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神一般的奧德修從特洛伊戰場上回到家中時,他用一條繩子一氣絞死了十二名女奴,理由是懷疑她們在自己離家期間行止不端。
這場絞殺不存在正當與否的問題,那些女孩是他的財產。那個年代,處置私人財產完全是個人權利,沒有對錯之分。今天依舊如此。
奧德修時代的希臘並不缺少是非對錯的概念——看看他的妻子是怎樣在漫長歲月裡堅守忠貞,終於等到他駕著黑首帆船自幽暗昏黑的海上破浪返回家園的吧。那個時代的倫理架構中有妻子們的一席之地,卻尚未延及身為有形財產的奴僕。在過去的三千年裡,倫理規範已經擴充套件到了許多行為領域,相應地,私人裁決能夠全權掌控的部分亦隨之縮減。
theethicalsequence倫理演進
事實上,倫理範疇的擴張是生態演化中的一種程式,然而,至今仍然只有哲學家對此給予了關注。它的演變過程可以用生態學的方式來描述,也可以用哲學術語來闡釋。從生態學的觀點看,每一種倫理道德都形成於生存鬥爭中,都是對行動自由的一種限制。從哲學的角度看,每一種倫理道德都是社會行為與反社會行為的區別之所在。這是對同一事物的兩種定義。這一事物的根源存在於相互依存的個體或群體偏好之中,隨後演變為合作的模式。生態學稱之為「共生關係」。政治與經濟之間便是高階的共生關係,在這種關係裡,原始的全開放式自由競爭已經被伴有倫理道德內涵的合作機制所部分取代。
合作機制的複雜程度隨著人口密度的增長和工具效能的提高而與日俱增。舉例來說,在乳齒象年代對棍棒石頭的反社會性使用加以定義,與在機械時代就子彈和公告牌的使用加以界定,兩者相較,顯然是前者更簡單。
第一層面的倫理著眼於處理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關係,《摩西十誡》便是一例。隨後發展到處理個人與社會之間的關係。「黃金法則」力圖將個人整合入社會,民主思想則試圖令社會體制關注到個人。
至今還沒有一種倫理對應到人與土地、人與生長在土地上的動植物之間的關係。土地就和奧德修的女奴一樣,仍然只是財產。基於土地的一切關係都依然侷限於經濟範疇內,只見權利,不思義務。
如果我對眼下種種跡象解讀無誤的話,在人類生存環境的範疇內將倫理擴充套件至第三個層面,是一種演進的可能,也是生態的需要。這是演進序列中的第三步。前兩步已經做到了。自以西結和以賽亞時期以來,獨立的思想者早已公開發表意見,認為對土地的掠奪非但不智,更可謂大錯。只是社會至今沒有確認他們的觀念。但我以為,當前的環境保護運動正是這種確認的萌芽。
倫理也許可以被視為一種迎合各種生態情境的導引模式,或許是因為它實在太新,或者是因為太複雜,又或者因為受制於太嚴重的延遲反應,以至於普通個人很難從社會利益的角度出發尋找到通衢大道。引領個人適應此類情境的導引模式是動物性本能。倫理或許是某種正在逐步成型的集體本能。
thecommunityconcept共同體概念
所有已經成型的倫理道德都基於一個簡單的前提:相互依存的諸多部分組成了共同體,個體只是其中的一員。直覺促使它為了自己在群體中的地位而參與競爭,與此同時,倫理道德則推動它投身合作(也可能是為了獲得一個有機會參與競爭的位置)。
土地倫理只是將共同體的外延擴大,將土壤、水、植物和動物都納入其中,或者可以用一個詞來表示它:土地。
這聽起來很簡單,我們不是已經對自由的土地和勇者的家園歌唱出我們的愛與責任了嗎?是的,只是我們愛的究竟是什么,是誰?必然不是土壤,我們正亂糟糟地將它們送往河流下游。必然不是水,除了推動渦輪轉動、承託駁船漂浮和沖刷汙物外,我們認為它毫無用處。必然不是植物,我們將它們整個群落連根拔起,眼都不眨一下。必然不是動物,我們已經消滅了若干最大、最美麗的物種。土地倫理當然無法阻止這些「資源」的變遷和對它們的管理、利用,但卻可以確認它們繼續存在以及至少在有限的範圍內保持自然狀態的權利。
簡單地說,土地倫理將改變現代人類在土地共同體中扮演的角色,使之從征服者變為共同體內的普通成員和公民。這意味著對其他正式成員的尊重,同時也是對於共同體本身的尊重。
在人類的歷史中,我們已經學會了(但願如此)一個道理:但凡意圖扮演征服者的,到頭來總是難免作繭自縛,殃及自身。為什么?因為這樣一個角色隱含著固有的意味:征服者擁有至高神權一般的權威,他完全清楚令共同體得以生存發展的究竟是什么,也確切瞭解共同體生態中的哪些東西與哪些人是有價值的,哪些人和物又一文不值。可結果卻總會證明他對兩者都一無所知,也正因如此,他的征服最終必定招致自敗。
在生物共同體中,類似的情形同樣存在。亞伯拉罕深知土地的意義:它泌出牛奶與蜂蜜,滴入亞伯拉罕口中。時至今日,我們對這一設想的確信程度與教育程度形成了反比。
今天的文明人普遍相信,科學知道是什么維持著共同體的生存運轉;而科學家同樣確信,他們其實並不知道。科學家們清楚,生態機制的問題如此複雜,人類或許永遠也無法完全瞭解它的運轉方式。
事實上,人類只是生態團隊中的一員,從歷史的生態解讀中可以稍稍窺見這個團隊的端倪。迄今為止,許多歷史事件都只是從人類的角度得到了解讀,而事實上,它們無不是人類和土地之間生物互動作用的體現。在主導事實發展的決定性因素中,土地的特質與生存在土地上的人類的特質同樣重要。
若要論及實證,想想密西西比河谷的拓居者吧。獨立戰爭後的那些年裡,有三個團體爭奪著它的控制權:印第安原住民、法英商人和美國拓荒者。歷史學家們想知道的是,在當年殖民者遷入肯塔基那箭竹之地的事件中,當起到決定作用的天平還搖搖晃晃時,如果底特律的英國人在印第安人那頭稍稍多加一點砝碼,又會發生什么呢。如今是時候思考這一事實了,正是由於放牧的牛群、鐵犁、火和拓荒者的斧頭之力齊齊加諸這片土地,箭竹之地才變成了藍草之州。如果說,在以上種種力量的綜合作用下,這片黑暗血腥土地上的植物演替給我們留下的是某種毫無價值的苔草、灌木或雜草,那又將如何?布恩和肯頓還能堅持下來嗎?會有人口流入俄亥俄、印第安納、伊利諾伊或密蘇里諸州嗎?還會發生路易斯安那購地案嗎?還會有橫貫大陸的新州聯盟嗎?還會爆發南北戰爭嗎?
肯塔基只是歷史大戲裡的一章。我們通常會被告知,人類演員在這場大戲中試圖做什么,卻鮮少被告知,他們最終的成功與否在很大程度上繫於特定土地面對佔有者施加的特定強力時所做出的反應。在肯塔基的案例中,我們甚至不知道禾草來自哪裡——它們究竟是本地物種,還是從歐洲跑來的偷渡者?
箭竹之地與後來給了我們許多思考的西南部地區足以形成對比,西南部的拓荒者同樣勇敢、機智、堅忍不拔。在那裡,人居帶來的後果不是禾草,也不是其他經得起粗暴利用與摔打折騰的植物。當牧群開始大啃大嚼,那片區域給出的回饋是越來越缺乏價值的一系列草地、灌木和雜草,由此鑄成了搖搖欲墜的脆弱生態環境。植物種類的每一次衰退都會令地力受損,每一次地力受損的累積帶來的都是更進一步的植物衰退。到了今天,結果就是愈演愈烈的惡性迴圈,不但植物和土壤,就連生活其上的動物群落也被捲了進去。早期的移民者並不期望看到如下情景:在新墨西哥州,某些美國西南部特有的溼地裡甚至出現了排水的溝渠。這樣的改變進行得如此悄無聲息,以至於幾乎沒有本地居民意識到這一點。旅行者更是完全看不到,他們只覺得這片蒙難的土地景色迷人、絢麗多彩(它的確是,但與一八四八年的景象已截然不同了)。
同樣的風景從前也曾被「開發」過,卻伴隨著不同的結果。前哥倫布時代裡,普韋布洛人就生活在西南部地區,只是他們恰巧不懂得放牧牲畜。他們的文明衰亡了,但原因並非土地的衰亡。
在印度,人們選擇不毛之地居住,採取的應對方法簡單原始,只是割下草來搬回家餵牛就好,不必將牛帶到草地上。顯然,這不會破壞土地(這是源於某種深謀遠見的智慧,抑或只是碰巧好運?我不知道)。
總而言之,植物的演替決定著歷史的程式。無論好壞,拓荒者直白地體現了土地內在的演替程式。歷史會在這樣的精神下得到教益嗎?它會的,只要將土地視為共同體的概念能夠真正滲入到我們的認知世界中。
theecologicalconscience生態良知
環境保護是一種人與土地和諧共存的狀態。儘管已歷經了近一個世紀的宣傳,環境保護的步伐依然有如蝸行,而所謂進展,很大程度上依然只是紙面上的文字和集會里的豪言壯語。在偏遠地區,我們的環保步伐仍舊是進一步,退兩步。
面對這般困境,人們給出的解決方案通常是「加強環境保護教育」。沒有人會質疑,是否真的只有教育體量需要提高?環保的內涵是否也同樣有所缺乏呢?
很難在三言兩語間對其內涵做出公正的概括,但是,照我的理解,今日的所謂環保,實質上大抵如是:遵守法律,正當行使投票權,加入某些組織,在自己的土地上實踐某種有利可圖的環保,最後,政府負責餘下的部分。
這樣的模式會不會太簡單,以至於無法達成任何有意義的事?它沒有界定對錯,沒有分配義務,不要求犧牲,不動搖現有的價值觀。對於土地的使用,它只是呼籲理性的利己主義。這樣的教育能帶我們走出多遠?或許下面這個例項能提供部分答案。
早在一九三零年以前,除了對生態話題完全視而不見的人,大家就都已經清楚,威斯康星州西南部的地表土壤正在向海洋流失。一九三三年,農民被告知,如果能夠在五年內堅持採取一定的補救措施,政府將派出民間護林保土隊幫助他們,此外還無償提供必要的機械裝置和物料。這一提議得到了廣泛的響應,但五年合同期一過,這些措施便同樣廣泛地遭到了遺棄。只有能夠帶來立竿見影經濟收益的措施才能讓農民們堅持下去。
這引出了一個新的觀點:如果能夠允許農民自行制定規則,或許大家可以學得更快。於是,威斯康星州立法院於一九三七年通過了《土壤保護區法》。它以法令形式告訴農民:「我們,社會官方,將向你提供免費的技術服務和用於購置專業裝置的貸款,前提是你們制定出自己的土地使用條例。每個縣都能自行制定規則條例,這些條例都將具備法律效力。」幾乎所有縣都立刻行動起來,摩拳擦掌,準備接受這項幫助,然而,十年過去了,還沒有一個縣寫出了哪怕一條規則。等高條植、草場修復、播撒石灰改良土壤等實踐已經取得了明顯的進展,但防牧護林毫無進展,將耕犁和乳牛逐出高山坡地的行動也一無所成。一言以蔽之,無論如何,農民都會選擇有利可圖的補救措施,而忽略有益於生態共同體卻無法為個人帶來明顯利益的措施。
若是有人問為什么沒有相關法令,他會被告知,社會還沒有做好支援法令的準備,教育必須先於法令。可是,除了詮釋私利,現實中日益普及的教育並未涉及人類對土地所應承擔的義務。最終的結果便是,教育越多,我們的土壤和健康叢林就越少,像一九三七年那樣的洪水就越發氾濫。
如此情勢之下,令人不解的是,超越私利以外的土地義務被理所當然地認為只是促進鄉村地區發展,具體體現為改善道路、學校、教堂乃至於棒球隊的狀況。至於改善水之於土地的作用,或保護鄉村風景的美麗與多樣性,其存在卻不被視作理所當然,甚至根本從沒被認真討論過。土地使用倫理至今仍完全受控於利己主義的經濟利益,情形一如百年前的社會倫理。
總結一下:我們要求農民在方便的前提下采取措施留住他的土壤,他這樣做了,也僅僅做到這一步。假設一個農民砍去了山坡上百分之七十五的樹木,在砍伐後的林地上放牧他的奶牛,任由雨水將石頭和泥土衝進本地溪流中,但只要其他行為得當,他仍然可以是社群內備受尊敬的一員。如果他還在地裡撒了石灰,遵照等高條植法種植莊稼,就仍然有權享受他「土壤保護區」的特權和福利。保護區是社會機器中漂亮的一頁,卻被兩大汽缸嗆得咳嗽不止,因為我們太過怯懦,太過急功近利,才無法將義務的真正含義告訴農民。不談良知的義務是沒有意義的,我們面臨的問題,是要將社會良知的範疇從人類自身擴充套件到土地。
倫理道德的重大變革從來繞不開人類的內在轉變,這關乎理智的偏向、忠誠的歸屬感、情感的喜好和堅定的信仰。事實證明,環境保護還不曾觸及這些根本點,因為哲學與宗教都尚未涉及這一領域。我們想讓環保變得容易一些,結果卻只是讓它淪於瑣碎。
substitutesforalandethic偽土地倫理
歷史的邏輯渴求麵包,可我們遞上的卻是石塊。於是,我們只好搜腸刮肚地試著辯解,說石塊和麵包是多么相似。現在,我要在諸多替代了土地倫理的石頭中挑出幾塊來說一說。
完全基於經濟動機的環境保護系統有一個根本缺陷,那就是,土地共同體中的絕大多數成員都是沒有經濟價值的。野花和鳴禽便是例子。威斯康星州擁有大約兩萬兩千種原生的高階動植物,其中,可用於售賣、培育、食用或其他經濟用途的能否超過百分之五都值得懷疑。然而,所有生物都是生態共同體中的成員,如果(就像我堅信的)生態共同體的穩定性取決於它的完整度,那么它們就有權利繼續生存下去。
當某個沒有經濟價值的物種受到威脅,而它恰巧又得到了我們的喜愛,我們便會編造種種理論,賦予其重要的經濟價值。二十世紀初,人們認為鳴禽正在走向滅絕。鳥類學家慌忙拿出一些明顯不可靠的證據來施救,大意無非是,如果沒有鳥類加以控制,昆蟲將吃光我們的一切。為確保有效,證據必須是基於經濟層面的。
今天再回頭看這些迂迴的託詞實在令人痛苦。我們還沒有形成土地倫理,但至少更加接近正確的方向。也就是說,我們認為,不管能否為人類帶來經濟利益,鳥兒都擁有生存的權利,理應得以存續。
同樣的情況也存在於肉食類哺乳動物、猛禽和以魚類為食的鳥類中。曾經,生物學家拼命尋找證據,以證明這些生物通過獵殺孱弱動物維持了生態圈的健康運轉,通過控制齧齒動物數量為農民提供了幫助,或力圖證明它們捕食的都是「無價值」的物種。再一次,為確保有效,證據必須是基於經濟層面的。直到近年來我們才聽到了一些更加誠實的聲音,承認食肉動物是共同體中的成員,沒有任何特殊的利益群體有權利為了自身的收益、現實需求或喜惡而將它們趕盡殺絕。不幸的是,這樣具有啟發性的開明觀點還只停留在口頭階段。現實中,食肉動物的滅絕行動依然歡天喜地地繼續著:我們眼看著國會、環境保護部門和許多州立法機構頒佈出一條又一條法令,將灰狼步步逼入旦夕存亡的境地。
有些種類的樹木已經被滿腦子經濟的林業工作者「驅逐出境」,只因為它們生長得太慢,售價太低,不能作為經濟木材加以栽培。北美香柏、落葉松、柏樹、山毛櫸、鐵杉都在其列。從生態學的觀點看,歐洲的林業更先進一些。在那裡,非經濟樹種被視為原生森林共同體中的成員而得到同等的合理保護。此外,包括山毛櫸在內的一些樹木已經被證實有益於增加土壤肥力。森林與構成森林的各類樹木、地表植物、動物的相互依存關係已成共識。
有時候,缺少經濟價值不只是某個物種或群落的特點,更是整個生態共同體的特點,比如溼地、泥炭沼澤、沙丘、荒漠。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慣常的做法是將保護工作交給政府,等待政府把它們劃為保護區、遺址或公園。麻煩的是,這些共同體中常常混雜著更加「有價值」的私人土地,政府很可能無法擁有或控制這些零星的小塊土地。最後,我們只得任由它們中的一部分成片地大面積消失。而如果土地的主人具備生態意識,他就能成為一個驕傲的監管者,容許這類區域在自己的土地上佔有適當比例,令他的農場和生態共同體更加多樣而美麗。
有時候,人們想當然地認為在這些「荒蕪」區域裡無利可圖,事實卻證明他們錯了,只是這一點總在它們已消失大半之後才被認識到。眼下,人們爭先恐後地引水回灌麝鼠生活的沼澤,這便是最好的例證。
在美國,一個明顯的環保傾向是,將所有私人土地所有者沒能做到的必要工作交託給政府。政府擁有、政府經營、政府補貼、政府管理,這些方式如今盛行於林業、草原管理、土壤和水域管理、公園和荒野保護、漁業管理、候鳥管理等諸多領域,而且還在繼續擴充套件。這類政府性保護的發展大都恰如其分、合情合理,其中有的更是不可缺少。我並非對此不以為然,事實上,我幾乎窮盡了大半生為之工作。儘管如此,問題還是來了:這項事業最終能達到怎樣的規模?以稅收為資金基礎,能夠支撐它所有終端的運轉嗎?政府保護是否會像乳齒象一樣,最終為自身體量所累,臨界點又在哪裡?如果還有可能尋找到一個答案的話,或許就應該求諸土地倫理,或是其他能夠將更多義務分配給私人土地所有者的力量。
面對國有土地和政府管理的擴充套件,產業化下的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特別是木材業者和畜牧業者,往往更想高聲發出長長的悲嘆。然而(除了大名鼎鼎的特例之外)他們幾乎不曾表現出絲毫意願來推動唯一可見的替代方案——自發在他們擁有的土地上實踐環保。
當個人土地所有者被要求採取某種無利可圖卻有益於生態共同體的舉措,今時今日之下,他只會拖延推諉、陽奉陰違。如果這項舉措需要耗費他的金錢,這反應倒是合情合理,可若它只是要求一點點遠見、開放的頭腦或時間,那就至少值得討論一下了。近年來土地使用補貼的開支迅速增長,這在很大程度上必須歸咎於政府自身的環境保護教育機構,也就是土地管理部門、農業大學和關聯服務機構。就我所知,它們教授的內容從未涉及土地倫理責任。
總結一下:如果單純以經濟的利己主義為基礎,環境保護體系必定失衡,走上死路。這樣的體系往往容易忽略土地共同體中缺乏商業價值的眾多元素,進而最終將其逐出共同體,然而,正如我們所知,它們其實是共同體健康運轉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我以為,它錯誤地假設了生態時鐘能夠脫離非經濟的部分而單純依靠經濟部分運轉。它傾向於將許多職能交付給政府,以至到最後,過於龐大、複雜、牽涉過廣的職責必將超出政府的能力,無法落實。
令私人土地所有者承擔起屬於自己的土地倫理責任,是現有形勢下我們能看到的唯一解決方案。
thelandpyramid土地金字塔
一種倫理若要能夠就土地與經濟的關係給予指導和補充,前提是具備將土地視為完整生命體系的心理意象。只有在與能夠看到、感覺到、理解、愛或交付信任的物件發生關係時,我們才有可能考慮倫理。
環境保護教育中採用的意象通常是「生態平衡」。由於種種過於冗長而不便在此贅述的原因,這一修辭形象沒能準確表達出我們對於土地體系的瞭解究竟有多么貧乏。更加真實的是生態學所採用的意象,「生物金字塔」。首先,我得將這座金字塔作為土地的象徵符號加以勾勒,然後再從土地使用的角度探討它所帶來的一些啟發。