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與時間成為朋友—寫長篇小說

這次的修改不必從頭開始循序推進,而是針對有問題和受到批評的部分集中修改。然後請她將改過的部分重看一遍,重新討論,如有必要再作修改。之後再請她重讀,如果仍然有不滿之處,再進一步修改。這樣大致完成後,再從頭修改,加以調整,確認整體的情節展開。如果對種種地方作了細微改動,導致整體的基調出現紊亂的話,便進行修正,此後才正式將稿件交給編輯審讀。到了這個時間,大腦的過熱狀態已經得到一定的消解,也能冷靜客觀地應對編輯的反應了。

有一件好玩的舊事。那是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期,我寫《舞!舞!舞!》那部長篇小說時的事。這部小說是我頭一回用文書處理機(富士通的行動式)寫出來的。絕大部分內容都是在羅馬的寓所完成,唯獨最後那部分寫於移居倫敦之後。我將寫好的原稿儲存到軟盤裡,帶著它前往倫敦,可在倫敦安定下來之後,開啟一看,竟有整整一章消失不見了。我當時還沒用慣文書處理機,可能是操作失誤吧。呃呃,這是常有的事兒。我當然沮喪萬分,受到巨大的打擊。因為那一章的篇幅很長,而且是「連自己都認為寫得很成功」、引以為豪的一章,無法簡簡單單地說上一句「呃,這是常有的事兒」就認命了。

然而也不能一直唉聲嘆氣、搖頭唏噓。我重新打起精神,一面苦苦回憶:「嗯,好像是這個樣子的。」努力再現幾個星期前煞費苦心寫出來的文章,總算讓它重新復活了。可是萬萬沒想到,等到這部小說成書發行後,下落不明的那一章竟又飄然現身了,原來是混入了意想不到的資料夾裡。這也是常有的事啊。於是我心想:「哎呀,糟糕,要是這一版寫得更好該怎麼辦?」提心吊膽地重讀了一遍,先說結論:後來改寫的版本顯然出色得多。

在這裡,我想說的是:不論什麼文章,必然都有改進的餘地。不管作者如何認為「寫得真好」「完美無缺」,其中也有變得更好的餘地。所以我在修改階段會盡量拋卻自豪感和自尊心,讓腦袋裡的熱度適當冷卻下來。只是熱度降得過低,修改工作就無法進行了,這方面必須注意。而且要擺好足以抵禦外來批判的態勢。人家說些沒趣的閒話,也要儘量忍耐,默默吞進肚子裡去。作品出版後,面對批評要不為所動,隨便當作耳旁風即可。這種東西要是一一放在心上的話,身體會吃不消的——真的。不過在寫作過程中,對於來自身邊的批評和忠告,必須虛心謙遜地洗耳恭聽。這是我長期以來的一貫主張。

我已經作為小說家工作了很久,老實說,有的責任編輯也讓我感到「有點合不來」。為人倒是不壞,對其他作家來說沒準是位好編輯,只是作為我的責任編輯好像不太投緣。從這樣的人口中說出的意見,令我心生疑竇的情況居多,有時(老實說)還會觸犯我的神經,甚至讓我光火。不過彼此都是為了工作,所以只能巧妙地敷衍過去。

有一次在寫長篇小說時,我在初稿階段就把有點「合不來」的編輯提出意見的地方統統作了修改。但其中一大半都與這個人的意見正相反,比如他說「這裡寫得長點好」,我就把那部分縮短點,他說「這裡寫得短點好」,我就把那部分加長點。如今回想起來頗有些粗暴,但儘管粗暴,就結果而言那次修改卻很成功。那位編輯對我來說反而成了一位有用的編輯,至少比只會「甜言蜜語」的編輯要有利得多。我是這麼想的。

換句話說,重要的是修改這一行為本身。作家下定決心「要把這裡修改得更好」,靜心凝神在書桌前坐下,著手修改文章,這種姿態便具有無比重大的意義。相比之下,或許「如何改寫為好」的方向性問題倒是次要的。很多情況下,作家的本能和直覺並非源自邏輯,而是從決心中提取出來的。就像用棍棒擊打灌木叢,讓鳥兒驚飛出來一樣。不管用什麼棍棒去打,用什麼方法去打,結果都不會有太大的區別。反正只要讓鳥兒驚飛出來,就算大功告成了。鳥兒們展翅高飛的動能會搖撼漸趨凝固的視野。這就是我的意見。嗯,也許是相當粗暴的意見。

總而言之,要在修改上儘量多花時間。傾聽周圍的人的建議(不管那建議會不會惹你生氣),銘記在心作為參考來修改文章。忠告至關重要。寫完長篇小說的作家幾乎無一例外,個個熱血衝頭,腦漿過熱,喪失了理智。若問原因,理智的人首先就寫不了長篇小說。所以喪失理智並沒有什麼問題,不過得有所自覺,明白「自己在某種程度上喪失了理智」。而對喪失理智的人來說,來自心智正常的人的意見大抵都很重要。

當然,他人的意見不能照單全收。其中說不定有跑題脫靶的意見,還有偏頗失當的。然而,不論什麼樣的意見,只要它是合情合理的,就有一定的意義。這些意見想必會讓你的腦袋逐漸冷卻,恢復適當的溫度。他們的意見就代表所謂的世間,而閱讀你作品的終究是世間的人。如果你打算無視世間,世間同樣也會無視你。當然,如果你覺得「那也無所謂」,那麼我也根本無所謂。然而,假如你是個打算跟世間維持一定的正常關係的作家(恐怕大部分作家都是這樣吧),在周圍找出一兩個閱讀你作品的「定點」就很重要。當然,那定點必須是能真誠坦率地把感想告訴你的人,哪怕每次聽到批評都讓你熱血衝頭。

修改要來上多少次?就算你這麼問我,我也給不出精確的答案。在初稿階段就修改過無數次,交付出版社排出校樣後,還會一次又一次地索要校樣,惹得人家心煩。將校樣改得黑黢黢一片寄回去,然後把新送來的校樣又改成黑黢黢一片,如此反反覆覆。前面說過,這是一項需要耐心的作業,然而對我來說卻算不得什麼苦痛。同一篇文章反反覆覆一讀再讀,咀嚼韻味,調換語序,變更細微的表達,我天生就喜歡這種「錘鍊敲打」。眼看著校樣變成黑黢黢一片,書桌上排放著的十來支hb鉛筆不斷變短,我便感到極大的喜悅。不知為何,這種事情對我來說有趣之極,無以言喻,不管做上多久都不會厭倦。

我敬愛的作家雷蒙德·卡佛也是一位喜歡這種「錘鍊敲打」的作家。他以引用其他作家字句的形式,這樣寫道:「寫出一則短篇小說,再仔細地重讀原稿,刪掉幾個逗號,然後重讀一遍,又把逗號放回原來的地方,這時我就知道,這則短篇小說終於大功告成了。」我十分理解這樣的心情,因為同樣的事情,我自己也經歷過許多次。到了這一步就算極限了,再繼續修改的話,說不定效果適得其反——就存在這樣一個微妙的關鍵點。他是以逗號的刪添為例,準確暗示了這個關鍵點。

我就這樣完成一部長篇小說。眾口難調,只怕既有討人喜歡的地方,也有招人不滿的地方。就連我自己,也絕非對從前的作品感到心滿意足,甚至痛感有的東西「如果是現在,肯定能寫得更好些」。回頭重讀,缺點總是隨處可見,所以除非特別需要,我一般不會把自己的書拿出來看。

不過我基本認為,在寫那部作品的時候,自己肯定沒有本事寫得更好了。因為我明白,在那個時候,我傾盡了全力。投入了我願投入的全部時間、傾注了我擁有的全部能量,才完成那部作品。可以說是傾其所有地打了一場「總體戰」。這種「竭盡全力」的感覺至今仍然留在心裡。至少就長篇小說而言,我從來沒有應約稿而寫的情況,也沒有為截稿期疲於奔命的情形,而是在想寫的時候,以想寫的方式,寫下想寫的東西。這一點,我可以滿懷自信地斷言,所以大致不會發生日後懊惱「那裡要是這樣寫就好了」之類的事情。

時間在創作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尤其是長篇小說,「備料」至關重要。也就是在心中培育小說的萌芽、讓它茁壯成長的「沉默的時期」。要在自己心裡培養「想寫小說」的渴望。這種用於備料的時間,讓它逐漸成形的時間,將初具雛形的東西放到陰涼處好好「養護」的時間,再把它拿出來放在自然光中曝曬的時間,對凝固成形的東西仔細校驗、錘鍊敲打的時間……是否在這一道道工序上花了足夠的時間,唯有作家才能真切感受到。而在這一環環作業上所花時間的品質,最終必定會表現為作品的「信服度」。也許肉眼看不見,但當中會生出鮮明無誤的差異。

用切身的例子來說,這就近乎溫泉水和家庭浴缸的熱水之間的差異。泡在溫泉裡,哪怕水溫低,暖意也會慢慢地沁入心脾,出浴後,體溫也不會突然冷下來。但若是家庭浴缸裡的熱水,溫暖就不可能浸入心底,一旦出浴,身體立馬就會冷下來。我想諸位大概都有過這樣的體驗。大多數日本人泡在溫泉裡,都能切身體會到那種感覺,長吁一口氣:「嗯,沒錯,這就是溫泉的熱水啊!」可是要用語言向從未泡過溫泉的人準確描述這種感覺,卻絕非易事。

高明的小說和出色的音樂好像也有類似之處。溫泉裡的熱水和自家浴缸裡的熱水,即使用溫度計量出溫度相同,但光著身子泡進去一試,就會明白箇中差別。那種感覺能真實地感受到,然而要用語言表達出來卻很難,只能這麼說:「啊,會一點一點滲入心頭,就是這樣,儘管我說不好是啥玩意兒。」要是人家說「可是溫度是一樣的,只怕是你的心理作用吧」,像我這樣缺乏科學知識的人也無法有理有據地反駁。

所以當自己的作品出版後,就算受到嚴厲的(無法想象有多嚴厲的)批評,我也可以這麼想:「呃,這是沒辦法的事。」因為我有一種「已盡人事,已竭所能」的感覺。在備料和養護上都付出了時間,在錘鍊敲打上也花了時間,所以不管受到多少批判,都不至於為此屈服,喪失自信。當然,偶爾也有讓人感到不痛快的情況,但沒什麼大不了。因為我相信:「憑時間贏來的東西,時間肯定會為之做證。」而且世上也有一些東西,唯獨時間才能證明。假如胸中沒有這份自信,就算我再怎麼厚臉皮,也會有垂頭喪氣的時候。不過,只要手上有「已盡人事,已竭所能」之感,那就沒什麼可怕的了。剩下的事兒交給時間之手就行。鄭重謹慎、禮貌周全地善待時間,就是讓時間成為自己的朋友,就像對待女性一般。

前面提到過的雷蒙德·卡佛,曾在一篇隨筆中這樣寫道:

u「如果有時間的話,我肯定會寫出更好的東西來。」曾經聽一位作家朋友說過這樣的話,我真的大吃一驚。現在回想起當時的情形都感到愕然。(中略)如果講述的故事不是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最好的一個,那幹嗎還要寫什麼小說?——我們能夠帶進墳墓裡去的,歸根結底,也只有已經盡心盡責的滿足感,以及拼盡全力的證據。我很想告訴那位朋友:我不是要害你上當,不過你最好還是去找份別的工作吧。同樣是為了賺錢謀生,這世上肯定還有更簡單,恐怕也更誠實的工作。要不然,就傾注你全部的能力與才華去寫東西。不要辯解,不要為自己開脫。不要發牢騷。不要找藉口。(拙譯《關於寫作》)/u

對一貫溫和敦厚的卡佛來說,這算是難得一見的嚴詞厲色了,不過我完全贊同他想表達的意思。我不太瞭解當下這個時代,但從前的作家裡,好像有不少人曾大言不慚地聲稱:「要不是被截稿期逼著,我可寫不出小說來。」該說是十足的「文人派頭」吧,風格果然瀟灑得可以,然而這種為時間所迫、忙手忙腳的寫作方式不可能長久地維持下去。縱使年輕時遊刃有餘,或者在某個時期憑藉這種方式寫出優秀的作品,但是以長遠的眼光看來,就會有隨著時間的推移,其風格不可思議地貧瘠下去的印象。

要想讓時間成為自己的朋友,就必須在一定程度上運用自己的意志去掌控時間,這是我一貫的主張。不能一味地被時間掌控,否則終究會處於被動狀態。有句諺語叫「時不我待,潮不等人」,既然對方無意等待,就只能在充分了解這一事實之後,積極地、目標明確地制定自己的日程表。也就是說,不能一味甘於被動,要主動出擊。

自己寫的作品是否出色?如果出色的話,那麼究竟出色到什麼程度?這種事情我不太清楚。其實,這種事本不該由作者開口說三道四。對作品下判斷的,毋庸贅言是一位位讀者。而令作品價值日漸明朗的,則是時間。作者唯有默默接受而已。在當下這一刻,我只能說,我在寫這些作品時毫不吝惜地投入了時間,借用卡佛的話說,就是努力寫出「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最好的故事」。無論拿出哪部作品,都絕無「如果有時間,我肯定會寫出更好的東西來」這回事。如果寫得不好,那是因為寫那部作品時我身為作家的力量尚有不足——僅此而已。雖然是憾事一樁,卻不必感到羞恥。力量不足,日後還可以靠努力彌補,然而機會卻是稍縱即逝、無法挽回。

我投入漫長的歲月,構築起屬於自己的固有體系,讓這種寫作方式成為可能,並以自己的方式謹小慎微地進行整備,鄭重其事地維持至今。為它拭去汙垢,注入機油,努力不讓它生出一點鏽斑。身為一個作家,這件事儘管微不足道,卻讓我有一種類似自豪的心情。對我來說,與其談論一部部作品的成績與評價,不如來談談這種整體的體系,這樣更令人愉快,並且也值得具體談論。

假如讀者能從我的作品中,感受到一星半點像溫泉浴那般深刻的暖意,那可真是令人喜悅的事。因為我就是為了追求這樣的「真實感」,才不斷地讀許多的書,聽許多的音樂。

讓我們相比於任何東西,更相信自己的真實感受吧。不管周圍的人們說什麼,都無關緊要。對作者來說,抑或對讀者來說,勝過真實感受的基準,在什麼地方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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