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規定,送繳上來的必須是驏馬,所有裝具一律取下,包括韁繩、籠頭、馬轡、馬鞍、馬鐙等等。馬蹄鐵早都跑掉了,來不及換釘新掌,一律是光著腳的。也就是說,除去臀部的火印無法取下,為了馭使馬匹而強加給它們的大大小小一切器物全都得以解脫了。
好啊!這些驏馬,正如活在二十世紀的古代野馬群,生理上心理上獲得徹底解放,「咴!咴!」嘯叫幾聲,高高蹦起空踢後腿,或是連續做出直立動作,以顯示它們如何意氣風發、如何激情四射。面對人類這個動物族群,野馬群本應當具有十足的優越感,它們絲毫無求於人類,也絕對不會羨慕人類的生活樂趣和一切物質享受。談論起人類,它們不免居高臨下,而又帶有些許同情心說:「這些直立行走的人,像畜牲一樣湊合著活在這個世界上,也只能是好自為之吧!」
馬嚼子冷冰冰勒進了嘴裡,野馬才恍然醒悟到,千萬不可招惹自稱「萬物之靈」的人。馬嚼子,這一項發明,實在說不上是對科學技術的什麼貢獻。一截小鐵鏈子,左右兩頭系在馬籠頭上,又與韁繩相連線,只消拉動韁繩緊勒馬嚼子,馬奇痛難忍,不得不順從就範。事情就是這麼粗暴又簡單,一個動物族群就此被征服了,一代又一代服服帖帖聽命於人的役使。
將馬類投入戰爭,起初不甚理想。人騎在光溜溜的馬背上,隨時可能掉下來。自從製造出了馬鞍,特別是出現了馬鐙,將士與戰馬才相得益彰,真正形成合力。將士們穩坐鞍橋,雙足緊踏銅鐙,騰出雙手揮戈拼殺,又可藉助馬的神速遠距離奔襲,攻其不備,以突然性取勝。毫不誇張地說,馬匹負載力+牽引力+四蹄飛奔的速度,幾乎就是一個國家一支軍隊戰鬥力的全部了。
北方游牧民族更勝一籌,率先以騎兵取代戰車,大幅度提高了機動性與綜合戰鬥力,以五萬鐵騎踏平大半個歐羅巴。蒙古騎兵每人要攜帶三匹馬——一匹乘騎,一匹馱載給養,另一匹是空馬,留待衝鋒陷陣時使用。先後打敗十萬歐洲盟軍與日耳曼、波蘭、法國聯合組成的宗教騎士團,令西方世界瑟瑟發抖。
歷代軍人們莫不以「戎馬一生」為榮耀,馬類與人共同戰鬥,而最終血灑疆場,戰馬則更毫無保留地奉獻出一張完整的馬皮,以成全將士們「以馬革裹屍還葬」的豪邁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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