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兒為什麼這樣紅

先看雨果:他1802出生,1885年逝世,活了八十三歲。從1823年二十一歲第一本小說《冰島魔王》,1824年二十二歲第一本詩集《新頌歌集》開始他的文學生涯,到1874年七十二歲的最後一部長篇小說《九三年》,投入寫作的年頭,粗略算來,不低於51個年頭。

其主要作品為:

1831年二十九歲《巴黎聖母院》。

1834年三十二歲《窮漢克洛德》。

1845年四十三歲《悲慘世界》。

1866年六十四歲《海上勞工》。

1869年六十七歲《笑面人》。

1874年七十三歲《九三年》。

1875年至1885年近十年間再無重要作品。

再看托爾斯泰:他1828年出生,1910年逝世,活了八十二歲。從1852年二十四歲時最早一部作品《童年》,到1901年七十三歲時的最後一部作品《哈澤·穆拉特》,他一生中的創作週期,大概應該有四十九個年頭。

其主要作品為:

1856年二十八歲《兩個驃騎兵》。

1857年二十九歲《琉森》。

1859年三十一歲《三死》。

1863年三十五歲《哥薩克》。

1867年三十九歲《戰爭與和平》(第一卷)。

1872年四十四歲《高加索的俘虜》。

1876年四十八歲《安娜·卡列尼娜》。

1889年六十一歲《克萊採奏鳴曲》。

1899年七十一歲《復活》。

1901年七十三歲《哈澤·穆拉特》。

1902年至1910年近十年間基本上沒寫出什麼作品。

雖然,以創作生命力的「花期」論,這兩位大師都持續了半個世紀。雖然,他們作品的成就,可以說是步步登高。雖然,或許是巧合,這兩位最後的扛鼎之作,《九三年》和《哈澤·穆拉特》,都是在七十三歲時寫出來的,都達到了前所未及的高峰。但是,也似乎是不謀而合,從此,就基本擱筆,再無力作。

這就是大師的明智和從容了。

不能寫,寫不出,即使能寫,寫得出,可再也寫不好的話,與其如此,不如擱筆。任何一個作家,不可能始終保持著井噴狀態。我到過東北大慶油田,在那裡待過一陣。早先,從地底噴出來的油,是百分之百的原油,而採集了數十年後,地下儲量減少,就得通過大量注水將殘存的油擠出來,這樣,原油中的含水量必然就高。原油的水分是可以脫除出去的,而文學作品中的水分,就只有留給讀者以嚼蠟的感覺了。

無論是寫得好的作家,還是寫得不好不壞的作家,在他一生中,總是有他創作的「花期」,也就是所謂井噴的日子,花兒綻放的「爆發期」。這種從數量到質量的躍變,往往因人因時因地而異,「花期」的長短,從上面所列舉的例證來看,也各各不一。像巴爾扎克,像陀思妥耶夫斯基,是寫了一輩子,爆發了一輩子的大師;像雨果,像托爾斯泰,基本上也是寫了一輩子,爆發了一輩子,而且,愈來愈佳,然後就打住。

在我國有專業作家編制,有評一二三四等作家職稱的光榮傳統和優越條件下,寫一輩子,寫大半輩子,倒是不難做到,但絕大多數人,都談不上什麼爆發期的,弄好了,三五年,弄不好,虛晃一槍,更差的,花都沒有開放,哪裡還有結果的可能,就更談不上爆發了。於是,就不由得對於像巴、陀、雨、託這樣的文學大師,而且越寫越好的始終處於爆發狀態的文學天才,從心底裡湧上來那句「花兒為什麼這樣紅」的讚歎。

所以,我對目前時不時出現的天才啊,大師哪,持一種懷疑的態度。至少在近二十年間,文壇上大師之多,幾乎超過城市裡任何一個物種,那是絕不可能的事。我相信,如果有上帝,他肯定是一位挺吝嗇、挺小氣的老先生,絕不是那麼大方得很,隨手就把文學大師和文學天才這兩頂桂冠,像烙燒餅撒芝麻似的大把撒。

我記得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開著吉普車的美國大兵,和《讀者文摘》及簡裝廉價的暢銷原版書,一齊出現在上海的馬路上。那年,我十五歲,在家長的逼迫下,硬著頭皮到夜校或什麼補習班讀那些廉價讀物,以提高自己的英語水平。至今我還能記起念過的薩羅揚(williamsaroyan)的一本小說《雞蛋與我》(theeggandme)。只留下書名的印象,書中寫了些什麼,腦海中已是一片空白。

薩羅揚這個美國作家的名字,還可以從文學辭典中找到,而他這部《雞蛋與我》,卻一絲也想不起來了。同樣,前面提到過的西德作家伯爾,也是曾經名噪一時,得過諾貝爾文學獎的。但是,他的作品,如《火車正點到達》,如《九點半鐘的檯球》,如《小丑之見》,如《失去名譽的卡塔琳娜·勃羅姆》等等,在21世紀的中國讀者群中,究竟還有多少人在捧讀,是要打個問號的了。不是他的小說不具有經典價值,也不是他的小說對於今天已毫無意義。但讀者,腦海中的資訊處理,如同早期的pc機一樣,硬碟是很小很小的,只有一兆或四兆的字元儲存量,存這個,就存不了那個,一定要存這個,就得先格式掉那個。這種限制是很無情的,是一個不停地除去廢品、俗品、贗品、次品,保留正品、佳品、珍品、極品的篩選淘汰過程。

讀者自發的揚棄,是所有作家最難逾越的一道很高的門檻。

所謂「名著」,所謂「經典」,不是評論家說了算的,更不是作家自己貼上的標籤,只有時間,無限有時間,便是歷史,這才是最嚴峻的審判者。薩羅揚、伯爾,他們的作品至今還未超過五十年,而巴爾扎克、陀思妥耶夫斯基、雨果、托爾斯泰的作品,已經超過一百年,所以,對後者的認定,要比對前者的認定,更為準確。

那麼我們時下那些未超過十年二十年的作品,就「名著」,就「經典」,就「大師」,就「天才」,等於半夜過墳場,吹口哨給自己壯膽一樣,純屬自我精神鼓勵一族,也就不必當真的了。

陸游在《老學庵筆記》中,就寫了南宋時期那些自我精神鼓勵一族。

「晏尚書景初作一士大夫墓誌,以示朱希真。希真曰:‘甚妙。但似欠四字,然不敢以告。’景初苦問之,希真指‘有文集十卷’字下曰:‘此處欠。’又問:‘欠何字?’曰:‘當增「不行於世」四字。’景初遂增‘藏於家’三字,實用希真意也。」

「藏於家」,是絕大多數作家所寫的作品一個必然的去處,這是你悽婉、哀怨、悲憤、恨絕、跺腳、跳牆、上吊、尋死,也無法改變的事實。真正的「花兒為什麼這樣紅」的文學作品,一代一代傳下去,被許多人閱讀,那一定是少之又少的。否則,就我們中國的一部文學史,也會比《二十四史》還厚了,那就太痛苦,太負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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