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BOOK!

能人 馮驥才 第1頁,共2頁

一

「book!」

「book」是什么?

你先去查查《英漢小辭典》,或者問一問略通英語的人,弄明白這個常用的單詞當什么講,再來讀這個故事;如果你知道「book」是什么,那就自管往下看。

不過,這裡的「book」除原意之外,似乎還含有那么一點兒、一點兒……一點兒別的什么意思!這點兒意思在《辭典》裡可找不到,完全是下邊故事中的人物糊裡八塗搞出來的。

他崇拜他。

前者叫曹大龍,後一個叫陳風。

曹大龍為什么要崇拜陳風呢?要是單看曹大龍,儀表堂堂,足能使街頭巷尾、左鄰右舍那些穿戴得花花綠綠的小夥子心悅誠服地蹺起大拇指來。他是電機廠的裝配工,高高的個子,愛打籃球,這就使他不像一般不好運動的人那樣骨僵肉軟,動作不靈;他自小又愛好玩雙槓,練就一種虎背蜂腰、所謂「扇面」的健美的肩身。再有,他天生一頭烏油油的捲髮,不用什么電燙、冷燙,只要早晨起來用梳子隨便攏它兩三下,滿腦袋漂亮的頭髮就會像一堆嶄新、發亮的小彈簧那樣捲起來。他還有個更為得天獨厚之處,便是在突起的前額和高高的眉骨下,有一雙深深的眼窩……乍一看真有點兒像外國人。這可是旁人學也學不出來的。

大概近一年來,在崇尚時髦的風兒颳得許許多多少男少女暈頭轉向時,他才發現了自己這些先天賦予的優點。他到底是不願意辜負自己獨獨富有的高個頭、深眼窩、滿頭捲髮,還是有意想叫那群揚揚自得的時髦青年饞涎欲滴,才穿上時興的風雪衣、喇叭褲、鱷魚頭式的牛皮鞋,再把髮根留得蓋住後領口——這原因恐怕他自己也不知道。

反正他美:時髦美,洋味兒的美。

但是,無論什么東西只要是單獨一個兒就好了。多了就要比較。比較常常招來苦惱。

比方說,曹大龍只要與陳風待在一起,假珍珠遇上了真珍珠,立刻顯得寒磣、窮酸、沒有光彩。這並非旁人的評價,他自己就有這種感覺——

人家陳風才是真洋氣、夠帥氣,十足的現代派!

可是陳風並沒有深眼窩和捲髮呀!個子也普普通通,人近中年,肚子軟軟地鼓出在腰帶上邊,相貌也平平常常。如果一位畫家給他畫像,儘管能畫得形態畢肖,但也只能是一張司空見慣、平淡無奇的小職員似的臉。當然,人家陳風絕非凡人,曹大龍感覺到人家身上有那么一股勁兒。這股勁兒是從陳風考究的眼鏡框,還是從最精貴、最新式的服飾上流露出來的?……似乎又都不是。在這之外,好像還有一點兒叫他怎么也捉摸不透的東西。曹大龍聽人說了幾次,才記住一個與此有關、卻含糊不明的詞兒,叫作「風度」。這個詞兒,難懂又難記,大概就是他們廠子裡哥們兒常說的「派兒」「派頭兒」「夠派兒」吧!

你瞧人家陳風的一舉一動,遞煙、打自來火、轉身兒、手託下巴、溜達幾步、握握手……連蹺個二郎腿都不一般。派頭兒是不好學的。曹大龍暗自對著鏡子練習過,但總差那么一點勁兒,總顯得生硬、假裡假氣,味兒不對;一人一個神氣,根本甭想學會。但陳風這股子叫人豔羨的勁兒到底是從哪兒來的呢?

曹大龍費的勁兒比居里夫人從礦石裡尋找鐳並不小,終於找到了陳風這小子「派兒」的來由——這小子是制本廠的美術設計。那家制本廠又專門承做出口的筆記本和相簿。陳風總到各地方跑。這個月去一趟上海,下個月又跑一趟南京,一年兩次還去廣州參加交易會。外邊流行什么服裝,時興什么皮鞋、手套,新出品哪種化纖衣料……他都無所不知。再說,廣州的市面上,什么海派、港派、歐派都有。新奇的式樣層出不窮。五顏十色,珠光寶氣,目不暇接。陳風在廣州與外商洽談買賣,整天與來自港澳和外國的闊佬打交道,見多識廣,不單對國外流行哪種錢包、髮型、拉鎖、錶帶、打火機、領帶、腰帶,等等,一概清清楚楚;而且,近朱者赤,漸漸也就燻出點兒洋氣勁兒。日久天長,陳風自然就比內地眼界狹小、卻硬要時髦的小子們高明得多了。

這樣,在曹大龍的眼裡,陳風就成了當代無愧的時髦典型,最有現代精神的標杆,貨真價實的外國通。認識他便是一種福氣。陳風當然看得出這個不開眼的傻小子對自己的欣羨。他不是個嚴肅的人,常常拿曹大龍的無知,當作奚落、取笑、尋開心的材料。曹大龍卻不以為然。過分的崇拜會不自覺地壓低自己的自尊心。崇拜者往往陷入痴迷,而不自知,他只是一個心眼兒地跟在陳風屁股後邊,亦步亦趨、忠實無誤地模仿。

可是這與「book」又有什么關係呢?

這天,曹大龍下班後騎車拐個轉兒來到陳風家。

一個真正時髦的人的身上或家裡,隨時都會有變化或出現點兒新玩意兒。為此,他大約每半個月來陳風家一次。來得太勤沒多大用處,來得間隔太長,又怕落在時髦的腳步的後邊。這次他距離上次來剛好是兩週。

他一進陳風的屋內,一眼就瞧見牆上多了一件新東西。好像常逛書肆的人,對於書架上一個新封面有種本能的敏感。這東西是個嶄新的挎包,光亮的湖藍色的人造革上印著兩條傾斜的爽目的白線,大膽又抽象,抽象才神秘。包是豎長方形的,不同一般,從後邊翻過來一個大蓋兒;卡子和掛鉤都新穎而別緻;最動人、最惹眼、最精彩的地方則是包下端貼著一個硬紙商標,相當華麗,像一片翠綠色的柳葉,上邊是一行燙金的輝煌奪目的外國字:book。

「這包可太夠樣了!哎,老陳,快告我,這包是從哪兒弄來的?」曹大龍興奮地叫起來。

陳風的表情挺神秘。他好像要笑卻沒有笑出來,反而一本正經地說:「這是樣品。」

「哪國貨?日本貨吧!」

「算你猜對了!」陳風說。

曹大龍聽了有些得意。因為,他頭一次在他所崇拜的人面前沒栽跟斗。好像他挺識貨,還懂得外文似的。他問陳風:「你們不是制本廠嗎?幹嘛做起挎包來了?」

「我們不做包。皮革製品廠打算引進一家日本工廠的制包自動化生產線。就是做這種挎包,包上的商標叫我們攬過來了。怎么樣,漂亮嗎?」陳風說著遞一杯水給曹大龍。這杯子是直筒形的,出奇的長,深褐色的玻璃,裝上普普通通的白開水,卻像一杯可可。

「漂亮、漂亮!你家的玩意兒樣樣都夠意思。這杯子拿在手裡也是兩樣味兒的。」

「你想要嗎?我可以替你買,這是玻璃六廠的新產品。」

「不,不,杯子倒不急。你先替我弄一個那樣的包吧!」曹大龍指著牆上的挎包說。

「行是行,但現在不行。皮革廠的自動化生產線還在圖紙上呢!你等等吧!等一出來,我準給你弄一個。」陳風含著笑說。

「這商標上邊是嘛字?」

「商標?什么商標?」

「包上那幾個外國字不是商標嗎?」曹大龍問。

「噢……噢!」陳風明白過來,心想這小子真是蠢蛋,便耍起惡作劇來,忍著笑說,「‘book’!你不懂嗎!」

「你不知咱是‘老趕兒’,哪懂得洋文。是名牌嗎?」

陳風簡直要爆發出一陣大笑。但他努力把笑剋制在自己白白的臉皮下邊,一邊用食指和拇指捏著無框的眼鏡片帥氣地上下挪動一下,似乎對正視角,看著裹在時髦的穿戴裡、大腦和內心幾乎都是空白的曹大龍,說:「你怎么連‘book’都不知道?‘book’是日本一家大公司的名字。和‘sony’‘sanyo’一樣。不過這家公司不單出電器,日用百貨全出品。在世界上大名鼎鼎啊!」

「哎喲,敢情這么出名!」

「你才知道?!」

陳風用反問的口氣使自己胡編的話顯示得更加肯定,確鑿無疑。然後他藉口跑到屋外什么地方,痛痛快快大笑起來。因為,他那挎包上的book,是從出口筆記本的封面上剪下來的,不過一時覺得好玩,才貼在新買來的挎包上的。book明明是書本的意思嘛!哪來的日本公司?曹大龍卻信以為真,那傻頭傻腦的樣子真叫他再也板不住面孔了。

屋裡只剩下曹大龍了。他環視了陳風的房間。真恨不得自己也有這么一間體面的、誘人的、洋氣十足的小窩兒——沙發、落地燈、錄放機、組合櫃、酒櫃、吊燈和拖地的大垂幔……酒櫃裡陳列著滿是外國酒。連酒瓶蓋上也都印著外國字。但這一切並不像一般趕時髦的青年人的家那樣單薄、虛誇,好似硬撐出來的門面。人家陳風見識廣,又是制本廠的美術設計,畫一手好畫兒,懂得「藝術」什么的。家裡的東西無論形狀、樣式,都不一般。顯得雄厚,富有實力,而且總添新東西。上邊差不多都印著外國商標、外國圖案、外國字兒。「這小子打哪兒弄來這么多洋貨?!」他想。

同時,他油然產生了一點點兒自卑感。

可是他眼睛一碰到牆上的挎包,心情就變了。他把那些引起自卑的、不實際的、力所不及的想法全拋開。心想只要從陳風手裡把這挎包搞到手,背在身上,伴同自己的新婚不久的花枝招展的老婆在大街上一溜達,多么夠派兒!「book!」現在外邊有幾個人能背上名牌的日本挎包呀!

就在他動腦子想辦法怎么從陳風手裡把這包搞到手之際,偶然發現身邊的酒櫃上有一卷花花綠綠的東西。他好奇地拿到手裡一開啟,不由得吃了一驚。這可是個意外的發現!原來是各種顏色的漆面紙,印著各種形狀、各種大小、各種字型的外國字,而且上邊都有「book」的字樣。叫人眼花繚亂,稱得上精美絕倫。他像詩人看見雲端一群飛鳥而突然來了靈感那樣,馬上放棄原來的打算。他想,只要把這些紙上的「book」剪下來貼在自己的包兒上,不也成了「book」牌的嗎?在大街上,任何時髦的東西都是一晃而過,有個外國字就能叫人眼一亮,誰還考察你的貨色實不實。這些商標準是陳風廠裡印的樣子,或是從日本人那裡拿來的樣子,外邊哪兒也沒有。真是天下獨一份的。他來了機靈勁兒,側耳一聽,沒聽到陳風的腳步聲,就趕緊麻利地在那捲紙中抽出一部分來。他不認為這樣做是偷。他家裡需要什么就在廠裡拿什么,在偷和拿之間他沒有嚴格的界限。當然他做這種事時也不免有點兒小小的緊張,但終究在陳風進屋之前,把事幹完了。陳風一進門,他就站起身推託有約會而匆匆忙忙、慌慌張張地告辭而去。

他走後。陳風發現自己櫃上那捲子印有「book」的筆記本封皮少了不少張。他知道是曹大龍拿的。心想過幾天一定要去曹大龍家串門,這傻小子準會出盡洋相——想到這裡,他又笑起來,直笑得出聲、流淚、腰眼痠疼。

曹大龍的老婆劉麗華自我感覺是個小洋人。

曹大龍也覺得老婆像個小洋人;在劉麗華的眼裡,曹大龍簡直就是洋人,只不過不會說外國話、不認得外國字、沒去過外國罷了。這倒沒什么,只要打扮得使陌生人看上去以為他倆像一對洋人就心滿意足了。

也許為此之故,他倆才走到了一起。真的,你去瞧吧,多么相像、相稱的一對呀!好像老式中國堂屋八仙桌上擺的花瓶,完全一樣才是一對。不過要把他倆湊在一起又談何容易,就像左右兩塊虎符合在一起那么難。

洋人嘛!

當然,她每天也得雙手去抓粗硬的煤塊生爐子;也得上下班時在公共汽車上擠一身臭汗;也得拿粗茶淡飯去填飽肚子……因為她和曹大龍的生活是被限制在有限的薪金之內的。要想跟上日新月異的時髦,就得在自己的生活中絞盡腦汁地想辦法。裝飾在他們身上的每一件東西,都是從菜碟裡節省和壓縮出來的。減少多少頓飯菜裡的葷腥和油花,才能在胸襟上增添幾個最新式的衣釦。強壓著肚子裡時時作怪的饞蟲,才得以享受在鬧市的人群中招搖一下的快樂。時髦好比舞臺上的燈光,一會兒紅,一會兒綠,變幻無窮。今天流行,明天過時;今天還招來許多留意和發饞的目光,明天就像披在身上的狗皮,自己也覺得無趣、討厭、多餘、栽面子了。要想總站在時髦的潮頭,只靠委屈肚子還遠遠不夠,從房屋水電、柴米油鹽中節儉下來的錢也總歸微薄有限,這就多虧劉麗華長著一雙能拆改翻新的、晴雯一般的巧手了。她當然辛苦,但人生中任何嗜好都是醉人的。你以為她在糟蹋精力,用金子般珍貴的時光去「畫皮」未免可惜。可是,她由於疲倦而不小心叫針尖扎破了手指時所引起的卻是興奮,絕不是痛苦。

你以為她是不可理解的嗎?其實她最簡單不過了。她初中畢業後就再沒看過書,向來沒有什么責任呀、義務呀、使命感呀等壓在她心上。所以她才心寬體胖,胃口又好,很少得病,整天樂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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