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j的外地之行(3)
那人說,不是。幹那種事還叫人嗎。j覺得怪極了,就和他出去說。那人讓j跟他去,還說,幹這種事是幫他的忙。於是他就跟他去了,走在半路上,忽然見到一個很漂亮的小夥子走過。j一見此人,馬上就說,我還有點事,告辭了那個叫人去玩女人的人,跟上去了。
我問j,那人是怎麼回事。j說,當時他也不知道。j還說,那次他不是想去和女人睡覺,而是想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總之,那件事暫時沒了下稍。j看見一個漂亮小夥子就跟了下去,那個小夥子反穿著一件制服,看不清是軍服還是警服。在農村和小城市,常有這麼穿衣的人。他們說,這樣穿衣服省。平時把衣服反穿著,遇到正式場合再翻個個兒,又是一件新衣服。當然,在大城市裡這樣穿衣就有被捉進精神病院的可能。我們說過,j喜歡樸實的人,什麼農民、民工之類,對他有特別的誘惑力。他就跟了下去。一直跟到了黑的地方,開始攀談。j說:你是我們一夥的嗎?答曰:是。問:你怎麼知道的?答曰:體育館裡的人告訴的。雖然說話不清不楚,但是剛入道的人差不多都是這樣,不好意思嘛。j和他動起手來,做了一番同性戀標準的foreplay(準備動作)。最後那孩子把他推開,說:你知道我是幹啥的嗎?j說:不知道。那孩子把領子一翻,露出個領花來,像個警察領花樣子。隨即左手從胯下掏出一把槍來說:老子就是幹這個的!跟我走一趟罷!
j說:那時我好心慌!俗話說的好,罐兒不離井上破,我總算碰上了。到了這步田地,只好認栽。也不知道要挨一頓打,還是蹲班房。在這種小地方,什麼事都碰得上。那人把槍從左手換到右手說:看看你的身份證!j把身份證呈了上去。那人看了以後收了起來,說:
你知道你在幹什麼嗎?
j:不知道。
問:你知不知道,你這叫同性戀!
答:謝謝你告訴我,以前我真不知道。
問:你知不知道,同性戀是不容許的?
答:不知道。
問:你說這事怎麼了罷?
j說:既然犯了錯誤,我就跟你走吧。
j對我說,那個人拿槍像拿個滾燙的烤白薯,左手倒右手,右手倒左手。除此之外,那槍也有點不像真的。於是他就和那人走到體育場的大道上。說來也巧,遇上了曾和j在排球場聊天的中年人。那人只看清了j,沒看見另一個是誰,還以為這兩人有什麼好事呢,就跟在後面,若即若離,有十米的樣子。就這樣走到門口附近,警察倒有點怕。他站住了,掏出j的身份證說:
你想私了呢,還是官了?
j馬上堅定地說:
官了!
j心說:狐狸尾巴露出來了。那人說:你是不見棺材不落淚呀!j說,可不是嗎。把我身份證拿回來。劈手奪回身份證。那人厲聲喝道:站在這裡,不準動!說完拔腿就跑。j緊追不捨,於是出現了徒手犯人追持槍警察的精彩場面。到底是警察厲害,跑了個無影無蹤。
那天晚上的事是這麼了結的:j到派出所報案,說遇上了持槍的截匪,那個截匪還穿了警服。民警們覺得問題嚴重,來了四個人,拿了電棍,由j帶路,來抓那穿警服的小夥子,搜遍了整個體育館,也沒搜到。等警察走了,j找別人一打聽,原來此人是在附近打工的民工。他敲詐同性戀不是第一次了,詐過其他人的手錶和錢,還打過人。至於那把槍,別人都知道,那是一隻打火機。
這件事到此還沒有完。第二天,j找到了那個小夥子,告訴他,他的事犯了,昨晚上帶了四個警察來抓他等等,直把他嚇到半死。j叫他把搶人的東西都交出來,他乖乖地照辦了。j說,交贓還不能算完,你還打了人家呢,寫個檢討書!那人就寫了個檢討書。後來j把表和錢還了本主,但是那檢討書沒有給捱打的人,而是帶回了北京。其實那不是檢討書,而是保證書,全文如下:
保證書
保證人戴xx,十九歲,河北省xx縣xx鄉人。今年在體育場上廁所,有人來摸我的下部。一氣知(之)下,留了他的手錶,還打了他。我這樣做是不對的。但是他是同性連(戀)。
我今後在(再)也不做犯發(法)的事了。
從今後在(再)也不做對不起人的事了。
年月日
我認為這孩子很有修辭才能。所敘述的事實簡短有力,措辭巧妙(留了他的手錶!),而且結尾寫得非常哀婉動人——今後再也不做犯法的事了——今後再也不做對不起人的事了。我小時候淘氣,檢討書寫了不計其數,沒一篇寫到這麼好。至於那幾個白字,只是白玉微疵。我這麼說了之後j氣得吼起來:
怎麼,你說這檢討寫得好?
那當然了。你想想,這孩子頂多也就是初中畢業吧,寫成這樣,還能說壞嗎?
混帳。你看這句:「我這樣做是不對的,可他們是同性戀!」這叫什麼話!難道我們是同性戀,就可以搶嗎?
由這個話題我們談到了同性戀權益的問題。我認為,在我們國家,目前不能談同性戀合法化的問題。但是正如j指出的,就算同性戀非法,也有權益問題,總不能讓十幾歲的小流氓來搶罷。我記得文革時,社會上有很多牛鬼蛇神,任憑別人來搶,結果是使很多當時十幾歲的人成了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