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1節

牛蛙 胡遷 第1頁,共2頁

我在一個混亂不堪的大排檔裡看到了張翰,他站在街的另一頭,扶著根電線杆,看起來喝醉了。認出他是通過那身休閒西裝,只有他會穿著休閒西裝一本正經地喝酒。在此之前我只見過他一次。他是我表姐的未婚夫。

剛開始我並不打算走過去,離著很遠就能看到那張因為喝了點酒就紅得像爛西紅柿的臉。只需要一丁點酒,一兩或二兩,這種小胖子就會漲紅臉。他幾乎是用肩膀挎著那根貼滿殘缺廣告的電線杆,傍晚雨後的街道還沒幹透,路面冒著光,他站在一片反光中,跟站在鏡子上似的,地面映照著另外一個挎著電線杆的他,同樣歪著腰,扭曲得可笑。他體形略肥胖,低著頭,可能在看眼前的垃圾堆,上面是包裝過食品的塑膠袋和爛報紙,沒多會兒他就吐了。這時從旁邊小館子裡出來兩個真正的酒鬼,走起路來搖晃著身體。路過張翰時,個子較高的那個抬起腿踹了張翰一腳,張翰栽向那堆廢紙,上面是他剛吐過的東西。個子高的醉漢沒有看到張翰已經吐過了,說了句「真他媽噁心」,然後就走了。如果他知道張翰會倒在嘔吐物裡,說不定就不踹他了,因為真的很噁心。

路上沒有車,我朝張翰走過去,垃圾堆救了他,不然他可能會磕斷門牙,最好的結果也是下巴青腫。爛報紙蓋著他半張臉,他睜開眼睛,看到站在兩米開外的我,抬起手把報紙從自己的臉上撥開,露出已經一週沒有刮過的鬍子,他以為我要打他。其實他不知道怎麼回事,可能感覺到有人要打他了。

他西裝褲的褲腳下露出花紋襪子,一隻鞋子已經脫落。我之前見到他的那次,他站在表姐的身後,渾身上下一絲不苟,那時我剛回到老家,表姐提起我必定是說她有個表弟,去外面待了幾年混不下去,現在回來了,很有可能需要接濟一下。張翰的父親在本地很有權勢,所有的公交車公司都是他們家的,也許所有的井蓋也都是他們家的,誰知道呢,資源向上總是誇張地集中起來。那天張翰頭髮鋥亮,容光煥發,下巴微抬,那個樣子看起來不可一世,我在心裡納悶他就非要一本正經地站在那裡嗎?現在他躺在地上,我發現,其實我跟他算不上認識,也不打算接近他。我想打電話給表姐讓她來料理下,這時張翰坐了起來,指著我說:「你打我了。」語氣像是預設的,其實他根本對我毫無印象。

「沒有人打你,你自己摔倒的。」我說。我沒有掏電話,也沒有打算上前扶他。他從旁邊撿起一張還算乾淨的破報紙,擦了臉,無論怎樣我也不會從垃圾堆裡撿出那張皺巴巴的報紙擦臉。我決定還是不要給表姐打電話,感覺會惹上很多麻煩。

「沒事。」他說。

「那你現在要怎麼辦?」

「什麼怎麼辦?」

「你是打算繼續坐在這裡,還是回家?」我不知道他能否聽得懂別人的話。

張翰低著頭,好像思索了一會兒。他說:「去賓館。」他從口袋裡掏出錢包,裡面有一疊名片,他遞給我一張汽車維修店的名片,說:「這個賓館。」

我把其他的名片拿過來,翻著看,裡面有兩張是跟賓館有關的名片。我把兩張名片舉到他面前,我說:「哪個?」他想聚焦看清楚,看樣子不太可能,但他還是指了一個。

我需要先把他扶起來,讓他重新挎著電線杆,因為躺在地上的人是沒有計程車會拉的,就算他能挎著電線杆也不能保證司機不會拒載,如果最終沒有車要載他的話,我就打算回家。宿醉街頭也沒什麼不好的,他一定從未宿醉過街頭。第二天醒來,不論是在水坑裡睡了一宿,還是被人扒光扔在衚衕裡,都是個驚喜。

第三輛車停下了,司機隔著玻璃觀察著我,確認我沒有問題,用下巴指著張翰,說:「那個人喝醉了。」

我從張翰的口袋裡掏出錢包,抽出張一百元,順便把所有的名片都重新放回到他的錢包裡。我把鈔票貼在車玻璃上。司機又說:「你能保證他不吐嗎?」

「他吐過一百次了。」我說。

上車之後,司機說:「要吐的時候告訴我,開車門把他推下去。」

計程車行駛了五百米,路上已經有三個下水道口的井蓋碎裂,這城市到處都是下水道口,甚至每張桌子底下都有一個,很多井口都沒了井蓋,要麼就只剩下半塊,每天會有騎腳踏車的人,小孩,或者野狗栽進去,沒有人管,如果有好心人路過,會在旁邊放根樹枝。我就是這種好心人,我還會在樹枝上掛些紅色的東西,像是塑膠袋什麼的,也會有不安好心的人把這點提示踹到遠處。但除此之外我也不知道還能做什麼。

我看到街口兩個旋轉著走路的醉漢。我搖下窗戶,看向他們。我說:「哎!」

他們抬起頭看著我。

我說:「狗逼。」

醉漢反應了幾秒鐘,晃晃悠悠朝著車跑過來。

司機猛踩油門,張翰腦袋撞到前座上,我聽到咔嚓一聲。說實話我真希望他脖子被撞斷,可他只是摸了摸額頭。遠處的兩個醉漢跑了沒幾步就摔倒了,說實話我也希望他們能把門牙磕掉,可他們揉了揉頭爬起來了。

司機說:「再這樣就滾。」

「他們剛才踹了他一腳。」

「看到這個樣子的人,誰都想踹一腳。」司機說。

下了車,司機把那張意外之財舉起來看,揉搓,檢查是否是假幣,一副好像他很懂的樣子。我開啟車門,對張翰說:「能自己走?」

張翰用肥胖的手指颳了下眉毛,他手上還沾著一小塊碎報紙。他點點頭。

這是家非連鎖的賓館,裝潢上帶點旅遊景點的特色,大廳很小,有張純木的桌子,其實根本算不上標準的賓館,就是個爛旅館,那種被子帶著腳臭、床單上永遠染著某種顏色的地方。我跟在張翰的後面,不遠也不近,假如他要跌倒,我可以後退一小步不讓他砸到我,當然也可以扶住他。前臺是個二十出頭的女孩,梳著馬尾,樣子很白淨,她看到張翰那個鬼樣子,急忙跑過來扶著他的胳膊。張翰一副想推開又不想的樣子,這種黏黏糊糊大豆蟲般的動作跟這個胖子非常貼切。

「他自己能走。」我說。

「你是他朋友嗎?」

「不是。」

「謝謝你把他送過來。」女孩攙扶起張翰,顯得更加瘦弱。他們走向樓梯口,我轉身要出旅館,這裡離我住的地方不算太遠,走路的話半小時就到了,現在外面如此清涼宜人的天氣,不走路實在太浪費了。這裡大部分時間都充斥著灰濛濛的空氣,誰也不知道這霧氣是從哪兒來的,也許是從公園裡來的。雖然雨水也不太乾淨,但也算洗過一番,我聞著潮溼的氣味就會心平氣和,像很多人一樣,他們聞到喜歡的味道就不會發火,不再對著小孩或女人咆哮,有的人喜歡汽油味,有的人喜歡蒸米飯的氣味,也許有人喜歡屎味,誰知道呢,總之能讓自己心平氣和。

他們走到了樓梯口,張翰突然叫住了我,說:「幫我帶啤酒,還有冰水。」他捂著自己的額頭,酒色應該是把那塊青腫覆蓋住了。

「滾蛋吧你。」我說。

張翰皺著眉毛,說:「幫我帶啤酒。」他看我的時候好像想起了我是誰,他一根胳膊垂在那兒像個可憐的猴子,作為猴子時可能想不起我是誰,但也不重要。

我問馬尾女孩:「這裡沒有冰水嗎?」

馬尾女孩搖搖頭,說:「怎麼可能。」

我沿著馬路牙子,朝我的住處走。房子是在大約半年前租的,現在即將要交後三個月房租,表姐介紹我時總會加上在外面混不下去所以回來了,這是正確得硬如磐石的事實,還有別的事實,即便我回到老家,還是不知道接下來要做什麼。我學了個很可怕的專業,在沒有接觸那個行業時以為可以喜歡並且每天愉悅地工作,現在很多年過去了,我對這個專業恨之入骨。最初,每天醒來,我只是想想面目可憎的自己就夠難過的了,後來又加上了這份令人噁心的職業。這樣,一個面目可憎的自己,和從事著噁心的職業,兩者疊加後我想明白了一些事情。

前兩天我從報紙上看到一個混得很慘的青年,因為交不起房租終日躲著房東,後來知道他媽媽早就偷偷把房租給交上了,為了培養他獨立的人格。現在走路的時候,這件事就會不自覺地竄進我的腦袋。有一天,你發現已經欠了很久的房租,等到連自己都不好意思繼續賴著的時候,房東說其實我早就收到房租了,你說怎麼可能呢,房東說,因為你媽媽已經偷偷付過了,她想要培養你獨立的人格。

之前幾個月,我做著幫別人找房子的工作,上班的地方是一家小中介公司。我有五個同事,還有輛車頭纏了兩米透明膠帶的電動車,和一身蹩腳西裝。我們提成的一部分來自中介費和客戶交付的押金。當有租客退房要押金時,我們五個人會聚集到一起,穿著蹩腳西裝在房間裡四處走走,挑挑毛病,比如地板因為租客穿高跟鞋多了些劃痕,熱水器因為使用過於頻繁蓮蓬頭水流小了之類,把押金吞了,可以說是有理有據。這樣做了半年,我的腿上總是受些莫名其妙的傷,被摩托車的排氣筒燙傷,或者被某個纏在梯子上的鐵絲刮傷,我覺得跟這份工作缺德有關,就辭職了。之後我就沒有了工作。

走了大約兩公里,我聞著街上溼漉漉的氣息,天是可以看得到雲的夜空,雲層的邊緣線看起來極其美好,像深海中的鯨魚,我覺得渾身舒服了一些,這個時候我想起來在大排檔和我一起喝酒的傻瓜,我沒喝多少但一直給他灌酒,後來我朝張翰走去,把他給忘記了,他那時還趴在桌子上。他找我的目的太簡單了,因為我有個學習種子專業的同學,他想搞點葉子。我掏出手機打給那個傻瓜,他是個記者,叫李寧,響了半天沒有人接。他可能已經死在大街上了。

我在鯨魚的肚皮下朝著即將要交房租的家行走,朝著個負擔行走,路過24小時便利店。想了下,我就進去了。出來的時候拎著一提啤酒和一大包冰。也許我想知道張翰身上發生了什麼,他原本應該在下個月就要同我表姐舉辦婚禮了。我的表姐是個可惡又自負的女人,只要她周圍有人存在,她就要展示她的可惡、自負,然後打壓和踐踏對面的人。

馬尾女孩兩隻胳膊貼在櫃檯上,趴在上面,櫃檯略窄小,可以把她卡在裡面,像動物園裡看野豬的臺子,那種臺子不高,剛好跳不上來而人們又能興致怏怏地看著它們,還能輕易地扔截蘿蔔和整塊的爛南瓜。她已經把衣服換了,制服很可能已經被張翰吐過。她抬頭看了我一眼,說了房間號,便繼續趴在桌子上,既不看手機,也不看櫃檯上那幾本雜誌。

我說:「他住在這裡幾天了?」

「五天。」她說。

「每天都有人送他回來,還是就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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