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會兒再說吧。」我說道,然而所謂的「待會兒」卻一直沒來。如今,這個上了年紀、有點兒關節炎的人在書寫著自己的過去,我更清楚這一刻不會來了。他治好了我,但用的是一種危險的療法,而且他自己知道。當人們說「可接受的風險」時,總有一個問題要搞清楚,那就是所謂的「可接受」是對誰而言的。查理·雅各布斯是個「好撒瑪利亞人」。他也是一個半瘋的科學家,那天在被遺棄的汽車維修店裡,我充當了他最新的一隻小白鼠。他如果失手,我可能就沒命了,有那麼幾次——其實很多次——我真希望死了算了。
下午餘下的時間我都在睡覺。當我醒來的時候,我感覺自己彷彿恢復到一個早期版本的傑米·莫頓,頭腦清醒,活力十足。我把腿放在床邊,看著雅各布斯穿上演出服裝。「給我講講吧。」我說。
「如果你問的是關於我們在塔爾薩西部的那場小冒險,我寧願不去談它。我們何不觀望一下,看看你能保持現狀,還是會故態復萌……這該死的領帶,我從來打不對,而那個布里斯科就是個廢物。」
布里斯科是他的助手,這個傢伙負責在關鍵時刻扮鬼臉吸引觀眾分神。
「別動,」我說,「你越弄越糟,我來吧。」
我站在他身後,手從他肩上伸過去,給他打好了領帶。我的手不哆嗦了,打領帶很輕巧。走路也一樣,腦電波衝擊消退後,腳底也穩了。
「你在哪裡學來的?」
「事故之後,等我身體恢復,可以連彈幾個小時不倒下之後,我跟殯儀館樂隊合作了一段時間。」算不上什麼樂隊,但凡我在裡面算是最佳樂手的樂隊都不是什麼好樂隊。「我們穿著燕尾服,戴著大禮帽和蝶形領結。鼓手和貝斯手為了一個女孩兒大打出手,結果樂隊就散夥了,我離開了樂隊,卻學到了一項新技能。」
「好……謝謝。你想問我什麼?」
「‘閃電畫像’那把戲,你只拍女人的照片。在我看來,你是錯失了50%的生意。」
他像孩子一樣咧嘴一笑,就像他在牧師宅邸地下室領大家做遊戲時那種微笑。「當我發明了那畫像照相機後——其實就是一個發電機和投影儀的結合,這個你肯定是知道的——我確實嘗試過給男人和女人都拍照,是在北卡羅來納州一個叫歡樂園的海濱小遊樂場裡。現在已經倒閉了,傑米,不過那真是個迷人的地方。我很喜歡那裡。我在歡樂園的娛樂場工作時——那裡叫歡樂園大道——神秘魔鏡古宅旁邊有個叫‘盜賊畫廊’的地方。畫廊裡面有真人大小的人物卡紙板,臉部是挖空的。有海盜,有持自動步槍的強盜,有持衝鋒槍的硬派女郎,還有《蝙蝠俠》系列漫畫裡的小丑和貓女。人們會把臉伸進去,公園裡所謂‘好萊塢女郎’的巡場攝影師會為他們拍照片。」
「你就是受它啟發的?」
「沒錯。當時我把自己裝扮成‘電先生’——算是向雷·布萊伯利致敬,但我懷疑那些鄉巴佬有幾個人知道他——雖然我當時已經發明出了投影機的原始版本,但我從來沒想過將它用於表演。我主要是用特斯拉線圈和一個叫‘雅各的梯子’的火花生成器。傑米,我還是你們的牧師的時候,給孩子們展示過一個小型‘雅各的梯子’。我當時用化學物質來讓火花變色。你還記得嗎?」
我記得。
「‘盜賊畫廊’讓我意識到我的投影機所能帶來的可能性,從而創造了‘閃電畫像’。你會說,又是另一個騙人的花招罷了……但它還幫我推進了我的研究,而且現在依然如此。在歡樂園工作期間,我除了拿穿晚禮服的美女做背景外,還用打著昂貴黑色領帶的男人做背景。有個別男士願意上臺,但數量少得出奇。我看是因為他們怕他們的鄉巴佬朋友看到自己盛裝打扮,會笑話他們。但女人就不會笑話女人,因為她們喜歡盛裝打扮,再怎麼隆重都不為過。而且當她們看完演示後,就會排起長隊。」
「你演多長時間了?」
他眯起一隻眼睛,計算起來,然後瞪大雙眼,一臉驚訝:「已經快15年了。」
我微笑著搖了搖頭:「你是從傳教做到傳銷上去了啊。」
剛一齣口我就覺得自己這麼說未免刻薄,但一想到我的昔日牧師居然賺小費去了,還是有些吃驚。不過他並沒有感到被冒犯。他只是照了照鏡子,最後自我欣賞地看了一眼那打得完美的領帶,朝我眨了眨眼。
「都一樣,」他說,「不過都是糊弄鄉巴佬的伎倆罷了。我得失陪了,我要賣閃電去了。」
他把那瓶海洛因放在房車中間的小桌子上。我偶爾瞥上一眼,甚至拿起來過一次,但卻完全沒有想吸的念頭。實話說,我甚至想不通我怎麼會在這東西上浪費了這麼多生命。那些瘋狂的需求對我而言就像是場夢。我在想是不是每個人衝動過後都有這樣的感覺。我當時並不知道。
現在還是不知道。
布里斯科追求新生活去了,嘉年華秀助理辭職是太頻繁了,我問雅各布斯能不能讓我來幹,他馬上同意了。其實沒什麼可乾的,不過好歹免得他再花精力去僱個鄉下佬,給他把相機抬上抬下,給他遞禮帽,還有假裝觸電。他甚至建議我在他示範的過程中,用我的吉布森彈幾個和絃。「帶懸念那種,」他指示說,「要讓這些鄉巴佬感覺眼前的女孩兒真的會觸電。」
小菜一碟。從am到e和絃之間的切換總能預示大禍臨頭(就是《日出之屋》和《斯普林希爾礦難》的基礎和絃,你要是感興趣的話)。我樂在其中,不過我覺得大聲而緩慢的一陣鼓點可以錦上添花。
「別對這份工作動感情,」查理·雅各布斯告誡我,「我準備上別處去了。展會一結束,貝爾遊樂園就門可羅雀了。」
「上哪兒去?」
「還不清楚,但我已經習慣了獨自旅行。」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只是先跟你說一聲。」
我其實早就知道。在妻子和孩子死後,查理·雅各布斯一直獨來獨往。
他去工作室的時間越來越短。他開始把一些裝置帶回去,存放在小拖車裡,當他再次上路時,就會開著房車拉著拖車把東西帶走。那臺像功放又不是功放的裝置沒在,四個長金屬盒中有兩個他也沒拿。我感覺他是打算從頭開始,無論去到哪裡都一樣。彷彿他已經在一條路上走得夠遠了,想換一條路試試。
我不知道後面要怎麼生活,我現在戒了毒(也不瘸了),但與高壓電之王一起旅行可非我所願。我對他心存感激,但是因為我已經無法真正回憶起海洛因上癮時有多恐怖(就跟女人生完孩子就記不清分娩的疼痛一樣),所以也並沒有你想象中那麼感激。而且他讓我感到恐懼,他的「奧秘電流」也讓我害怕。他用極盡奢靡的辭藻來闡述「奧秘電流」——「宇宙之奧秘」「終極真知的途徑」——但他其實對這種電流的瞭解十分有限,就像一個蹣跚學步的孩子面對在爸爸的衣櫥裡找到的槍一樣。
而且,說到衣櫥……我偷看過,我還是承認吧。我發現了一本裝滿了帕齊、莫里和他們三人合照的相簿。每頁都翻了無數次,封面都鬆了。不用勞駕大偵探薩姆·斯佩德,連我都能推斷出他常看這些照片,不過他從不在我在場的時候看。這個相簿是一個秘密。
就跟他的電流一樣。
10月3日的清晨,在塔爾薩州際博覽會關閉年度攤位前不久,我又一次經歷雅各布斯給我的腦電波衝擊帶來的後遺症。雅各布斯是給我付工資的(遠高於實際服務應得的),我按周租了一間距離遊樂場四個街區的房間。顯然,不管他有多喜歡我(如果他真喜歡我的話),他還是希望獨處,而且我覺得也是時候把床還給他了。
我大概是午夜時分上床睡覺的,大約是最後一場演出結束一小時後,我一閉眼就睡著了,幾乎一向如此。沒有毒品困擾,我睡得很安穩。不過那天凌晨,我兩小時後就醒了,發現自己在雜草叢生的出租屋後院裡。冰冷的月牙懸掛於頂。月色之下,傑米·莫頓赤身裸體地站著,只穿了一隻襪子,肱二頭肌上勒了一根橡皮軟管。我不知道在哪裡找到的它,不過軟管勒住的地方血管畢露,條條暴起,隨便一條都是扎針的好目標。軟管下方,我的前臂慘白而冰冷,彷彿還在熟睡。
「出事兒了。」我說。我一隻手拿著把叉子(天知道這又是從哪裡來的),一下一下地猛戳我那條腫脹的胳膊,至少扎出了十幾個孔,血珠從裡面流出來。「出事兒,出事兒,出事兒了。媽呀,出事兒了。出事兒,出事兒……」
我想讓自己停下來,但卻停不住。確切地說,我並不是失控,只是無法自控。我想起那插電耶穌沿著一條隱藏的軌道漂過太平湖。我就是那樣。
「出事兒了。」
戳一下。
「出事兒了。」
戳戳。
「出——」
我伸出舌頭用力咬了一下。那咔嗒的聲響再次迴盪,不過不是在我耳邊,而是在我腦袋深處。說話和戳自己的強迫行為都消失了,就是這樣。叉子從我手中滑落。我解開那條臨時止血帶,血流湧回前臂,我感到一陣刺痛。
我仰望著月亮,瑟瑟發抖,在想到底是誰,或是什麼東西控制了我,因為我剛才身不由己。回到房間的時候(慶幸沒人看到我在微風中擺動的生殖器),我發現自己踩到了碎玻璃,把腳割傷了。這麼痛應該立刻會醒,但我卻沒有,為什麼?因為我並不是在睡夢中。對此我深信不疑。有種東西將我從我體內移走,然後佔據了我的軀體,就像開車一樣操縱著我的身體。
我洗了腳,回到床上。我從來沒有跟雅各布斯說過這些經歷——說了又有什麼用呢?他會說,午夜漫遊一下,把腳割傷了一點兒,只是醫治海洛因毒癮的一點兒微不足道的代價,而且他這麼說也完全在情在理。不過還是:
出事兒了。
那一年,塔爾薩州際博覽會閉幕日是10月10日。那天我來到雅各布斯的房車時是下午5點半左右,有足夠的時間來給吉他調音和幫他打領帶——這已經成了傳統。我正給他打領帶時,有人在外頭敲門。查理蹙著眉頭去應門了。他當晚有六場演出,包括午夜場的壓軸,他不希望之前有人打擾。
他開啟門,說:「如果沒什麼要緊事,我希望你晚些再來——」一個穿著揹帶褲、戴著棒球帽的農民(一個憤怒的俄克拉何馬老農,再典型不過了)照他嘴上就是一拳。雅各布斯踉蹌後退,結果被自己的腳絆倒,差點兒把腦袋結結實實撞到餐桌上,要真撞上沒準兒會失去知覺。
不速之客闖了進來,彎下腰揪住雅各布斯的衣領。他和雅各布斯年齡相仿,但塊頭更大,而且怒氣衝衝。這下麻煩了,我心想。麻煩當然是免不了,但我想的是要住院好一陣子那種。
「就是因為你,她才被警察抓去的!」他嚷道,「該死的,她會留下案底,跟她一輩子!就像狗尾巴上拴個汽水罐一樣甩不掉!」
我不假思索地從水槽裡抓起一個鍋,飛快地朝他腦袋的側面敲了下去。出手不重,但他鬆開了雅各布斯,驚奇地看著我。淚水開始沿著他大鼻子兩側的法令紋往下流。
查理連滾帶爬地挪開了,鮮血從他的下嘴唇裡淌出來,嘴唇裂成兩瓣。
「你敢不敢找個跟自己塊頭差不多的來打?」我問他。這種話實在說不上理智,不過在這種情況下,校園打鬥那種血氣又回來了。
「她得去上法院!」他衝著我嚷道,操著一口走音班卓琴似的俄克拉何馬口音。「這是那個渾蛋的錯!就是那個逃得像個螃蟹似的遭天譴的傢伙!」
他說遭天譴。他真的說了。
我把鍋放在爐子上,亮出雙手讓他看到我沒抄傢伙。我用盡可能撫慰的語氣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誰,而且我相信——」我差點兒漏嘴說成查理。「我相信阿丹也不知道。」
「我女兒!我女兒凱茜!凱茜·莫爾斯!他說照片免費,只要她上臺就好,但那照片根本就不免費!那張照片讓她代價慘重!她這輩子都毀了!都是那張照片乾的好事兒!」
我小心地把胳膊搭在他肩上。我擔心他會揍我,不過現在他一開始的憤怒已經發洩出來,剩下的只是傷心和迷惑。「到外面來,」我說道,「咱們到樹蔭下找條長凳坐下,你跟我從頭好好說。」
「你是誰?」
我本想說我是雅各布斯先生的助手,但這一想就知道行不通。多年音樂人的經驗給我救火了。「他的經紀人。」
「是嗎?那你能給我補償嗎?因為我需要一筆錢。光是律師費就會要我老命。」他一根手指指著雅各布斯,「就是因為你!都是你惹的禍!」
「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查理抹了抹下巴,滿手都是血,「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莫爾斯先生,實話如此。」
我已經把莫爾斯弄到門口了,好不容易才讓局面穩住,我可不想失去戰果。「我們到外面透透氣,好好聊聊。」
他同意跟我出去了。員工停車場邊上有個小吃鋪,旁邊有幾張鏽跡斑斑的桌子,上面還有破帆布傘來遮陰。我給他買了杯大可樂,遞給了他。他晃灑了一點兒到桌子上,然後大口大口喝掉了半杯。他放下可樂,掌緣撐著額頭。
「冷飲不能這麼喝,我老記不住教訓,」他說道,「就跟往腦袋裡打釘子似的。」
「是的。」我說道,想起我站在慘淡的月光下,把叉子的叉齒戳進我那血液充盈的胳膊。出事兒了。看來不僅是我出事兒了,凱茜·莫爾斯也一樣。
「跟我說說到底怎麼回事兒。」
「他給她的照片,就是那照片惹的事兒。她去哪兒都拿著那該死的照片。她的朋友開始笑話她,但她不在乎。她跟別人說,‘我其實真的長這樣’。有天晚上我搖搖她想讓她擺脫這樣的想法,她媽讓我停下來,說她自己會好的。看起來是好了。她把照片擱在房間裡,可能有兩三天吧,不記得了。她繼續去美髮學校上學,沒再拿那張照片。我們都以為就此沒事兒了。」
「結果不是!10月7日,就是三天前,她走進了簡·戴維珠寶行,在布羅肯阿羅,塔爾薩東南部一個小鎮。她拎著一個購物袋。兩個售貨員都認出了她,因為自從她在雅各布斯的遊樂場一炮而紅之後,她都去過那裡好幾次了。其中一人問她是否需要幫助。凱茜二話不說直接從他身邊過去,走到裝著最貴的破玩意兒的展示櫃前。她從購物袋裡掏出一把錘子,一錘子把櫃頂玻璃砸碎,對警報器的尖銳叫聲充耳不聞,胳膊上劃開兩道深得要縫針的口子她也完全不顧(‘肯定會留疤的。’她父親難過地說),直接伸手去抓那對鑽石耳環。」
「‘這對是我的,’她說,‘跟我的裙子很配。’」
莫爾斯故事剛講完就過來兩個壯小夥子,身上的黑色t恤衫上寫著「保安」二字。「這兒有事兒嗎?」其中一個問道。
「沒事兒。」我說道,的確是沒事兒了。故事講完了,他的氣也消了,這是好事兒。但他整個人萎靡下去,這可不大好。「莫爾斯先生這就走。」
他站起來,抓起剩下的可樂。指關節上查理·雅各布斯的血正慢慢變幹。他看了看,彷彿完全不知道這血是哪兒來的。
「報警抓他也沒什麼用,對嗎?」他說道,「他們會說,他只是給她拍了張照片。媽的,還是免費的。」
「走吧,先生,」其中一個保安說,「如果你想在博覽會上再參觀一下,我可以給你在手上蓋個戳免費入場。」
「不用了,先生,」他說,「這個博覽會已經把我們全家害得夠慘了。我要回家了。」他走出去,又轉過身來:「先生,這事兒他以前幹過嗎?像害我們家凱茜一樣害過別人嗎?」
出事兒了,我心想。出事兒,出事兒,出事兒了。
「沒,」我說,「從來沒有。」
「有你也不會告訴我,畢竟你是他的經紀人。」
然後他就走了,低著頭,沒再回頭。
在房車裡,雅各布斯換掉了沾上血的襯衫,一塊裹了冰的抹布敷在他腫起的嘴唇上。他聽我說完莫爾斯跟我講的話,然後說:「再幫我係一次領帶好嗎?我們已經遲到了。」
「慢著,」我說,「慢著,慢著,慢著。你可得給她治好啊。就跟你給我治一樣,用耳機。」
他用近乎蔑視的眼神瞥了我一眼:「你以為她的寶貝老爹還會讓我靠近她嗎?而且她的毛病……她的強迫症……會自己慢慢好的。她沒事兒的,隨便一個稱職的律師都能說服法官她當時神志不清。小小懲戒一下就能放人。」
「看來這對你來說已經不是新鮮事兒了,是吧?」
他聳了聳肩,眼睛還是朝我這邊看,但不再是直視我的眼睛:「有時會有後遺症,這沒錯,但沒有像莫爾斯小姐那樣砸窗搶劫那麼驚天動地的。」
「你是一直在自學,是吧?所有的顧客其實都是你的小白鼠。只是他們並不知情。我也是一隻小白鼠。」
「你現在好了,不是嗎?」
「是的。」除了偶爾在凌晨時分狂戳自己之外。
「那就請幫我打領帶吧。」
我差點兒就不給他打了。我很生他的氣——別的不說,他居然偷偷去叫了保安——但我畢竟是欠他的。他救了我一命,這很好。更好的是我現在過上了常人的生活。
所以我給他打了領帶。我們完成了表演。事實上,我們完成了六場表演。當博覽會閉幕煙花升起的時候,人們哇哇大叫,但遠沒有「閃電畫像師」阿丹表演魔術時喊得那麼響。每個女孩兒都夢幻地凝望著大背景上的自己,而我則在am和e之間換著和絃,我在想,她們中有幾個會知道自己已經喪失了一小部分的心智呢。
一個信封夾在門縫裡。「昨日重現,又來一遍」,棒球明星尤吉會這麼說。不過這次我沒有尿床,手術修復的腿也不痛了,沒有犯感冒,也沒有因為毒癮發作而緊張痙攣。我彎下腰,把信撿起來,撕開信封。
我的「第五先生」不是那種把離別搞得很傷感的人。信封裡裝著美國客運鐵路的一個火車票信封,上面彆著一張信紙。紙上寫著一個名字和一個科羅拉多州尼德蘭鎮的地址。雅各布斯在下面潦草地寫了三句話:「只要你願意,這人能給你一份工作。他欠我的。謝謝你幫我打領帶。查·丹·雅。」
我開啟美國客運鐵路的信封,裡面是從塔爾薩到丹佛的山地快車單程票。我對這張票注視良久,在考慮要不要拿去票務處退款變現,或者坐這趟車,到了丹佛就去找音樂人交流處。不過我得過段時間才能進入狀態。我已經手生了,小過門也不行了。還有嗑藥的事兒得考慮。人在道上走,哪能不嗑藥。雅各布斯說,「閃電畫像」兩年後就會褪色,我怎麼知道我的戒毒療法會不會兩年後就失效?他自己都不知道,我怎麼會知道?
那天下午,我打了輛計程車去他在塔爾薩西部租的汽車維修鋪。這地方已經被遺棄,剩下光禿禿的四壁。油汙染黑的地上連一根電線都找不到。
我在這裡出了事兒,我心想。問題是,如果給我重選的機會,我還會不會戴上那副改裝後的耳機?我認為我還是會戴上的,不知道為什麼,想清楚這個之後,我對這車票也有了決定。我坐了那趟車,到了丹佛之後乘公交車去了那坐落在落基山脈西坡上的尼德蘭。在那裡,我遇到了休·耶茨,第三次重新開始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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