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司勳,即杜牧,晚唐詩人之翹楚。李商隱有一首七絕,這樣寫他:
高樓風雨感斯文,短翼差池不及群。
刻意傷春復傷別,人間惟有杜司勳。
(《杜司勳》)
唐代詩歌,經過了初唐的勃興,盛唐的輝煌,中唐的賡續,到了晚期,已呈神疲力薄之勢。若無杜牧、李商隱那令人耳目一新的格局,恐怕是很難畫上圓滿句號的。
不過,晚唐的這兩位詩人,都很短命,可憐得很。
杜牧,西元803年生,852年死,活了四十九歲;李商隱更慘一點,西元812生,858年死,活了四十六歲,都於鬱悶困頓中愁病而逝。中國文人的命途多舛,生不逢時,這可算一對典型。
可在如此短促的生命週期裡,他們卻能給詩歌及文學史留下長久不衰的精彩,實在是了不起。在中國,凡讀過點古文,念過點舊詩的知識分子,幾乎不假思索,即能脫口而出這兩人的詩句。為什麼他們的作品,能夠擁有千秋萬代、持續相繼的讀者,道理很簡單,因為,從他們心底流出來的詩,永遠洋溢著鮮活的新意。惟其新,詩人也就伴隨著讀者長存下來。
作詩也許不難,創新卻是一件相當不易的事。魯迅曾經感嘆,他的舊體詩所以未能多作的原因,就在於前人已經把詩寫盡了。一個「盡」字,道出創新者難以為繼的苦衷。創新,遂成了文人的致命傷,困惑著一代又一代想寫出點好東西,想寫出點新東西的作家和詩人。
自唐已降一千多年,詩人何啻萬千,所寫的詩、詞、歌、賦無以數計,還有什麼沒想到的,還有什麼沒寫到的,還有什麼未開墾的處女地,留給文學的後來者耕耘呢?魯迅儘量不寫,這就是智者的抉擇了。與其露醜,不若藏拙。而不幸的是,時下很有一些自命風雅的同行,附庸風雅的官員,弄上兩首順口溜、打油詩、快板書,混充五言七律,絕句漢俳,這純粹是有了把子年紀以後,還要穿開襠褲上街,露出不雅的臀部,存心不怕丟人的洋相百出了。
這就是中國人多,中國文人跟著也多的後遺症了。林子大,便什麼鳥兒都會有了。一般來說,樹林雖大,鳥兒頗多,大致也就以下這四類。自古以來,凡耍筆桿的,都逃不脫這樣的區分:
一、把文學當成生命的;
二、把文學看成飯碗的;
三、拿文學當玩藝兒的;
四、專門以折磨文人為己任的。
第一類人,通常活得很苦,尤其想創新者,更苦;第二類人,大半活得很爽,只要拿起敲門磚,幾乎都有成為阿里巴巴的可能,自然,臉皮要有一定的厚度,手臂要有一定的長度;第三類人,不管別人如何,總是能夠自得其樂;而第四類人,別人開心他不開心,別人不開心他倒開心了,一副「天喪予」的面孔,最好是躲得遠些為佳。
這就是既相生相剋,也相輔相成的文學生物鏈。
但最奇怪的是,無論以上第二類文人搞的功利文學,第三類文人搞的撓癢文學,還是第四類文人搞的整人文學,統統都要標榜自己為百分百的正宗文學。惟恐人家不認賬,不買賬,便藉助於權力,藉助於金錢,偏要擠進文學史,偏要大家向他鞠躬如儀。這大概就是魯迅所諷刺過的,既要當婊子,又要立牌坊的行徑了。
近年來,我竭力龜縮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免得碰見這班人時,點頭不是,不點頭也不是的尷尬。
當然,有各式各樣的文人,自然也就有形形色色的文學,這本是文壇的客觀存在,大可不必諱言。拍馬文學未必低,清高文學未必高,但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你得了魚,就不要再指望熊掌,你吃到熊掌,就不要再染指魚。但文人是種很慾望的動物,魚也想得,熊掌也想得者,大有人在。於是,就不停地寫,拼命地寫。但別忘了,聲名的誘惑,功利的追求,從政的驅使,經營的用力,一個勁地投身於這種非文學活動之中,就難免要有才智退化,想象乾涸,情思衰竭,感覺遲鈍的可能。提起筆來,也就只有蹈襲陳規,依樣畫葫蘆,駕輕就熟,因循守舊這條路可走。
於是,出現了當下文壇上的近二十年來目睹之怪現象:
一、寫詩的人,比讀詩的人多;
二、寫小說的人,也快要比讀小說的人多;
三、寫評論的人,估計不久的將來,肯定會比寫作品的人多。
這似乎有點危言聳聽,但看到我的同行們如此不在意文學的創新之道,如此不介意文學的生產過剩,如此津津有味、樂此不疲地,以一年數百部長篇小說,數千篇中篇小說,數萬篇短篇小說,以及恆河沙數的詩歌生產速度,為讀者製造著「標準粉」式的精神食糧,不免有些杞人憂天起來。
我想,一個真正把文學當成生命的人,應該不會滿足於這樣的文學生產方法。
從古至今的文人,稍有點出息的,都不願落入窠臼,不願重蹈前轍,不願嚼別人嚼過的饃,不願尾隨他人走同一條路,這是文人的本能,是文人的天性,也是文人的命根子啊!
由此,你不能不對唐代詩人這種創新的執著,「語不驚人死不休」(杜甫語)的一根筋精神讚歎不已。他們總是希望創造出「今古未嘗經道者」(杜牧語),「遠去筆墨畦徑間」(杜牧語)的新格局;總是努力開拓出「惟陳言之務去」(韓愈語),「作不經人道語」之「一家言」(李賀語)的新境界。唐詩之所以為唐詩,就建立在這種不斷更新的宏大氣象上。
於是,我在想,唐詩由初唐的王楊盧駱,到盛唐的王維、孟浩然、李白、杜甫,到中唐的白居易、元稹、韓愈、李賀,進入西元九世紀中葉,當時的文學界,肯定也會有魯迅寫作時那種被前人寫盡,而不得不袖手的踟躕,這真是沒有辦法的事。
猶如到果園去採摘,你興沖沖地來了,可發現那些捷足先登者,已將最完好的,最甜美的,最具有市場價值的果實席捲而去,只剩下殘枝敗葉,一片狼藉。值此地步,老兄,你將何以堪?這種無所適從、無從下手、無法收拾的局面,也是那個時期的杜牧、李商隱、許渾、張祜等晚唐詩人所面臨的現狀。
唐詩有兩個「李杜」,一為西元六世紀的李白與杜甫;一為西元九世紀的李商隱和杜牧。對後「李杜」而言,前「李杜」已經達到的高度,其不可企及之勢,實在是難以逾越的巔峰。要想與他們比肩,必須要走出自己的路,必須要寫出與他們的不同來,這才能擁有絕對屬於自己的世界。你要當跟屁蟲,永遠也不會有出息。杜牧不會這麼講,但一定會這麼想。
我是根據西元831年(文宗大和五年)十月杜牧為《李賀集》作的序得出這樣的判斷。他在文章結尾如此寫道:「賀生二十七年死矣,世皆曰:‘使賀且未死,少加以理,奴僕命《騷》可也!’」口氣之大,令人咋舌,他對李賀的褒揚,也是對自己的期許。雖然,他在《獻詩啟》裡說明他的創作原則是:「苦心為詩,本求高絕,不務奇麗,不涉習俗,不今不古,處於中間。」但他的為人一生也許很失敗,為文一生,卻是一位有大志向、有大抱負、決心崛起、不甘雌伏的文人。清人趙翼指出:「自中唐以後,律詩盛行,競講聲病,故多音節和諧,風調圓美。杜牧之恐流於弱,特創豪宕波峭一派,以力矯時弊……此其一生命意所在也。」
《全唐詩序》說到杜牧,也認為他:「精思獨悟,不屑為苟同者,皆能殫其才力所致,沿尋風雅,以卓然自成其家。又有甚者,寧為幽僻奇譎,雜出於變風變雅之外,而絕不致有蹈襲剽竊之弊,是則唐人深造極詣之能事也。」
所以,李商隱才有發自內心的「人間惟有杜司勳」的極高評價。要知道,文人稱讚文人,同行叫好同行,不是虛頭巴腦,不是順水人情,不是當面點頭、背後撇嘴,不是阿附諂諛、捧場討好,而是由衷讚美、真心褒揚,是極少有的,因而也是極難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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