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厄尼斯特·海明威|楊蔚譯
乞力馬紮羅是一座冰雪覆蓋的山峰,海拔19710英尺sup/sup,據說,是非洲最高峰。它的西峰在馬賽語裡被叫作「恩伽耶—恩伽伊」sup/sup,神之居所。西峰頂附近有一具風乾冰凍的花豹屍首。沒人知道,花豹跑到這麼高的地方來做什麼。
「妙的是,一點兒都不疼。」他說,「這時候你就知道,麻煩了。」
「真的嗎?」
「絕對。不過真是抱歉,這味道一定燻著你了。」
「別!別這麼說!」
「瞧瞧它們,」他說,「到底是我這副模樣,還是這股氣味把它們招來的?」
行軍床擱在金合歡樹下,男人躺著,透過樹影望向白晃晃的草原,那裡蹲著三隻惹人厭的大鳥,天上還有十幾只在盤旋,投下一道道快速劃過的影子。
「從卡車拋錨那天起它們就在了,」他說,「今天是頭一次有停到地上的。一開始我還仔細觀察過它們飛行的姿態,琢磨著,說不定有天能用在哪篇小說裡。現在想想,真好笑。」
「真希望你不要這樣。」她說。
「我不過說說罷了。」他說,「說說話時間就好過得多。但我不想惹你心煩。」
「你知道我不會煩的。」她說,「只是什麼都做不了,我才這麼焦慮。我覺得,也許我們應該儘量放輕鬆些,好等到飛機來。」
「或者是等到飛機再也不來。」
「拜託,告訴我,我能做些什麼。一定有什麼是我能夠做的。」
「你可以把我這條腿卸了,說不定就能阻止它繼續惡化,不過我很懷疑。要不也可以衝著我開一槍。如今你是個好槍手了。我教過你射擊,不是嗎?」
「求你了,別這麼說。要不我給你讀點兒什麼?」
「讀什麼?」
「咱們包裡隨便哪本沒讀過的書。」
「我聽不進去。」他說,「說說話最好過了。我們來吵架吧,打發打發時間。」
「我不吵架。我從來就不想吵架。咱們再也不要吵架了,好嗎?不管多緊張都不吵了。說不定他們今天就會搭另一輛卡車回來。說不定飛機就快到了。」
「我不想動彈了,」男人說,「現在走已經沒什麼意思了,最多是能讓你好過點兒。」
「你這是懦弱。」
「你就不能讓一個男人死得舒服點兒嗎?清清靜靜的?罵我有用嗎?」
「你不會死的。」
「別傻了。我這就要死了。不信問問那些混蛋。」他看向那些討厭的巨鳥,它們蹲在那裡,翅膀聳起,把光禿禿的腦袋埋在裡面。第四隻落下來了,先是緊跑幾步,接著就晃晃悠悠地踱近其他幾隻。
「每個營地周圍都有。你只是從來沒有留意過它們。只要不放棄,你就不會死。」
「你從哪兒看來的這些東西?真是個大傻瓜。」
「你可以想想別的什麼人。」
「看在上帝的分上,」他說,「這正是我的老本行。」
他躺下來,沉默了一陣,隔著草原上蒸騰的熱浪,望向灌木叢邊。幾隻湯氏瞪羚現了一下身,看著就像是黃底上的小白點,更遠處,他看見了一群斑馬,條紋雪白,襯著背後灌木叢的綠。這是個挺舒服的營地,安在大樹下,背靠山坡,有不錯的水源,不遠就是一個快要乾涸的水塘,清早有沙雞飛來飛去。
「不想要我讀點兒什麼嗎?」她坐在行軍床旁的一張帆布椅上,問道,「有點兒風了。」
「不,謝謝。」
「也許卡車就要到了。」
「我不在乎什麼卡車。」
「我在乎。」
「你在乎的東西多了,都是些我不在乎的。」
「並沒有那麼多,哈里。」
「來杯酒怎麼樣?」
「這對你不好。《布萊克手冊》sup/sup裡說了,什麼酒也不能碰。你不應該喝酒。」
「莫洛!」他叫道。
「是的,老爺。」
「拿杯威士忌蘇打來。」
「是的,老爺。」
「你不該喝酒。」她說,「我說的放棄就是指這個。書上說了,這對你不好。我知道,這對你沒好處。」
「不。」他說,「這對我有好處。」
都結束了,他想。現在,他再也沒有機會來完成它了。這就是結局,為一杯酒爭吵著,就這麼結束。自從右腿上生了壞疽,他就不覺得疼,也不覺得害怕了,能感覺到的,只有濃濃的倦意和憤怒,就這麼完了。至於這臨近的尾聲,他完全不在意。多少年來這問題一直糾纏著他,不過現在已經毫無意義了。很奇怪,只要夠疲倦,原來這麼容易就能走到這一步。
那些積攢下來的,想留到更有把握時再寫的東西,現在再也無法寫下來了。也不用忍受寫作的挫敗了。也許你根本就不會把它們寫出來,這就是為什麼你要把它們扔在一邊,遲遲不肯動筆。但現在,他永遠都不會知道答案了。
「真希望我們沒來這裡。」女人說。她看著他,手裡端著玻璃杯,咬著嘴唇:「在巴黎你絕不會遇到這種事。你總說你愛巴黎。我們應該留在巴黎,或者隨便去哪裡都好。到哪兒都行。我是說,只要你喜歡,我到哪兒都好。如果你想打獵,我們可以去匈牙利,那裡很舒服。」
「你那些該死的錢。」他說。
「這不公平。」她說,「我的錢就是你的。我扔下一切,你想去哪兒就跟你去哪兒,你想做什麼我就做什麼。但我寧願從沒來過這裡。」
「你說過你愛這裡。」
「是,那是你沒事的時候。但現在我恨這裡。我不明白為什麼你會出事。我們做了什麼,這一切要發生在我們身上?」
「我猜,我在一開始刮傷時忘了給傷口上碘酒。後來也沒管它,因為我從來沒有感染過。再後來,情況變糟了,別的抗菌劑也用完了,大概是碳酸溶液效力不夠,反而麻痺了毛細血管,於是就生壞疽了。」他看向她,「還有別的嗎?」
「我不是這個意思。」
「如果我們僱了個好機修工,而不是半吊子的基庫尤sup/sup司機,那他就會檢查機油,絕不會把卡車的軸承給燒了。」
「我不是這個意思。」
「如果你沒有離開你那幫人,你那幫該死的舊西佈雷、薩拉託加、棕櫚灘sup/sup的傢伙,來和我待在一起——」
「嘿,我愛你。這不公平。我愛你。我一直愛你。難道你不愛我嗎?」
「不。」男人說,「我可不這麼想。我從沒愛過你。」
「哈里,你在說什麼呀?你昏頭了。」
「不。我沒什麼頭可昏。」
「別喝了。」她說,「親愛的,求你別再喝了。我們一定要盡全力。」
「你盡吧。」他說,「我累了。」
此時,他的腦海裡浮現出一座火車站,是卡拉加奇sup/sup,他看見自己站著,揹著背包,一道亮光劃破黑暗,辛普朗號東方快車疾馳而來,那是撤退以後,他正要離開色雷斯sup/sup。還有他攢下來想寫的一個片段,那天早餐時,透過窗戶,他看到保加利亞群山上的白雪,南森sup/sup的秘書正向一位老人打聽山上的究竟是不是雪,那老人看看窗外,說,不,那不是雪。離下雪還早著呢。秘書將這話告訴了其他姑娘:你們看,不是雪。不是雪,她們相互說,那不是雪,我們弄錯了。但那就是雪,他卻在安排居民交換時把她們送進了山裡。那就是雪。那個冬天,她們艱難地跋涉,直到死去。
那一年的聖誕,高爾塔爾山sup/sup也下了整週的雪。他們住在伐木工人的屋子裡,半間屋子都被大大的方形瓷爐子給佔滿了,當那個雙腳流血的逃兵穿過雪地闖來時,他們正睡在填著山毛櫸葉子的床墊上。他說憲兵就在後面追來,他們給他穿上羊毛襪子,拖住憲兵東拉西扯,直到雪地上的腳印被蓋住。
在施倫茨sup/sup,聖誕那天,從魏因斯圖貝葡萄酒館看出去,雪亮得扎眼,你能看到每一個從教堂出來回家的人。河邊道路滑溜,被雪橇磨得發黃,穿過長滿松樹的陡坡,他們就從那裡上路,肩上扛著沉甸甸的滑雪板。在那個地方,他們自馬德萊納小屋上方的冰川呼嘯而下,白雪像蛋糕上的糖霜一樣柔滑,輕盈蓬鬆如粉,他還記得那種滑行,無聲無息,快得像飛鳥俯衝。
那次,他們被暴風雪困在馬德萊納小屋,足足有一整個星期,成天都在打牌,馬燈煙霧騰騰。越是輸,倫特先生的賭注就下得越高。最後,他輸了個底兒掉。什麼都輸光了,滑雪學校的經費,整個季度的收益,還有他自己的錢。到現在,他還能看見倫特先生的模樣,長長的鼻子,抓起牌來,翻開,嘴裡大叫著,「不看」sup/sup。那時候總是在賭博。沒雪時,你賭,雪太大時,你也賭。他想起這輩子所有那些花在賭博上的時間。
關於這些,他一行字都沒寫過。也沒寫過那個寒冷、明亮的聖誕節。群山在草原上投下陰影,巴克駕著飛機飛過邊界,去轟炸撤離奧地利軍官的火車,在他們四散奔逃時端起機槍掃射。他記得,後來巴克走進食堂,說起這事。食堂裡一片寂靜,然後,有人說:「你這狗孃養的殺人狂。」
跟後來和他一起滑雪的那些人一樣,被殺死的也都是奧地利人。當然,不是同一批。和他滑了整年雪的漢斯曾在皇家獵兵sup/sup服役,一起爬上鋸木場上方的小山谷打野兔時,他們聊起過帕蘇比奧之戰,聊起過佩爾蒂卡拉和阿薩隆尼遭到的進攻,他沒寫過一個字。也沒寫過蒙特科羅納,沒寫過塞特科穆尼,沒寫過阿爾謝羅sup/sup。
他在福拉爾貝格和阿爾貝格sup/sup待過幾個冬天?是四個。接著,他記起那個賣狐狸的男人,那時他們剛剛走進布盧登茨,打算去買禮物,他記起上好櫻桃酒裡的櫻桃核味道,記起在乾燥的粉雪上飛馳,嘴裡唱著「嗨!嚯!羅利說」sup/sup,滑過最後一段,衝下陡峭的山坡,筆直向前,轉三個彎,穿過果園,躍過溝渠,踏上旅館背後結冰的路面。掰開卡子,蹬掉雪板,把它們豎在旅館木牆邊,燈光從窗戶裡透出來,屋子裡煙霧騰騰,新酒聞著很暖,他們正拉著手風琴。
「我們在巴黎時住在哪兒?」此刻,在非洲,他問身邊帆布椅上的女人。
「克里翁酒店。你知道的。」
「我怎麼知道?」
「我們總是住那裡。」
「不。並不總是。」
「是,還有聖日耳曼的亨利四世酒店。你說過你愛那兒。」
「愛是堆屎。」哈里說,「我就是隻站在屎堆上打鳴兒的公雞。」
「如果你不得不離開,」她說,「是不是一定要把留下的都毀了?我是說,你是不是非得把一切都帶走?是不是非得殺掉你的馬、你的妻子,燒掉你的馬鞍和盔甲?」
「是。」他說,「你那些該死的錢就是我的盔甲。我的快馬和我的盔甲。」
「別這樣。」
「好啊。我不這樣。我沒想傷害你。」
「現在說有點晚了。」
「那好吧。我就接著傷害你。這挺有趣。反正我唯一喜歡和你做的事現在沒法做了。」
「不,這不是真的。你喜歡做很多事,你想做的事我都會陪你。」
「噢,看在上帝的分上,別說漂亮話了,行嗎?」
他看向她,發現她哭了。
「聽著。」他說,「你覺得我這樣有趣嗎?我不知道為什麼要這麼說。大概是要破壞一切來讓自己活下來吧,我猜。咱們剛開始聊天時我還好好兒的。我沒想這樣,現在我就像個瘋狂的傻子,對你也糟透了。別在意我說的那些話,親愛的。我愛你,真的。你知道的,我愛你。我從未像愛你那樣愛過任何其他人。」
他又開啟了平日裡為換得麵包黃油而慣常說的謊言。
「你對我很好。」
「你這婊子,」他說,「你這有錢的婊子sup/sup。這是詩。我現在渾身都是詩。腐爛和詩,腐爛的詩。」
「停下來。哈里,為什麼你現在一定要變成個惡魔?」
「我什麼都不想留下。」男人說,「我死後什麼都不想留下來。」
現在已經是黃昏,他睡了一覺。太陽落到山後,一片陰影橫跨過平原,小動物來到營地附近覓食,這會兒,他就在看著它們。它們的腦袋飛快地一點一點,尾巴掃來掃去,小心地與矮樹叢保持著距離。大鳥不再停在地面上,全都沉甸甸地盤踞在樹梢,更多了。他的隨身男僕守在床邊。
「夫人去打獵了。」男孩說,「老爺想要些什麼嗎?」
「不。」
她是想去弄些肉回來,知道他有多愛看這個,她特意跑得遠遠的,避開他視線內的一小塊平原,免得打擾了他。她總是那麼體貼,他想。不管是知道的,曾經讀過的,還是聽到過的,她都記著。
這不是她的錯,他遇到她時,就已經毀了。一個女人要怎麼才會知道,你的那些話毫無意義,只不過是習慣性地順口說說,只不過是為了圖個舒服?自從不再用真心之後,他就靠謊言應付女人,比說實話時得心應手多了。
與其說,他是想要說謊,不如說是沒什麼真話可說。他曾擁有過自己的生活,但那早已結束,之後還繼續活著,和另一些人一起,更有錢,待在那些最棒的老地方,也去一些新去處。
不去多想,一切都很好。你心裡有數,做好了防備,所以不會再像大多數人那樣受傷,對於曾經在乎的工作,你擺出了毫不在意的姿態,結果,你就再也無法工作了。可是,你暗地裡告訴自己,你會把這些人都寫出來的,至於那些大富豪們,你並不是其中一員,只是他們國度裡的冷眼旁觀者,你終究會離開,把這些化為文字,至少這一次,是個真正瞭解內情的人在寫作。但他再也無法辦到了,因為那沒有寫作的每一天,舒適的每一天,扮演著他所瞧不起的人的每一天,早已耗去了他的能力,消磨了他工作的慾望,最後,他就徹底不工作了。他不工作時,那些他認識的傢伙也就都覺得舒服多了。在生命中最好的時光裡,非洲曾給他帶來了最多的快樂,所以他回到這裡,想要重新開始。他們安排了這次遊獵,不講究舒適。但也不艱苦。只是沒有奢華享受而已,他想著可以通過這樣的方式重新鍛鍊自己。他或許可以想辦法給靈魂減減肥,就像拳擊手進山裡訓練一樣,以便重新煥發活力,調動起他的身體。
她原本很喜歡的。她說過,她愛這次旅行。一切能讓人興奮的東西她都愛,包括環境的改變,那裡有新的人和令人愉悅的東西。他也恍惚感到重新獲得了工作的力量。如果現在就是結局,他知道這就是,他絕不能像有些蛇那樣,因為斷了脊樑就啃咬自己。這不是那女人的錯。就算不是她,也會是其他人。如果以謊言為生,就該試著在謊言裡死去。他聽到山後傳來一聲槍響。
她打槍打得很好,這個富有的婊子、仁慈的守護人、他才華的摧毀者。胡說。是他自己毀了自己的才華。他怎麼能責備這個女人,就因為她讓他衣食無憂?是他自己荒廢了自己的才能,背叛了自己和心中的信念,他飲酒無度,磨鈍了洞察的鋒銳,他懶散、怠惰、勢利、自高自大、心懷偏見,他不擇手段,滿口謊言。這是什麼?一張舊書單?他到底有什麼才能?是,他有過一項還過得去的才能,卻沒有好好使用它,反倒是用它來做了交易。問題始終不在於他做過什麼,只在於他能做什麼。而他選擇了用其他東西謀生,而不是筆。每次他愛上一個女人,這女人都比前一個更有錢。這很奇怪,不是嗎?可現在,他不再愛了,滿口謊言,就像對現在這個女人一樣,她是最有錢的一個,有的是錢,曾有過丈夫和孩子,有過些不如意的情人。她深愛他,把他看作作家、男人、伴侶和珍寶。奇怪的是,雖然壓根兒不愛她,一切都是謊言,他卻比真心愛戀時做得更好。
我們能做什麼必定是早就註定了的,他想。無論如何,你總得靠才能謀生。他一輩子都在出賣生命力,以這樣那樣的方式,而不動多少真情的時候,你反而能讓金主的錢花得更值。他早就明白了這一點,但從沒寫出來,現在也不。不,他不會寫的,儘管這很值得一寫。
這會兒她出現了,正穿過開闊地向營地走來。穿著馬褲,帶著她的來復槍。兩個男孩拖著一隻羚羊跟在她身後。她仍是個好看的女人,他想,身體也動人,在床笫間很有天分和品位。她並不漂亮,可他喜歡她的臉。她閱讀很廣,喜歡騎馬打獵,當然,酒喝得有點多。年輕時,她丈夫就死了,後來,她一心撲到兩個剛剛長大的孩子身上,可他們並不需要她,覺得被束縛住了,再後來,她的心思轉向馬,轉向書,還有酒。她喜歡在晚飯前的黃昏裡讀書,一邊喝著蘇格蘭威士忌蘇打。到吃飯時已經醉得不輕了,餐間再有一瓶葡萄酒下去,就可以倒頭睡下。
這是在情人們出現以前的事。有情人之後她就不喝這麼多了,因為用不著靠酒來入睡。但這些情人很快就讓她膩煩了。她嫁過一個男人,從沒煩過,可這些人讓她煩透了。
後來,她的一個孩子在飛機失事中去世,她不想再靠情人和酒來麻醉自己了,不得不尋找另一種生活。突然之間,她很害怕一個人待著,只想找個值得敬重的人陪著。
開頭很簡單。她喜歡他的書,一直羨慕他筆下的生活。覺得他做的都是自己想做的事。慢慢地,她虜獲了他,也在這過程中愛上了他,一切都很自然,她建立了新的生活,而他則賣掉了過去的生活。
為了安全感,也為了安逸,他賣掉了過去,這沒什麼好否認的,還能為什麼呢?他不知道。她對他予取予求。他知道。她是個該死的好女人。誰見了都會想和她上床,他也不例外,或者說,寧願是她,因為她更富有,因為她那麼親切、迷人,有品位,因為她從不矯揉造作。可現在,她重新建立起的新生活又要到頭了,就因為兩週前荊棘扎破膝蓋時他忘了塗碘酒,當時他們是想再靠近些去拍一群非洲大水羚,它們的頭高高抬起,四處張望,努力嗅著空氣裡的味道,耳朵大大張開,只要有一絲異樣的聲音,就立刻衝進矮樹叢裡。沒等他按下快門,它們就跑掉了。
她現在走過來了。
他躺在帆布床上,轉過頭看向她。「嗨。」他說。
「我打了一隻公羚羊。」她告訴他,「能給你做碗好肉湯,我還讓他們用克林奶粉做些土豆泥。你感覺怎麼樣?」
「好多了。」
「這不是很好嗎?你知道,我就想著你會好起來的。我離開時你睡著了。」
「我睡了個好覺。你走得遠嗎?」
「不。就在山後面。打那隻羚羊時我幹得棒極了。」
「你很會打獵,你知道的。」
「我愛這個。我愛非洲。真的。如果你還好好兒的,那這就是我最快活的日子。你不知道,和你一起打獵有多開心。我原本很愛這個國家。」
「我也愛它。」
「親愛的,你不知道,看到你感覺好些了有多棒。你之前那樣我簡直要受不了了。別再那樣對我說話了,好嗎?答應我?」
「好。」他說,「我都不記得自己說了些什麼了。」
「千萬別再傷害我了。行嗎?我只是個愛你的中年女人,想要陪著你做你喜歡的事。我已經被毀過兩三次了。你不想再毀我一次,對嗎?」
「我很樂意在床上毀你幾次。」他說。
「是啊,那是很棒的毀滅。我們都樂意被那樣毀滅。明天飛機就會到了。」
「你怎麼知道?」
「我知道。它會來的。男孩們已經準備好了柴火,在草地上架好了柴堆。我今天又下去看過了。這裡有的是地方可以降落,我們已經在兩頭都堆好了柴堆。」
「你為什麼覺得它明天會來?」
「我確定。這都已經晚了。等到了城裡,他們會治好你的腿,接著我們就可以來些很棒的毀滅。再也沒有那些糟透了的談話。」
「來杯酒如何?太陽下山了。」
「你覺得你該喝嗎?」
「我要喝一杯。」
「那我們一起喝一杯。莫洛,拿兩杯威士忌蘇打來!」她喊道。
「你還是穿上防蚊靴的好。」他提醒她。
「等洗過澡再穿……」
他們喝著酒,天越來越黑,已經沒法瞄準射擊了,就在完全黑下來之前,一隻鬣狗穿過空地朝山邊跑去。
「那雜種每晚都這麼跑過去。」男人說,「兩個星期了,每晚都是。」
作者「果麥」的其他小說
《推理要在本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