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法官的筆錄
現在,1835年6月3日,午後一點鐘。
本人,弗朗索瓦—埃杜瓦·博杜安(françois-Édouardbaudouin)是歐奈地區的治安法官,由書記員路易—雷昂德·朗格利內(louis-léandrelangliney)從旁協助。
就在剛才,歐奈市鎮(lacommuned'aunay)的鎮長先生通知說,一個窮兇極惡的殺人犯剛剛在上述歐奈鎮的名叫福克特耶村(faucterie)的地方行兇了。人們告訴我們,案發地在農民兼戶主皮埃爾—馬爾格漢·裡維耶(pierre-margrinrivière)先生的家中,而且直到今天早上他都不見蹤影;於是,我們與歐奈鎮的鎮長先生立即前往上述的皮埃爾—馬爾格漢·裡維耶的家中,同去的還有醫學博士莫蘭先生(m.morin)和醫務官員高迪耶先生(m.cordier),他們兩人都是歐奈鎮的居民,依照法律應我們的徵召前來協助。進入房屋的第一層,它被用作客廳,在從歐奈到聖—阿尼昂(saint-agnan)的鄉間小路的北側,客廳被南向的一扇窗戶與一扇門以及北向的一扇玻璃門所照亮。在這裡,我們發現有三具屍體倒在地上:(1)一位年齡大約40歲的婦女,她仰面躺著,面朝著壁爐,似乎她在被殺之時,正忙著煮粥,那鍋粥尚在爐火之上的平底鍋中。這位婦人日常穿著,頭髮凌亂;她的脖頸和後腦勺被砍傷並且被砍斷。(2)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穿著一件藍色的罩衫、褲子、長襪和皮鞋,他趴在地上,臉朝地面,頭被從後面劈開,形成了一道非常深的傷口。(3)一個女孩,穿著印花棉布衫,長襪,既沒有穿皮鞋,也沒有穿木鞋,她仰面躺著,雙腳搭在房門的門檻上,朝向院子,指向南方,她的花邊織機扔在身上,棉布軟帽丟在腳邊,在她遇害時,似乎有一大把的頭髮被扯了下來;一道非常深的傷口把右邊臉頰和脖頸切斷。這個不幸的年輕人當時應該正在織著花邊,她坐在那扇玻璃門的旁邊,然後就倒在了相反的方向,她的兩隻木鞋還落在擺放在那裡的椅子腿旁邊。
這三起兇殺似乎皆由銳器所致。
這些受害人已經確定:第一位是皮埃爾—馬爾格漢·裡維耶的配偶維克多莉·布蕾雍(victoirebrion)。第二位是于勒·裡維耶(julesrivière);第三位是維克多莉·裡維耶(victoirerivière)。後兩位受害人是第一位受害人的孩子。
公訴指出,該案的兇手名叫皮埃爾·裡維耶(pierrerivière),他是第一位受害人的兒子,並且是第二位和第三位受害人的哥哥。在我們明確罪行為該嫌犯所為之後,該嫌犯早已逃之夭夭。於是,我們將這樁兇案通知了駐紮在梅斯尼·奧蘇(lemesnilozouf)的憲兵隊長,如果可能的話,請求他立即動用軍隊,搜尋並逮捕嫌犯。
我們還邀請莫蘭先生和高迪耶先生,進行他們認為必要的所有檢查,以便確定和查驗死亡的各種原因,他們遵從我們的徵召,就該案的情況進行宣誓之後,都注意到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就是這位母親應該有孕在身。
在我們的協助之下,醫務官先生們完成了他們的檢查,並將其筆錄交給我們,我們為其打上副標,蓋上治安法庭(tribunaldepaix)的印章,附在了下面。
二醫生的死亡確認筆錄
今天是1835年6月3日。
我們是醫學博士泰奧多·莫蘭(théodoremorin)和醫務官員托馬—阿德里安·高迪耶(thomas-adriencordière),也都是歐奈鎮的居民。應歐奈地區治安法官先生和歐奈鎮福克特耶村村長的徵召,我們於午後兩點來到皮埃爾—馬爾格漢·裡維耶家。剛一進入家中,我們就看到三具屍體,呈現出如下狀態:
(1)一個婦女,據說她的名字叫維克多莉·布蕾雍,是上述裡維耶的妻子。她仰面躺著,雙腳靠在爐膛上,稍微有些傾斜,右手放在身旁,手指攣縮,左手彎曲,放在胸前,她的衣著十分整潔,除了頭上戴的棉布軟帽攤在頭下方;在頭的周圍湧出大攤鮮血。脖頸的右側和前部,以及臉頰,都被完全劈開,頸椎與軀幹已經完全分離,只有左側皮膚和肌肉依然與頭部相連,右側頂骨已被完全擊碎;重擊延伸到顱骨頂部,它的力量如此之大,以至於大部分的腦漿已經和顱骨分離;其餘的幾次重擊都在面部,這樣的暴力使得骨頭和肌肉似乎已經搗成一團糨糊。根據官方的要求,我們進行了屍檢,這名婦女當時已經懷孕;我們劃出一個切口,開啟子宮,發現了一個妊娠時間已達六個半月左右的雌性胎兒。開啟胃腔之後,裡面沒有任何東西。我們沒有再做更深入的檢查。因為死亡的原因已經確定,如前所述,死者的頭部幾乎與軀幹分離,頸部和頸動脈被切斷,瞬間斃命。
(2)在我們剛剛記錄的屍體的最遠端,是一個七到八歲的兒童,據說他叫于勒·裡維耶;他臉朝下趴在地上,穿戴完整,頭部浸在一大攤鮮血之中;我們注意到,頭的兩側和後部有大且深的刀傷,從不同方向貫穿了大腦,同時,多次的重擊已經傷及小腦,因為頂部顱骨已能夠輕易地剝離下來;重擊還擊中了頸背,但是沒有傷到頸椎。其餘的數次重擊透過罩衫和其他衣服,擊中了肩部;此外,最後這幾處傷口本身並不是非常的嚴重;我們不必再檢查內臟和胸腔,因為死亡的原因已經確定,大腦和小腦幾乎被完全切斷,貫穿它們的動脈也被完全切斷。
(3)我們剛才記錄的屍體的旁邊是一具年輕女子的屍體,她躺在房間的中間,大約18歲。她仰面朝天,腳上沒有穿鞋,她的花邊織機扔在身體左側,衣服凌亂,她沒有戴帽子,頭髮攤開,我們看到在腳邊有很多頭髮,她的胳膊幾乎交叉著放在胸前;頭巾和圍裙已經被扯掉,這說明受害人對行兇者做過一些反抗。在頸部右側,我們發現有兩處大且深的刀傷:第一處在頸部下方,不但切斷了皮膚和肌肉,而且也切斷了頸動脈;第二頸椎被完全切斷。在第一處的上方,同一方向上還有其他幾處刀傷,這些傷口儘管很深,但是被下頜骨的上行分支所阻斷。面部有多處不同方向的傷口,大且深,下頜骨幾乎從下頜骨連線處裂開。上頜骨同樣也已脫離,這記重擊從眼眶上方几乎洞穿到大腦,造成了一處從右到左的斜向刀傷,完全切斷了鼻腔。根據這些觀察,我們認為,這些不同的傷口大部分是致命的,已經不用再做屍檢。而且基本上可以確定,這些傷口皆由尖銳和鋒利的兇器所致。
這份筆錄結束於上述年月日,我們保證所有內容均真實可靠,在我們的檢查完畢後,已直接呈送給治安法官先生。
簽名見下
三犯罪的目擊者在治安法官面前的證詞
瑪麗·裡維耶(marierivière),74歲:
今天中午大概11點半到12點。我正在我家的大門口,如您所見,我家大門正對著發生兇案那家的院子,我從他們家院子的另一邊走到它左邊,我瞥見維克多莉·裡維耶小姐正在他們家的門口,她面朝著我們家,她的哥哥正揪著她的頭髮。她似乎想要逃命。我朝他們走近一些,看到皮埃爾·裡維耶手裡拿了一把砍柴刀,正向著他的妹妹砍去。我大聲喊道:「天哪,你這是在造什么孽呀!」我正試圖去抓住他的胳膊,然而與此同時,他拿著砍柴刀朝他那可憐的妹妹頭上連砍了數刀,他的妹妹直接倒在了他的腳下,一命嗚呼。所有的這一切發生在不到一分鐘的時間之中。然後,兇手就從朝向鄉間小路的那道門逃了出去,那條路通往歐奈鎮。與此同時,我就走進了他們家,我看到他的母親和弟弟的屍體,我徹底崩潰了,我大聲喊道,上帝啊,這是造的什么孽呀,上帝啊,這是造的什么孽呀。有好幾個人都趕來了,而我們家的所有人當時都不在家。
讓·波斯岱(jeanpostel),50歲,勒浩先生(m.lerot)家的傭人:
大約在今天中午,我把收好的苜蓿扛在頭頂上往回走,就在路上聽見寡婦裡維耶大聲喊叫:「上帝呀,這是造的什么孽呀,上帝呀,這是造的什么孽呀!」與此同時,我也聽見另一個我不認識的人的聲音:「他們都死了」;當我走到我家馬廄門口時,我瞧見了那個名叫皮埃爾·裡維耶的人。他手裡握著一把沾滿血汙的砍柴刀,手上也滿是血跡。他正要到鎮上去,他對我說,「請你照顧好我母親」(àmamère)。我聽到了這句話,卻不清楚它是什么意思,但得知了兇手的行兇後,我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指的是「請你照顧好我的祖母」(àmamère)。
維克多·艾梅·勒浩(victoireaiméelerot),讓·安德烈(jeanandré)的妻子,40歲:
今天大約中午時分,當我正準備去我哥哥家,他家與皮埃爾·馬爾格漢·裡維耶先生家正好是對門,我就瞥見他的兒子,那個叫皮埃爾·裡維耶的人,從他家的那扇玻璃門裡走出來,這個門正對著通向歐奈鎮的鄉間小路。他握著一把血跡斑斑的砍柴刀;從我身旁經過,他對我說:「我已經把我父親從所有的不幸中解救出來了。我知道我會死,但是我無所謂」,他補充道,「我把我母親(mamère)託付給您」。
四維爾區的王國檢察官的筆錄
本人,是維爾區民事法院的王國檢察官,在歐奈鎮剛剛發生的一起兇殺案,已經引起公憤。在把我們的行程通報給初審法官後,我們就立即前往,同去的還有憲兵中尉先生。事件的過程如下:
歐奈鎮的治安法官先生告訴我們,通過前天的筆錄,他們已經確定了犯罪事實。我們認為不必再展開一次調查,在這一點上調查的目標已毫無必要,因為有確鑿的證據說明,一個名叫皮埃爾·裡維耶的人,現年20歲,歐奈鎮農民,蓄意殺害以下數人:1.裡維耶夫人——瑪麗—安娜·布蕾雍(嫌疑犯的母親)。2.瑪格麗特·裡維耶(嫌疑犯的妹妹);3.于勒·裡維耶(嫌疑犯的弟弟)。我們首要的是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其被捕:於是,我們要求歐奈鎮鎮長,魯康普村村長,普萊希村村長以及其他鄰村村長,組織一定數量的國民警衛隊隊員,負責抓捕該人犯皮埃爾·裡維耶。
隨後,我們就前往事發地福克特耶村,在那裡我們蒐集到了有關該案犯皮埃爾·裡維耶的下述情況。
我們認為應該聽聽嫌疑犯的父親、祖母以及他的一個妹妹的聲音,不過他們均未對此宣誓。下面是他們陳述內容的概略。
對他的家人來說,皮埃爾·裡維耶自幼就是災禍的主角。他執拗倔強且沉默寡言;他的雙親那相同的社交能力應為其負責。他從未向他的父親和母親表現出一種子女的親情。他的母親尤其討厭他。他偶爾會把對母親的親近體驗為一種反感和狂亂的行為。
而且,皮埃爾·裡維耶在所有的生活習慣中都一直如此,這種冷酷無情的性格使他的家人感到絕望。有人想起來,曾見到在皮埃爾·裡維耶小的時候,他把一隻幼鳥夾在兩個石頭中間碾死取樂,或是拿著可以致人死命的器械追趕同齡的小孩。
有時,他從父親家逃走,然後在採石場找一個廢舊洞穴,熬過一宿。當他夜遊歸來的時候,他就聲稱他見到了魔鬼,並與魔鬼締約。
有人發現他向來討厭女人。
在一些確定的例子中,他自言自語,憤怒並且狂熱。
長大之後,他就滿懷熱情專注於閱讀若干本書,並且在閱讀中,他的記憶力好得驚人……似乎在一段時間中,他熬夜讀了很多哲學書。
他從無神論轉向了一種巨大的虔誠,或至少是在行為中表現出了虔誠。
在兩年前的大赦年,他似乎就已經表現出了這種變化。
一天晚上,他的父親吃驚地發現他在讀蒙彼利埃的教理問答(書是從歐奈的本堂神甫那裡借來的)。
在過去的幾年裡,他領過兩次聖體,並且參加復活節的活動。
星期六,上個月的三十日,他穿上了節日的盛裝。行兇當天,在換了三次衣服之後,他穿上了安息日的衣服,他的祖母看見他如此這般,就問他說,「你這是想要幹什么呀?」他回答道,「今天晚上您就知道了……」就在那天早上,皮埃爾·裡維耶抱怨說他感到非常不舒服,說他心臟疼痛。
孤僻、不合群以及殘忍,這是人們對皮埃爾·裡維耶在品行方面的看法;可以說他是一個怪人,是一個失去同情心,不擅社會交際的野蠻人,因為社會對他和他的家人一樣憎恨,因此,他曾問他的父親,人類是否不可能在森林裡只靠吃草和樹根存活。
皮埃爾·裡維耶的身體表現出如下顯著特徵:他身材不高,前額狹窄而又扁平;眉毛濃黑,相互交錯,呈弓狀;他的頭總是不斷點地,目光歪斜,好像害怕與別人的目光交匯,或是害怕自己的想法流露出來;他走路不穩,一顛一跳,與其說是走路,不如說是蹦蹦跳跳。
在行兇之後,皮埃爾·裡維耶並沒有逃走;他沉著鎮定地離開,然後冷靜地出現在兩個人面前,手上滿是鮮血,他告訴他們:「我剛剛解救了我父親,現在他不再痛苦了。」接著他依舊平靜地走著,好像什么事情都沒發生過;他的砍柴刀還在滴著血。
我們在行兇的地方收集到的資訊就是這些,在場的還有歐奈鎮的治安法官先生;市議會的議員兼醫生莫蘭;國民警衛隊隊長兼歐奈的稅務官昂戈(angot);以及憲兵中尉波努瓦(benoît)。諸位先生與我們都已在該筆錄上簽名,1835年6月5日。
簽名見下
鑑於我們的筆錄已經結束,我們續寫如下,我們得知有人在豐特奈勒的森林裡看到了該人犯皮埃爾·裡維耶,我們要求夏爾·德尼(charlesdenis)先生到庭,在其發誓所說為真之後,做出陳述如下:
吉耶麥特(guillemette)夫人,即(埃夫勒西地區的)阿瑪爾(hamard)女士,她對我說,她跟一個人說過話,此人給她講述了發生在福克特耶村之兇案的詳盡細節;根據維耶邁(villemet)先生和博內邁松(bonnemaison)的女兒提供給她的相關資訊,此人不是別人,正是人犯皮埃爾·裡維耶。
簽名見下
五謀殺嫌疑犯皮埃爾·裡維耶的體貌特徵
維爾區的王國檢察官要求諸位司法警察官員做出最積極主動的搜捕,以便逮捕嫌疑犯皮埃爾·裡維耶,此人殺害了他的母親、弟弟和一個妹妹。
他的體貌特徵如下:
年齡:20歲。
身高:5尺。
頭髮和眉毛:黑色。
鬍鬚:黑色,有點濃密。
前額:狹窄。
鼻子:中等。
嘴巴:中等。
下巴:圓胖。
臉部輪廓:橢圓,豐滿。
臉色:黝黑。
目光:斜視。
頭部向前傾斜,
走路一顛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