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柏樹灣

1970

午飯後,西姆斯法官問公訴人:「埃裡克,你準備好傳喚第一位證人了嗎?」

「準備好了,大人。」在此前的案子中,埃裡克通常先傳喚法醫,因為他的證詞介紹了物質性證據,包括兇器、死亡時間和地點、犯罪現場照片,這些會給陪審團留下鮮明印象。但在本案中,沒有兇器,也沒有指紋和腳印,所以埃裡克打算從謀殺動機開始。

「大人,請傳喚羅德尼·霍恩。」

羅德尼·霍恩走上證人席,起誓所言皆為真話。法庭上所有人都看著他。雖然只見過幾秒,基婭還是認出了他的臉。她轉過身去。他是一個退休的機修工,整日釣魚捕獵,要麼就在沼澤幾內亞打牌,端得起接雨的桶那麼大的酒杯。和往常一樣,他今天也穿了牛仔工裝褲,配上乾淨的格子襯衫——漿得很硬,領子挺得引人注目。用右手起誓時,他左手拿著漁夫帽,落座證人席後,把帽子放在膝頭。

埃裡克輕鬆地走到證人席旁。「早上好,羅德尼。」

「早,埃裡克。」

「羅德尼,我得知一九六九年八月的一個早上,你和一個朋友在柏樹灣附近釣魚,對嗎?」

「完全正確。我和丹尼在那兒釣魚。天亮的時候就在那兒了。」

「為準確記錄在案,是丹尼·史密斯嗎?」

「是的,我和丹尼。」

「好的。我希望你告訴法庭那天早上看見了什麼。」

「我剛才說了,天亮時我們就在那兒了,我估計快十一點的時候,因為很長一段時間什麼都沒釣到,所以我們打算收線走人,結果聽到了一陣騷動。就在樹林裡。」

「什麼樣的騷動?」

「有聲音,一開始比較模糊,後來變大了。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但我們看不見,只能聽見,兩人好像在爭吵。」

「然後怎麼樣?」

「那個女人開始尖叫,所以我們靠近一點想看個清楚,看她是不是有什麼麻煩。」

「你看見了什麼?」

「我們靠近的時候,看到那個女人站在男人身邊,正在踢他的……」羅德尼看向法官。

西姆斯法官說:「她踢他哪裡?你可以說。」

「她直接踹他的蛋蛋。他疼得滾來滾去,不斷呻吟。然後她又在他背上踢了兩腳,瘋得像一頭嚼了大黃蜂的騾子。」

「你當時認出那個女人了嗎?她今天在法庭上嗎?」

「是的,我們認出來了。就是她,被告人。人們管她叫溼地女孩。」

西姆斯法官身體前傾,靠近證人。「霍恩先生,被告人的名字是克拉克小姐。不要用其他名字叫她。」

「那好吧。我們看見的是克拉克小姐。」

埃裡克繼續說道:「你認出那個被踢的男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