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要是提起頭髮這檔子事,簡直等於是一部「白髮搔更短,渾欲不勝簪」,或「白髮三千丈,緣愁似個長」的傷心史。
魯迅先生在《吶喊》裡,寫過一篇《頭髮的故事》,講清末民初在東京留學時剪辮的風波。做一箇中國人,會為頭頂上這些無關宏旨的毛髮,演繹出如許麻煩的故事來,為此不禁感慨系之地說:「老兄,你可知道頭髮是我們中國人的寶貝和冤家,古今來多少人在這上頭吃過毫無價值的苦呵!」
這一席話,道出了中國人「頭髮觀」的一份深刻體會。
要說起頭髮的功能,我懷疑,人體的這一部分,還有其生理性的功能嗎?早在冰河期,我們的老祖宗的確是要靠厚厚的頭髮來給腦袋保暖防寒的。到了冷兵器時代,在面對面的交手戰時,處在襲來的武器和即將命中的頭顱之間,頭髮還稍稍能夠起到一些緩衝作用。所以,那位知識水平諒不甚高的上帝,在造人時,能設計出類似保護傘的頭髮,使脆弱的腦袋瓜子得以躲閃突如其來的攻擊,也還是了不起的。
到後來,人類發明了盔甲,頭髮就可有可無了;再後來,人類發明了火藥,武器執行的速度加快,頭髮的防範作用更不存在。上帝給人類造出來的頭髮,便也如他老人家給我們造的闌尾一樣,逐漸退化為無用累贅之物,剪去或者留下,已經到了悉聽君便的階段。所以,頭髮的功能,自從人類的祖先走出了茹毛飲血的與動物無甚差異的原始社會,生理的功能便消失殆盡,只剩下一些心理的精神的社會的功能了。沒頭髮又如何?君不見和尚、尼姑、阿兵哥,腦袋都剃得光光的,照樣過得很好。西方世界裡有一位女模特,別出心裁,將一頭秀髮剪掉,刮一個光溜溜的禿頭,甚至更具吸引力呢!
但是,中國人一談頭髮,便不能不勾起往事。我不知道外國人有沒有為頭髮吃過毫無價值的苦,更不知道西方社會有沒有這樣一個歷史階段,統治者給全國的男性公民發出一份考卷:你是要頭髮,還是要頭?如果你要頭髮,你就得付出頭。如果你覺得掉了頭,吃什麼也不香了,那你就只好讓人家將你的頭髮剃掉。這就是發生於15世紀中葉,滿清入關,在中國大地上的一道充滿血腥味的選擇題。
若是外國人,斷不會傻到放棄腦袋而保全頭髮的。道理很簡單,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但中國人不,生為大明人,死為大明鬼,寧可掉我頭,不可剪我發,表現出選擇死亡的勇敢。外國人被包圍了,打不贏也走不脫,會毫不猶豫地放下武器,保險舉白旗投降,沒有二話。中國人則不,一定要戰鬥到最後一刻,最後一人,最後一顆子彈。關雲長在土山降了曹操,是他一生的汙點,張飛為此要殺掉這位兄長。外國人看重生命的價值,第一位是個人,第二位才是其他什麼。中國人則是把國、把家、把個人,聯在一起考慮問題的,頭髮雖小,卻關乎忠君報國、氣節大義之事。於是,把腦袋伸出去,砍吧!「揚州十日」、「嘉定三屠」,滿地滾的都是血淋淋的不肯剃髮的明朝腦袋,那場面,夠恐怖!
但外國人也有他們自己的偏執,一言不合,誓不共天,必要拼個你死我活,方肯罷休。最近剛紀念過的普希金就是一個例子。這位意氣用事的詩人,一聽有位近衛軍軍官諷刺他,說閣下戴的綠帽子,可是聖彼得堡今年冬天最流行的樣式咧!這還了得,詩人馬上怒髮衝冠,於是,為這句帶有侮辱意味的話,下帖子挑戰,要求決鬥。我想,中國人碰上這樣的場面,絕對錶現出比普希金高得多的涵養。哪怕有人赤裸裸道出烏龜王八綠帽子綠頭巾之類的話語,也不會大發雷霆,髮指髭裂的。這也許就是東西方文化的差異了。中國人講大是大非,「匈奴未滅,何以家為」,家都不要了,老婆算什麼,至於有關個人的一切,那就更是小事了。「小不忍則亂大謀」,你說你的,我裝聽不見,然後罔顧左右而言他;甚至還會嘟噥,聽蝲蝲蛄叫喚還不種地呢!
20世紀80年代,那時還叫蘇聯,我有幸光顧過列寧格勒。在古色古香的涅瓦大街上,有一家門面不大的咖啡館,主人邀我們進去,因為詩人是在這兒喝了咖啡才去郊外決鬥的。我們當然要嚐嚐普希金喝過的最後之咖啡,其味絕香、絕苦、絕提神,也絕興奮。也許我是中國人的緣故,我想,我若是普希金,即使受到咖啡因的刺激,也決不採取這等決鬥的做法。普希金夠種,所以,他的詩永遠燃燒著讀者的心。他喝完了杯中最後一口黑咖啡,站起來,走出門去。幾個鐘頭以後,在郊外林中雪地裡,「砰」的一聲槍響,詩人為他的名譽而倒下了。
中國人,尤其知識分子,大話可以說得非常響亮,但身體力行,就不是人人能做到這樣慷慨激烈的。從1957年到1979年的22年間,我所受到的屈辱,足夠普希金去決鬥一百次,也足夠死一百次,甚至還要多。哪怕一條蠕蟲,一個跳蚤,也要騎到頭上來拉屎撒尿,以洩其卑鄙的私慾,但我不也只有選擇苟活,像癩皮狗一樣趴在地下任人踐踏嗎?絕無拔出槍來要求一決雌雄的勇氣。也許正因為這份怯懦,中國作家自殺率極低,為了一口鳥氣決鬥而死的,從未有過。缺乏激情,或許這也是中國很少產生大師級作家的原因。真是沒有辦法的事。中國人,尤其文人的軟弱劣根性從封建社會起,就已經被統治者收拾得毫無骨氣可言。沒有骨氣,激情何來?
滿清政府看準了這一點,1644年,剛進山海關,就頒佈了一道「薙髮令」,因人心不服,曾暫緩執行。到了1645年,攻下江南,南明亡竄,政權穩固,重申此令:「凡清軍所到之處,限十日內盡棄明朝衣冠,皆以滿族習俗剃髮。遵依者為我國之民,遲疑者同逆命之寇。」凡違反「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十字方針者,一律處死。於是,一個帝國消亡,一個王朝開始,最倒霉的老百姓,每個人都得面臨這樣一個選擇:是當順民,伸出腦袋被人剃;是當逆民,抻著脖子被人砍;是當遺民,逃到深山老林。中國人為頭髮的這種功能,煞費苦心,傷透腦筋,不知如何是好,在世界範圍內也是絕無僅有的獨一份。
所以,魯迅先生才有那樣的感嘆!
我小時聽我祖母講古,我想,她也是聽她的祖母,一代一代傳述下來的,說剃頭的為什麼可以敲鐋鑼,穿街過巷,吆喝生意,這是大清皇帝授予他的特殊權力。一般情況下,農村只有在重大事件發生時,才可篩鑼的。剃頭師傅的鑼雖小些,據說也有權將居民召集起來,檢視有沒有留髮不剃、尚未蓄辮的。所以,剃頭的把那塊蕩刀布視為聖器,因為那上面貼有十字方針的聖旨,曾經神氣活現一陣的。如同「文革」期間,紅衛兵給五類分子剃陰陽頭一樣,也是殺氣騰騰、不可一世的。中國人的頭髮最可憐,永遠是勝利者的刀下物。好在風光不多久,小將們就下鄉當知青,只能在地頭上曬太陽時,回味那按住腦袋強制剃頭的快活和威風了。
後來,我到了北京,見衚衕裡的流動理髮師,是用一支類似鋼琴音叉的大型鑷子,招徠顧客。那發出來的「錚」的一聲,在幽靜的小衚衕裡傳得很遠很遠,竟能生出頗為迴腸蕩氣的餘韻,只有詩意,再無三百年前那留髮留頭的生死之虞了。可見時光是消磨個人和民族傷痛的最佳方劑。見此與我家鄉迥異的場面,我便懷疑許多神乎其神的傳說,其實都是無稽之談,不過人云亦云罷了。
但明末清初的中國人之視發如命,是與聖人的提倡分不開的。《孝經·開宗明義》裡有這樣的教義:「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其實,帝國天下要改朝換代,王侯將相要改換門庭,知識分子要改弦易轍,既得利益者有可能喪失一切,因此,他們對新政權進行抵制是一種本能。我弄不明白,老百姓跟著瞎起鬨個什麼勁呢?誰來當皇上,你也是被統治的草芥之民。即使你為了明朝的頭髮,而被清朝割下腦袋,那吊死在煤山的朱由檢,會發給你一個碗大的義民獎章嗎?別逗了!
所以,還是文人聰明,怎麼使自己擺脫這種窘境,既全了名節又保了頭顱者,莫過於一代名妓柳如是愛上的文壇領袖錢謙益了。黃卓越先生編《閒雅小品集觀》,為其小傳:「牧齋二十八歲,以命世之才,登進士第,即捲入世海浮沉。列名於東林,諂事於馬士英,降順清廷,進退無據,陟降頻遭。因而於己,感喟最多;於人,則爭議最劇。時而想立身朝廷,時而又附庸風雅,內心流連於行用與居藏之間,直到晚歲,才窺破世情而遁入風月與禪林之中。」牧齋之一生,反映了一最典型計程車大夫文人的襟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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