾經隔著屏風跟她講過話。我想她對自己的外貌太自負,病態的自負,因此有點痛恨自己變老。我想她無法忍受一丁點不完美。有些人說她很美。真的,會讓你驚豔的美。很多人這麼說。從照片看來,她不到二十七或三十,臉上完全沒有皺紋,眼下沒有黑眼圈,每根烏黑的髮絲都很柔順。我想她太迷戀自己的美,因而絕不願讓人看到她真實的樣貌。我想她……有可能自戀得無法自拔。即使她活到九十歲,我想那些每月一拍的照片仍會是那個三十歲的模樣。」
「你怎麼知道這麼多她的事?」我問,「你怎麼認識她的?」
「我幫人解決問題,那是我的工作之一。」
「這答案不夠充分。」
「你到底需要知道多少?」
這問題很簡單,答案也很簡單——我愛你,我想知道全部——但她語氣尖刻,眼神透著冷淡,我冷了下來。
「卡拉,我無意窺探你的隱私,我不知道這會讓你那麼敏感。我認識你已經一年多了……沒錯,我不是每天都見到你,就連每個月見到你也談不上,但我從沒問過你在做什麼或如何賺錢維生。我不想讓你因此把我想成是愛聽八卦的人。」
「我撮合人見面,」她說,神情輕鬆了些,「我讓他們有足夠的樂子,以便談成交易。我拿報酬,替人營造達成交易的氣氛,給他們想要的東西。其中有些人,其實是許多人,想到周夫人的‘皇宮’玩玩。真正叫人費解的是為什麼他們那麼迷她。她很危險。我想她根本是瘋了。但為了見她,他們幾乎什麼都肯做。」
「你覺得呢?」
她嘆口氣,一臉惱怒。
「我不能告訴你,那不只是為了玩女人。沒錯,孟買最漂亮的外籍女郎替她工作,她培養她們一些非常古怪的本事,但即使那裡沒有性感美女,他們還是會去那裡。我搞不懂。我照客戶的要求辦事,帶他們去‘皇宮’。有些人甚至像我一樣隔著屏風見到她,但我一直搞不清楚,他們離開‘皇宮’時,那神情就像是謁見過聖女貞德一樣,很興奮。但我沒有,她叫我渾身起雞皮疙瘩,一直都是這樣。」
「你不是很喜歡她,是不是?」
「不止如此,我很討厭她,林。我很討厭她,真希望她死掉。」
這次換我退卻了。我用沉默裹住自己,像用披巾裹住身子,視線越過她柔美的側影,望向不時出現的美麗街景。事實上,周夫人的神秘與我何干。那時候,我只關心卡拉交代的任務,對周夫人毫無興趣。我愛上計程車內坐在我旁邊的這位瑞士美女,她就夠神秘了。我想了解她,想知道她如何來到孟買落腳,她與古怪的周夫人有何關係,為何從不談自己。但再怎麼想知道她的……一切,我都不能逼她說。我沒有權利再追問,因為我也瞞著她,沒告訴她我所有的秘密。我騙她,說我來自紐西蘭,說我沒有妻小,甚至沒告訴她我的真名。我愛她,因此不得不扯這些謊。她吻了我,那很棒,真的很棒。但我不知道那一吻是代表我們的開始,還是結束。我最盼望的就是這趟任務會讓我們成為戀人,希望那足以打破我們各自用秘密和謊言築起的心牆。
我並未低估她所交付的任務。我知道可能會出差錯,說不定得動粗,才能將莉薩救出「皇宮」。我早有準備。我在襯衫下的腰帶裡塞了一把皮鞘小刀,刀身又長又粗又利。我知道我可以靠一把好刀撂倒兩名漢子。過去在獄中,我拿小刀跟人格鬥過。小刀雖是古老的武器,但在善使小刀且不怕把刀戳進別人身體的人手中,仍是僅次於槍的厲害武器。坐在計程車裡,我不再言語,一動也不動,準備好迎接戰鬥。那場即將到來的殺戮,在我腦海裡預演。到時我要空出左手,把莉薩和卡拉帶出或拉出「皇宮」;右手則要撂倒敵人,殺出生路。我不害怕。我知道,如果真要打鬥,一旦開始,我會大開殺戒,又砍又戳。
計程車靠著虛張聲勢,終於衝出堵塞的車陣,在陡斜的高架橋附近較寬闊的街道上加速前行。難得的清風讓我們涼快,汗溼而黏垂的頭髮乾爽了幾秒鐘。卡拉坐立不安,把小菸捲丟出窗外,在她的名牌漆皮側背包裡急切翻找。她拿出一個香菸盒,裡面有卷好的大麻煙卷。大麻煙卷頗粗,且往兩端愈捻愈細。她點了一根。
「我需要一支更來勁的。」她說,用力吸了一口,大麻的花葉香瀰漫計程車內。她抽了幾口,然後把大麻煙卷遞過來。
「有幫助嗎?」
「大概沒有。」
那是濃烈的克什米爾大麻。麻醉效力發威,一時之間,我感到胃、頸、肩部肌肉鬆弛。司機誇張地出聲聞嗅,調整後視鏡,好把後座看得更清楚。我把大麻煙卷遞給卡拉,她再吸了幾口,遞給司機。
「charraspitta(你抽大麻)?」她問。
「ha,munta(對啊)!」他說,大笑,開心接下。他把煙抽到一半,遞還給我們。「achaacharras(上等貨)!我有美國音樂,迪斯科音樂,最好的美國迪斯科音樂。你們喜歡聽。」
他把卡帶咔嚓塞進播放器,把音量開到最大。不一會兒,斯萊茲姐妹組合的歌曲《我們是一家》(wearefamily),從我們腦袋後方的喇叭中轟轟傳出,震耳欲聾。卡拉大聲叫好。司機把音量調到最小,問我們喜不喜歡。卡拉再度高聲大叫,把大麻煙卷遞給他。他再次將音量轉到最大。我們抽大麻,一路唱歌。車外有坐在牛車上的赤腳農村男孩,也有購買計算機的生意人,我們彷彿穿過千年時空。
「皇宮」映入眼簾時,司機靠邊,把車停在一間露天飲茶店旁。他揮動拇指指著那方向,告訴卡拉他會在那裡等她回來。我認識不少計程車司機,也坐過不少孟買計程車,知道司機主動表示願意等客人,乃是關心其安危的善意表示,並不只是為了多賺點錢或小費或其他企圖。他喜歡她。司機不由自主迷上她,這種怪事不是第一次發生。卡拉年輕貌美,毋庸置疑,但司機這樣的反應,多半是被她說起他母語的流利,以及她用那語言跟他打交道的方式給感動。德國計程車司機得知外國人會講德語,或許很高興,甚至可能會跟你講他很高興,或者一聲不吭;法國、美國、澳大利亞的計程車司機可能也是這樣。但印度計程車司機要是喜歡上你的別的東西:你的眼睛、笑容或你對車窗邊乞丐的反應,他當下會高興到與你情同莫逆。他會樂於替你辦事,不怕麻煩,不惜讓自己身陷危險,甚至為你做危險或非法的事。如果你要他載你去的地方是他不喜歡的地方,例如「皇宮」,他會在外頭等你,只為確認你平安無事。你可以一小時後出來,完全不理會他,而他會對你笑笑,把車開走,為你平安無事而高興。這種事,我在孟買碰到過許多次,但在其他城市從沒碰到過。那是印度人叫我喜歡的五百個特點之一:他們如果喜歡你,很快就會喜歡,毫不忸怩。卡拉付了車資和講好的小費,告訴他不必等。但我們都知道他會。
「皇宮」是棟大建築,有三重正面,三層樓高,臨街的窗子都裝飾了茛苕葉狀的鍛花鐵窗。這棟建築比同一條街上其他建築都要古老,修復過,但未翻新,仍妥善儲存舊貌,厚實的石質窗楣和楣梁雕成星形的皇冠狀。過去,如此精細的工藝普見於孟買,如今幾已失傳。建築的右側有條小巷,石匠在隅石上盡情發揮手藝,從屋簷到牆底的第二顆隅石,都雕琢得像寶石一樣。三樓的陽臺用玻璃圍住,橫跨整個立面,裡面的房間用竹簾遮住。建築的外牆是灰色,門是黑色。叫我意外的是,卡拉伸手碰門,門即開啟,我們隨即進入。
我們走在一條涼爽的長廊上,比陽光下的街道暗,百合花狀的玻璃燈深處,對映出柔和的光線。牆上貼了桌布,這在潮溼的孟買很罕見,上頭重複出現的橄欖綠與肉粉紅康普頓圖案,出自威廉·莫里斯之手。長廊裡瀰漫著焚香和花香,四周緊閉的房間,隔音墊隔出的沉默,透著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