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睡了短短幾個小時,鶯覺得眼皮子沉重得抬不起來。鎮上的狗幾乎在公雞啼叫之前就開始互相吠叫。她張大嘴打了個哈欠,眼睛直流淚,把三個西紅柿放進一個紙袋裡,對一位礦工說:「拿手託著,注意袋子下面,當心點兒。」每次把東西遞給吉米的顧客時,她都要這樣囑咐一番。因為那些袋子都是她把報紙裁成方塊,用糨糊粘在一起做成的,很不結實。夜深人靜時,她經常聽到蟑螂啃食接縫處麵粉的沙沙聲。
她又打了個哈欠,開啟裝著梅敦白人居民喜歡的橙色香料罐頭的包裝箱。
吉米點燃一根香,插在祭壇前面的香爐裡。「你昨晚到哪兒去了?」他坐在凳子上,打量著她,胳膊肘放在櫃檯上,像往常一樣,兩根手指搭在鼻樑上,拇指撫摸著鼻孔之間的鼻尖。
鶯轉過身來,避開他的目光,把那些罐頭放到發酵粉旁邊的架子上。她喜歡晚上偷偷溜出去,在夜色籠罩的大街上溜達來溜達去,向商店或者別的什麼場所張望,看看其他人是如何等待時機的。她熟悉人們說話的嘈雜聲,紙牌甩在瓷磚上的啪啪聲,從華人賭場飄出來的煙霧,以及更為虔誠的同胞們在寺廟裡祈禱的喃喃聲。而最吸引她的是觀察歐洲人是如何打發時間的。
在卡爾的餐廳裡,男人們用金屬叉子敲著搪瓷盤子,大口大口地吃著燉菜。在帝國酒店,一群男人每週都要聚在一起玩幾次遊戲,他們向一個圓盤投擲鋒利的飛鏢,歡呼著,緊握的拳頭在空中揮舞。在梅威瑟酒店,一個穿著條紋馬甲的高個子男人幾乎每晚都在一架落滿灰塵的鋼琴上翻來覆去敲出一首曲子,直到喝了太多威士忌,從凳子上跌下來。鶯知道要遠離那些賣啤酒的小棚屋,免得被那些喝醉酒、跌跌撞撞「滾」出來的男人糾纏。平常,她知道自己不堪一擊,不敢走到離家太遠的地方。但昨晚,她站在鐵匠鋪看鐵匠打鐵的時候,看到一個年輕女子摔倒在地上,眼鏡掉在泥土裡。
鶯將薄荷油塗抹在手背上被蚊子叮咬過的地方。她沒有意識到吉米知道她昨天晚上不在家。她從不離開很久,總是在吉米回來之前就趕回來。
「我幫了一位女士。就是那個偶爾來我們這裡買東西的人。她買過你從布里斯班訂購的硬糖。」她說。那個女人身上有一種讓鶯感到愉悅的東西。鶯欣賞她的高鼻樑,又細又長,像貓頭鷹的喙——不像自己的鼻子那麼扁平。她胳膊看起來很結實,皮膚泛著好看的奶油色。
「梅里小姐嗎?天那麼晚,她怎麼會需要你的幫助?」吉米皺著眉頭問。
「天太黑,她摔了一跤,跪倒在地上。我怕她出什麼意外,一直護送她平安到家。」鶯沒有提那位梅里如何向她揮揮手,「噓噓噓」地讓她滾開,好像她是一隻討厭的雜種狗,嗅來嗅去找肉吃。但藉著鐵匠鋪的燈光,鶯看見淚珠從她臉頰上滾落下來,上嘴唇還一閃一閃,流著鼻涕。儘管這個女孩態度粗魯,鶯還是對她深表同情,和她拉開一段距離,遠遠地跟在後面,看著梅里一瘸一拐地走回到羅柏隔壁那幢小房子裡。
「聽著,鶯,你要小心那個女人。沒錯兒,她是個好顧客,但是……」
來了三個人,在門口跺著靴子上的土。那咚咚咚的聲音讓鶯覺得她的鞋底都在震顫。這三個傢伙人高馬大,從門口擠進來的時候,把光線擋在外面。
第一個人,皮膚白皙,臉颳得很乾淨,穿著一件因汗漬和泥土而變得灰白的襯衫。他拿起一個盛豆沙的陶罐,開啟軟木塞,聞了聞,皺著鼻子,在高個子同伴面前晃了晃。「聞聞這味兒。」那人轉身走開,他哈哈大笑。「很難聞!是吧?」他把罈子重重地放在長凳上,撞在別的瓶瓶罐罐上,發出叮噹聲。
他搖搖晃晃走過去,滿嘴啤酒味兒,把一枚硬幣放在櫃檯上,朝吉米咧嘴一笑,吉米也對他報以微笑。
「有朗姆酒嗎,中國佬。」
「沒有。我這兒沒有朗姆酒,先生。你去明龍先生的店裡看看。」吉米朝左邊萊斯利大街指了指。
「威士忌呢?杜松子酒呢?」吉米仍然微笑著,搖了搖頭。
個子最高的那個傢伙站在「灰襯衫」旁邊,灑在褐色背心胸脯上的肉湯已經幹成硬嘎巴兒。「他不認錢,只認金子。」
「你只要金子嗎,中國佬?」「灰襯衫」問道。「好把它藏起來,對吧,夥計?我敢打賭,是替你那些中國佬朋友保管的。」
高個子從油膩膩的捲髮上扯下藍綠相間的羊毛帽。「當然,這些中國狗總是有金子的。這些貪婪的混蛋。」
「沒錯兒,德莫特。」最年輕的那個傢伙說,他一直在後面,在食品櫃旁邊走來走去。
「灰襯衫」靠在櫃檯上,腦袋湊到吉米眼前。「你們這群混蛋想把這些東西都帶回中國,還是有別的什麼打算?什麼打算?」他還在咧著嘴笑,但肥胖的臉上一副卑鄙下流的樣子。
「是呀,什麼打算?貪婪的混蛋。」年輕人嘲笑道,把一袋玉米粉扔到地上。袋子開裂,玉米粉撒了一地。
「沒有金子,先生。」吉米重複道。他抬起頭,目光越過「灰襯衫」,好像在迎接一位新顧客。
鶯垂下眼睛,小心翼翼地擰好薄荷油瓶子的瓶蓋兒,把頭轉過去,躲開那個壞蛋那張臭嘴。她想知道,城裡那麼多華人,為什麼這三個傢伙偏偏來欺負吉米。也許梅敦的白人認為,葉守貴手下的嘍囉都是玩刀的高手,三義堂的人無論走到哪裡都隨身帶著步槍。她想躲開這幾個惡人,但又不想丟下吉米不管。她斜睨了吉米一眼。他還在微笑,但血色從喉嚨一直蔓延到下巴。
「沒有金子。」吉米又說了一遍,把放在櫃檯上的一排菠菜弄整齊了。
「好吧,夥計,如果你沒有金子,」「灰襯衫」說,「為什麼不回中國去,你們這些黃種野蠻人。回去開店呀!」
這已經不是鶯第一次在店門口,或者在城裡散步時聽到這種辱罵華人的話了。也不是她第一次感到惱怒,同時為自己有能力消除一些恐懼而高興。她向後退了幾步,目光落在吉米放在櫃檯下面的一根木棒上。那是他準備追小偷時用的。
「灰襯衫」十分誇張地嘆了一口氣,從上衣口袋裡掏出一個扁扁的酒瓶,喝了一大口,遞給高個子德莫特。德莫特也喝了一口。「喝一口,夥計,」他說,把酒瓶送到吉米眼前,「是不是違揹你們中國佬的宗教?」
一個皮膚黝黑、滿身是泥的礦工走了進來。吉米沒理那幾個人,問礦工要點什麼。
「把這個煙荷包裝滿,好嗎?」礦工說。
「怎麼了?」「灰襯衫」在櫃檯邊兒搖晃著酒瓶對吉米說,「不想和我們一起喝?」德莫特擋住朋友的手,「灰襯衫」狂笑起來,「我不是真的要和他分享我的威士忌,德莫特。你以為我瘋了嗎?」
吉米繼續往那位礦工的煙荷包裡裝菸草。
「夥計,你的金子在哪兒藏著?」「灰襯衫」繼續他的「大合唱」,「我們的黃金。我知道你一定把它藏在某個地方了。」
礦工轉身看了「灰襯衫」一眼,一臉困惑,皺著眉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