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馬克·吐溫|雍毅譯
幾個月前,我作為獨立黨的一員,被提名為紐約州州長候選人,與斯圖爾特·伍德福德和約翰·霍夫曼競選州長。不知為何,我總感覺自己有個優勢明顯大於這兩位先生,即我品行端正。從報紙上容易看出,即使他倆曾經知道享負盛名何等重要,那也成為了過往之事。近幾年來,他倆分明對於各種無恥行徑已習以為常。可就在我讚賞自己的優勢並暗自竊喜之際,卻有一股渾濁的暗流在我快樂的心底湧起,讓我渾身不爽——那就是,我無奈聽說我的令名給人隨意拿來與他倆的臭名相提並論並四處傳揚。我心裡越來越煩悶,後來寫信給我祖母,跟她說起這事。她的回信又快又幹脆。她在信中寫道:
你這輩子從沒做過一件丟人的事——絕對沒有。看看報紙——看了報紙,你就知道伍德福德和霍夫曼是什麼貨色。然後仔細斟酌,看你是否願意將自己降至他倆的水平,和他倆公開競爭。
我也正有此意!那天晚上,我片刻不得安睡。但事已至此,我不能退縮。既然我已投身競選運動,就必須勇往直前,奮力爭奪。次日早飯時,我無精打采地翻閱報紙,正好看到下面這段文字,老實說,之前我從未如此詫異:
胡作偽證——既然馬克·吐溫先生已作為州長候選人站在公眾面前,或許他該紆尊降貴,如實「回答」自己因何於1836年在交趾支那sup/sup的瓦卡瓦科,被三十四名證人指控犯有偽證罪。其偽證的意圖,是想從當地一位貧苦遺孀及其失怙兒女手中,搶奪一塊貧瘠的車前草地,那是喪親母子淒涼生活的唯一源泉和依靠。馬克·吐溫先生必須將此事交代清楚,才對得起他本人,對得起他要求投票給他的廣大民眾。他是否會如實交代?
我驚愕不已,感覺肺都要炸裂!竟有如此慘無人性的誣衊!我從沒到過交趾支那!從沒聽過瓦卡瓦科!我連袋鼠都不知道,更何況是車前草!我真不知如何是好。我氣得發瘋,卻又無可奈何。那天我根本無心做事,就那麼渾渾噩噩地度過。次日清晨,同一家報紙上刊登了下面這條訊息——僅此而已:
眾目昭彰——吐溫先生對交趾支那的偽證行為閉口不談,居心叵測,這將引起民眾的注意。
(備註:在競選活動後期,這家報紙每提到我,必稱我是「無恥的偽證人吐溫」。)
接下來,《公報》上刊登了下面這段文字:
願聞其詳——新任州長候選人是否願意委曲求全,將下述小事的實情向為其投票、受盡煎熬的同胞公民澄清:在蒙大拿時,他的同屋室友們經常丟失一些貴重的小物品,後來這些東西總在馬克·吐溫先生身上或其「手提箱」(即他包裹隨身用品所用的報紙)中找到。出於對他的一番好意,室友不得不給予他友善警告,往他身上塗抹柏油,粘滿羽毛,令他騎木槓遊行示眾,奉勸他永遠離開他平時佔據於棚屋的床鋪。關於此事,他能否細說端詳?
難道世間還有比這更居心不良的惡意中傷?我這輩子從未去過蒙大拿州。
(從此以後,這家報紙總是習慣性地將我稱作「蒙大拿的小偷吐溫」。)
後來,我一拿起報紙就惶惶不安,好像一個人想掀開毛毯睡覺,卻擔心底下可能藏著一條響尾蛇。有一天,我又看到下面這段文字:
謠言不攻自破——根據五點區sup/sup的邁克爾·奧弗拉納根和沃特街sup/sup的基特·伯恩斯及約翰·艾倫三位先生宣誓過的證詞,現已證明馬克·吐溫先生曾誣衊我黨德高望重的旗手約翰·霍夫曼令人哀痛的已故祖父,說他因攔路搶劫被處以絞刑。這種慘無人性的無端捏造,純屬捕風捉影,沒有絲毫事實根據。為了獲取政壇功名,採用如此卑鄙的手段,詆譭沉眠於青冢的亡靈,誹謗玷汙其一世英名,這叫有德之人看了實在痛心。想到這卑鄙謠言定會給死者的無辜親友造成的巨大悲慟,我們幾乎迫不及待地鼓動被侮慢的憤怒民眾,對誹謗者斷然採取非法的報復行動。但我們不會這麼做!就讓他遭受撕破良心的痛苦煎熬去!(不過,假使民眾情緒過於激動,在盲目的憤怒中給誹謗者造成人身傷害,陪審團也不能給他們定罪,法院亦不能處罰他們,因為這分明是一種過失行為。)
末尾那句話標新立異,立竿見影。當晚就有一幫「被侮慢的憤怒民眾」從我家的前門湧入室內。我倉皇下床,從後門逃之夭夭。那幫正義之師義憤填膺,一進門就砸爛傢俱,搗毀窗戶,撤離前還把凡能拿動的財物全部拿走。但我可以手按《聖經》發誓,我從沒誹謗過霍夫曼州長的祖父。不僅如此,直到那天為止,我從沒說過他的祖父,我自己也從沒提過那個死人。
(隨便說一下,從那以後,上述報紙一直將我稱為「盜屍賊吐溫」。)
接下來,報上登了這篇文章,又引起我的注意:
可愛的候選人——在昨晚召開的獨立黨群眾會議上,馬克·吐溫本應發表一次惡語中傷的演講,但他竟未到場!醫生髮來電報,說他被一輛狂奔的馬車撞倒,腿部兩處骨折,傷者正躺在床上,極度痛苦,以及諸如此類的無稽之談。對這個卑鄙的託詞,獨立黨人極力曲意遷就,並且故作不知他們稱為旗手的放蕩之徒缺席的真正原因。據目擊者說,昨夜有個醉鬼東倒西歪地闖入吐溫先生下榻的賓館。獨立黨人責無旁貸,必須證明這個醉鬼並非馬克·吐溫本人。我們終於抓住他們的把柄!此事不容迴避。民眾的呼聲如雷貫耳:「那個醉漢究竟是誰?」
我的大名竟和可恥的醉酒嫌疑綁在一起,一時簡直令人難以置信,真是太不可思議!我有整整三年從沒嘗過一口麥芽酒、啤酒、葡萄酒或是別的什麼酒。
(說起當時看見那家報紙在另一期上給我封了一個「酒瘋子吐溫先生」的綽號,我竟沒有一絲痛苦——雖然我明知它將始終不渝如此戲稱我,直到永遠——這足見時勢給我打下什麼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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